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湿衣服容易着凉,奴家服侍太子爷到后头隔间换上干爽衣物吧。”丹湘灵蛇般的小手在他胸前摸来抚去暗示。
看着酒液湿透了衣衫,满是腻人酒味,颇有不快的齐时镇仍然装出温柔体贴的神情,轻握她的小手。“本太子的确需要一位善解人意的美娇娘伺候,随我来吧。”
“是的,太子爷。”她终于能扬眉吐气了。
以为拿下太子的丹湘喜不自胜,笑得嘴都阖不拢,她喜孜孜踮着脚尖撑起齐时镇,感觉全身轻飘飘的,宛若已经看见自己锦衣珠钗于一身的美好未来。
岂知齐时镇根本是个冷心冷性的人,宫里的美女还不够多吗?他早就看腻了,丹湘美虽美矣却少了一点灵气,看久了腻味,和宫中的嫔妃一比,她简直是凤凰窝里的麻雀,想靠美色勾住他,当真可笑得紧。
换衣期间,齐时镇真把丹湘当成宫女来用,对她种种小手段无动于衷,在陆瑞京面前的风流是装出来的,为的是拉拢他为己所用。东厂的势力早已渗透朝中每一位官员家中,令人害怕又恐惧,势力不容小觑。
另一头,被宴请而来的陆瑞京独自喝着酒,面色冷硬得有如索命阎罗,没人敢靠近半步,彷佛被隔离开来,一个人孤寂的喝起闷酒。
至少在叶照容眼中,他是可怜的,当了太监一生无望,晚年没有儿女送终,只能孤独死去。
若是陆瑞京知晓她此时的想法,肯定会大笑三声,手握朝廷大半大权的他怎会可怜,多少人愿绝子绝孙与他交换人生,当上翻手为云覆手雨的东厂督主,坐拥天下权势。
“呃,那个……酒喝多了伤身,我们楼里的菜色很不错,你要不要用点饭菜?还热着。”酒喝多了对身体不好,陆大伯就是不听劝,不到五十岁就把身子搞坏了。
“就这上不了台面的菜肴也算好?”陆瑞京挑剔的拨弄下筷子,语带嫌弃地又喝了一口酒。
他是故意不给她留余面,当然,身为东厂督主的他吃遍天下美食,的确也看不上青楼的酒菜。
东厂又称东缉事厂,设于东华门旁,身为东厂最高职位的官员为钦差掌印太监,全称职衔为钦差总督东厂官校办事太监,简称总督东厂、提督东厂,尊称为厂公或督主。
因为西厂刘公谨已经被称为厂公,为免混淆,便称东厂的陆瑞京为督主,东厂和西厂之间……很耐人寻味。
东厂的属官有掌刑千户、理刑百户各一名,称之刑官,另有掌班、领班、司房等四十余名,以及缉事等军官由锦衣卫拨给,统一佩双刀,着飞鱼袍,腰系金牌。
在本朝,锦衣卫也隶属东厂麾下,一名锦衣卫掌卫事,由一、二品勋臣担任,指挥使多名,南北镇抚使、镇抚、总旗、小旗、力士和校卫,全由东厂督主陆瑞京统管。
而东厂的职务内容甚多,譬如监视各阶级官员的动向,有无叛乱之举,侦查各方消息予以汇报皇上,甚至可以未审先决将人逮捕和处刑,名人政要亦不例外。
他们直接听命于皇上一人,任何皇亲国戚若有涉及不法情事,东厂只需禀告皇上一声便可私下审讯,逼供手法相当残酷,教人宁可一死也不愿活着受折磨。
像丹湘意欲自荐枕席所使的小手段,在宫里历练了八年的陆瑞京一眼就看穿了,他先入为主的认为另一名唱曲的花娘也是相同德性,因为颇为不屑,对其言行也就不客气多了,多有习难之意。
“当然是很好喽!是我长这么大以来吃过最好吃的饭菜,我们以前在村里的时候只有逢年过节才看得到肉,我都看着他们吃,心想能吃上一口该有多好。”当时她只能一直吞口水,假装她一点也不想吃。
“看他们吃?”蓦地,他像是想到什么不愉快的事,面色沉得令人心底发凉,不敢直视。
