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古代,架空,架空 >> 救命之恩,一见钟情,久别重逢,再续前缘 >> 错识芙蓉心作者:南凝 | 收藏本站
错识芙蓉心 page 2 作者:南凝
    她喜欢这一片山,也喜欢这些淳朴的村民。想当初师父一走,这些村民虽然看她年纪小,不太相信她的医术,对她们师姐妹的生活却还是很照顾的,天天东家送米,西家送菜,有的干脆提着一整锅粥上门来逼她们一顿饭就给吃完,弄得她得多做好些体力活儿才不致像吹气一般疯长肉。

    后来她听说了师父过往治病的那些丰功伟业,忍不住为自己和师妹流了一大把冷汗,暗暗庆幸着多亏了这些村民心地纯实,竟然没趁机在那些个菜里下药投毒好一报被整的老鼠冤。

    一直等她把院子里的工作都结束,日头也快挂到中天上了。明悦芙一身皮肤白得像块嫩豆腐,向来最怕晒,便躲进了屋内研读医书,读着读着,便神游去了。

    屋内很静,这儿很少有病患前来,大多时候是由她提了药箱,不辞辛苦的到病人家出诊;往往这样一来二去,才几年时间就已经把附近几个山头都摸了个透。

    近来西关的战事已经渐渐打到了这西南边境,山里的村民对那些事儿是不太关心的,他们只求温饱无病,不受上位者欺压就好;可明悦芙却不能不关心,情势若是一紧张,她便得马上离开。

    只因为她那早逝的爹娘,将她托给了当今太后照拂;她老人家没有亲生女儿,一见到她就喜欢得跟什么似的,索性收了当义女,还慎重的给了她一个封号。

    以她一个当朝公主的身分,在这儿是不安全的,虽然她和这皇室实是没半分血缘关系。父母身故后,她被召入宫,让先皇封了封号之后只待了小半年,便离开了那座金灿华美的宫室,跟着师父到了这儿。对此,明悦芙还是很开心的,丝毫不介意在这儿什么都得自己动手,生活条件更是完全比不起锦衣玉食的皇宫;可她不喜欢待在那笼子一般的地方,能多得几年自由,其它的她倒不在意。

    虽是这样想,但毕竟封号摆在那,便难说敌人会不会想拿她来作什么文章。明悦芙虽然从不以自己的身分为傲,但被封为公主后的一点自觉还是有的。

    天家、天家、天家,一切要以皇室为重,出入行止,言谈思虑,都该把京里那一座金碧辉煌的皇城放在第一位。

    她正支着额想着该怎么和师妹谈谈她要回京这件事,屋外就传来她喳呼喳呼的声音:“把人抬进西边屋子,小心些,这梯子有点儿不稳……放那儿床上,对对对!等等啊……师姐、师姐!你快些来!”

    她们这儿有三栋屋子,师父在时一人一栋,师父去云游后他住的楼便空了下来,有时也权当病人住房使用;三栋楼都有小板桥可通,不必上下楼那么麻烦。

    不等柳轻依叫她,明悦芙早已经放下书,从两栋屋子相连的小板桥走了过去,一面想着师妹天才蒙蒙亮就出去,不知道这回又捡了什么回来,既然抬上了床,想来是个人了。

    她们这三栋屋子底下本该圈养些牲畜的地方,全给用来安置柳轻依时不时便要捡回来的各种受伤动物,小猫,小狗,小山羊,有回甚至捡了一头小豹回来,医治的时候明悦芙总觉得有些胆战心惊,怕把自己的手给它当了夜宵啃。

    至于出去一趟就捡个受伤的人回来,那也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了。

    偏偏柳轻依会捡不会治,同样跟着师父四五年,学的也是一样,没有偏心了谁,可她却有个天大的毛病——她会晕血,见血就晕。碰到闻到更是不得了,没有三两天下不了床;平时治治病还可以,让她处理伤患,到头来肯定变成还要多照顾一个的局面,因此往往到最后,累的还是明悦芙。

