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三人正从附近的市场回来,一打开门上楼,沈君毅就感觉到有一股说不出的不对劲,那门锁似乎有点问题。
“怎么了?”容凤仪敏锐的感受到他的不安。
“没事。”他没说,反而加快了上楼的脚步。
果不其然,他的臆测被证实了。
从敞开的房门看去,一片狼籍、紊乱,屋内被翻箱倒柜得离谱。
“格格,是不是遭窃了?”晴儿慌问。
“君毅大哥。”
只见沈君毅面色凝重的看着窃贼光顾后的房子,沉声说:“先别动东西,我找警察来。”
拿起话筒,他镇定的报了警。
折腾了许久,总算厘清楚丢了什么东西,沈君毅珍贵的相机不是被顺便偷走就是被砸得稀烂,而容凤仪从王府带来的稀世珍宝才是歹徒的主要目标,就连她们的衣物也都被窃。
“一定是那个诺曼臭老板——”晴儿直言不讳。
沈君毅心疼的看着他的相机,沉重的叹了口气。
“对不起,都是因为我……”她好歉疚。
容凤仪知道他把这些相机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偏偏一遇上她这倒霉格格就有出不完的事,相机不是坠河泡水,要不就是遭梁上君子偷走。
“不是你的错,反正都是身外之物。”对于人生他看得很淡泊,虽然相机是他的吃饭工具,但是一样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被偷了也就罢了,只是谈好的工作可能得延后了。
总不能叫他用眼睛拍照吧!现在科技再怎么发达也没法把他脑海里的存留影像冲洗出来。
“可是……”
“可是什么?”他走向容凤仪,难得亲昵的摸摸她的脸颊,“把眼泪收好,女人的眼泪可不是这样廉价的。”
他淡默的蹲下身,开始着手收拾一屋子的混乱,容凤仪跟晴儿也跟着帮忙动手。
沈君毅小心翼翼的收抬着他的作品,其中还包括了不少容凤仪的独照,有含笑带怨的模样,还有那令人神迷的含情脉脉……
他在想,会是谁?
前些日子莫迺杰这小子曾经透露讯息说,有许多人对于容凤仪十分感兴趣,不单是她的身份、甜美的外貌引来觊觎,甚至还谣传她身上有个千年稀世血玉,当地的黑手党份子还发出密令锁定她为目标。
不行,她们的穿着打扮太过特立独行了,容易引起大家的注意,让她们时时暴露在危险中,这简直比砧板上的肉还弱势。
明天一定要让她们换下这身打扮,而他的东行计划也得暂缓了。
☆☆☆
一大清早的,他便急忙带着她们出门,难道小偷已经落网?
“君毅大哥,我们要去哪儿?是不是窃贼已经被捕?”容凤仪问。
贪睡的晴儿还在梦周公呢,叫也不是、不叫也不是,因为要她醒来除非请雷公来叫她起床。
“不是,别叫晴儿了,让她睡吧!”
