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个颓废的人。”这是石斌对我的评价,还惋惜的加了一句:“整天的胡思乱想,可惜了这颗聪明的脑袋。”
我的头脑对他来说是意外之喜,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以为我资质平庸,甚至反应有些慢,直到偶然发现我只念上几遍就能把大段的文章倒背如流,发现我不用听课,只看看公式就能把让他一筹莫展的概率题做出来。从此我的聪明成了他最满意的地方,尽管我胸无大志,终日无所事事。
“你为什么会喜欢一个颓废的人?”
“那时候我不知道。”
一脸悻悻,他总以为我隐瞒了真实的性格,我唯有苦笑,对一个不曾用心去看的人,纵然敞开心也是无用,他读不懂,也不会理解。
“要是知道呢?”
“要是知道,我才不找你呢。”
理所当然的回答是他十年不变的现实,诚实得伤人。
可是,他不可能知道,那时他以为我是沉静朴素和诚实的,有一切让他放心的潜质,甚至不认为我好看,事实上他也从来不关注外貌,对所谓的美女俊男没有丝毫观感。直到有一次一起外出时我遭遇了马路求爱,他才猛然发现身边的人居然有著出乎他意料的俊美,他开始仔细看我,于是得出结论:“我突然发现你长得真得很好看,就连我见过的女人中也没有人比你长得漂亮。”
只是结论,没有兴奋和丝毫感慨,但是这是他所说过的最接近情话的一句,我笑:“你见过多少女人?”
却在心里叹气,大学四年,我也从来不缺乏追求者,而他全然不知,那时他在做什么?对了,赚钱,他最大的爱好就是赚钱,虽然他从来不缺。
“见过多少都一样,放心,我不会背著你喜欢别人。”
他又把我的调侃当成试探,他总是自信满满,认为自己年轻有为,英俊不凡,我应该很紧张才对。事实上我从来没有紧张过,我知道他说的是实话,可是他这样绝对不是因为我,而是因为没有时间,或是因为他对谈情说爱不感兴趣。他接受我大概是因为我的沉静比任何人都让他省心。
这个人讨厌复杂,这个人一帆风顺,这个人不懂爱,我怀疑他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寂寞。
可是我知道。
我颓废,我懒,我寂寞。
当年看《乱世佳人》时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白瑞德那句:“爱是会磨光的。”
曾经多么深沉的爱也在痛苦和无望的等待中消磨殆尽,即便是勇往直前的郝思佳也在失去的时候后悔了,她对阿希里的爱同样消失在漫长的等待和痛苦中。所以我一直认为爱情就是快乐,失去了这个,爱情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我的心智远远大于年龄,当我意识到自己只对男人有感觉时,就尝到了寂寞和孤独,于是我急不可待的品尝了爱情。
初恋开始于初二的时候,对象是住在同一个大院的肖畅。我们两家很熟,住的也近。从小他就照顾我,是我崇拜敬慕的对象。
他自幼就表现出超常的沉稳持重,还有,他长得很好看,任何时候都英气勃发,光芒四射。我承认我只喜欢美丽的事物,不够漂亮入不了我的眼。
他是一种干净的俊美,天生的贵气,我从来没见过他像其他男生终日泥里土里的乱跑。
他聪明,参加的每一个竞赛都获奖,小学毕业不用考试就进入了全市最好的中学。
他的优秀和我的乖巧是最好的掩护,我们一起玩儿,一起写作业,一起看电视,偷偷拥抱,亲吻,甚至互相打手抢。也许是演戏的功夫一流,竟然从来没有人怀疑,更没有人知道,包括一起玩儿的伙伴,这件事直到十几年后的今天都是个秘密。
这段感情维持了不到两年,初中毕业的暑假,他去参加足球夏令营,而我随著父母离开了北京,一切就这样结束了。
走的那天下著大雨,我无声地哭,终于知道爱情也有苦涩。
还没来及设想未来的初恋突兀地无疾而终,年少轻狂一下子沉淀下来,无边的寂寞又开始困扰著我。
这个时候我认识了石斌,一个除了长相之外没有一点符合我标准的人。
因为没有参加这个城市的高中联考,我进入这所重点中学颇费了老爸一番功夫,学校还专门出题考察我的成绩,发现我基础扎实,反应很快,人也老实听话,才欣然同意。这一番折腾让我错过了新生入学的时间,当我坐在高一六班教室的时候已经是开学一个月后了。
知道我来自北京,同学们多少有些艳羡和好奇,纷纷围著我交谈,很快他们发现这个人不知是天生内向还是瞧不起人,不管谁来搭话都是沉默寡言,问什么都不知道,于是热情变成了失望,随之而来的是疏远和鄙夷。
而这正是我要的,当走进教室,发现全班的男生没一个能入眼的,除了书呆子就是粗鲁男,我就兴致全无了,不高兴的时候我连动嘴都懒,更不怕被孤立,甚至隐隐有些期待。
我承认我有些轻微的自虐倾向。一方面因孤单寂寞而痛苦,另一方面又宁愿选择孤单,享受寂寞,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忧郁让我有一种优越感。就像我从来不因为自己只喜欢男人而痛苦,反而因与众不同而沾沾自喜。可能这也是我后来喜欢上他的原因吧,不时有一句话叫“痛并快乐著”?
