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 >> 患得患失,暗恋成真 >> 大亨不好嫁作者:千寻 | 收藏本站
大亨不好嫁 page 9 作者:千寻
    发现客人居然是夏日葵和夏玫瑰,阿嬷眼睛张得老大,再很努力的揉了十几下,怀疑是不是自己的者花度数又增加。

    件件件,美貌老人的心脏狂跳,她盯着两个孙女猛瞧?怎么办?怎么办?她要说什么?脑子一片混沌,姜醋葱糠酱……全部的调味料通通倒进锅子里,那个味道,连说都说不出口。

    “你们来干什么?”她的问句很直接、很不友善,而且还很不客气,但口气里的颤抖,泄露出她的真实感受。

    夏日葵也是个骄做、不乐意低头的,但多年的职场生涯让她学会不冲动,她定定望向外婆,眼底情绪复杂,她久久不发一语,只是叮着、看着,在往日记忆中寻找外公和外婆对自己的宠爱。

    夏玫瑰首先撑不住,两颗豆大的泪珠滚下来,她轻轻地唤一声,“阿炉……”那刻,外婆眼底泛起水雾。

    这两个孙女,是她从小看到大的,小学的暑假,她们经常下乡当野小孩,晒出一身黑皮,再带着满满的快乐,回到那个让人紧张的大都会市区。

    当初,她还为了玫瑰去学好几期的手语,后来才晓得挂上电子耳,玫瑰还是可以听见她说话,但为这件事,小玫瑰乱感动的,直说她是天底下最好的外婆。

    她怎么都没有想到……没想到会发生那个车祸。

    其实,不必阿葵生气,她已经怪死自己了,如果她不要三催四催,逼着女儿女婿快点回来看自己的新民宿,女婿怎么会在加班加到快天亮后还打起精神开车,如果他不要那么累,也许祸事就不会发生。

    她怪了自己很多年了,只是,这话她怎么说得出口?

    她猛吸疆子,仰起下巴,努力做出一副自己不是孤独者人、不需要孙女陪伴的模样。

    阿葵垂下眼,想起自己已经没有退路,低声道:“我想带玫瑰回来住。”

    “是住一天还是住很久?”外婆的口气还是硬邦邦的,但表情已经松软几分。

    “住一段日子吧,如果玫瑰能够习惯,也许会一直住下。”夏日葵犹豫着回答。

    这件事,她还没有跟玫瑰商量过,只说外婆年纪大了,我们应该回去尽孝道。

    意外的答案!外婆一不小心笑意泄露,她扬起两道画得很艺术的眉毛,紧抿双唇,怕自己笑出声,飞快转身,刻意隐藏笑脸。

    但夏日葵看见、夏玫瑰也看见了,她们相视一眼,展颜而笑。

    “既然如此,你们跟我来吧,先把行李放好。”外婆转身,往二梭走去。

    夏日葵悄悄松口气,对妹妹点头,夏玫瑰露出淡淡的笑容,终究是亲人,什么仇恨嫌隙都可以抛在一边,她也松了一口气,握紧姐姐的手,带着微笑上二梭。

    外婆转身,立刻松开牙齿和脸部肌肉,任由笑容无限制扩大。

    要让阿葵和玫瑰住在哪里呢?呃,就住在棱上的总统套房好了!

    第3章(2)

    他无助地坐在阳台上,旁边有一部婴儿推车,推车里的小女孩已经一岁多,她睡得很香,嘴边还淌着口水。

    把视线从女儿身上转开,望向远远的大海,他告诉自己,除了若若,他什么都没有了。没有家、没有朋友,事实上,他连银行存款簿都没有,他上衣左边的口袋里有一个皮夹,里面有身分证、健保卡、驾照,可是半张纸钞都没有。

    在遇见打扮得花枝招展的LILY姐之前,他已经两餐没吃东西。LILY姐见他睡在公园的椅子上,若若躺在他怀里、饿到连哭声都发不出来,同情心发作,让他跟着回民宿,供他吃、供他住,只让他做一些简单的打扫工作。

    被同情的感觉很槽糕,但他别无选择。命是救回来了,但他忘不了那种饥饿的感觉。

    那天,他在饮水机里喝了很多水,他抱着女儿有一下、没一下轻拍着,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死去,不知道隔天的新闻会不会报导他的凄凉死状,不知道她知道这个消息后,会不会有一点抱歉或罪恶感?