下楼上了街,沈君毅才说明。
“你这身打扮太过醒目了,容易遭宵小份子觊觎,况且你又是外地人,更是这些恶霸下手的好对象,所以我带你去买些衣服,多少可以掩人耳目,一方面也好确保你的安全。”
容凤仪顿觉一阵窝心,打小大家是疼爱她,所有的一切全依着她的性子,而眼前这老摆着一张严肃老脸的沈君毅,却在时而严谨、时而轻蔑外,不忘对她的安危多作考量,这让身在异乡的她好生感动。
许多时候她不是不怕,而是过去被保护得太好,她想挣脱大家的保护,看看自己飞出富丽堂皇的笼子后,是不是能够坚强的活下来,她不希望自己是朵温室里的花朵,所以来到威尼斯后,她不断告诉自己一定要好好的活下来。
现在面对沈君毅这不善花言巧语的男子,她却觉得他为她做的一切比什么都还叫人窝心,即使他不会哄人,但是却踏实得叫她心安。
“谢谢……”她仰着脸,轻吐一声谢意。
只见沈君毅的脸部线条略有变化,却故作镇定的冷着脸不再多言。
容凤仪悄悄的加快步伐,企图离他更近些,而优君毅亦贴心的放缓脚步,不让她跟得辛苦。
走了一段路,街上静用像只有他们两人,沈君毅突然出其不意的握住容凤仪的手,依然昂首阔步的往前走。
他突如其来的举动让容凤仪有半晌的闪神,他炽热的手心熨烫着她的,他握得好紧,这举动泄露了他也有不安的情绪。
两人垂首一路上沉默无语,交握的手却像是传声筒,早不知把多少情传递殆尽。
一家家的店都见他俩的身影穿梭,没有太多的言语交谈,只能不经意捕捉到他们两人的眉目传情,那么的含蓄内敛。
解下了那头梳拢整齐的发髻长辫,沈君毅在一家精品店为她挑了一支发夹,简单的原木发夹,素朴得美丽。
“喜欢吗?”一整天下来,他总算开口了。
“嗯,很雅致。”看惯了手工精致的金饰珠宝,可这支浑圆保实的木质发夹却深得她的心,因为是沈君毅为她挑选的。
半逛半玩的来到鞋店,沈君毅认真的为她挑着鞋子。这双鞋子要保护、承载着她,还要陪她走许多路,自然要挑双舒服的鞋。
她坐在店内的沙发椅上,看着眼前新奇的店内装置,玻璃的沁凉、简单的布置陈列着许多鞋子,不同于她打小穿惯了的绣花旗鞋。
很多时候她不得不对这异乡的一切感到有说不出的欣羡,墙上的按钮一压,屋子顿放光明,银色的转头一旋,汩汩的水倾泄而出,不用点蜡烛也不用挑水,若是阿玛与额限知道了这样的好东西,一定很新奇!
“来。”他伸手一挥招她过去。
“什么事?”
“喜欢这双还是这双?”沈君毅指着架上的鞋款问。
好漂亮,简单的花纹压印在鞋面上,感觉软硬适中,穿起来应该很舒服。
沈君毅拉来一张椅子要她上坐,随即蹲在她面前托起她的脚掌,取下她的绣花鞋。
“君毅大哥——”她惊呼出声,脸颊泛红尽是羞怯。
他托着她的脚掌不给逃。
“格格,”他戏谑的唤,“怎么你没裹小脚?”
容凤仪的脸更是涨得通红,的确,身为一位贵族格格却没有遵照礼仪裹脚实属不该,然而她的家人们却因为疼爱她而愿意不顾世俗眼光。
“因为……因为阿玛舍不得见我为缠脚而哭,所以交代额娘跟奶娘不准为我裹脚……”
她有点不安,担心他也和所有的世俗之人一样,非要她遵循时下女子的裹脚风俗,怎奈她年已十六,想要挽救亦为时巳晚。
沈君毅笑了!因为她煞是认真的回答这问题,“我只是随口问问,没有其他的喜恶之意,这时代的女子不兴裹脚的劣俗,否则你在威尼斯这段时间里受到的注意绝对不只这样。”
“为什么?”
“裹脚是不人道的,而且既然是脚就该有脚的形状才是,硬是缠成掌心不到的大小,那种刻意塑造的作为我无法苟同。”
说完,他将从架上取来的鞋子套入容凤仪的脚。
她的脚白净小巧,鞋子大小适中,“踏踏看,如果可以,再帮晴儿也买一双。
“嗯,谢谢。”她谢谢他的爱屋及乌。
走出商店,骄阳让容凤仪不自觉的抬起手试图遮阳。
“我们要回去了吗?”今天她花了沈君毅太多银子了。
“到后方的古董街去逛逛,你一定还没去过。”
“古董街?”