第一次见面有些滑稽,让他一直取笑到现在,也许就是第一印象的关系,他才会认为我有些笨。
对于那天我只记得是个好天气,因为不喜欢学校供应的午饭,就去外面买著吃,刚走过学校对面的报亭,就被人一把搭住肩膀。
“喂,有没有钱?”有些冲的声音,却很好听,是刚过变声期的青涩和浑厚的组合。
我抬头,对上一张让我的血流加快的脸孔,浓眉深目,五官端正而深刻,我一直觉得一个人精神不精神就要看鼻子,这人就有著一个挺直而神气的鼻子,他的嘴唇不薄不厚,颜色稍暗,却超乎寻常的性感。
“操,这个学校不该有傻子吧。”他嘀咕了一句,不耐烦地在我肩膀上一推,抬高了声音:“喂,傻了你,说话!”
我踉跄了一下,醒悟过来,这人虽然穿著校服,却拦路要钱,还出口成脏,不是流氓也是痞子,我向来胆小,是不敢招惹这种人的,乖乖掏出身上仅有的十八元钱。
想想因睡懒觉而错过的早点和殷切盼望的午餐,我壮起胆子问:“那个——同学,能不能留给我几块买吃的?”
“你说什么?”
那人竖起粗黑挺拔的眉毛,洁白的牙齿一闪,目光凶狠。
我一哆嗦,把钱往他手里一扔转身就跑。
“跑什么?喂,小子,你他妈的给我站住——”
我更不敢停,一直跑到喉咙发甜,蹲在地上喘气。
从小在部队大院里长大,经常见当兵的互骂和互殴,我却最怕打架,尽管肖畅说那是他们精力无处发泄的表现,也是联络感情的方式,所谓不打不相识,但是那头破血流的“相识”场景实在让我不能苟同,从此抵触粗鲁的人。
除了在球场上,肖畅一向斯文儒雅,虽然高大强健,却很少和人争斗,也从来不骂脏字,他有心爱的足球可以发泄精力,而我从小就沉静,没什么精力可发泄。
第一次见面,我给石斌的印象是迟钝胆小,而他给我印象是粗鲁蛮横。
几天后他大摇大摆地走进我的教室把钱往桌上一拍,只说了句“小子,还你”就扬长而去。我不解的同时对他的评价又多了一个傲慢。
后来知道那天他只是临时想买书发现带的钱不够才向我借的,他以为这所学校里没有人不认识他,不过,可能全学校真的只有我不认识大名鼎鼎的石斌。
他那时高三,从初中就在这个学校,听说他的高中联考成绩是全市第一,上高中后也是如此,老师们都希望他能在高考时也考出全市第一的成绩来光大学校的门楣。作为老师的宠儿和学校的希望,他的张狂和傲慢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听说他每门课的笔记和考前总结都有很多人出高价买,他每年靠卖这些挣出学费和零用钱。
我刚听说的时候,以为他家里困难,不甚热切地感慨了两句,却被同学耻笑一番,原来他的父母就职于某研究所,是有名的教授,工资除外,每年还有研究经费和高额奖励可拿。
所有人都不知道,我也是在很多年后才恍然大悟,他上中学时卖学习笔记,上大学时炒股票,美其名曰不靠父母独立养活自己,其实是在攒他的创业基金,他对赚钱有一种狂热的偏执,我怀疑在他的生命里没有什么比赚钱更能让他兴奋和有成就感,所以对他而言工作永远最重要。
※※※
睁开眼的时候身边已经空了,就像睡在一起的每个早晨。他信奉一天之计在于晨,从来不睡懒觉,而我正相反,尤其周末,不到中午我是不会起床的,也不见得睡著,只是喜欢在床上赖著。
