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因为我很喜欢养你。”
“说,和养池塘的鱼相比,你比较喜欢养谁。”
“养你。”不假思索地回应。
“为什么?”
“因为养你,你会跟我说谢谢,鱼不会。”他打趣道。
“哈!原来我赢在有语言能力。对了,我们老板在抱怨,说现在都请不到你帮忙维修电脑,说你变大牌了。”
他想说:傻瓜,你不在,我去那里做什么?但他没说,只淡淡问一声,“你怎么回答?”
“我说你忙得连睡觉时间都没有,哪有时间帮忙维修电脑。”
“你回答得很好。”虽然那不是真正原因。
接下来,他陪她聊了半个钟头。重点不在于时间长短,而是她突然发现,即使阿尚不在身迈,但她在他心里,占住一个男人的心,比占住他身边的位置,更让人感到甜蜜。
这天,他打了七通电话回家,几乎一有空档他就打回来,只讲两句话也好。
深夜十一点,他终于到家,一手提着外卖菜肴,一手高举着合约书,告诉她,“我们来庆祝吧。”于是他们到顶楼,吃着满桌好菜、放烟火,他们嘻嘻笑笑闹到月亮歪一边,直到她好几度点头,最后睡倒在他怀抱里。
阿尚越来越忙,可李薇没有被忽略的感觉。
她每天都成熟一点点,依这种速度长大,她相信,她很快就能追出他一句“我爱你”。
阿尚对她的好,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大哥大嫂、出版社同事、王叔王婶……王叔王婶知道,爸爸妈妈就会知道。这个恋爱,她谈得很高调。她不光是要别人羡慕她,还要向妈妈证明,不是只有金钱才能保障幸福,她知道,这种证明有点任性,也带着几分呛声意味,但就算知道,她还是要这么做。
阿尚很忙,听说他南部乡下老家更忙,为了他争取到的订单,全家人卯足了劲增产,可是有机蔬莱不能透过农药减短生长斯,因此他们需要更多的土地,和更先进的栽培技术。
为了谈土地买卖,阿尚回南部好几次,他大哥学的是曲辰,对于契约买卖、行销经营这种事,不太行,因此需要他回乡处理。
她想跟着回去,阿尚阻止了,理由是他和家人都太忙,忙到没时间招呼她,他不想把她一个人孤单地丢在老家,与其让她在陌生的老家里寂寞,他宁可把她留在她熟悉的地方。
不管如何,他对她的悉心照料,让她幸福百分百。
今天一大早,阿尚又南下,运气好的话,签定契约就可以回来,他说高铁很快,他说手机的电满格,他说不管任何时候,她都可以打电话找他。
这些话,每次出门,他都会交代一遍,她听过那么多回,还是爱听得不得了,因为她在意的不是这些话,而是他为自己悬心。
她没在他工作时间打电话吵他,每次都是他打电话回来,前几次晚上他赶不回来时,还主动联络她大哥,请他来陪伴她?
虽然他没说过爱她,但如果这样的挂心还不算爱情,她真不晓得什么才算爱情了。
中午,她热了他昨天就煮好的汤,一面吃、一面想他。
下午,她睡了个午觉,醒来,对着怀抱中的他的外套,说:“我睡得很舒服,谢谢你啦。”然后她打开电脑,准备继续上午的校稿工作,没想到电脑不知道怎么搞的,竟然当机,她拿着随身碟,傻傻地看着罢工的电脑,这种时候,是打电话他的正确时机吧?
她飞快拿起手机,想到——可是如果他正在和人家谈合约呢?她的工作又不会比他的重要,凭什么他要放下自己的事来帮她?就算她是大小姐,也没有人必须事事迀就她啊。何况,她现在哪是大小姐,她是小食客,吃他、住他、赖他……做人,可不能太自我中心呐。
摇头,想起说好今天要寄回去的稿子,她歪歪嘴巴,把脸压成长条形苦瓜。
啊,用阿尚的电脑!
她抓起手机和随身碟冲到楼下,按下阿尚电脑的电源,当她顺利打开电脑屏幕,打开早上改了三分之二的稿子,她乐得一拍手,哈哈,开、始、工、作!
这一做,四个小时过去,当中阿尚打了两通电话回来,她接了,笑着报告自己的工作进度,却忘记提及她擅自使用人家的电脑。
六点,她准时把稿子寄回出版社,同时承诺老板,明天中午之前会把宣传方案寄过去,老板相当满意她的工作进度,闲聊几句后挂掉电话(郑重申明,她没有窥人隐私的癖好,她不是刻意要打开他的电脑档案,是不小心、是顺手、是……好吧,她的确有一点点小故意,谁让他给那个档案取名叫慕恋,而且大大方方们摆在桌面上,她还以为那是个和爱情有关系的游戏程序,哪里知道档案打开,是一张照片,一张有着很久以前李薇的照片。
那个时候,她刚进大学吧,照片里的自己抱着书,站在图书馆前面,不晓得在等什么人。
阿尚怎么会有这张照片?好奇心加倍,她彻底遗忘这个社会上有种权利叫做隐私权,继续往下看。
爱上她,在见到她的第一眼,她像颗星星,不断在我内心的宇宙中转圈圈。
二00四年的夏天,我遇见那个女生,她很美,美得让我移不开眼,我不断在心底自问:要怎样,我才可以邂逅这位美丽的女孩?
同学告诉我别傻了,她的父亲是某某企业的大老板,她身边的男人身价以十亿力单位计算,然而,明知道高攀不上,我还是忍不住在远远的地方,窥探。
看见这篇短文,李薇发傻了。阿尚在二OO四年的夏天认识她?她不知道啊,半点都不知道。
她选择继续往下看,档案里面有近千张照片,都是在她没察觉时偷拍的,镜头下的自己,美得惊人、清丽得让人怦然心动,她从不晓得自己有这样的一面。
这是个很大的档案,除了照片还有他的心情抒发,严格来讲,这是一本陈年的厚日记。
曰记里,他说她是他的秘密情人,说研究所时期,有许多女孩对他表示好感,但他眼底只有李薇,虽然明知道家世配她不起,但心底有那么一簇火焰,护着他,不放弃。
故事起源于二00四年,结束于二00六年,那年他离开校园去当兵,紧接着到美国念回国后,她已经大学毕业。
他曾经到她爸爸的公司应征工作,却发现她没在里面上班,于是在工作三个月后,离职。
他专职替家里的有机农业开发新市场,但长夜漫漫,想念秘密情人的时间让人心慌,于是他开始投入程序设计。
刚开始只是无心插柳,没想到却意外让他养出一大片柳树园,他变成一个知名度很高的设计师,许多公司都想找他合作。事业得意,但身边的女人来来去去,他再找不到那样的感觉。
好朋友笑他太傻,还说那种一见钟情的事只会发生在小说里,可是再多的嘲笑都没办法让他让忘记李薇,于是他不断努力,心里想着,也许哪天他的身价也能以十亿做为计算单位时,就有足够资格在那群追求她的男人中插队。
直到他在出版社遇见李薇想不到一个千金大小姐竟愿意纡尊降贵,到小小的出版社工作,于是他自愿当出版社的免费义工。
他偷偷期望出版社每天都有电脑当掉,那么他就可以每天见她一面,即使是远远的看上一眼、打个招呼,他也满足,他甚至想,要不要制造一点病毒,在看不到李薇的日子里,让它发挥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