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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纽约的季节 第十一节 作者:史桑迪
    Mlies“忙”了两个多礼拜了。

    我在医院值大夜班,大概是上班前睡得太饱了,到一大早八点钟交班还神清气爽的,精神抖擞地走回宿舍。

    远远的,在我的门廊下,有一个熟悉的身影,让我加快了速度往自己的宿舍赶过去。

    我轻手轻脚地走过去,靠近看他的睡脸。向来扎在后头的微卷长发散了好几绺到前面,紧闭的双眼下有明显的黑圈,脸色很差,人也像是瘦了一圈,加上刚冒出来的胡碴

    这个男人看起来好不憔悴,不晓得什么案子把他折腾成这个样子。

    Mlies倏的睁开眼,迷蒙的蓝眸中有一丝紧戒。

    我没有让他吓倒。“嗨!Mlies,”弯着嘴角向他打招呼,“早啊!”

    蓝眼睛眨了几下恢复清醒,他用格外低沉的嗓音也回了我一句:“早啊!”

    “很累,是不是?案子结束了?”

    “还好。昨天判决下来了,加上一些善后工作,一忙就忙到深夜。在办公室里将就了一下,天一亮就过来找你;我知道你一向早起。”Mlies直起身来,伸了伸懒腰。

    简简单单的顺了顺他的头发,给他浅浅地一笑,转过身去开门,“进来坐一下吧!我去弄早餐,你一定饿坏了!”

    看着Mlies靠上沙发后,我就进厨房去开冰箱,打算弄顿“大型”的—他活像饿了一天一夜似的。

    没想到Mlies居然也跟进来,我没回头,一边打蛋一边对他说:“你确定你不要再睡一下?”

    Mlies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没有看过你在厨房的样子。”他说了一句毫不相干的话。

    “我也很少待在厨房的,相信我;绝大多数只有在我饿的时候才会进来找东西吃。”

    “可是你在这儿看起来很搭调。”他的声音变得好近,近得我都可以感觉他说话时吁出来的气息。

    “高中上过家政课,简单的烹调还难不倒我。”我把裹了蛋汁的土司下锅,回头去看Mlies,“但是别想奢求我做出一顿大餐来请你。”

    不回头还好,这一回头,我就被卡在一堵厚厚的胸膛和流理台之间,和近在咫尺的Mlies对望着,厨房的温度渐渐在上升

    我及时转过身,把快焦掉的土司翻面,同时对Mlies说:“你出来好好接着,否则这顿免费早餐报销的机会很大哦!”

    “我不在乎!”他从后头圈住我的腰,脸在我的脖子上蹭啊蹭的,让我脑筋短路了半秒,同时心脏开始慢跑,也顾不得锅子上的东西,因为他的碰触实在教人心猿意马。

    拖拖拉拉弄好早餐,我从厨房追打着Mlies出来,同时把他的早餐放上餐桌—真是得来不易,用了半条面包才煎出两片法国土司,其他的火腿、马铃薯一样灾情惨重,不过我也不在乎,反正我也难得煮顿饭煮得那么火辣辣,香艳刺激(好象太夸张了一点)。

    押着Mlies在餐桌前坐下来,我顺手开始按摩他纠紧的颈部肌肉和背肌—这几天他的工作压力一定很大,肌肉硬得几乎揉不开。

    “你不吃吗?”

    “六、七点饿了的时候,已经填过肚子了。”

    他没再说话,静静地吃将了起来。早晨的阳光射进我小小的斗室中,气氛温馨,就好像是电影中幸福家庭的早晨,男女主人熟捻自在地相处,分享这一刻的宁静。很诗意的画面,让我有股把这个好男人锁在我身边,永远陪我每一个早晨的冲动!

    “我吃饱了!”Mlies将一大盘早餐一扫而空,擦了擦嘴对我说道。

    我掐着Mliesy依旧不听使唤的肌肉,把他抓到沙发上去,接续刚刚梦幻式的电影画面,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Mlies?”

    “什么?”

    “改天我可不可以上你的办公室看看?”

    “没问题!”奇怪,他的声音怎么模模糊糊的。

    “再下来几个礼拜,你是不是又随传随到了?”

    “嗯!”

    “你不在的这两个礼拜,我想了好多事。”

    “嗯!”

