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也不想便很爽快的答应。「当然没问题!」
像怕我反悔似的,锦瑟随即说:「那最迟这个周日交给我喔!」
「有规定要写什么吗?」
「不用特别写什么,随你吧。」
「那字数呢?」
「两千字。」
「两千字?」我瞪大了眼睛。「小姐,你不是说随我就好吗?两千字?会不会太多了一点?」
「那就三……」
「三千字?」我差点没有对着面前的电脑大叫出来。
「不是,我打错了!我是说那就随你。」
我呼了一口气。「这还差不多……」
结束跟锦瑟的通讯后,我才想到,似乎答应得太轻易了——虽然锦瑟说写序的题材随我,字数随我,什么都随我,但就是这两个字「随我」,我才不知道自己要写什么才好。^^
嗯……如果就这样把现在写的当作序交出去不知行不行?刹那间彷佛听到锦瑟从远方传来的怒吼——「不行!」是!知道了,不行就不行吧,呜……让我想想写什么好——(拚命沉思中)
想到了!我就跟大家讨论一下今次这本小说的书名《当男人爱上男人》吧!
看见这个书名,顾名思义,应该知道这本小说是BL吧。但今次我要讨论的,是《当男人爱上男人》这个书名,而不是故事内容——
我想就算现在已经是廿一世纪,社会再如何的进步,人类的思想再如何的开放,但除了某些国家以外,人们对于男人跟男人之间的爱情,接受程度仍然不是很高;也所以当某个男人爱上某个男人的话,除了要面对社会一定有的偏见跟歧视,也同时可能要面对家人的不谅解(所以小说中的小攻跟小受太幸福了,他们大多根本不用面对现实中残酷的问题)。
试问,真正可以坦承自己的性向,而又不在乎别人眼光的同性恋者又有几人?我是崇尚真爱的人——只要相爱的二人对感情是认真而又负责的话,同性恋跟异性恋又有何分别?
况且相较于异性恋者,同性恋者要面对的问题跟压力要多出很多,而他们排除万难、好不容易才得到的真爱跟幸福,我们就算做不来祝福他们这样伟大胸襟的事,是不是最少也不要表出现鄙视跟不屑?
所以我个人认为,真正该被鄙视跟看不起的,并不是同性恋者,而是那些自以为是的人们。
好了,我个人对《当男人爱上男人》的想法讲完了,相信应该可以对锦瑟交差了吧?屏息以待……嘿!既然没有反应——表示她已经接受了我这篇序文了吧(自问自答从)?那我可以去看布袋戏了。学生!等我啊……
朋友甲笔于某日某夜某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