    明悦芙对此倒不以为意,一开始还会大惊小怪一下,没多久也就习惯成自然了。救死医伤原是医者本分,她并不觉得师妹是在给她找麻烦,反而很高兴师妹没有因为自己的毛病就放着那些受伤的人不管。

    进到那边屋子,就见到师妹正端了茶答谢着两个小伙子。她一个小姑娘本就搬不动那些人和动物,每回出去“巡山”,都会找几个村里热心的小伙子一同帮忙。

    明悦芙打了声招呼,走向床边,开始细细检视这回的伤患。

    那一身衣服早已脏得看不见颜色,垂在床外的衣角还滴着水,头发散乱的盖在脸上,只能够看出是个男人。她忍不住皱了皱眉。

    不管如何,得先把他洗净了再说,这般情形根本无法医治,心中一打定主意,她便迅速的安排起来。

    “阿万哥,阿水哥,麻烦你俩再帮手一下,等会水烧好,把这个人抬到屋后洗洗干净,尤其是伤处,然后擦干给他换件衣服。一会也在这儿吃了午饭再走吧。”她叫住喝完茶正要走出去的两个小伙子,两人一听,便立刻热心的答应了。

    “我去烧桶水。轻依,你等下换床被子,这又湿又脏的,不能再给这人睡了。”

    一阵忙乱过后,总算将那男子安顿好,又送走了那两个帮忙的人,明悦芙和柳轻依总算有时间坐下来好好喝口水,歇口气。

    “轻依,你在哪儿找到他的?”明悦芙先是洗了手,又稍微净了脸,才端着杯子开口,语气有些严肃。

    她向来不过问这些事,只管治病,从来和师父一样来者不拒,但现在是战时,形势有些不同,她救还是会救,只是也得探一下底细,以防无意中救了敌军而不自知,惹祸上身。

    这男子很年轻,大约才二十来岁,一看装扮便知道不是本地人;肤色黝黑,看上去很壮实,却不至于一身横肉,虎口的茧子较之其它地方要厚些,很显然是长年握着什么东西磨出来的。

    烈日下行军曝晒,演武场操军练阵,士兵握金戈铁矛,将帅握长刀宝剑,还有方才替他卸下来的贴身软甲,在在都说明了他的身分——和军队肯定脱不了关系。

    “我在黑川边找到他的。那时候他一半身子泡在水里,怎么叫也叫不醒,脉息很弱,便赶紧请阿万哥他们帮着抬回来了。”明白师姐的身分和顾虑,柳轻依很详尽的把当时的情形说了一遍。

    明悦芙听着,又看向那男人。她刚刚检查过一遍,他身上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新旧伤口,骨头倒是没有什么大碍,比较严重的伤便是腰腹那一道,被人划了很深一口,几能见骨,这伤也正是造成那男人昏迷不醒的原因;还有头上被撞了个口子,血虽流得不多,就是不知道脑子有没有撞坏,这却得等人清醒后才能知晓了。

    对于他受伤的原因她不想推测,战场无情,他还能活着便已是福大命大。

    “看样子,他也是个到这儿来打仗的士兵……等他稍微好转,咱们便送他到大镇子里的医馆去,明白吗?”两人才相差三岁,明悦芙沉稳得很有大姑娘的样,但轻依在大伙眼里却还只是个小孩而已。

    对这个亦姐亦母亦师的师姐,柳轻依向来是最听话的,当下用力的点了点头。

    那男子昏睡了五六天,才勉强有了神智。他的伤原是不难治,坏就坏在泡在黑川的水里太久,那些伤口子都给泡得烂腐,还着了小虫;那儿林子密,水流缓,水上便长年飘了枯枝落叶,烂在一块儿,附近的人都知道再渴也别去喝那川里的水,闹肚子还只是运气好而已。

    明悦芙每日便持着烫开水煮过的竹片刀和银针,细细的慢慢的替他剐去了身上的腐肉,清净了那些虫子,最后再密密裹上一层药,那味儿难闻得连站在门外都能闻到;柳轻依畏惧血肉,根本不敢进屋来看,心中却是由衷的配服师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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