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喧闹的人群,远远就望见了坐在吧台角落里的熟悉身影。
张宛今夜穿了一条粉红色的迷你裙,酒红色的中长发垂在肩头,打扮得既清纯又可爱。
我快步上前,在她身边坐了下来,扬声问:「喂!找我有什么事吗?」
「怎么?只准你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我就不可以找自己的男朋友出来喝酒吗?」
她喝了一口杯子里的透明液体,浅浅地微笑。
我瞪她一眼,口气依旧恶劣。
「有事就快说,没事我走人了!」
今晚林渝也不用加班,我比较想待在家里陪他。
结果好好的一个晚上,全被这个女人给毁了。
「夏澄江,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张宛眯了眯眼睛,笑得开怀,「再过两个月,我就要开演唱会了!这次的赞助商是齐轩……」
我一惊,声音陡然高了起来,「齐轩?是那个电子科技公司吗?那妳认不认识姓郑的人妖?」
「人……人妖?」
她往后退了退,表情有些僵硬,「你指的是郑先生吗?他可是商界出了名的花花公子,而且还男女通吃,看见长得漂亮点的就会有兴趣,一追到手又马上甩掉,名声很差喔!」
我轻哼。
「没节操的种马!」
张宛掩唇而笑。
「你也认识郑先生啊?那你有没有见过他身边那个超级帅的特助?」
我摇摇头,随手开了罐啤酒。
「没有吗?好可惜啊……听说他是许多名门千金眼中的白马王子,人气快要追上你了。
夏澄江是最佳丈夫的人选,而郑寒则是最完美情人。
他不但人长得帅,气质更是温文尔雅……」
「停停停!」
眼见张宛眸出现梦幻般的神采,我连忙出声打断她的话。
这女人,只要一提起帅哥就会没完没了。
「妳见过那个郑其几次?他有没有……」
我轻咳了一下,有些尴尬地说:「骚扰过妳?」
「怎么可能?」
她伸手指了指自己,笑说:「我可是夏家未来的儿媳妇,郑先生胆子再大,也不会打我的主意!」
我呆了一下,有些惊讶地看向她,结结巴巴的问:「张宛……妳该不会是真的打算嫁给我吧?」
张宛轻轻搅动着杯子里的酒,一双眼睛幽幽地盯住我,声音沙哑地说:「我喜欢你啊,夏澄江。除了你,我还能嫁谁?」
心脏猛地揪了起来,我顿在那里,完全不能言语。
喜欢,却永远不会是爱。
我绝对无法成为张宛的白马王子,因而也不可能将她从痛苦里救出来。
感觉上,这女人和我实在是太过相似了,同样爱上了不该爱的人,同样注定要有一场苦恋。
如果有必要,我或许真的会娶她,即使……我心里爱着的是另一个人。
那一个……永远冰冷无情的男人。
酒吧里乐声震耳,我和张宛却只是静静地对视着,默然无语。
面前坐着将来可能成为自己妻子的女人,我却只是疯狂地思念着另一个人。
那个人同我一样身为男人;那个人从来不相信爱情,也绝无可能把我放在眼里。
真可笑!林渝害得我这么痛苦,我却偏偏喜欢他,而且喜欢到可以为他舍弃一切的地步。
忍不住自嘲地笑了笑,我仰头喝尽手中的啤酒,然后掏出手机来,递至张宛面前。
「我喝醉了。
帮我打电话给林渝,让他来接我。」
「醉?」
张宛挑了挑眉,微讶道:「你才喝了一罐啤酒而已,怎么可能……」
我一把抢过她面前的酒杯,「哗啦」
一声扔在地上,一字一顿地说:「我醉了!」
张宛死死地盯了我一会,然后低叹出声:「夏澄江,你这种性格的人,应该会活得很轻松吧。」
拿起我的手机,乖乖按了重拨键。
我这支手机里,永远只有林渝一个人的电话号码。
我把头靠在吧台上,低低地笑。
突然想念那个人了,就算用骗的,也一定要他过来接我。
所以说,爱情是没有道理的。
半个小时后,远远地便看见林渝推门而入。
他微微皱着眉,一脸嫌恶地避开人群,朝我走了过来。
我双眼迷离的望住他,不由自主地想起十多年前的往事。
那时候,我尚且年少轻狂,结交了一堆不三不四的朋友,旷课、打架、抽烟、喝酒,几乎无所不做。
