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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三年发妻 第3章 作者:千寻
    不管在哪里,蓝天都听得到她发出的声音。

    他对声音有敏锐的接受度,所以,她的自言自语、她做错事的糗状,他一清二楚。

    他喜欢她在家里制造出来的声音,不管是啪答啪答的拖鞋声、水龙头的流水声、抽水马桶或她洗衣服的声音,通通喜欢。

    她的声音让这幢房子变成家庭,而不只是装潢昂贵的原木房子。

    三个月可以让许多人从陌生到熟稔,而三个月让他熟悉她的声音、气味、动作和多话,也让她摸透他的每一分喜好。

    向晴知道,他很喜欢运动,每天晨晚都要出门跑足一个钟头,他做仰卧起坐和伏地挺身,一次可以做五百下。

    他吃东西不挑,但如果对味,食量大到惊人,他老是喝瓶装矿泉水,而且只喝某种昂贵的品牌,听说是来自瑞士的冰川,她觉得太浪费,于是偷偷在他的瓶子里加了煮沸过的开水,可是他一喝就喝得出来。

    他没骂她,只是皱皱眉头,就把开水拿去浇花。

    真可惜,她打算让他骂的说,她很想看看情绪失控的木头长得什么模样。

    向晴知道他的嘴巴像木头,不说好听话;他的肌肉像木头,用力戳几下会害自己的手指头受伤;他整个人全身上下都像木头,看起来没什么大路用,却会安安静静地释放芬多精,造福你的身体健康。

    这是她的老公——木头先生。

    截至目前为止,她非常非常满意这个男人,尤其在生孩子这件事情上面……尽管无从比较,但她有自信,再不会有人比他做得更好了。

    蓝天停下在键盘上飞跃的手指头,侧耳倾听客厅里缝纫机针上针下的答答声,不笑的嘴角微微上扬。

    向晴对于窗帘家饰有特殊癖好,她给家里的每一扇窗户穿上新衣服,唯一的一张大床,至少添了六套新装,卫生纸盒、酒瓶、花瓶、桌脚椅脚……就连衣架,所有能穿衣服的家具全都穿上衣服。

    她笑著解释自己的狂热,“我要是没去当空姐,说不定就开了手工艺品行。”

    他笑笑,把她新做好的抱枕放在大腿上,没阻止她的缝纫狂热,就算卧房里的那片落地窗,被她加了恶心的蕾丝边,看起来很碍眼,但她的笑脸,让他看不见蕾丝边。

    上星期,她抱一堆书回来,走到他身边问:“我没有做过衣服,如果我做衣服的话,你会不会穿?”

    “好。”

    那是小事,而且他从来就不在意别人的眼光。

    然后她真的给他车了一件衣服,初试啼声,成品还真的不错,那是睡衣,他和她都有一件,同样的款式、同样的布料,向晴说她喜欢和他穿著一样的睡衣,坐在院子里看星星。

    于是,他把二楼阳台的躺椅搬到一楼去。

    缝纫机的答答声不见了,他离开椅子走到门边,斜靠著木墙,双手横胸,看著他的女人原地拚命往上跳,想伸手去勾摘还没成熟的青木瓜。

    她很懒,直接从屋里搬椅子、踮脚就可以拔下来了,干么在那边跳来跳去,也许从她的角度看来只差一点点,但从蓝天的角度望去,还差了很大一点。

    她失败一次,叫一声;失败第二次,对著木瓜大骂;失败第三次,那棵木瓜树就变成忘恩负义、没心没肝,也不想想她每天给它浇水施肥,是教它用来长脑袋、不是光长个儿的坏东西了。

    他忍不住大笑,笑她的傻气,在没人看见的地方。

    须臾,敛起笑脸,他轻摇头,缓缓走过客厅、前院,走过他做好还没油漆上色的木马,直到向晴的背后,大手往她腰间轻轻一托、一带,突然多出来的三十公分,让她顺利拔下树上的青木瓜。

    “真好用的人体升降机,有你在,我这辈子都不要买铝梯。”