    “我总觉得虽然我喜欢和你相处,喜欢你追我的方式,但是我觉得轻飘飘的,不很踏实”

    “”

    “直到今天早上看到你站在门廊下,我突然好想好好抱抱你,那种心里的悸动很不一样”

    “”有点不对劲。

    “Mlies?”我停下手上的动作。

    “”

    我绕到他身前去看,不知道该生气还是笑。这个爱逞强的傻瓜男人,他错过这个打死不讲恶心话的女朋友第一次有点肉麻的表白—不支倒地了!

    所以,有人相伴的日子又开始了。

    我很明白地告诉Mlies,不要溺爱我—不要把我养成小胖妹,也不要丢下工作来送我上课—让我做我该做的事,而他,只要陪在我身边,我就很满足了!

    “终于有点反应了!”Mlies叹了长长的一口气,把我搂进他的怀抱中。

    “你该不会是在暗示我是个木头人吧?”我对着他的衬衫指控地说。

    “很接近了。不过没有木头人会比你迷人。”

    Mlies很擅长说这种教人发窘的话,这或许和经验有点关系,或是民族性使然。但是他说话时眼睛会直直地对着我,用那两泓深蓝色的水中闪烁着的真诚,来倾诉他的真挚、他的执着。

    我怎么可能没有感觉呢?

    Mlies是个很容易让人喜欢上的好男人,他英俊、成熟、稳重,虽然偶尔会出现在他脸上硬邦邦的线条和冷冽的目光会吓死不少人,但是绝不是在面对我的时候,而且他很好玩,很臭屁,很懂得用他的眼睛“电”得我分不清东南西北,他也毫不保留他对我极大的关注和赞赏。

    奇怪的是,他对我很有分寸,我们之间最亲密的举止,也仅止于接吻—甚至从没吻超过一分钟的,而他很清楚我是个绝不反对婚前性行为的人。总觉得他有所隐瞒,却又是不容置疑地全心全意待我。

    我没有反应吗?我有,我当然有。只是,老实说,我不太知道要怎么表达,告诉这个男人,他在我心中有着不容忽视的地位

    这一切来得太快,让我好迷惑。到美国才三个多月,我和一个当年的梦中情人再见面,景物依旧,人事全非,但是“非”得让我又开始把心一点一滴地交出去,修正,是“第一次”把心交出去。

    大部分时候,我是个很冲动,甚至可以说是“鲁莽”的人,怎知道这一次,我迟缓得有点奇怪;是为着那些不确定吧?我想。Mlies还没能完完全全把全部的他交给我,我也是。有点怕迈开大步,整个人就陷进去了。

    “嘿!Mlies,”我靠着他的肩,斜着身看着长岛海岸的外海,“你为什么要追我?”

    “我不知道。”Mlies也看着远远外海的那一方那颗即将坠入海中的夕阳,“再见到你的时候,你让我眼睛一亮,可是说不上为什么。”

    他将我的脸板向他,“后来我开始觉得,不去真正了解你,把你搞清,我可能会后悔一辈子。”

    “有这么严重?”好奇怪,这一次我没有发窘,还能和他开个小玩笑。“你可能不知道,像我这样的女孩子,台北街上一抓就是一大把。”我严肃了起来。

    “不,”Mlies摇摇头,“你自己不知道,你有你的风格;你只穿你爱穿的衣服,你只吃你爱吃的东西,只做你认为对的事。你,”Mlies顿了一下,用食指压住我的鼻尖,“是绝对不同,绝对有个性,有你自己的style的,对我来说,这就是美,懂不懂?”他像在指导课堂上的小学生。

    我没有回答,只是静静地看着他,思索着我还有没有不往下陷的希望。

    “咖啡吧”在东村一家教堂的地下室,是间很有味道的小店,群集了不少纽约的上班族,在这儿享受“夜生活”。它的另一个特殊之处,是提供小型的艺术表演给创作者和欣赏者,包括音乐、小型舞台剧、个人脱口秀等等。Mlies和我到的时候,台上的表演者是一个音乐团体,演唱着一些早期的流行歌曲,在我这个年纪听来,颇能勾起学生时代的回忆。

    我们没有像专程来欣赏表演的人那样围在舞台边,只在吧台边挑个位子坐下来,闲闲地喝酒聊天,偶尔才抬头看看有点距离的表演。有时也只是沉默不语,各自享受自己的思考空间。

    “我没有来过这种地方。”我对Mlies说。

    “没有?台北没有夜生活吗?”Mlies惊讶地问我。

    “台北的夜生活可丰富罗!改天再带你去见识见识。”

    “那你怎么可能没去过类似的地方?”