林渝恰好是风纪委员,他每次见了我,都会带着这样一副厌恶的表情走过来,一把夺去我手里的烟或是冷冷地骂我败类。
我当初只觉得他啰嗦得要命,恨不得和他打一架,却如何也料想不到,自己有一天竟会不顾一切地爱上这个古板又严肃的男人。
正想着,他已走到了我面前。
「夏澄江!」
林渝推了推我的肩膀,微恼地说:「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喝酒!就算真的喝醉了,也不准找我来善后!你到底有没有记性啊?」
我也不答话,只装出醉酒的样子冲他微微一笑,手脚并用地缠了上去。
林渝挣脱不开,只好回抱了我一下,拖着我的身体往前走去。
几步以后,他似乎又想起了礼貌的问题,于是折回原处,生疏有礼地问:「张小姐一个人没问题吗?要不要我送妳回去?」
张宛漫不经心地瞥我一眼,淡笑道:「不必麻烦了,我还要再喝一会儿。」
她此刻虽然笑靥如花,双眸里却全是深不见底的痛苦。
一醉方能解千愁。
张宛比我痛得厉害,所以她需要更多的酒精来麻痹自己。
离开酒吧之后,我便一路装睡。
直到林渝把我搬进家门,才突然使力将他推倒在了地上。
「夏澄江,你又要发疯了?」
林渝抬脚踢我,狠狠地问。
我什么话也没说,只是低下头去胡乱亲吻着。
同时伸出一只手,摸索着解开他的衣扣。
他突然不再挣扎了,仅是冷冷地看着我。
「你知道强暴要判多少年吗?」
我愣了一下,停下所有动作,将手贴在冰冷的地板上,苦笑。
「你明明知道,我根本没有那个意思。
我若只是想要你的身体,早就不知得逞多少回了。」
就因为,我总是愚蠢地奢望他的心,所以才会更加痛苦。
林渝闭了闭眼睛,轻轻地说:「你若当真只喜欢我的身体,那倒还简单些。」
心脏一阵痉挛,我瞬也不瞬地盯住他,近乎哀求的问:「无论我如何喜欢你,你的答案也还是和以前一样吗?」
「不喜欢。」
顿了一下,他又特意加重语气补充道:「永远。」
回答得干脆利落,连一点点犹豫都没有。
「我真的……没有任何机会?」
他缓缓睁开眼睛,眸里倒映着冷冷的光反问:「夏澄江,你究竟喜欢我哪里?」
太多了。
我可以有一千个不喜欢他的原因,却更可以寻出一万个非爱他不可的理由。
我仍是紧压着他不放,浅浅地笑,「怎么?凡我喜欢的地方,你都要改掉吗?」
这原本只是一句戏言,结果,林渝却是猛地一窒,急急别开了眼睛。
……猜中了吗?那一瞬,我只感觉全身冰冷,似连心脏也要结冰了。
我认识林渝十几年,自然知道他有多么冷酷无情,却如何也料不到,他竟会狠心到这种地步。
「哈哈!」
我趴在他身上,几乎笑岔了气。
「林渝,你其实……根本就是外星人吧?」
若换作别人,就算真的不喜欢,多少也会同情我一下吧?就只有他,可以毫不留情地说出那些话来,一点也不在意会不会伤了我。
那是因为,全世界他唯一在乎的人就只有自己。
为了不让自己受伤难过,所以就只好任由我伤心痛苦。
真可怕,我怎么会爱上这样一个怪物呢?跟我称兄道弟的时候,是因为我对他没有任何威胁,而如今,一旦触及他的心结,马上就会翻脸不认人。
这世上,我最爱的是一个名叫林渝的男人,而最恨的,却也是同一个。
越想越觉得心寒,因而也笑得越加拼命起来,直到嗓子都哑了,才渐渐止住声。
「夏澄江,你喝醉了。」
林渝静静地看真我,眼睛里冰冰冷冷的,不见任何感情。
胸口猛地抽搐了一下。
我摆摆手,缓缓坐起身,声音低哑地说:「我不是醉,而是疯了。」
「是吗?」
依旧是冷冷淡淡的口气,好像这事,他早已预料到了,只不过一直懒得点破。
我在这里痴痴傻傻地爱着,林渝却只像个局外人般,无可无不可的看了场闹剧,然后再一言不发地掉头走开。
真是不敢相信,到了此刻,我如何还生得出气力去爱?就是当场杀了他也绝对不够解我的心头之恨。
我伸手替林渝扣上衣扣,眼里满是恶毒的恨意,轻轻地说:「我真希望,自己从来不曾遇见过你。」
「又要跟我绝交了吗?」
他整了整衣衫,从容不迫地走至门口,语气里多了一点嘲讽,「但愿这次你能够坚持到底。」
我颓然的倒在地板上,仍旧只是笑。
若当真做得到,又何必等到现在?我确实是恨他没错,但终究是……爱得更深一点。