    他放下她后,她顺势往后靠,靠在他厚厚实实的胸膛上。

    真好,有人肯给她靠著、赖著,天塌下来都不必担心,他前辈子肯定坏事做尽,欠天欠地欠下她一大堆人情。

    蓝天把她的身子扳过来,大手左一横、右一撇,擦掉她的额间汗水。

    她很容易感冒,虽然喝喝伏冒热饮就会好,但感冒总不是好事,能避就避掉吧。

    “天气好热,我想给你做一道凉拌木瓜丝,我等它长大等很多天了,刚刚我看到一只小鸟停在上面,动作不快点的话,木瓜会被它们抢先吃掉。”

    “嗯。”

    只有嗯?她在邀功ㄟ,他至少要说“谢谢你”,或用摸小狗那种手法摸摸她的头,用赞赏眼神盯她两眼。

    结果咧,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嗯”。

    没意思……不过,想从他嘴巴里面挤出几句恋人絮语,这辈子恐怕不可能了,大概只能把他重新塞回妈妈肚子、重新生一遍,看看有没有基因突变的可能性。

    “你工作做完了?”她问。

    还没有,不过现在不想做,只想待在她身边;阿丰错了,乡下生活不会无聊,只要她在,日子自是多姿多彩。

    蓝天拉过她的手,走到龙眼树下,他挑了两竿肥硕龙眼,坐到她身边的躺椅,手剥,剥出一颗晶莹透明的果实,她打开嘴巴含进去,然后,他也替自己剥一颗。

    “壳和种秄不要丢哦。”

    “好。”

    他应著,进屋,出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两个向晴用广告纸折的盒子,一个装壳、一个装种籽。

    “上次我送给里长伯的那个盆栽,里长伯很喜欢,邮差伯伯知道了,也想跟我要一盆。”

    蓝天看她,点头。

    向晴很厉害,她把龙眼壳捶得粉碎,和上泥土,放进小花盆里,再把筛洗过、泡出芽眼的龙眼秄一颗颗摆上去,摆出两个同心圆,最后在空隙处铺上五彩缤纷的小碎石,她每天喷水,不到十天,一盆抽芽、长叶、绿油油的盆栽就送进里长伯家里。

    她和他不一样,是个广结善缘的女生,他在这里住三个月,除了几个好奇的欧巴桑会对他打招呼以外,多数的男人、年轻人习惯在看见他时,绕路远走。

    向晴说,那是他的脸孔太严肃、身高太压迫人,还说他不讲话的时候,习惯性把手插在口袋,很像随时准备掏枪的黑社会。

    在人际关系这方面,她比他厉害得多,同样是三个月,附近邻居都知道这个奇怪的外地大个头娶了个如花娇妻,知道他老婆烧的橙汁排骨好吃到不行,而且三不五时有人送礼物到家里,一篮鸡蛋、一只杀好除毛的土鸡、炒米粉、菜秄、花籽……让他的院子里多辟了块小小的有机菜园。

    家里的电话响不停,每通都是找蓝太太,邻居、朋友、以前的同事,她每天接电话的时间多到让人眼红。

    蓝天敏锐的耳朵,特别喜欢偷听她对著电话那头说话,撒娇的、开心的、薄怒的声音,他用窃听,认识他的女人。

    他不在乎她鸠占鹊巢,不对,更正确的说法是,他很乐意自己的窝巢,让这只美丽的鸠鸟占据。

    “你明天非出去不可吗?”向晴找到话题。

    早上,一通电话惹得蓝天不开心,他板著脸孔、耳朵贴住话筒,老半天不说话,害她站在旁边战战兢兢,也跟著提心吊胆。

    最后,他丢下一句话,“我明天过去。”然后,挂掉电话。

    她问他发生什么事,他说没事,就转身进书房。

    她没跟著进去,因为屋里屋外,每个角落都标上游向晴,独独他的书房是她的禁地。

    她很清楚那里是他的隐私区,不经邀请,不得进去。

    所以他关上门,她在门外,充份理解,这通电话是他不想让她认识的部份。

    “对。”

    他不出去,将有一群讨厌鬼杀进门,他不想破坏自己宁静的生活环境。

    “要去多久?”她打开嘴,含进一颗他剥好的龙眼。

    “最慢三天之内就回来。”

    “三天……有点久,你要去哪里?”

    她吐籽,他想也不想就用手接住,说他是大男人嘛,在这方面,他又不吝啬表现体贴;说他不是大男人,男人该做的事,他从不让她越雷池一步。

    “北部。”

    “你会打电话给我吗?”如果那通电话是他的“闲人勿进”,那么这三天,她也进不去吧?