门铃煞风景地响起,本不想管,可是持续的“叮咚”声让我实在躺不下去了,起身打开门。
“果然没错。”
是他劳苦功高的秘书方田,她吃力地抱进来一个大箱子。
“你这人真没有绅士风度,看见一个女孩子这么费力的为你搬东西,也不说帮帮忙。”
我微笑,抬手向阳台一指:“放那边。”
她气鼓鼓的把箱子挪过去,坐在沙发上喘气。
我喝著随便冲的即溶咖啡:“你刚才说什么没错?”
“还是石总了解你,他说你懒得很,门铃不按个十遍八遍的不会起来开门。”
她拿过一杯咖啡,喝了一口又嫌恶地放下。
“没错。”
十年了也就知道这些还能有错?入口的咖啡突然变苦,我又加了一块糖。
当年也曾勤快过,因为挑食,我有一副好厨艺,曾经在宿舍里用简陋的厨具为他做饭,再长途跋涉地送过去,那是他创业之初,三餐不济的时候。后来有数不清的饭局等著他,他不再吃我弄的东西。有一天,我看到他把我带去的饭盒随手扔掉,从此我就再也不做饭,包括为自己,当时他只说了六个字:“昨天的,忘了吃。”
“我走了。”方田站起来伸伸腰:“咖啡虽然难喝,还好秀色可餐,多累都值了。”
秀色可餐?我自嘲一笑,看看镜子,里面是一个面色晦暗,嘴唇苍白的人,两个消不去的黑眼圈,昭示长期睡眠不足。
“慢走,不送。”
“你也不看看箱子里是什么?”方田走出门口忍不住回头问。
我笑了:“再见,方姐,我现在就去看。”
毫不犹豫地关门,在那一瞬间,我清楚地看到她脸上的黑线。她大概很好奇石斌那样的人会送什么礼物。
我不好奇,因为我知道,是一箱石榴。
有一次我生病了,他急著要去见一个大客户,问我想吃什么,他带回来给我,我说,我想要石榴。他走了,回来的时候带了一大箱石榴。
从此石榴成了我的伙伴,寂寞时,等待时,难熬时,剥开它,把鲜红的子一个个摘出来,细细品尝少之又少的甘甜裹著的坚硬,吃完一个石榴大概能消磨两到三个小时。
而石榴也是他唯一会买的礼物,通常石榴到了,他的人就会消失几天。
用这个来表达愧疚吗?我笑,那也要他懂愧疚才行。
对了,明天是我毕业的日子,我曾说过希望他来看看,看样子不能来了。
毕业了,我的思想还是一片空茫,没有目标,没有理想,连工作也没去找,难道还接著念博士?当初都是为了这个原因才考研的,没想到三年之后还是一样。
找不到工作就意味著没地方可住,谁叫我当初非要考回北京,这个城市硕士生遍地都是,还好我手里有他的钥匙,于是干脆搬进他家,其实这两年在这里住的时候比在宿舍还多,大部分的东西都在这里,倒也简单。
当我的石榴吃得剩了半箱的时候,他回来了,风尘仆仆,兴高采烈。
我握住他的手用力摇:“恭喜你,石总。”
他大力搂过我,撒欢似地亲吻啃咬,然后不顾旅途劳顿,甚至不先去洗个澡,就开始手舞足蹈地解说去了哪几个地方,见了什么人,如何排除万难做成了这笔生意。
他的公司主要作物流,很时髦也很赚钱的行业,当初大部分的人还认识不到这个行业的潜力,他放弃保研和选派出国求学的机会,义无反顾把全部身家投进去的举动,曾令很多人跌破眼镜,直说石斌聪明一世,怎么就在突然犯糊涂了?这些人在几年后都不得不心服口服。
他是天生的工作狂,赚钱坯,不管做那一行成功都不奇怪,我奇怪的是他永远听不懂我话里的意思,怎么来应付众多狡猾的商人?
