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现在,他正开著车要到公司,该专心于路况的,但却满脑子都是她——
上个星期,闪闪又作了那个困扰她多年的烂梦,她跑到楼下却发觉所有的酒都无缘无故失踪。
于是,她抱紧了枕头开始数猪。一只猪,跑进屠宰场,被吊起来割喉放血,变成罐头跑出来;两只猪,跑进屠宰场,被吊起来割喉放血,变成罐头跑出来;三只猪……
在她杀了一千三百五十七只猪,而猪肉罐头堆满仓库之后,她放弃心理学家的催眠法,跑进他的卧室里。
看见她进门,他惊讶地问:“你抱枕头要做什么?”
“抱枕头当然是睡觉啊,总不会是开车或刷牙吧。”她嘻皮笑脸回答。
“要睡觉回自己房间。”他从床上坐起来,指著房门。
她看看房门又看看他,扁著嘴告诉他,“我作了烂梦,没有酒睡不著。”
“我把酒藏起来了。”这是坏习惯,为逃避作恶梦而酗酒,怎么都不划算。
“所以喽。”闪闪向他床边靠一小步,打算用蚕食鲸吞法,入侵他的地盘。
“所以怎样?”
“所以我用小猪催眠法,可惜没用。”她又向前一大步。
“什么叫做小猪催化法?”
“就是啊,数一只猪……”她解释一句、向前走一步,等到完整解释过之后,她已经躺在他的床上,头枕著他的手臂,手圈住他的腰。
他听完笑道:“小猪催眠法太暴力了,你当然睡不著。”完全没有发觉某人已经得逞。
闪闪争辩,“我没有让血喷得到处都是,我直接把它们制成猪血糕,猪血糕很贵的,有人光靠它就可以养活一家人。”
“你连睡觉都要想赚钱?”
“对啊,赚钱最大。”
接著,他们开始聊天聊个不停,于是他知道她待的育幼院里,种了一大片桑树林,每年的有机农业替她们养活了不少弟弟妹妹,他知道阅阅为了赚钱,不计较当人家一个月女朋友,知道问问为了钱,连婚姻子宫都可以出卖,相形之下,她只不过卖个紧身裤,实在没什么大不了。
然后,她还说,她很想找到亲生妈妈,想问清楚,为什么要把她丢掉?
他安慰地说:“大人们总有一大堆小孩无法理解的困扰。”
闪闪不依。“再困扰也不能把孩子丢掉,你十六岁就生下海齐,还不是一路苦撑,把儿子养大,我就不信我老妈没本事养女儿,何况我吃得又不多。”
“你吃得不多?”他皱起眉头,一脸不信。
然后的然后,她的声音越来越小,终于沉沉入梦,他看著她的唇想起那天硬被自己压抑下来的吻,他俯下身轻轻吻了她。没有咖啡香,却依然有著甜蜜味道。
他想,他爱上她了,只不过他从没开口说过,为什么?大概他是那种很低调的男人吧,恋爱就恋爱了,没必要大张旗鼓,说得全世界都知道。
车子停下,松开安全带下车,他从预售屋透光的落地玻璃窗看见他的小雨伞正热情的跟客户交谈,原想走到预售屋对面买杯咖啡,考虑三秒,他转身决定往有小雨伞的地方走。
以前,他不太爱到公司。
他只负责设计绘图、到工地监工,至于那些行销策划的部分都是由与他合伙的能干学弟小叶全包了,所以除开会之外,他不轻易出现在公司或售屋现场。
但自从他让学弟安排小雨伞进公司后,公司他跑得勤快多了。
甫进入展场,小叶就迎了出来,他高兴的说,刚推出的预售公寓案已经卖出三成,这是相当好的成绩。
他点点头,眼光扫向正带客户参观展示屋的小雨伞。
学弟顺著他的眼光看过去,笑著说:“闪闪的功力超强,才加入没多久,就卖出十七户,她快变成我们业务部的NO.1。”
他可以想像她听见这个话时的反应,肯定会自夸地拍拍胸口道:“这有什么,我这个人走到哪里都是No.1的啦。”
她是脸皮超厚的女生。
“你去忙吧,我随便看看。”
“好,有什么事叫我。”小叶点点头,忙他的去了。
萧书临走向展示屋,几个行销业务站在一旁聊天,今天非假口,来看屋的客人不多,但闪闪抓住每个机会,紧跟著一对老夫妻不放。
就老经验的业务来说,他们一看就知道老夫妻只是吃饱闲著,没事来逛展场的无聊人士,不必在他们身上浪费时间,所以闪闪要跟,他们也不去抢,几个人约一约,拿了宣传单,打算到菜市场发放。
萧书临停在闪闪身后,没打扰她,假装静静地看著模型屋,一边拉高耳朵听他们对谈。
“对啊,我爸妈也都喜欢住透天厝,可是我最近终于说服他们换房子。知道为什么吗?上次邮差来送挂号信,我妈心急,没踩稳,从楼梯上滚下来,骨头裂掉、住院三个星期,很惨耶,我告诉他们,要是住在这种有人管理的大楼公寓,有警卫帮你收发信、帮你倒垃圾、还可以帮你过滤诈欺集团的人,多好。”
他暗暗摇头。什么时候她有妈妈可以从楼梯上滚下来?