    两个人的生活很容易让自己依赖上对方,三天看不见他……

    这个形容词很俗气,可她真的觉得,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三个萧瑟的秋天啊,没有他的体温,日子难捱。

    “我的手机随时开著。”

    “如果我三分钟打一通电话给你呢?”

    “无所谓。”有人会发疯,但别人的精神状态不在他的考量当中。

    “我给你带一盒凉拌木瓜丝,记住哦,不管怎样,吃饭的时候都要拿出来加一点。”

    “为什么?”

    “因为别人就会知道,你已经有一个很贤慧的妻子了,而且你的妻子用你用得很满意,别人别想觊觎。”

    这是嫉妒,光明正大的嫉妒。

    好得很,她爱上婚姻这种制度,让她可以理直气壮在他身上贴下“所有人——游向晴”的标志。

    “好。”向晴的嫉妒让他很骄傲,明天他就用“老婆的嫉妒”让一群单身男女嫉妒。

    “等你回来,我保证一定学会烤苹果派。”她信誓旦旦。

    “好。”之前,他说想吃苹果派,只提一次,她便记上了心,他喜欢她为自己发挥高度注意力。

    “你为什么想吃苹果派?”她随口问问。

    他僵了脸,没应。

    她忙著把龙眼壳剥碎,没注意到他的表情骤变。

    “是不是初恋女友烤给你吃过,酸酸甜甜的派里加入很多的爱情,让你意犹未尽……”

    她在编剧,编到一半突然觉得很有可能性,对啊,要不是对初恋女友意难忘,怎么会用征人来月聘老婆?

    那么,假设前女友回心转意,愿意和他重修旧好,她的任期是不是要提早结束,他说的“不离婚条例”会不会变成“优惠退抚”?

    她猛地抬头,注视他的脸。

    “我猜对了呴。”瘪嘴,她的脸庞失去快意。“我就知道,我爸说,他初恋女友煮的鱼肚汤是全世界最好吃的,自从她离开之后,谁煮的鱼肚汤都变得很难下咽,那么我烤的苹果派怎么跟人家比,不烤了、不烤了,反正怎么弄怎么难吃,干么跳出来献丑……”

    在她自苦自怜老半天之后,他突然说:“不是。”

    “嗄?”她张大嘴,一时间没弄懂他的意思。

    “不是你想的那样。”

    “不是初恋女友?那是前女友还是前妻……”她越问越小声,萝卜粉脸变成苦瓜臭脸。

    “苹果派是我母亲的拿手菜。”蓝天还是说了。

    埋在记忆深处,刻意不去翻阅的陈年往事,因为她的苦瓜脸,他翻。

    “婆婆?她很会做菜吗?”

    “对,她很喜欢做菜。”

    她也喜欢缝衣服,跟向晴一样,不过她没有夸张到帮桌子、椅子、冰箱缝外套,不会三不五时就车拼布袋子分赠给左右邻居,更不会做睡衣,要老公和自己穿情人装,也许是那个时代的物资不像现在这么丰富吧。

    母亲种菜不是为了强调自然有机,而是为了替老公省薪水,她也和向晴一样,很想养动物,只不过向晴想养的是毛又多又长、超难伺候的古代牧羊犬,而妈妈养的是肥滋滋的母猪,和会生蛋、可吃肉的鸡鸭鹅。

    “快,告诉我婆婆和公公的事,我爱听。”

    他盯住她,老半天,敛眉。

    她把椅子拉到他对面,捧起脸,专心看他。

    “很不习惯讲长辈的故事吗?那我先来示范。我的妈妈比爸爸大一岁,那个时候爸爸喜欢的女生不是妈妈,而是妈妈的表妹。

    “爸爸说,表妹笑起来的时候,他的心像春风拂过,连作梦都会梦见她的笑容,可惜到最后,表妹被台北来的大帅哥娶走,爸爸气得三天三夜睡不著觉,恨自己没有鼓足勇气,对表妹表示爱意。”

    她向看蓝天,他锁紧的眉目松弛了。

    瞧,说老故事并不难吧。她接著道:“后来爸爸说没鱼,虾子也有蛋白质啊,于是娶了梦中情人的表姊,表姊不美丽,但是很温柔;表姊做的鱼肚汤没有表妹好喝,但是炒饭很对胃口;表姊的腿太短、撑不起长洋装,但是圆圆的脸,可爱得像洋娃娃……

    “一点点妥协、一些些欣赏,在漫长岁月间,他逐渐爱上表姊,直到去世的那天,爸爸都很高兴,他娶的是表姊不是表妹。”

    “你爸爸不在了?”