***
因为前一天晚上和林渝吵了架,所以我第二天只能用走的去上班。
差点迟到不说,一进门,就看见自己的桌子上摆了一大束火红的玫瑰。
……花?我对这种东西向来没什么兴趣,因而直觉地认定是别人放错了地方。
翻开附在一旁的卡片,随口就把上头的字念了出来:「送给最可爱的小猫咪。」
我皱眉,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视线微移,正好扫见送花人的姓名:郑其。
「啪!」
体内的某根神经似乎断掉了,我的怒气不断攀升。
生平第一次收到别人送的花,对方竟然还是个长得不男不女的人妖,真他*的……郁死人了!而且,什么「最可爱的小猫咪」,我的年纪明明就比那家伙大!我咬了咬牙,一把抓起桌上的玫瑰,转头就往门口走去。
「小夏,上班时间快到了。
你去哪里?」
「有点事,替我请半天假!」
就算扣工资也无所谓了,我今天无论如何都要好好教训那个姓郑的人妖。
一路从警察局走去齐轩,回头率几乎突破百分之两百。
一个大男人捧着束玫瑰花在街上走,尤其是他脸上还一副恨不得杀人的表情,的确是相当奇怪。
而这一切,全都是那个变态性骚扰狂害的。
妈的!我见了那家伙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手里的花扔到他脸上。
因为想得太过专注,走起路来有些心不在焉,快进电梯的时候,又跟人撞了一下。
「好痛!」
我踉跄了一下,差点跌倒在地。
对方及时将我拉进了电梯,轻轻地说:「抱歉,我走的太急了。你怎么样?有没有撞伤?」
「没……」
我这个人素来吃软不吃硬,别人先开口道歉的话自己就不好意思骂出口,只好在心里念了一串脏话,缓缓抬起头来。
只一眼,我就立刻看呆了。
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一张脸苍白得近乎透明,额前微长的刘海几乎遮住左眼,薄唇微微抿着,时时刻刻都带了似有若无的笑意。
那男人的眼里有一种难以描摹的神采,忧郁深沉却又温柔如水,他的容貌既不阴柔也不艳丽,看起来却远比姓郑的人妖顺眼许多,那是一种震慑人心的……魅力。
如果说真有什么红颜祸水的话,指的绝对就是他这样的人。
「先生,这位先生……」
「啊?什么?」
我猛然回过神来,这才发现他正朝着我微微地笑。
如春风拂面般的浅笑,即使是同为男人的我,也看得心跳不已。
「请问你要去几楼?」
「啊……」
我这才想起自己仍身在电梯之中,忙低头轻咳了一下,掩饰自己的失态。
「我去总裁办公室。」
那人随手按了几个键,然后回转身来,继续对着我微笑。
他看了看我手里的花,声音低柔地道:「二十朵红玫瑰,代表此情不渝。」
「你对这个很有研究?」
我瞪大眼睛有些惊讶地问。
一眼就看出我手里拿里几朵花,他那是什么视力啊?他优美的唇轻轻扬起,就连眼底也染了些许笑意。
「这束玫瑰花,是我昨天去订的。」
「啊?」
我愣了一下,一时没能理解他话中的意思。
电梯刚巧在这时停下来,他先我一步跨了出去,一面解释道:「我是郑先生的特别助理,郑寒。」
他说着伸出手来,眉眼含笑。
「很高兴认识你,夏警官。」
「啊,你……你好。」
原来他就是张宛昨夜提起的「白马王子」,果然是温文尔雅,很有气质。
郑寒领着我进了总裁办公事。
一进门,就见郑其斜倚在真皮沙发上,衬衫钮扣微微开着,一副风流倜傥、玩世不恭的样子。
他朝我摆了摆手,懒洋洋地说:「嗨!夏警官,你果然来找我了。」
我一言不发地走过去,直接把手里的花扔在了那家伙身上。
「哈哈!你的反应真是跟我预料的一模一样。」
郑其非但没有生气,反而放声大笑了起来。
我狠瞪了他一眼,扬扬拳头,道:「下次再干这种事,你这张漂亮的脸可就真的要受伤了。」
「喔……那就……下次再说吧。」
他笑咪咪地站起身来,转了转眼珠,道:「今晚有没有空,跟我约会吧?」