“许多来自各国的奇珍异宝都在古董街,之前做当地生活记实采访时常去,寻到不少好东西。”
顾不得手上大包小包的东西,沈君毅还是坚持要腾出一只手拉着她,不让两人之间的距离过大。
在这里就像是地球村,有欧美的东西,也有东南亚的东西,还有许多琳琅满目的新鲜货,每一样都让容凤仪爱不释手。
郎大人说得没错,他的故乡的确很好玩,虽然跟他形容的有点出入,但是还是让人时时都处在感受惊奇的状态。
“郎大人?”
“是啊!郎世宁大人是我们家的好朋友,这一次我会阴错阳差的来到威尼斯,全是拜他和他的朋友——鬼才大哥所赐。”
“郎世宁?”沈君毅错愕,“你说的该不会是在历史上留名的外籍画家——郎世宁吧?”
“你知道他?他是很喜欢画画,就连皇上都对他的画作爱不释手呢!”
“凤仪,能告诉我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吗?”
她的来历实在太令人惊讶了,除了荒谬还是荒谬,虽然她一再说自己是大清格格,他仍嫌论证不足,可是见她如此熟稔的谈论历史上的名人,他真觉得不可思议!
她先是笑得神秘,“郎大人有个朋友叫鬼才,他制造了一架时光机,而我因为渴望一游郎大人的故乡,才央求鬼才大哥用时光机送我到他的故乡来瞧瞧。”
“但是你来的年代却不是郎大人的年代,这已是郎大人两百多年后的年代了。”
“我不知道,因为我是和兄长们一道来的,谁知却失散了,只有我跟晴儿来到威尼斯。”
她有些苦恼,因为离家也有好一段时间,可她和兄长们却始终遇不上彼此,也找不到回清朝的方法,难道她只能坐困愁城?
就在两人你一言我一句中,天空顿时乌云密布,不一会儿的时间,滂沱大雨就这么毫不留情的倾盆而下。
“快回去,要不又要感冒了。”有了上次落水感冒的纪录,沈君毅可不希望又来一次。
☆☆☆
先前遭了窃贼,随行的钱财衣物完全没了,现在生活全都仰赖沈君毅一人,再怎么说,他们也是非亲非故,得好厚着脸皮赖上他,为今之计,就是把身上仅剩的几件首饰变卖,好换点钱。
“晴儿,我出去一会儿。”
“格格,等等我。”
“你甭跟了,我出去一会儿去便行。”
“格格,你要去哪儿,怎么不带晴儿一块儿?”
“你脚程慢,若君毅大哥问起,就说我到古董街去逛逛。”不让晴儿多问话,容风仪便匆匆离去。
不过半响,说曹操,曹操到,沈君毅回来了。
“凤仪——”他唤。
只见晴儿迎出门,“公子,我家格格说她要到古董街去了。”
“她一个人出去了?到古董街做什么?”沈君毅担心。
多方打探,莫迺杰要他多注意容凤仪的安危,因为消息显示黑手党的确是销定她当作目标。
“这磨人精——”他又气又急的,“晴儿,把门关上,我去寻她回来。”
他不知道黑手党为什么下密令要逮她,凤仪身上根本是身无长物,传言中的血玉即便是有,也已经落入歹徒手中了。
☆☆☆
“有人在吗?”容凤仪来到麒麟坊外,犹豫着该不该进去。
“谁?”里头有个年轻男孩声音。
一阵杂沓脚步响起,总算见到人。
“有什么事?”这里难得看到这样眉清目秀的中国女孩,阿玺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小师傅,我这儿有几件首饰,是不是可以典当变卖些现金?”