    “当然台北也有现场演唱的Pub啦,钢琴酒吧啦,餐厅这些,我也去过几次。可是在纽约—这是第一次。”

    “我以为十年前你把整个纽约都踏平了;听于芬说,你连时报广场上的色情书店都去过好几回。”

    “小时候一心想把旅游书上记载的特殊地点全都走过,就像你所说的那种‘观光客’的心态,盲目地看过一个接一个的地方;太贵的,去不起,旅游书上没有的,我不知道。很笨的一种旅行方法,所以错过了不少好地方—像是这里。另一个原因是,使六岁的小女孩,所有的大人都禁止我入夜后一个人在纽约市乱逛。”

    “看来我有不少献宝的机会了;记得我说过,我是个很不错的向导吗?”

    “Sure!我想看看真正纽约人生活中的去处。”

    “那你是找对人了!”

    我们又静了下来,很奇怪的是,这种沉默一点也不令人尴尬,反而有点“享受”的感觉。

    舞台上,演唱者正在唱一首旋律极为优美而轻快的歌。

    我不自觉地低声跟着哼了起来;这是首七零年代中期的老歌了—当时我还在学小猫小狗跳,但即使十几年后我听到这首歌,也很难不去佩服歌词中的豁达和潇洒,En、glandDan&JohnFordColey的I'dre-allylovetoseeyontonight

    “让我猜猜,又一首你喜欢的歌?”

    “嗯。这首歌曾经是我奉行不渝的爱情观。”

    “曾经?”

    “对。小时候会很理智地把想谈什么样的恋爱、什么情况、什么对象都假设好。听到这首歌的时候简直是‘惊为天人’,因为那正是我要的那种爱情,不拖泥带水,而且买卖不在仁义在—谈不了恋爱还是可以做朋友。”

    “后来你的爱情观改变了?”

    “交往过几个人之后,我发现了一件重大事实,”我边点头边说:“我是个‘我爱你’和‘再见’不能并存的人;我无法在对一个人说完‘我爱你’之后说‘再见’,隔多久都不行。”

    “为什么?”

    “一种责任感吧?我想。说出那三个字,代表我对彼此的感情和付出的感动必须负责—对我来说,这是经过审慎思考和磨练的,它甚至可以代表永恒。”

    “你在追求天长地久的爱情吗?”

    “不,”我摇摇头,“现实的环境很难造就出来完美的恋情;只能说,我很认真在谈感情,当我真正爱一个人,我会永远拥有这种心境,但不见得我只爱这一个人。”

    “你的爱情观有点矛盾;想法很浪漫,做法很实际,情感很执着,但对象却不专一。”

    “你不介意吗?”突然想到在和我聊天的这个人是我现任的男朋友。

    “这是你,不是吗?你肯把自己的心理告诉我,代表你对我的信任,为什么要介意?我想问你的是—你曾经对多少人说过那三个字?”

    真的不介意吗?口是心非的家伙,我在心里暗笑,“一个也没有。”还是老实地告诉他。

    “噢!”他那副松了一口气的表情让我又忍俊不住。

    “谈谈你吧!你的经验丰富,爱情观应该比我的更圆融而实际才对。”

    “我就是那首歌里面那个玩游戏的人;我对每一个人说过‘我爱你’,也说了再见’。”

    “你是在提醒我要小心吗?”

    “或许吧?!谈了愈多次恋爱,我反而愈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但是换个角度来说,我愈能在缘分到的时候,毫不迟疑的去追求。我不会自我设限地寻求什么特定的对象或情境;感觉对了就可以。”

    “你比我还像中国人,你知道吗?”