    他早该猜到的,不然怎会整个家的重担都落在女儿的肩膀上。

    “嗯,爸爸死了以后,我就变成游家的大家长,话,我说了算;事情,我决定了算;我是我们家最大的,但我答应向宇,等到他健健康康长到二十五岁,就轮到他当家长。向宇笨呆了,当家长很辛苦的,对不对?”

    向晴勾住丈夫的手臂,把脸贴在强健的肌肉上面。呵呵,她的老公是千年难得一见的超级猛男。

    他轻触她的发丝。不会,当她的家长不累、不辛苦,还有很多的成就感和找不出理由的骄傲。

    有她起头,蓝天发觉讲故事,并没有想像中困难。

    “父亲常对我说:‘儿子,等你十岁,老爸保证帮你凑到五个兄弟姊妹,让你们组篮球队,打遍天下无敌手。’

    “我父亲是社区高中的篮球教练、白种人,我母亲是台湾人。母亲做的中国菜很好吃,但爸爸常希望她能烤苹果派,他说那才是美国人的正宗食物。

    “母亲第一次的成品很难吃,爸爸担心她有挫折感,以后再也不肯做,就用一部遥控车贿赂我帮忙,我们两个一人一口,把八吋的派吃光。后来,她越做越顺手,苹果派就变成她的拿手好菜。”

    “你爸真好,如果我第一次的成品超难吃,你会不会捏著鼻子把派吃光光?”

    他没回答,但丢给她一个“那还用说”的眼神。幸好,他没说:“我会用十部遥控车贿赂村里小孩,把急性肠胃炎送给他们。”

    向晴笑开怀,返身坐到他的大腿上,三个月了,他们做过比这个更亲密一百倍的事。

    她好爱赖在他胸口,想像自己是被他抱在怀里的泰迪熊;她好爱趴在他背上,假装他的背是犹太人的哭墙;她好爱被他肌肉发达的大手扣在胸膛,幻想自己是被宠坏、惯坏的小公主。

    她爱上他,就像爸爸爱上妈妈;她将为他做苹果派、为他炒对味的炒饭,她要他在生命中的最后一分钟,不后悔生命中有个游向晴陪他走过长长的一辈子。

    “我有个小我两岁的弟弟,母亲肚子里还有一个妹妹。父亲叫我前锋、叫弟弟中锋,在妈妈要去医院生下后卫那天,中锋不乖,硬要跟他们一起去,而我很听话,所以被留在邻居家里……然后他们出车祸,四条命没了,而我进育幼院,直到被人领养。”

    后面二十几年的生活,他用简短几句话带过。

    向晴凝睇他。之后的日子一定很辛苦吧?能够活到现在、活得这么自在,他绝对付出很多的努力,那份艰困哪是外人能了解的。

    她圈住他的脖子,亲亲他的脸颊,巧笑著转移他的心情,“木头,我们来谈个条件好不好?”

    “你说。”

    “你去把长头发剪掉,我来帮你生前锋、中锋、后卫。”

    她恃宠而骄了,仗著他对她的好,软土深掘,也不想想生小孩是她的责任,早在她签下结婚证书时,就卸不开的责任。

    可是对蓝天而言,剪头发纯属小事,虽然他已经留了它们三年。他连考虑都不考虑就直接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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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天很生气,从上高铁开始,就气到不行。

    他打手机给向晴,想告诉她好消息,说他找到一只血统很好的古代牧羊犬,过几天,宠物店老板会亲自帮他们送过来。他还想跟她讨论一下狗屋要怎么盖,是盖在前院、后院,还是直接让狗狗窝在房子里面……

    但家里电话没人接,她的手机一样没人听。

    他才离家三天,她就闹失踪?她真有那么笨,他又不是不知道她老家在哪里,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这么简单的道理她会不懂?