“这……”最近怎么老有这些前清宝物拿来店里变卖,偏偏要等的人老不出现。
“阿玺,前头有什么事?”老者的声音沉沉缓缓而来。
“师父,有位年轻的小姐要变卖一些古物饰品。”
只听闻老者往前方店面的方向移动。
掀开门帘出来的老先生自发苍苍,一副长寿健康样,不说话,只是用那双精准税利的眼睛不住的看着她。
容凤仪心里正纳闷着,老板突然口中喃喃说道:“眉清目秀、举止端庄、娇媚不妖,姑娘身份非富即贵。”说完,眼睛还不忘发出一记凌厉的视线。
“多谢老板美言,凤仪只是平凡人罢了。”
“来到麒麟坊有什么事情?”
“老板,我想变卖这些东西。”她直言不讳的表明来意。
“等等,不卖——”闻讯赶来的沈君毅及时阻止了这件交易。
“君毅大哥……”她原以为他得下午才会回来,才随口交代晴儿自己到这到来了,没料到他这么快就赶来。
“回去再说。”沈君毅有些恼怒,因为她的见外。
“但……”
沈君毅的眼神凛然,像是在告诉容凤仪,再与我争执下去,我只得强行带走你了。
就在两人僵持不下时,陈老板却突然对沈君毅说:“你总算是现身了,老翁我等了你好久。”
听闻陈老板的话,容凤仪与沈君毅两人同时回过头来,同样的困惑不解。
“阿玺,我们要等的人已经到了,顺便把这姑娘的东西取来。”转而对这两人说;“来,我们坐下来说。”
跟随着陈老板的脚步,三人一同走入麒麟坊后头的厅堂。
斑驳的本桌上已经陈列着茶水,桌上还放着一只包袱,生性聪敏的容凤仪马上了解这只包袱是她的。
“怎么会在这里?”她问。
“坐下来再慢慢说。”陈老板态度沉潜的回答。
入坐了半晌,陈老板却只是不断盯着两人看不发一语,沈君毅着实纳闷着,他和容凤仪都一样,一颗心被悬着。
“嗯……”陈老板一阵沉吟,抽了一口烟草后道:“我在等你。”
“我,为什么?”孑然一身的他乍闻有人再等他实在很讶异,而巨还是一位年过半百的老翁,太吊诡了。
他没回答,径自把那只包袱解开,推到容凤仪面前,“看看有没有少什么东西。”
容凤仪没想到这些东西能失而复得,令人惊讶的是他竟知道这是属于她……这种种迹象都显示出一个结论。
她翻翻那堆首饰、珠宝,倒没有欣喜若狂的感觉,反倒是面前深不可测的老板勾起她无限的兴趣。
又是一阵的沉默……
陈老板从怀中取出一块血红的玉石,晶莹剔透的质地、艳红赛血的色泽。
“虽然这血玦是从包袱中取出来的,但是它该属于你。”他把血玦推到沈君毅面前。
现在是怎样?这东西怎会属于他?他向来不收集这样名贵的东西。沈君毅不由得冷笑着。
“拿去,我苦等许久就是为了把这血玦交到你手上,这千年血玦会为你解开前世今生的感情,但万万不可以留在这姑娘身上,否则会招来血光之灾。”
血玦,她当真有颗千年血玦?如今血玦的消息曝光,岂不为她招来杀身之祸,她何辜,只因为旁人的贪婪?
“术士之言不足采信。”沈君毅反驳,他想带她离开。
“坐下!”老者威严的制止他的离去,“这姑娘颠倒天地时空来到这不属于她的年代,身上还带着血玦,若不速速回返,恐有危险。”
他的话让容风仪一阵错谔,他知道她是……
“你恭亲王府的小格格,而你——”他顿了下,“你乃前朝重臣,领着船队七下西洋,你俩当时有段无果情缘,怎奈姑娘执着太甚,以至于造成这数百年的纠葛不平。”
“七下西洋……”沈君毅喃喃低语,心中不断的斥
说荒唐,如此一来他岂不成了明朝声名远播的三宝太监郑和?
莫道荒唐直道荒唐,这种种说辞实在难以让沈君毅信服,单凭这血玦,他如何采信?