    应该……不会吧,她者是把同样的话挂在嘴边,她说:“你这种男人就算死掉也没关系。”她说他是缺乏价值的男人?

    价值?他摊开自己的掌心。

    曾经他骄傲的认定,自己的脑袋以及一双手就是无限价值,曾经他认定自己会让全世界的人为他疯狂,也曾经相信他将会衣锦还乡,让看衰他的家人知道,自己有能力、有能耐。

    可是,那个“曾经”离他越来越遥远。

    夏日葵走往阳台,远眺海岸线,海风迎面吹来,带着咸咸热热的气味。

    很久以前,她想象过自己的退休生活,想象她坐在外嬖家的屋檐下,闻着臭臭的咸鱼味,想拄着拐杖,在海滩上留下一对半足印,也许身边会有个者男人,听她叨叨紫紫说着重复言语,但现在……眉心微蹙,她不是现在才学会计划永远在状况外。

    偏过头,她望见邻房的住客。

    生锈的椅子上坐着一个男人,他脚边有个漂亮的小孩,白白的、嫩嫩的,红得让人想亲的小嘴唇正微微幌着,而那个男人,他的头发很长、很黑、很亮,大概没有被太多的化学染剂或烫发液污染过吧。他的衣服虽干净却有点破旧,和小孩身上穿的差不多,经济状况大概不好吧,也是,不然怎么会选择阿嬷的鬼屋民宿。

    他有张稚气的脸庞,抿唇的时候可以看见嘴边有两个深深的小梨涡,他的头发几乎盖住半张脸,但他上一次抬头时,随手将浏海往旁边一拨,她看见他一双漂亮的眼睛。他的眼珠是深褐色的,双眼皮,眉毛很浓,是个落魄却相当好看的男人。

    他对着大海老半天才低下头,拿起身边一本厚厚的本子,从口袋里掏出笔,在本子上头涂涂写写。

    民宿的阳台是互通的,她阳台上的椅子生锈又缺腿,真坐下去的话绝对会四脚朝天,于是她先回房间拿来纸袋,再走到大男生身边,笑回:“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他没抬头,继续做着手边的事。

    她耸耸肩,就当他默许,在他身边坐下,从纸袋里拿出食物。

    是在前面不远的超商买的,为了贪便宜,饭团面包配上饮料,只卖三十九块或四十九块,她买了两份,一份给玫瑰、一份给自己,但玫瑰累惨了,头一沾到床就睡得不省人事。

    以前在吃的方面她很小气,因她相信聚沙成塔,相信小金钱会累积成大财富,所以她相当克扣粮食,还鼓吹自己和玫瑰:清淡饮食、有益健康。现在想起来,突然觉得好笑,省了那些,不但没替自己省出健康,连该有的享受都没尝到就要变成笨蛋了,真不晓得自己的扣扣省省有什么意义?

    打开饭团,咬一口,是明太子龙虾口味,微甜、有点香,配上小号酸奶,虽然谈不上人间美味,却可以应付饥饿的肠胃。

    转头,她看一眼大男生的笔记本。

    他在写谱?他是个落魄的音乐家?想到这里,一大堆电视剧里会出现的情节跳进她脑袋中。

    优秀的富家子弟,追求音乐梦想,无奈时不我予,家道中落、音乐梦碎,现实环境容不下一个天才。他不愿与商业化音乐竞争,以至于落魄到今日田地。他曾经有一个小情人,他为他的情人弹琴、谈情,他们有过美丽浪漫的约定,但落魄的他促使了女人离他远去,他只好带着女儿远走天涯,再也不敢回顾过去感情……故事还没想到结局,她已先一步回神,发现男人的灼灼目光正盯着自己手上的饭团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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