不过面对人人惧怕的东厂督主,不知是傻过头还是无知者最大,说起家乡事的叶照容依然眉飞色舞,完全感受不到他周身气息瞬间骤冷了几分,反应迟钝的照说不误。
“因为肉不多嘛!一人夹一片就没了,他们说我是外人,不让我上桌吃饭,所以我都是等他们吃完了再吃剩菜剩饭,常常吃不饱。可是,有饭吃就好,人要惜福。”她咧开嘴一笑,盈盈水眸发着琉璃光泽,一脸满足样。
莫名地,陆瑞京死水似的心被那双清澈的眼神一撩动,胸口有股没法言喻的酸涩,眨眼间,他眼前浮现一道瘦瘦小小的身影,笑着对他说:有饭吃就好,我不是很饿。
好久,好久了,被他遗忘在记忆深处,这些年在刀光剑影中渡过,很多事都被他留在过去了。
包括他的小媳妇儿……
摇了摇头,陆瑞京摇散脑海中模糊的影像,他已入宫当了太监,这辈子想娶妻比登天还难,再提前尘往事只是徒增伤悲,他不知道还能不能活到那时候。
宫中的争斗太过凶险,处处是危机,他怕万一回去找他的小媳妇儿,反而会将纯净的她卷进这个复杂的世界。
如今的太子是前皇后所生,是个很能隐忍也很聪明的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任何人都可以加以利用。
对太子而言,想让人不说话的方式就是死,不想让人跟他争也让那人死,疑心病甚重,无容人之雅量,即使被册封为太子仍对其他兄弟不放心,尤其忌讳同是皇后所出的二皇子。
齐任时是如今的陈皇后之子,为人正直,是个心中存善的好皇子,但他的优点也等同于缺点,为人直率的确获得不少好名声,可是一遇到奸佞小人,他的善良就成了致命缺陷,敌人不会因为他是好人就手下留情,他们只想要了他的命。
“唱首南方小曲来听听,要是污了本督主的耳,小心本督主毒哑你。”他刻意为难,下了狠话恫吓。
“你想听什么,我会的不多,多半是最近才学的,怕唱得不好。”唱歌是她来京城才学的,以前顶多是随口哼哼,因为大伯母、二伯母总怕她闲着,一听她哼曲就赶忙叫她做。
在来到京城前,她还不晓得哼两首小曲就能赚钱,她都是自个儿哼着玩,自得其乐。
“先唱一首看看。”陆瑞京拿着青花瓷杯往后一靠,目光淡漠的看向墙上悬挂的“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画作。
叶照容见识少,认得的花儿不多,她见陆瑞京似乎十分喜欢墙上的画便想起她听过的一首小曲,没人弹琴,她朱唇轻启清唱了起来。
“五月的莲花开哟!妹妹摇橹从湖上过,那呀那抹笑颜多灿烂,好似那水中莲花一般般,开呀开在水中央,哥哥呀等一等,等我把橹摇,摇到哥哥的心坎上,郎情妹意配成双呀配成双,来日拾起莲中子,生个胖娃娃哟……”
这是相当通俗易懂的乡野小曲,不押韵脚不讲求诗情画意,随兴而起琅琅上口,让人想起江南景色的秀丽,摇着小舟的采菱女摇橹一过,唉呀一声羞见人,唱起歌来传情意,对岸的情郎听得心欢喜。
和宫里的司乐一比,叶照容的歌声显得技巧不足也少些风韵,可是她的音色干净,没有半丝杂质,反而有股动人的气韵,轻轻淡淡的,犹如雾里花、水中月般缥渺。
最重要的是她唱进陆瑞京的心里了,那一丝特别的味道勾起他对童年的思念,那时的他要的不多,只要能吃饱就好,想快快长大好保护他想保护的人,予以温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