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常霄已届十年了(很难想像吧!),以我的资历算来,在她所组成的「狐群狗党」里,算得上是元老级的党国大老,所以最有资格来此伸张正义代写序言。
我从未做过「文字女工」(此名词乃常霄介绍自己职业时的用语),通常我的一双手只负责切菜、炒菜。哎呀!「拍谢啦」,忘了自我介绍,我叫勺一丫,英文名字也叫Bia,目前是一家「大」饭店里的「小」厨娘。
言归正传,常霄虽是个文字女工,但她却十分执著且优游於她所创造出来的文字世界,在我这相交十年的朋友看来实属难得。当然,各位常霄的衣食父母也是功不可没,只是别饱了常霄,饿坏了自已;但如果不喂饱常霄,文字女工可能会没力气写小说。各位衣食父母,你们就看著办吧!
P.S.常大姑娘看完我的序言後,抱怨我没详细介绍她的个性、嗜好等等,在此郑重介绍如下:笔名:常霄本名:XXX(还是别说了,那麽耸搁有力的名字!)
身高:号称一六O公分体重:五十公斤左右(概括说来五十至五十九皆是五十左右)
星座:双鱼座个性:乐於助人、广结善缘、四海之内皆兄弟般的肝胆相照。为了朋友,就算是两肋插刀,插到屁股去了,也不会叫痛(好勇敢啊!)
长相:有点像刘若英、张艾嘉、张曼玉、王菲(够狗腿了吧!常霄,我还可以再狗腿些。)
看来写作挺有意思的,下次我也来做个文字女工如何?希望各位读者在看完这本和常霄本人一样爆笑的小说後,写信给常霄时,信封上的收件人别写成勺一丫了!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