我神色一凛,一脚踢在郑其的膝盖上,见他抽着气倒回了沙发上,才不紧不慢地答:「很可惜,我的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
可不像郑先生你那么闲!」
「那……这个周末总有空吧?」
他眨了眨眼睛,桃花乱飞,「我是很认真的想要追求你。」
什么认真不认真的,谁不知道这家伙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
同一句话,也不知对多少女人讲过了,信他才有鬼!我就算要移情别恋,也只会找像郑寒那样的。
于是我耸了耸肩,斩钉截铁地回绝。
「只要一次就可以了,我绝对会让你迷上我的。」
「咳……」
站一旁的郑寒突然出了声,提醒道:「总裁,这个周末晚上有一场舞会。」
「替我推掉!」
「可是……」
他看我一眼,压低声音说:「邬先生也会到场……」
郑其愣了愣,眼里闪过一抹兴味的光芒。
我握了握拳,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
警察的直觉告诉我,他们肯定在谈论一些见不得光的事。
只可惜……什么也听不见。
「那就没办法了。」
郑其哀哀地叹了口气,道:「不好意思,我看还是下次再约你好了。」
他向前倾了倾身子,眸里暗光流转,续道:「夏警官,我喜欢的东西,绝对不会轻易放手。」
我抬了抬下巴,冷冷地笑。
「那还得看,郑先生有没有那个本事。」
语毕,也没跟那两人道别,我直接就转了出去。
我原本是打定主意要找郑人妖算账的,可一想到那束花其实是郑寒订的,就怎么也气不起来了。
严格说起来,人家也只是长得稍微帅了一点,待人稍微温柔了一点,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反差呢?奇怪,难道说我也被张宛那个花痴给传染了?屋子里安安静静地,没有一点声响。
我一手拿着筷子,看着满桌的饭菜,却是食不下咽。
已经快七点了……林渝现在在做什么呢?一定还留在警局里拼命地加班吧?忍不住轻轻地笑了起来。
那家伙若是没有我提醒的话,肯定会忙得连三餐都忘掉。
我甚至可以想象出他此刻的表情,既刻板又严肃,一如许多年前替我补习时的那个样子。
无论我说多少笑话,他也只会无动于衷地看着我,一双眼睛不带任何感情。
为了不让林渝讨厌,我几乎跟过去所有的朋友断绝了关系;高三的最后一个学期,我像发了疯似地拼命学习,只为能和他考进同一所警校;他不让我打架,所以我宁可被人揍得遍体鳞伤,也不敢回一下手……可是呢?直到现在,那个男人别的眼里也仍旧没有我的存在,他人生唯一的乐趣就只有抓捕罪犯。
或许我当初根本就不该成为警察,而应该去做变态杀人犯,如此,至少就换成他来追我了。
明明心里气得半死,却总忍不住思念那个男人,想着他有没有按时吃饭,担心他会不会累坏身体。
这种毫无意义的爱恋,当真是一刻也停不下来。
然后我就不由自主地站起身,将剩下的食物打包,急匆匆的出了门。
好想……见他……由此可见,这世上最不可相信的就是我自己,因为身体总是会背叛意志。
快走到警局的时候,再次犹豫了起来,暗骂自己的愚蠢。
「可恶!为什么每次吵架,都要我先去道歉啊?那个王八蛋!」
其实答案很简单,因为夏澄江在他眼里从来都是可有可无的;而他……却是我人生的全部。
陷入爱情里的人,无论男女,都一样愚不可及。
我苦笑一下,正准备继续往前走,却远远地望见林渝从街角转了过来。
「林……」
我才喊出一个字,就觉眼前强光一闪,似乎是某样东西的反光。
我顺着光源望了过去,却看见一把银色的手枪,而且,对方的目标显然是……林渝!我顿时只觉呼吸一窒,头脑里只剩下一片空白。
「危险!」
我大喊一声,不顾一切地冲过去,把林渝推倒在地。
「砰!砰!」
清晰的枪声从耳边擦过。
我试着抬了抬头,刚想观察一下情况,却突然被林渝反手一撞,重重地跌在水泥地面上。
好痛!那小子的力气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了?待我挣扎着爬起来的时,他早已拔出佩枪,毫不留情地还击了回去。
