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 >> 代嫁新娘,日久生情,弄假成真 >> 代嫁小资女作者:米乐 | 收藏本站
代嫁小资女 page 7 作者:米乐
    她是四年级的导师,班上有许多学生都有偏食的毛病,有个男同学更是挑嘴,完全不吃红萝卜,只要菜里和汤里有红萝卜,哪怕只有一点点,他就拒吃,宁愿啃白饭。

    想到这儿,温瑞绮看了下时间,决定下楼去问问附近的住户,哪里有生鲜超市。

    第2章(2)

    晚上八点多,当温瑞绮坐在餐桌前吃她自己煮的晚餐时,璩冠霖回来了,一见到她问的第一句话就是——

    “有没有什么问题?”

    姊姊曾说过他都工作到很晚才下班,今天居然提早回来了,该不会是因为担心她一个人在家吧?为了他不言明的体贴,她笑着回道:“一切都很好,没有任何问题。”

    他见餐桌上放着一个锅子,问道:“你为什么这么晚才吃晚餐?还有,这锅是什么?”

    温瑞绮打开锅盖,温声道:“这个是咸稀饭,傍晚我去生鲜超市买日用品,看到蔬果区的芋头很大很漂亮,就买了一颗还有一些食材回来煮咸稀饭。”

    “咸稀饭?”璩冠霖没听过这种料理,不过闻起来很香。

    看着他困惑的反应,她这才想到她一时忘了他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应该不曾吃过这种家常的咸稀饭,于是她换了另一种说法,“其实这个又叫做芋头排骨粥,里面有很多蔬菜,还加了排骨和大蛤蜊,璩先生,你吃过晚餐了吗,要不要一起吃?”

    “我没有吃过这种东西。”他皱起眉头,老实说道。

    “你要不要吃吃看?我去帮你拿副碗筷来。”温瑞绮起身走进厨房,发现他并没有离开,反而坐下来了,因此她很快拿来碗筷,替他盛了一碗。

    平常他除了吃自己喜欢吃的东西以外,没有吃过的食物他几乎不会尝试,但现在也许是因为饿了,又或者是因为粥的味道很香,让他忍不住想尝尝看。

    他先吃了一口,觉得味道很不错,他也吃了芋头,都忘了自己有多久没有吃过芋头了,不过,现在他才知道,原来芋头煮粥很好吃。

    看见他原本紧皱的眉头渐渐舒展开来,一口一口吃着咸稀饭,温瑞绮暗自松了口气,她还真怕他会不喜欢呢。以前在育幼院,志工妈妈常常会煮咸稀饭,好吃到就连偏食的小朋友都爱吃,没想到他也喜欢吃呢,真是太好了。

    “你为什么会煮这种咸稀饭?”虽然他是第一次吃,但真的很好吃。

    “以前住在育幼院的时候,经常有菜农送来卖相不太好的芋头,志工妈妈都拿来煮成咸稀饭,我常常在厨房帮忙,所以也学会怎么煮了。”当然,她如今的好厨艺也是从那时候慢慢学成的。

    “你住在育幼院?”璩冠霖有些讶异,这跟他所知道的不一样。“可是傅伯母跟我说,你是被你们的阿姨抚养。”

    “原本是那样没错,不过阿姨在我十二岁那年因病去世了,后来我就被送去育幼院了。”阿姨就像是她另一个母亲,对她非常疼爱。

    “那个时候你还不知道自己的双胞胎姊姊被有钱人收养吗?”如果知道的话,她就可以去找姊姊帮忙。

    “其实我很小的时候,阿姨就跟我说过我的双胞胎姊姊被住在台北一对经营珠宝店的傅姓夫妻收养。”

    “既然知道,为什么你阿姨过世后,你没有去找你姊姊呢?”璩冠霖无法理解。

    “我十一岁的时候,阿姨生病了,也许她感觉到自己可能不久于人世,跟我说她其实一直放心不下姊姊,就怕她过得不好,所以她带着我到台北偷偷看过姊姊,我们站在傅家的别墅外,见到姊姊下课后是由司机接送,姊姊像小公主一样穿得很漂亮,阿姨感到很欣慰也很放心,我们没有打扰姊姊,直接就回台中了。”那是温瑞绮第一次见到姊姊。

    “那之后你明明知道自己的双胞胎姊姊就是有钱人家的大小姐傅家馨,你都没有想过要跟她相认吗?”