    “那不正好,我更能知道你的想法、你的情感、你的一切。”

    “这些很重要吗?”我装傻。

    “如果我觉得感觉对了,那这些对我的下个步骤很重要。”

    台上的表演结束了,观众纷纷挤到吧台这边来,在我问Mlies他的下个步骤之前,他把我拉下高脚椅。

    “想不想跳支舞?”Mlies问我。

    “好啊!不过我先警告你,我女生的部分跳得很差。”

    Mlies边把我往舞池里带,边笑着问我:“为什么?”

    “因为很不幸,我是在一所女子高中学的跳舞。”舞池里人很少,Mlies还是把我搂在胸前。喇叭里传出的是悠扬的萨克斯风—一种我称之为“滥情”的音乐,也或许是情境使然吧,在微醺的意识中,这音乐似乎是帖催情的兴奋剂。

    “而你总是跳男生的部分?”Mlies带我转了个圈。

    我点点头,心里轻松了一些,因为Mlies带舞带得很好。

    “为什么?”他似乎总是在问我这个问题。

    “因为我块头太大了,很难带。”

    Mlies用一种会让我从头发红到脚跟的方式看了我一遍,“显然他们没有见到现在的你。”他做下了结论。

    我把头靠上Mlies坚实的胸膛,一方面藏住脸上的热潮,一方面放松全身,让他带着我晃荡在舞池里。隔着薄衬衫,我的脸触及了他温暖而性感的肌肉纹路,听着他稳定的心跳声,一丝睡意和另一种完全相反的紧张情愫同时在我体内升起。

    “今天进了开刀房几次?两次?三次?”Mlies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突然感觉他圈在我腰上的手向内收紧了些,似乎也意识到我脚下的步子开始有点紊乱了。

    “两次。”我勉强自己把头从那舒服的依靠上移开,“以及处理被那个实习生搞砸的简单手术。”睁着朦胧的眼睛看着Mlies脸上那个疼惜的笑,“我累坏了。”我说。

    “很抱歉把你给拉出来,没让你好好休息。”蓝眸里除了歉意,还有深深的关爱,和不舍;我觉得我快被那满溢的感动和深情淹得无处可退了。

    “嘿!别这么说,我们约好的,不是吗?何况我真的很喜欢这里。这是我见过最有气氛的地方”

    我没有把话说完,因为我被我想说的下一句吓到了。

    我想说那三个字。

    我想我已经习惯这种日子了。

    两、三个礼拜的相聚,然后,两、三个礼拜的相思。

    几乎已经认定,Mlies就是这辈子我第一次要开口说“我爱你”的对象;所谓几乎,代表不确定。

    不确定什么呢?不确定那某一面,我所不认识的Mlies。

    面对我的时候,他总是轻松、幽默、愉快的真诚的,那一双蓝色的大海中,飘过疼惜、安慰、担忧、深情、挑逗但是直觉和经验告诉我,它们也可以饱含着冰冷、隔阂、深谋远虑,甚至冷酷无情—但Mlies从没让我见过他的这一面—我不知道是因为他不愿意,还是刚好没机会。

    我们什么都谈。而或许因为我并不是个擅长言词技巧的人,他总是能很巧妙地避开关于他的工作内容的话题。

    我在等。

    等他觉得该把每一面的MLies都让我认识、了解,甚至爱上的时候,一切就简单多了。

    我还在犹豫;毕竟当你交往的对象在他“在”的时候对你倾注了所有的真心,而当他“不在”的时候,即使在大街上见了面,也很难相信是他;这很难不让我有一种被玩弄的感觉。

    曾经几次在Mlies“忙”的时候碰上他,有时是在马路上擦身而过,有时只是在远处瞥见他的身影—我不认识那个人。他是急匆匆的以很多公事待办的样子,或是纠着眉深沉的思考着,或只是个全然隔离的陌生人;就算在我身侧,那层厚厚的拒绝空气,让我连出声叫他的勇气也没有。

    按照正常情况,我该生气、该难过、该哭,该和他划清界限的。

    我一样也没有做,只是在看他的眼光中,加入了愈来愈多的质疑和不信任。

    他知道我的意思—从他以为我不注意时的懊恼模样就可以看出来,所以我很放心。

    如果他不是存心骗我,迟早有一天他会让我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不需要我盲目地一心一意挖出答案,会弄成什么下场,很难说。

    如果他“是”存心骗我呢?输掉的也不过是颗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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