然而一旁的容凤仪却因惊愕而静默无语,他知道她是恭亲王府的格格,还说君毅大哥是明朝的郑和将军……怎么会这样?
“身为元世祖忽必烈所封咸阳王六世孙的你,十二岁时因家道中落,不幸遭明军阉割,被送入皇宫与幼年成祖朱棣为伴,日后朱棣叔窜侄位,你一路跟随他受到相当倚重,才被赐姓为郑。成祖为了探寻建文帝下落,命你下西洋,这一来一往倒成了宣扬国威的重任。
眸光一换,挪移至容凤仪身上,“当时你是伊斯兰公主,与他自小青梅竹马感情甚笃,因骤变失散多年后,两人终于在南京太仓的浏家港重逢。你始终倾慕于他而执意跟随左右,然而他已为阉臣,为了不负你,他狠心逼退。无奈当时你的家人欲假你取得富贵,却始终不得,一怒之下将你贩给青楼,对郑和痴心甚笃的你为保清白,终没引毒自尽。”
容凤仪一颗眼泪骤落杯中,引起涟漪……
为什么相爱的人却无法白头,那百年后的今天,他们能突破一切再聚首吗?眼泪扑簌簌的落个没完。
见她心伤不已,沈君毅没来由的烦躁,拉着她便要离开。
“回去,晴儿还在等你。”
“君毅大哥……”她梨花带泪。
沈君毅将东西攒入容凤仪怀中,强行将她带回。
“带着血玦,这血玦会引领你们重返当年的记忆,好了却过去阴错阳差的情债。”老者的声音清楚的传入两人耳中,容凤仪想回头,却叫沈君毅制止了。
回程,两人都沉思在那前世今生的故事中,一路沉默而归。
☆☆☆
南京太仓浏家港。
平静的小港口因为一件大事而热闹沸腾着,即使是夜晚,港口依旧是灯火通明,当地的人莫不欣喜若狂的争相目睹当时最雄伟的船,这样的盛况空前,将整个港口挤得水泄不通。
“快,快去看,皇上下令要郑和将军出海的船队已经在港口了。”
瘦弱的水映妤随着人潮被推挤至港口,她想挣脱离开,要是舅母寻不到她,铁定要大发雷霆的,可是无论如何,她还是被汹涌的人群牢牢的困住动弹不得,只得跟着人群的方向行动。
“是将军,是大将军在校兵耶!一人群中有人嚷着,随即万众马上安静下来,用一种极为神圣的态度看着这难得的景象。
水映妤顺着大家的视线看去,只见一名英挺的男子站在最前方、一旁还有不少随从驻足守候,个个都是英姿挺拔的威武神态。
“下来了,将军下来了。”有人兴奋的喊。
虽看不清楚,但是民众亦开始争相膜拜这空前绝后的领导者,想着他就要领着千万士兵下西洋,这对平凡的百姓而言是何等盛事!
又是一阵更剧烈的推挤,完全无立足之地的水映妤实在苦不堪言年,眼见她就要跌倒在人群脚下,成了被众人践踏致死的冤魂,忽尔一只手臂拉了她一把,让她免于这悲惨的死法。
就在此时,四周顿时安静下来了……
“小心点,快回去吧!”
水映妤仰起头看着她的救命恩人,那模样威仪天生、气度恢弘,望着眼前如天神般的人,她痴痴傻傻的说不出话来。
“将军,该走了。”
“嗯。”他稳重的应着。
临走前,他又不禁回头一望,郑和觉得这丫头好眼熟,仿佛在那儿曾经见过面,而且她手上有一条伊斯兰银练,让他倍感亲切。
伊斯兰,那是打从十二岁后,就不敢再想起的回忆……
怔忡的水映妤惊讶的看着他的身影,他是将军,刚刚拉了她一把的人是将军,他和善的语气就像从前的小哥哥,那个被明军掳走的小哥哥。
水映妤好怀念小时候,至少那时的她不但有小哥哥,还有疼爱她的父母,不会有人欺凌她,可现在不单单舅母讨厌她,就连舅母家的表兄都当她是扫把星,她咬着牙就是希望有一天能看到孩提时的小哥哥,因为他们有着纯真的白首之约,她是那么的深信不疑。
在随从、士兵的簇拥下,郑和边走边想,一个模模糊糊的身影在心底浮现,说不定他真见过这女孩呢!只是……到底是何时呢?
