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啦,我吃不下了!要吃你自己吃!」她干脆耍赖。
「好,反正是你出钱,你要浪费就浪费吧。」曾骏朗笑着说。
听到他的话,雷希欢脸色大变,「进来前明明是你说要请客的!」不然她怎么会大吃特吃,就为了吃垮他!
「我是说请你吃牛肉火锅啊,所以牛肉锅的钱我出,但你加点的肉品及菜料就要自己出钱,我可没说要请你吃这些。」他眯起眼,露出一抹让雷希欢觉得超级刺眼的可恶笑颜。
「你耍诈!那些明明都是你加点的!」她狠瞪着他驳斥。
「我加点前都问过你,而且也都是吃进你的肚里,说起来,我只是太有绅士风度,为女士服务而已。」曾骏朗气定神闲地解释。
「你使诈,明明是你设下陷阱,你故意要害我!」她站起身来重重拍桌,气冲冲的说。
曾骏朗老神在在的想,好险他有先见之明,一早就选了包厢,就知道小野猫要撒泼,但在包厢里,可不怕被别桌客人围观丢脸。
「你这是要赖帐的意思罗?我看看,啊──你加点的部分一共是三千两百四十元,零头就给你去掉好了,光是高级的和牛、霜降牛和松阪猪你就点了好几盘,还点了松茸,胃口真好,不知道吃霸王餐会不会被送去警察局呢?」
雷希欢瞪红了眼,在心里把曾骏朗大卸八块一百次。
她想吃垮他来出气,却反被他陷害,让她觉得自己很蠢,也有一种被他狠狠羞辱的愤怒以及委屈感。
「谁吃霸王餐了?」她强忍着快掉下来的泪水,从身上背的小包包里掏出她今天赚到的全部收入,一堆零钱倒在桌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雷希欢咬着唇,把皱巴巴的百元钞一一摊开再叠成一叠后,又一枚一枚地数起桌上的硬币。
算了算,她今天共赚了一千多元,还是抵不上刚刚吃掉的钱,就连一半都抵不上。她开始在心里咒骂曾骏朗,他一定是故意带她来这种高级火锅店,好等着陷害她,他明知道这里的每种火锅料,都比外头火锅店贵上好几倍。
她把桌上的钱数了一遍又一遍,就是不想抬头面对那个准备看她笑话的恶劣男人。
「看来钱不够啊?」在她重数第三遍时,一直沉默的曾骏朗开口了。
「是啊,不够,那你想怎样?把我卖了吗?」她恨恨地呛着他。
「嗯……卖了你?这主意好像不错,听说很多男人就喜欢你这种看起来很火辣的幼齿,应该可以卖到不错的价钱。」
「你敢!」听到这么侮辱她的话,雷希欢从桌上抓起一把硬币,就砸到曾骏朗的脸上。
曾骏朗伸手阻挡,顺利挡下她的硬币攻击,只听到地上传来一阵硬币掉落地板的叮当声响。
「很生气?觉得我羞辱你?那你要不要想想,是谁给我机会羞辱你的?又是谁害你沦落到这种地步?」曾骏朗口气严肃的说。
雷希欢别过头,完全不想听他说教。
「你不喜欢被人家当出来卖的,就不要轻易说出把你卖了之类的挑衅话语,是你自己先不尊重自己,我才有机会顺着你的话来羞辱你。」
曾骏朗其实很不喜欢雷希欢自轻自贱的言行,她心里明明傲得不得了,却老爱故意说些难听话刺激别人。
她这是想激怒别人伤害她吗?怎么就不想想她只是个小丫头,若真对上被激怒的疯狂男人,会有多么危险?
「再来,你摸着自己的良心问,如果你没有抱着要吃垮我的心态乱点,还都故意挑贵的点,你会不会陷入现在付不出钱的狼狈地步?到底是谁陷害你,你还想不清楚吗?」
曾骏朗觉得自己很鸡婆,她父母都不管她了,到底干他什么事?