    他气到快发狂,好不容易下高铁、叫计程车飙回家里,才发现电灯没开,屋里黑漆漆一片,而向晴的手机丢在沙发上面。

    他到车库拿车,发现车子不在,一颗心脏几乎眺出喉咙。游向晴!她答应过他不开车的!

    急了、跳脚了,他迈开长腿往附近邻居家跑。

    根据情报,最后一个见过向晴的人是在下午三点钟,所以那个时候她还在家,看一眼腕表,已经九点钟,如果去镇上买东西,她早该回来了。

    因此她不是去镇上,那么……回娘家、北部朋友来访……他不知道原因是哪个,只知道心被掐著、扭著、疼痛著。

    怒火狂烧,脸色铁青,严肃的脸孔更加吓人,他往家的方向走,未进门先听见屋里的电话铃声响起。

    蓝天三步并两步往前跑,冲到电话机前,抓起话筒,未开口,先听见向晴的哭声。

    “你在哪里?”他凝声,强大愤怒需要意志力控制。

    “我在台中荣总医院。”说著,她忍不住大哭,然后,在她准备陈述事件始末时,电话断线。

    很好,这下子,怒火往肚子里闷烧,把他的心脏烧成焦炭。

    她出车祸了?

    医院在台中,所以是她偷偷开车回家的时候出的车祸,那么,她还能打电话回来,表示受的伤没有他想像中那么严重,但她哭得那么凄惨,而且只说一句话就断线,这意味著什么?

    她要进开刀房?她晕厥了?还是……又有意外发生?

    意外,这两个冲撞著他的胸口,让他几乎喘不过气,他很努力逼迫自己沉稳下来,不断在脑海里面做分析,但关心则乱,纷乱的心情理不出合理系统。

    一路上,蓝天不断看著手机,向晴没再打电话给他,半通都没有。抿唇,分析丢开、沉稳抛诸身外,他拧著眉目,凶狠的眼光直视车窗。

    他痛恨意外、痛恨所有不在自己掌控中的事情,他痛恨那个叫做上帝的神,有权力操控他的幸福。

    游向晴,她绝对不能发生意外,她要好好的、健健康康的活著,他愿意用所有的东西去交换她的顺遂人生。

    顿时,他发现,她对他已经太重要,重要到他损失不起……

    蓝天想起老爹的千叮万嘱,老爹说,千万不能让谁变得“不能被取代”,那么他就会出现弱点,就会提供机会,让敌人对他使出致命一击。

    这不是当初他“征聘妻子”的主因?不要爱情、不要牵系,他要的只是生产工具,可是向晴那么行,让他在不知不觉间交心。

    蓝天苦笑。人算不如天算,阿丰说对了,你永远不知道命运在你前面准备了什么大餐。

    计程车开得飞快,为了想赚蓝天开出来的高额奖金,司机任由肾上腺素大量分泌,把油门踩到底。

    凌晨两点,蓝天到达医院门口,而司机先生满意地用口水沾湿大拇指,一张张数著他递过来的钞票。

    他奔进医院,在急诊室外看见哭倒的向晴。

    他的眼光像新型扫瞄机,从她头顶扫到脚底,没有血迹、没有纱布、没有任何受伤迹象……终于,提在喉咙的心脏安份地躺回胸腔中央。

    不是她,她没事,谢天谢地……不是她,她没事,谢天谢地……

    他连续对自己喊话十次,告诉自己,她没事,纷乱的思绪才慢慢回归正途。

    呼,吐气,很好,她没事。

    “蓝天!”

    发现他,向晴跳起来,冲到他身前,两手紧紧抱住他的腰,用力把自己的头埋在他怀里。

    他终于来了,她等了很久,等到心都酸掉,他再不出现,她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她一直以为自己很勇敢,觉得自己是一夫当关、万夫莫敌的花木兰,可当事情真正砸到了,她才发现原来自己很弱,弱到没有一片蓝天覆在头顶,就变得无能为力。

    她依赖他,依赖得很彻底。

    “发生什么事?”

    他环住她发抖的身子,轻轻拍、慢慢顺,顺她的情绪,也顺著自己的心,再说一次,她没事,真好。

    “向宇感染了,他在加护病房。”她哽咽。

    “医生怎么说?”

    “我不知道,他说什么我都听不懂,我只知道很危险、很危险、很危险……”她哭丧著脸,闭起眼睛,只想学鸵鸟,把头缩在他身上。

    “为什么不打手机给我?”