几分钟后,枪声渐渐弱了下去,一切再度归于平静。
「到底是哪个不要命的,敢在警察局门口玩枪战啊?」
我揉了揉有些疼的背部,问:「林渝,对方好像是冲着你来的,你心里有没有底啊?」
他却只是动也不动地站在那里,不发一言。
「喂?你没事吧?」
我说着摇了摇他的肩膀。
林渝缓缓转过身来,不带血色的脸孔苍白如鬼,眸里是难以遮掩的狂怒神情。
那眼神……冰冷得可怕。
我浑身一震,直觉地向后退去。
下一瞬,突如其来的一拳击在我的腹部。
我疼得倒抽了一口气,破口大骂:「你他妈的搞什么鬼啊?」
就算还在记恨前两天的事,也用不着动手打人吧?我再怎么说也只能算强暴未遂而已啊!「夏、澄、江!你到底知不知道刚才有多危险?遇上这种情况,应该找个地方躲起来,而不是像个傻瓜一样往前冲!笨蛋!你这个……大笨蛋!」
他的声音哑哑的,口里吐着并不常说的脏话,一边伸出手来用力地抱住我。
「知道吗?看见你冲过来的时候,我的心脏差点就停掉了!」
他说话的时候微微地喘着气,一双手上下摸索了一阵,「怎么样?有没有受伤?」
我摇摇头,有些无奈地答:「没办法,我根本来不及考虑危不危险的问题,因为……我的身体先于大脑行动了。」
那大概就是所谓的条件反射吧?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为他而死,但如果当真有需要,我绝对不会有分毫的犹豫。
林渝的身体僵硬了一下,他突然伸手将我推开,眼里的怒意渐渐隐去,一如既往的波澜不惊。
「夏澄江,你这又是何苦呢?我若是喜欢你,自然不忍心见你伤心痛苦。
我若是不喜欢你,纵然你为我死一千次一万次,也仍旧不可能……把你放在心上。」
他语气生硬地说道,抚过我脸颊的手指微微发着抖。
这道理我当然懂,只可惜……偏偏放不下。
像这样紧缠着不爱自己的人,连我都觉得有些累了,真希望能够有个了断。
整整十年,连我都禁不住要怀疑,一份感情如何能持续这么久的时间。
是我当真爱得如此之深,还是习惯早已大于爱情?我自嘲地笑了笑,「爱情这种东西,根本就无法控制。」
「我不理解,人类为什么能够爱上一个同自己毫无关系的人呢?」
他闭了闭眼睛,表情痛苦地扭曲着,「就是因为这么轻易便会爱上别人,所以,背叛的时候才会显得格外自然吧?」
「……」
我答不出话来。
完美的爱情只会存在于童话中,越是执着于纯粹感情的人,越容易被无情的现实击败。
林渝就是这样一种人,我清楚地知道他不相信爱情的原因,我们都还太过年轻,所以谁也无法许下永远的承诺。
纵然我有那种自信,又要如何……让他同我一样的坚信不移呢?「所谓的爱情,全部都是骗人的。
上一秒还说什么生死相随,下一瞬就已经是刀枪相向了,我用这双眼睛,清清楚楚的证实过。」
林渝以手遮脸,神情里全是落寞,轻轻地问:「夏澄江,你又能……爱我多久呢?」
心脏一阵抽痛。
我最爱的,或许就是他的这个表情。
不知为何,我就听得见他心底向我求救的声音。
我咬了咬唇,与他对视一会,然后上前一步,紧紧抱住他的腰,声音低哑地说:「我不说那两个字,但我会证明给你看的。十年不够,那就二十年,五十年!直到我死的那一天,总可以说……我爱了你一辈子不曾变过心吧?」
林渝沉默了许久,咬牙切齿,「像你这种人,我是绝对不会同情的!」
我低低地笑了起来,「你说的一点也不错。又没人拿枪逼我,是我自己犯贱,硬要缠着你不放的。像我这样的人,完全不值得同情!」
说着,我双手攀上他的肩膀,对准他的颈项,狠狠咬了下去。
如果永远得不到他的爱,那就只能拖这男人一起下地狱了。
林渝痛呼一声,口气依旧冰冷,「夏澄江,你根本就是个疯子!」
「是啊!我明天就去医院,什么眼科、心理科,全部都去看一遍!」
我还是笑个不停,越笑越觉得心痛。
就是因为太过疯狂,所以才会如此刻这般……欲哭无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