当下不远处,一记拔尖的嗓门发过重重的民众,笔直的传递着那凄厉的呼唤。
“水娃儿,你这小扫把星——给老娘跑去哪里野了?!还不赶快给我死回来。”
完了,是舅母在找她了,看来回去后又免不了一顿好打,她水汪汪的眼神写满惊恐,怎么办?怎么办?她想躲,却一时间找不到可躲的地方,虽然这里四处是人群,但是聪明人都会躲开这种家务事。
水娃儿,那女孩也叫水娃儿……
孩提时的记忆一下子都鲜活起来,十二岁以前,当明军未入侵他的家园时,他有个青梅竹马的玩伴就叫水娃儿,她是伊斯兰的公主,是他的小宝贝……然而十二岁后,他的世界就是天旋地转的骤变,他没再想过那时甜蜜的回忆,因为怕自己无法在明宫内活下去。
郑和停下脚步猛的转身,炙热的眼睛在人群中搜寻着方才被他搭救的赢弱的身影。
“将军——”土兵们不解他这举动。
“别等我。”说完便往来时方向往回找寻那个叫水娃儿的女孩。
“死丫头,你是吃了熊心豹子胆是不是?老娘在这里嚷得口干舌燥,你还敢躲,再不出来,我就打得你出不了门。”粗鄙的叫骂在人群里寻找着那个叫水娃儿的小女孩。
怎么办?人潮渐渐散去,她就要躲不了。水映妤一张小脸写满恐惧,眼泪淌挂在脸上。
“被我逮到了吧!还躲——”舅母如凶猛野兽似的锁定水映妤,她已经暴露在危险中。
还在犹豫的她猛的回过头,瞪大无辜的眼睛,她那凶狠的舅母正站在她的面前,两手叉腰,准备随时冲上前来赏她一记左右开弓的巴掌。
水映妤缓缓的往后退,她像是落网的猎物,在网中挣扎作困兽之斗。
“还要跑,当心老娘抓花你的脸——”水映妤的舅母活像个母夜叉,迈开脚步预计近身就要给她一顿好看,管他是不是在大街上。
水映妤心知她无处躲了,只得认命的接受。
眼见巴掌挥来,她无助的闭上眼睛,等待颊上的刺痛唤醒她的理智面对现买的理智。
许久,那永难磨灭的刺痛却未如期掴上她的脸,她不确定的睁开眼,只见舅母的手被前一刻才教她一命的将军狠狠的扣住。
“哎哟——我的手要碎了——”
“将军……”她也傻了。
郑和看都不看拔妇一眼,深邃的眼眸直盯着水映妤,“你是水娃儿?是我的公主水娃儿?”
公主水娃儿……这蔫称有多少年不曾听闻,眼前的他识得她的身份,他知道她是水娃儿!
“你是……是小哥哥?”她不太肯定,因为她做梦也没想到她的小哥哥就是人人口中的郑和将军,就算他被赐了姓、换了名,可是水映妤仍是执意称呼他的小名。
“真的是你,水娃儿!”甩开蛮妇的手——一个箭步郑和来到水映妤面前。
有多少年了,他们的家园残破后,他进了宫服侍幼年时的当朝皇上,他的族人四散音讯渺茫,而今能再见到他视为珍宠的水娃儿,真是三生有幸。
两人激动相拥而泣,不肯分开须臾。
封闭许久的心在这一刻流泄出最深沉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