“再说啦,要是奶奶身体不舒服,大楼管理员还可以上去把您接下来、替您叫车到医院,对啦,每个月是要付一点少少的管理费,但是换一个菲佣有什么不好,更棒的是,这个菲佣不必住在您家里。”一
大楼管理员等于菲佣?他的眉头蹙紧。让她出来卖房子到底是对是错?
“奶奶,像您喜欢园艺,那我们就买A4这个单位,第一个,半日照、阳台空间够大,可以种很多蔬菜花卉。第二个,除了主卧室之外,还有和室和客房,平时,和室可以用来招待客人、唱KTV,您的大儿子携家带眷回来时,睡垫一铺就有独立空间,小女儿回来,客房的单人床又温暖又舒适。
“而且,您不必像住透天历那样,他们一打电话说要回家,您就忙进忙出,清房间、大扫除,好不容易小孩回来了,您都累到喘不过气了,哪还有力气和小孩聊天说话?”
“说得也是。老头子,我们就订一户吧。”老奶奶转头对老爷爷说。
什么?这样就定了?!
萧书临不敢置信地看著闪闪和老夫妇。不是说这种顾客通常不会买的吗?是老业务看走眼,还是小雨伞的说服功力太惊人?
难怪说她要靠说谎才能健康长大,只不过说谎……真的是很坏很坏的恶习性。
又等一会儿,填完资料、付过订金,闪闪千恩万谢地陪著老爷爷、老奶奶走到门口,她替他们叫完计程车,千叮咛、万嘱咐,要他们平安回到家时,一定要给她一通电话,让她安心。
她的热忱换得老夫妻脸上满足的笑容。
送走爷爷奶奶,闪闪迅速奔回展场,想也不想就勾起他手臂,笑问:“大叔专门来看我的吗?”
她早就发现他了,只不过,追大叔重要,赚钱也重要,除了基本底薪,他们每卖出一户就能拿抽成奖金,冲著这个,她无论如何也要谈成交易,所以,只好将大叔放在一边喽。
“对。”他不爱她说谎,自然也不会对她说谎。
自从她开始上班,不在家煮大锅菜后,他也不爱待在家里,每次时针滑到十一点,他就习惯性推开工作,走出大门。
“那,大叔要不要请我吃午钣?”
“想吃什么?”
“拉面,我知道有一家可以加汤、加面不加钱。”
她的味觉不怎么样,评论食物好不好吃的关键在于价钱。他不置可否,让她拉著出去。
“下午请假吧。”
“为什么?”跟钱过不去不是她的行事风格。
“有重要的事。”
“多重要?”
“你说咧?”他不愠不火地回问。
这就是他,萧书临,除了逮到她说谎,不然,永远都是一副温温良良的好好先生样,但逮到她说谎……闪闪懊恼一拍头。知道了啦,她知道哪里做错了。
“大叔,你又生气了哦。”她吐吐舌头。今天看起来……好像不是太火大。
萧书临没回话。很好,知错还有救。
“我是想说啊,多卖一户不是很好?何况那些设备坪数建材我都没有吹牛,我只是用了一个小小的、无伤大雅的小谎言……”看著他的脸色,她越说越小声。
“小谎话?”骗人家自己有爸妈、还从楼梯上摔下来,这算小谎?
“重点不是那大小啦。”
“不然重点是什么?”
“是‘无伤’,老爷爷老奶奶又不会因为我的话受伤……”
他叹气,说:“宋仁宗时,李若谷被任命为并州知府,有天,有个青年来衙门告状,他的叔叔硬说他不是父母所生,企图把他赶出家门、独自并吞父亲的遗产,因无人可以替青年作证,而当叔叔的又一口咬定他的大哥没有生小孩,李若谷无能为力,只好先将两人以滋扰公堂为由,打了出去。
“经过数月,人们渐渐忘记这件官司,李若谷暗中派手下让那个青年去把叔叔很揍一顿,青年照敞了,叔叔一怒之下,到官府里告青年忤逆长辈之罪。
“李若谷问:‘这打你之人,果真是你的侄子?’叔叔说:‘没错,他是我大哥之子,我的侄子。’就这样,说谎的叔叔不但因侵占之罪被关,而且所有的财产通通归到青年名下。你说,说谎话真的没关系吗?”