    “没有,阿姨曾经答应过傅伯母,不会去打扰姊姊的生活,我也觉得这样比较好,直到三年前,姊姊知道自己原来是被收养的,开始寻找我这个双胞胎妹妹,我们是在那个时候相认的。”

    温瑞绮还记得当姊姊来找她的时候,她高兴得都哭了,姊姊也哭了,之后姊姊留下来过夜,那时芳盈才知道原来傅家馨是她的双胞胎姊姊。

    就在两人聊天之际,璩冠霖吃完了第一碗粥,接着他很自动的为自己又盛了一碗,却见到她放下碗筷,问道:“你不吃了吗?”

    “嗯,我吃饱了。”她的食量并不大。

    “所以我可以把这锅咸稀饭全部吃完?”

    温瑞绮笑着点头,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觉得他刚刚问话的表情和语气似乎带着一抹期待。

    “温老师,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当时被傅家收养的人是你,现在你就是傅家的千金大小姐了。”

    “我没想过这种事,虽然我的父母已经不在身边了,可是阿姨很爱我也很疼我,我很高兴自己是被她抚养长大的,我很爱她也很谢谢她。”想起过世的阿姨,她觉得好难过,眼泪情不自禁滑落,小的时候她常说长大后要好好孝顺阿姨,可是她还没来得及做到,阿姨就已经不在人世了。

    “抱歉,让你想起伤心的事了。”

    温瑞绮深呼吸了口气,用指腹抹去眼泪,笑了笑道:“和你没有关系,我只是有点想念我阿姨。”阿姨不喜欢她哭,她要开开心心的,这样阿姨才能放心。

    璩冠霖看得出来她是真的一点也不羡慕傅家馨的生活,她那双美丽的晶眸,眼神单纯而率直,没有任何一丝欲望的杂质,大概就是因为她纯真的眼神,让他觉得她和傅家馨完全不像。

    其实不只是傅家馨,包括他也一样,都有着想要的东西以及对物质欲望的需求,如果不是因为这个缘故,此刻她也不会坐在这里了。

    只是璩冠霖怎么也没想到,日后他会因为把单纯无邪的她扯进这个复杂的世界里,而感到深深的后悔。

    话又说回来,最后,他还真的把整锅咸稀饭都吃完了。

    隔天早上九点,温瑞绮戴着网帽和墨镜,准时来到“晓”工作室,进行一连串成为“傅家馨”的特训。

    不过第一项就让她吃尽苦头,因为她得穿上非常高的高跟鞋,鞋头部分就有五、六公分高,而又细又高的鞋跟,目测至少二十公分,让她完全呆住了,她从来没有穿过这么高的高跟鞋,甚至一般的高跟鞋她都很少穿。

    “我姊姊都穿这么高的高跟鞋吗?”她有些不安的问,她可不想走一步就扭断脚。

    “这一双算普通的了,她还穿过更高的呢!”周晓晓说完,马上教导道:“好了,你不能走得像个机器人,同手同脚的,你要抬头挺胸,姿势要非常优雅。”

    “我抓不到走路的重心,我觉得我快摔倒了。”温瑞绮很紧张,走得小心翼翼的。

    “不习惯穿高跟鞋的人,一开始都会摔个几次,这是正常的,就算是专业模特儿,偶尔也会在伸展台上跌倒。”鞋子太高真的很难走路,周晓晓也挺佩服那些千金大小姐和女明星,为了美美的亮相,完全实践把吃苦当成吃补这句话。

    果然,经过一整个上午的练习,温瑞绮不知道摔过多少次了,偏偏她走起路来还是同手同脚,周晓晓说那是因为她害怕,只要她习惯而且不害怕了,就可以好好走路了,要她回家再多多练习。

    中午周晓晓替两人订了便当,就连吃饭时间也不忘进行训练。“瑞绮,虽然我和你姊姊不太熟,不过常在公开场合遇见,你姊姊是个傲娇的千金大小姐,我发现她习惯眉眼向上飘的看人,那表情有点践,你试试看。”她和温瑞绮相处得不错,已经直接改叫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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