等他说得口干舌燥,我适时奉上一杯水,他这才仔细看我:“瞧你的黑眼圈,没精打采的,晚上又干什么了?”
“看小说,上网,打游戏,我还能干什么呀?”
他竖起眉瞪著我,终于因为心情太好而没有出口责备,很快话题又转到他的事业上,都说完了,他想起了我见面时的话。
“对了,你又不知道我干嘛去了,恭喜什么?”
我笑:“你挣了那么多钱没地儿花,终于有人肯替你花了,不该恭喜吗?”
“啥?”
不懂,我叹气:“有个没收入又能花钱的人投奔你,怕了吧?”
因为心疼他赚钱辛苦,我从来不花他的钱,何况除了出去吃饭掏腰包外,他也从来没有给过我钱花,尽管穷学生的我经常捉襟见肘。
在他眼里花钱就要靠自己赚,他当然没问题,从小家境富裕,中学就开始掏同学可怜的口袋,大学又套广大股民的钱,毕业后自己做老板,从来不知道没钱花是啥滋味。
“小样儿的,”他学著某个小品演员的口吻,大力把我按在沙发上,一把扯掉我的裤子:“花我的钱试试,整不死你。”
“臭死了你,先去洗澡。”
“兔崽子,还敢嫌我,我今儿就臭死你……”
那天他一句都没提我毕业的事,大概忘了,也可能是后来太累了,他一高兴起来就没个节制。
第二天他给我办了张信用卡,让我花光了告诉他,我没用。拿著老爸给的找工作基金,顶著一张硕士的文凭,终日在北京城游荡。想找份挣钱多一点,工作清闲一点的工作,可是这年头儿,有钱就没闲,反之亦然,找了很多不能如愿,好容易有几个合适的,人家又不要我,一致的反应是我条件不错,只是缺乏上进心,不擅长沟通。
只有一个地方同意要我,甚至总监亲自、单独面试我,许诺给我更高的工资,条件就是和他上床,我平静地听著,不置可否,在他按耐不住试图摸我的脸时,一脚踢在他裤裆。哼,也不看看自己的模样,长成那样,还敢恶心我。我也不是白在部队长大,老爸带过的二十年的兵,他的儿子怎么也会两下子,虽然胆子小了点,但是我宁死也不向不够美形的人低头。
气是出了,问题依然没有解决,想随便找个工作糊口,我的学历反而成了桎梏,他们以为我是想积累一些工作经验然后跳槽,于是我成了真正的无业游民。
这些日子的挫败,我不愿说出口,只说没满意的工作。他是挑剔的人,原本就认为我一无是处,岂能再自取其辱。
口袋里的钱已经所剩无几,信心更是大受打击,连带情绪也不稳定,对于他的暴躁和轻慢,以前都是一笑置之,现在却觉得无法忍受。
他对我的心情丝毫没有察觉,也是,他终日忙忙碌碌,早出晚归,什么时候都踌躇满志,意气风发,怎么会了解失意之悲?
又是一天来临,我伸了个懒腰,睁开眼,才八点,这些日子工作没找到,作息时间倒正常了。
“懒猪,拿条领带给我。”
我打著哈欠爬起来。
“真是猪,给我快点,让你干点事磨蹭死了。”
我憋住一口气,打开柜门,从他众多的领带里随便捡出一条。
“长眼了吗你?不是这个,你什么时候见我系过这条?”
那干嘛还摆在这里,扔了不是更好,我咬牙拿过另一条用力一拽,哗啦啦,领带架落下来,几十条领带掉了一地,还没来及蹲下捡,就被大力推开,右腿撞上一侧的桌角。
“没见过这么笨的,你说你还能干什么?”