    他出门前交代过,再小的事都打给他,没有什么工作不能放下、没有任何事比家人重要。

    家人……他轻轻地吐气,把视线停在向晴身上,家人……在那场车祸之后的现在,他又有了家人,虽然这个“家人”很爱哭,碰到小事就跳脚,可是、家人……

    蓝天忍不住微笑,不道德,他明了。

    在老婆哭到快崩溃的时候,他还笑,这是差劲男人才会有的表现,但他没办法违逆自己的真心反应。

    是的,他很开心、很兴奋、很满足,他又有了家人。

    “我背不起来你的手机号码。”她一面说、一面捶著自己的头。

    总觉得他走到哪里都会把她挂上、带上,总觉得三个月的生活,他们像连体婴,从不分离。

    这种情况之下,谁会多事地去背手机号码,若不是为了四处留电话给老同学、朋友、同事、邻居,家里的电话号码她也背不起来。

    “为什么不把手机带著?”他在通讯录里面写下老公,记录号码,她只要一按键就可以打给他。

    “我接到妈妈的电话,心一急,什么都不记得,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来到医院门口了。”

    在那种情况下她还能把车子平安开到医院,真是命大!陡地,蓝天的心又乱跳一阵,他自我提醒,下次出门,一定要把车子开出去。

    他很想把她吊起来痛打一顿,但这时候,他舍不得骂她,一个哭得双眼比核桃还肿的女生,有权利得到优惠。

    “只有你一个人在?你母亲呢、亲戚呢?”

    他把她垂到颊边的头发往后拨,黑眼圈爬上她的眼周,哭坏了吧她。

    再次搂她入怀,拍拍她的背,他没有说“不哭”,他愿意她的委屈全往自己身上倾吐。

    “我妈妈血压飙高,在急诊室观察,才睡下。”

    “好,我处理,你坐一下,我去了解状况。”他扶著她坐下,可他才起身,就发觉她的手紧紧拽住他的衣角。

    他回头,看著她的手指头,向晴对著他摇头。她不要一个人待在这里,她已经受够一个人担心。

    他叹气,没说话,把她拉起来,小小的手包进大大的掌心。

    “没事的。”他说。

    她知道没事,都交给他了,重重的心变得轻松,蓝天不是医生,但他出现,她便相信事情会好转,他就是有这种本能,让人对他好有信心。

    接著,他带她去询问向宇的状况、接下来的医疗程序,不知道为什么,同样的讲解,蓝天在,她的心定,每句每句都听得懂了。而且最好的消息是,向宇的体温降下来,感染获得控制。

    天亮,向晴靠在蓝天的肩上,医院里来来往往的人多了起来,看著那么多的病人、那么多的意外发生,她说:“木头,以后我们都不要发生意外好不好?”

    “好。”

    十指紧扣,她的手很冷,幸好他的手恒温。

    “我们好好照顾身体,不要生病好不好?”

    “好。”

    “以后我跟你去晨跑。”

    “好。”

    “这样子,会不会妨碍你的福利?”

    他没听懂,转头看她,眼底闪过疑惑。

    “看美女的福利啊,很多男人去晨跑,醉翁之意不在酒。”

    能开玩笑了?蓝天放下心,亲亲她的额头。“向晴。”

    “嗯?”

    “你答应过我,不开车出门。”

    她想起来了,挺直背,细细审视他的表情,好心疼哦。

    向晴两手勾住他的脖子,唇贴在他耳际,连声说:“对不起、对不起,我让你紧张了对不对?我不是故意的,我发誓,下次一定不会再发生。”

    她的急欲解释让他的嘴角拉出笑痕,她了解他的心焦,这点,让他心情愉悦。

    接连几个日夜的观察,向宇的状况缓和下来,游妈妈的血压也稳定、出院,蓝天趁著自己在中部,安排很多事。

    他接洽医生,掌握向宇的状况,他聘管家、护士到老家帮忙照顾外公外婆和向宇,他把向晴的亲人当成自己的亲人,他的好让游家上上下下举大拇指,称赞他是个好男人。

    加上舅舅家九口人,包括蓝天自己投了十张赞成票,赞成向晴嫁给蓝天,他们不知道,蓝天早就被她收纳在囊中,谁都抢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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