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快生了自然不会是唯一的原因—我还不至于无聊到那种程度。但是,哥伦比亚大学接受了我的申请,同时在附属医院给了我一个住院医师的职位,甚至提供了全额的奖学金,这些都不是能打动我的主要原因,反正史丹福也给了我同样的条件,而且灿烂的加州阳光着实令我心动不已。让我选择在阴霾昏暗的纽约修我的博士学位的主要原因就是—没错!芬快生了!
芬说:“医生说我是个很不合作的孕妇,老是吃不该吃的东西,做不该做的事,偏偏身体又不好,体型又娇小这一胎能不能生得出来,恐怕很难说罗”她用她中学话剧社台柱的那种腔调,隔着太平洋对我发功,“反正这个孩子本来就是不该存在的,现在连他妈咪最好的朋友都不屑一顾,我看我们母子俩干脆一块走了算了呜”
我只是一个凡人,而芬的演出曾令整座中学礼堂的人疯狂,我会屈服在她的泪水攻势下是很自然的事,绝对不是我意志不坚或多管闲事。不过说真的,以芬她老爸的财力,要为芬这个摩登加叛逆的不婚妈妈女儿,找到最好的妇科医生和看护绝不是件难事。如果我对芬的了解没错的话,她找我这个八竿子打不着的外科医生去陪她绝对是另有企图!
芬已经在电话里说得很清楚:“没有接机,没有向导,自己想办法到饭店来,顺便试试你在纽约待的那一年有没有浪费掉!”
这就是一个十几年的老朋友说的话?也罢,这就是于芬。幸亏我的记忆力还算不错,纽约在这十年内也没多大改变—至少地铁还是一样乱七八糟的。总之,转了两趟地铁,步行五分钟,我还是成功地到了韩渥可饭店——于芬她老爸的连锁企业之一,也是芬现在工作的地方。老朋友还是老朋友。芬小姐已经等在饭店大厅,让工作人员把我身上提的、拉的、披的、挂的全送上八楼私人套房,然后给我一个美式狗熊大拥抱。也不等我说句话,就直接把我拖到餐厅酒吧坐下,向酒保要了两杯双份威士忌,一如十年前,我直接打断她的话,改要两杯柠檬水。
“没想到你这十年来一点进步也没有。”芬一副“我早料到你会这样”的表情,不忘讽刺一句。
“谁说的?当年我是因为酒太贵了喝不起,现在则是以一个医生的身份纠正某位行为失当的孕妇。”我的口才可是绝不输人的。
“是,大医生!”芬嘟着嘴应道,端起柠檬水,脸上换回了原来微带笑意的脸向我举杯,“无论如何,很高兴再见到你,阿KAY!”
“这点我绝对同意!”我和于芬碰了碰杯,两个人都笑了起来,气氛顿时变得轻松又亲切,我们好象又回到十年前,两个刚下课的十六岁小女生,不甚搭调地霸着高级饭店高级酒吧的高脚椅,吱吱喳喳地东聊西聊老天!那好象才是昨天的事:而现在,换了角色,换了年纪,芬依旧光鲜亮丽而耀眼,我也仍旧是一副有点酷又不太酷的样子,安分守己偶尔也不甘寂寞。十年间的风花雪月,也就这样悄然无息地流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