可是,一想到威伯说到她时脸上幸福的笑容,还有他去年观察到她的一些本性,他实在不想看她继续自我堕落。
再这样下去,她会毁了她自己!
虽然是只小野猫,但也是个小美女,见她一直伤害、毁灭自己,他总觉得很可惜。
「反正你就是想说我咎由自取就是了!对啦对啦,都是你们对,我错,我永远是错的!永远做不对,可以了吧?」一股铺天盖地的委屈感猛然袭上心头,雷希欢睁大眼睛瞪着墙壁,不想让自己落下难堪的泪水。
就听到一声重重的叹息,一只大掌落到她头顶,「我说这些不是要证明谁对谁错,只是希望你去思考一下,你用这样的态度面对世界,伤己又伤人,到底想要证明什么?又想要得到什么?」
在他大掌落到她头顶的瞬间,雷希欢本想狠狠甩开,可听到他说的话,她的身体突然一僵,因为他的口气里没有任何嘲讽或轻蔑她的意思,反而带着一点近乎关怀的沉重,就好像……他确实为她感到惋惜一般。
感觉头顶传来沉沉的温热感,那不是故意要打压她的力道,反更像是主人安抚小猫时的纵容与温柔。
她突然想到外公对她说过,曾骏朗是个难得的好男人!
是吗?或许外公真的比她会看人……
趁着雷希欢心防松动时,曾骏朗一口气问清楚他之前所有的疑惑。
得知她离家出走到台北已经三个多月了,在这段期间,她借住在不同人的家里,因为她不想占人便宜,更不愿被人占便宜,所以一直有付给屋主住宿费,也因此她一天赚的钱,能剩下来的并不多,才会一直吃得很省也很差。
至于她为什么身上没钱?据说是被她爸经济封锁了。那没钱又为什么不去找便宜一点的旅馆住,反而住到别人家?听说是她的身分证被她爸扣押,而且台北没什么便宜的旅馆,就算真的有,也都是些对她来说比住在认识的人家里更加危险、疑似有兼营特种行业的小旅馆。
至于他之前为什么都没遇过她,是因为她通常在西门町一带表演,但近来好像惹上什么人,才不得不转移地点到东区来。
他们今天遇到的那群年轻人,正是她现在借住处屋主的狐朋狗友,可因为今天彻底闹翻了,她也不打算继续住下去。她说她的行李不多,只有一小袋,回去收拾一下,包包一提随时可走人。
她的回答让曾骏朗很想看一看,她上台北后到底都认识些什么人,怎么听起来都挺不正派的呢?
不过想想,她身材这么好又长得漂亮,孤身一人在闹区街头跳舞赚钱,脾气又这么坏,有心接近她的人,只怕没几个好东西——不过他例外喔,他可是看在威伯的份上!
如果把她放置不管,只怕她撑不了多久吧?就算她无心和那些心怀不轨的人鬼混,也提防不了有心人要设计她,如果她被人偷偷下药、迷奸甚至强暴,就真的不可收拾了!到时让人卖去应召站,也不是不可能。
而且,她怎么都不肯回去高雄,一提起叫她回家,她就发飙,也不肯告诉他,她老家的联络数据。
目前看来只能暂时强制收留了!等回去后再联络威伯,看可以怎么安置她好了。
第2章(2)
想明白后,曾骏朗付清账单,就带着她回到他位于高级住宅区的二十三楼住家里。
进屋后,他很故意地开了一份账单给她,里面记载了她欠他三千两百元。
曾骏朗决定就算要暂时收留她,也不能让她白吃白住。
一方面是他不想让她误会自己对她有什么不良企图,另一方面也是想维持她的自尊心。虽然她有些比如想吃垮他的小小坏心眼,但他很清楚,她的本性是很骄傲的,绝不接受外人的施舍与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