他抓了一把领带扔到床上,我低头看了看大腿,没吱声。不知道为什么,一贯敏感小心的我在他面前却总是做错事,而且经常是很低级的错误,他有时候甚至怀疑我是故意的,我唯有苦笑,除非真的有毛病,否则哪有人故意找骂?
“怪不得找不到工作,要是我手下,我立刻开除你。”
这一句正戳到我痛处,我抿紧嘴唇,埋头整理散落一床的领带。
不一会儿,他整装完毕,对著镜子照了一下,满意地笑笑,冲我抬起下巴:“猪,过来。”
永远是高人一等的姿态,索求拥吻也是傲慢地带著施舍意味,我转开头只当没听到,套上T恤衫和长裤。
“又怎么了你?我赶著去公司,别磨蹭,快给我滚过来。”
总是这样,伤人的话说了就忘,不,应该说宽宏大量,这么快就忘记了我的过错,可惜这次我不打算感激涕零。
“不敢劳石总开除,我自动请辞还不行吗?”
“你说什么?”公事包啪的一声拍在桌上,粗黑的眉毛竖了起来。
不错嘛,这次居然听懂了,我微笑:“石总,祝你事业成功,家庭美满,身体健康,万事如——哎呦——”
胳膊反剪到背后,我疼得弯下腰:“嘶——啊——手断了——”
该死,又忘了防备,他对所谓的“君子动口不动手”不屑一顾,而且下手不分轻重。
他捏住我的脸一扭,我可怜的脖子转了足有九十度,被迫对上一双喷火的眼。
“有胆再说一次。”
我没胆,咬紧下唇,目光闪烁地看著他。
“小样儿的——”
他突然笑了,凑过来亲,我用力撇开头,身体却猛然被旋转了一百八十度,和他面对面。
“看你这骚样儿,不让我亲你想去勾谁?把我骗到手又想走?没门!要是敢让别人碰一下,看我怎么收拾你。”
他抬起我的脸,蛮横地咬我的嘴唇。
为免嘴唇被咬破,我尽量配合,适时地把舌头送过去,舌尖被咬了两下之后,粗暴的吻变得缠绵起来,一吻即罢,他意犹未尽地咬我的耳垂儿。
“小骚蹄子,还敢不敢胡说?”
我咧了咧有些麻木的嘴唇:“我错了,还是请石总开除我吧,从道义上讲,石总也算是被骗失身,虽然我很穷,可是你想要补偿的话,我也——”
“顾瞻林——”
他的脸色从青到紫,咬牙切齿地说:“你好样儿的!”
曲腿一顶,正中我小腹,我弯下腰,又被当胸揪起来,像扔麻袋一样仍在床上。
不愧练了好几年跆拳道,我疼得冷汗直冒,还没缓过气就觉一座山重重压上来,全身骨节不堪重负地抗议。
好汉不吃眼前亏,我立刻祭出免死金牌:“你迟到了。”
所有的动作在那一瞬间停下来,他看表,我在他身下无声地笑:“不过你是老板,让他们等等也无所谓。”
他黑著脸瞪了我一会儿,跳下床,边整理拉扯时弄乱的衣服和头发,边说:“没时间废话,回来再跟你算帐。”
我起身把他的公事包递过去,殷切地看著他:“石榴吃完了,能不能再买点儿?”
留下来,石斌,只要你留下来,我立刻道歉,哪怕你只是做做样子,哪怕几分钟就走。
他接过公事包,阴郁地说了句:“今天待在这儿,不许出去。”迟疑了一下,不放心,又搜走我的钥匙,大步走了出去,砰的一声关上门,反锁。
即使说分手,也不能让他放下工作,多留一分钟,真是自讨没趣。我对著紧闭的房门笑得直不起腰,是他太天真,还是真的把我当傻子?一把锁就能关住我?
