天气渐渐变冷了,我的心也渐渐感受到寒冷凄清,因为……因为……我很怕冷。
冬天,我的四肢冰冷,平时鲜艳欲滴的红唇转而干燥破裂,有时一抿唇,血味就散发在嘴里,害我得用护唇膏一次又一次的滋润。唉~~~~好麻烦。
然後,气温变低了,再多的衣服都抵挡不住寒意的入侵,于是,电暖炉十六小时的火力全开(另外八小时躲在被窝很昏迷)。这时候,我最恨下雨了,因为冰冷的雨会弄湿我的头发和衣服,所以,只要一碰到下雨天,我几乎打死不出门,除非有要命的重要事情得办。
所以,我曾经立誓,我要移民,移民到非洲……嗯!等等,那里都是黑人跟动物,似乎太苍凉了些。那到夏威夷……马来西亚……澳洲……可是,如果太热,我的香港脚就会发作得很严重。
啊~~~~那到底哪里好呢?
蓦然回神。对了!哪里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移民要钱,钱从哪里来?
看著存款簿里的数字,我摇摇头叹息著,认命吧!
不过,真要是受不了,我可以搬到高雄去,好歹高雄也是个热带地方。嗯!这就是妥协的最好例子。
最近,又有一个好朋友要结婚了,看著他们陷入婚礼筹备的水深火热之中,我就不禁露出恶魔的微笑,「结婚呀!会不会很麻烦?」我很天真的如此问。
果然,一堆苦水吐了出来——为什麽金饰一定要买三两?(我哪知道是谁定下来的规矩);为什么订婚那天新郎一定要到?(那结婚那天,新娘不就可以不到);我好想好想……不要结婚,要不是订了喜饼……
「你又不是赔不起,走了啦!不要鸟他。」我坏心的怂恿著。
她露出渴望有表情,「我很想,可是……」脸色一变,「这样不好,除了对不起他外,还会害我爸妈丢脸。」
「要是我结婚,我绝对要『私奔』。」我很断然的说。?
拜托!谁受得了那些折磨,为了那些不知道是谁订下来的习俗,双方家长吵得要死,要结婚的新娘、新郎只能头低低的坐好,挨两边的骂,我的个性是——敢骂我,我就反给你憧矗?
「干脆跑到拉斯维加斯随便找一个神父结婚。」我很潇洒的说。
经过三个好友的婚礼,我已经见证到传统婚礼的烦人,通常一场婚礼下来,没有人会有心情洞房。
我就听过,婚宴结束後,大家一起打麻将、唱KTV,拜托!这婚礼一点也不有趣嘛!
所以,我是很认真的,切果我要结婚,一定不要传统的婚礼,我要……我要……私奔。
不过,说这个太早了,连男朋友都没有的我,想得也未免太远了。
依我的性格来说,我觉得我大概不会结婚,而会效法住在我隔壁的婆婆,找不到好男人,不如自己快快乐乐的过日子,不要为了该结婚而结婚。
说得真对呀!
我就听过一个女孩跟我讲,「一个女孩子过了三十岁就不该结婚。」
「为什麽?。我很好奇。
「因为会生不出小孩。」
听了我差点昏倒,因为想到蒋中正讲的:生命的意义在於创造宇宙继起之生命。
唉~~~~难不成当人是繁殖的机器呀!
不过,看了看,还真有不少人奉此为圭臬的。唉~~~~难脱旧规呀!
我忍不住大叫:现在是二十一世纪了,不要再受十五世纪的话规范。
也记得还有一个认识的弟弟曾说:「你为什么不找个男人赶快嫁了?」
「为什么?」我很好奇,我都不急,他急什麽?
「等你人老珠黄後,就生不出小孩,到时候就没有人会疼你、爱你了,会很可怜。」
闻言,我真想一剑赐死他,现在这个社会,哪个人不是孤独的来、孤独的去,有多少男人是被子女抛弃、打死的,对於看过电视或报纸的你们,这样的新闻应该不新鲜了吧?
所以,我觉得生为轻,养为重。生一个孩子固然可贵,但你要想想,你养得起吗?你能好好的教他吗?你能保证孩子不会将来有一天怨怪你把他生下来?你能永远相信你的孩子是好的,不会变坏吗?
因此,我就跟我朋友说了,要我生孩子,我还宁愿领养。拯救一个无辜受苦的生命,也不愿意自己生个孩子到红尘俗世受苦。
这跟我故事里的爱情故事颇有差距吧?
最近接到一个来自吉林读者的来信,他问我:为什麽书很的爱情,现实中总找不到?
真要我说,我会说,梦是梦,现实是现实,短暂的沉迷梦中,是可以原谅的怠惰,但要长久执迷於梦中的美好,那就是纯(蠢)。
但我就是蠢人,如果不能找到好男人,我宁愿一生孤独,做我想做的事,过我想过的生活,纵然一生孤独,我也会努力的享受寂寞。
时代变了,思想也该改变,圣经的十诫再也不是一切,伦理与道德也不再完全适用。
人的心是易变的,永远要做好最坏的打算,为自己留一条退路。
这是我奉劝各位的肺腑之言,我不知进你能看进多少,我说归说,一切仍……操之在你。
接下来,就是作梦的时间了,又是一个绮丽缠绵的梦,请翻开下一页,让我们忘记一切现实中的不完美,随著男女主角心情的起伏,开始领略「一切从头」的感动。
下次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