萧书临双手横胸,静静看她。
闪闪满心佩服。好了不起哦,为了证明说谎不好,他还翻出一大篇故事来说服她。她抓抓头,想半天,支支吾吾道:“从前有座高山,山上有座小庙,庙里的和尚想扩建庙宇,他们很快就募到款了,但建材在山下,山路那么陡峭,根本雇不到那么多人把材料搬上山。
“于是和尚想了妙招,他们到市集四处宣扬说:‘山里来了一位圣僧,会作法让砖瓦自动飞起来,很快把房子盖好。’消息一传十、十传百,很多人好奇不已,约好那天去看圣僧作法。那天,几个和尚从山下往山上挑砖,来看热闹的人心想,光靠这几个人,什么时候才可以挑完砖头?什么时候才可以看见圣僧作法盖房子?
“于是大家纷纷卷袖子,帮忙搬起砖瓦来,团结力量大,不到半天,建房的材料就通通搬上山了。这时,主持出来笑著对大家说:‘我说的作法飞砖就是刚才那样啊,我不是作神法而是作智法啊。’
“大叔你看,和尚还不是说谎,可是他的谎话让大庙盖起来了,说谎没那么糟糕的啦。”
所以他们现在就是在争论,看谁的故事动听,决定以后可不可以继续说谎就对了?萧书临瞪她,瞪得有点凶。
大叔不说故事了,是不是代表她小赢一点点?
闪闪笑笑,见好就收是她的人生守则,千万不可以把人逼到底,狗急眺墙、猫急拉尿,不管是眺墙还是拉尿,她都不乐见。
她笑眼眯眯地勾起他的小指头,说:“不要生气嘛,不然我发誓,只跟别人说谎,永远不在大叔面前说谎,可不可以?”
他没答话,心里还在想著,有什么方法可以将她的恶习彻底改掉,既然道理说不通,那……
“沉默就代表同意喽。”她曲解他的沉默。
未等他做出反应,闪闪匆匆回身跟业务主任告假,背起包包,拉著萧书临的手往外走,嘴里仍然喋喋不休,“我没骗你哦,那家拉面店实在很好吃,你可以喝汤喝到饱、吞面吞到账……”
在塞了两千一百七十八只神猪进屠宰场,在猪肉罐头又堆满仓库后,闪闪认命地拿起枕头跑到萧书临的房间里。
幸好大叔是夜猫子,也幸好他的床很大,大到不介意她偷渡分享,于是她在他床上找到安身立命的地方。
淡淡的月色,将他的脸晕出柔和光芒,他的双手支在后脑勺,心里想的是,他的纵容里是不是隐含了接纳,接纳她肆无忌惮的爱情?
她把爱情表现得很明显,而且相当具有攻击性,她常和静柔杠上,弄得好脾气的静柔大喊受不了。
静柔被整得泪水汪汪那一次,闪闪大剌黥地躺在客厅里吞洋芋片,独留他在厨房里善后。那天静柔被气到胃癌,他送她到医院看医生,然后不知第几次,她问:“书临哥,我们结婚好不好?”
以前静柔问他这句话的时候,他总是可有可无地应了句,“以后再说,你还年轻,不要太早把自己锁进家庭里。”
她很想当贤妻良母,但他始终觉得把女人关在一方小世界,很没人性。
他宁愿她像小雨伞,随时随地、精神奕奕朝著梦想前进,当小雨伞在说服客户时,眼底的闪闪金光让人看了怦然心跳,那种真真实实、认真活著的感觉,是他最喜欢的部分。
贤妻良母VS.小雨伞,他想笑。
小雨伞常追著他问:“大叔,你现在有没有喜欢我更多一点?”彷佛想得到什么保证似地。
就像海齐,也时常拿著量尺要他帮忙量身高一样,好像只要身高长赢闪闪,他就能得到某些保证。
他很清楚,这件事不是短时间之内可以解决的,至少海齐必须先改变心意,因此他不急著对她表真心,不急著告诉她——是的,我很爱你。
“又作烂梦了?”他侧脸问她,拉拉棉被,把她圈进暖暖的私人空间。
“对,又作烂梦了。”她点头,将半张脸埋进他的被子里面。
“又是同一个吗?”
“嗯,同一个。”
“那个不是梦,是真实的事,对不对?”若不是这样,它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在夜里千扰她的睡眠。
“是真的,真到不能再真。”
她根本不必回想,就能把那个梦分第一章第一节、第二节……一路说完整,并且很清楚,只要跳过中间某些部分,就不会那么伤人。
“要不要跟我谈谈?”
“我已经讲过了不是?”
在她喝酒那个晚上说的,她醉,但没有醉到不省人事,她知道有一个男人听著她的喋喋不休,直到东方天空泛起鱼肚白纹,她知道他的声音很温柔,拍著她背脊的大掌带著三十九℃的微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