我拿起电话,拨下一一○。
“……我是红都大厦E座一六○一的住户,我的防盗锁坏了,打不开门……我知道不在你们职权范围,可是不是说有困难找民警吗?我有急事要出去,没办法,只好求助人民警察……好,谢谢,我等著……喂,等等,最好找个锁匠……”
来的是个很年轻的员警,看起来比我还小,倒是很尽责,真的找来了锁匠,打开门后,盘问了我足有二十分钟,幸好我别的本事没有,就有一点特长——撒谎,我能把谎话说到连自己都相信。
半个小时后,我已经走在繁华的商业街,到麦当劳买了一杯咖啡和一杯巧克力奶昔,把滚烫的咖啡倒入奶昔中,用吸管慢慢地品尝,冷的、热的、甜的、苦的尽在喉间滑过,我惬意地呼了口气,秉承阿Q精髓的大脑自动把以后怎么办的烦心事放到一边。
石斌说我把他骗到手,细细想来也不算冤枉。
高一第一个学期,因为转学拉了功课,又没有肖畅在旁边督促,意志薄弱的我一头栽进了武侠小说的泥沼,期末考试成绩史无前例的悲惨,让我无颜面对父母。
放假那天,正好是我值日,做完卫生,我叹著气走进厕所,却看到一个人在小解,是石斌,他的手还握在那里。按说这样的情形,每天都难免遇到,我却突然间面红耳赤,呆了一下,转身就跑,大概跑的太急,在楼梯口摔了一跤,被赶过来的他一把揪住。
他气呼呼地质问我为什么看见他就跑?
谁叫我好色,偏生又胆小,所以这几个月偶尔见到他都是低著头走开,可是这个理由不能说。
我坐在地上,清楚地看到他的裤子拉链只拉了一半,毛衣下面还甩出一截皮带,显然追得狼狈,但是这份狼狈被他狂放的气质烘托,竟然出奇的性感。很少有人能在横眉立目的时候仍然英俊,他是例外,我甚至觉得生气的他比之平时更多了一分激荡的热情。
“你能不能——”我咽了口唾沫,斟酌字句:“你的皮带不错。”
他低头一看,暴躁地骂了两句脏话,就在我面前重新系裤带。我又咽了口唾沫,低头捡散落一地的书包和书本,突然觉得他的粗话也不那么刺耳了。
后来他抢了我掉出来的考卷,讥笑我惨不忍睹的成绩,我只是淡淡地笑,他反而不好意思,留下电话和地址,让我寒假去找他补课,我没有去。
高一寒假是我心底永恒的冬天,过完年,我跟著看望战友的父亲去了一趟北京,张叔叔既是老爸的高中同学,又是几十年的亲密战友,不久前被查出患了癌症。他的儿子张钺大我一岁,小时候和我一样,也是肖畅的崇拜者和忠实的小跟班。
那次一共待了两天,我每时每刻都如坐针毡,希望能看到肖畅,又怕见到他。
张钺说:“肖哥前两天还来过,他知道小弟来了,一定会来的。”
可是他终于没有来,在知道我近在咫尺的时候,选择了避而不见,就和半年前我举家搬迁时,他选择去大连参加可去可不去的足球夏令营一样,那次怎么说还有个理由,让我自欺欺人了半年,这次终于彻底醒悟。
我们之间一直是我主动。他一直叫我小弟,保护我,照顾我,纵容我,也许在他心里,更愿意是这样的关系。
这次离开北京我没有哭。
寒假很快过去,开学第一天,就被石斌堵住,揪到试验楼后面的空地,他气愤骂我不识抬举,不知好歹。
那天他没有穿校服,而是一件米色的套头毛衣,笔直的深褐色长裤,略显凌乱的黑发跳动在饱满的前额,帅气得让我不敢逼视。
对他的外表没有抵抗能力,他的直率、热情和豪爽正是我最欠缺的,那一刻,我清楚地知道不能再靠近他了。
“跟你说话怎么这么费劲,你小子到底什么意思?”
见我不说话,他发怒了,推了我一把,我就势坐在地上,小心翼翼地抓住他的衣襟:“我不敢去找你,因为——我喜欢你,石斌。”
他一下子僵住:“什么?”
我一副快哭出来的表情,使劲摇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喜欢男人?请你不要讨厌我,我真的不知道——”
“闭嘴!”他的表情就像吞了一只死苍蝇,狠狠踢了我一脚:“滚——以后别让我看见。”
那以后,是理所当然的相看两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