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心记于想杀人的月夜
赖皮进行式之二
一九XX年十二月十一日10:30PM心情天气/阴风怒号地点/台北异人馆三楼房间
该死一百次的向剑尧,你为什么老是和我过不去?
本来以为加入只有女生可以加入的社团女联会,就能稍微摆脱那个讨厌鬼。
哪知他脸皮厚到家的对女联会会长百般好,自告奋勇地当女联会的义工。
结果以女联会会长为首的社团干部会议居然一致通过让那只大恶虫尚女联会的荣誉会员。
害我摆脱他的计划宣告泡汤,真是气死人了。
不过我不会轻易死心的,我一定要再另想办法摆脱那只大恶虫。
向剑尧记“X”一万个
女联会干部各记“X”十个
——咏心记于冬雨潺潺的夜
一九XX年十二月十二日11:10PM心情天气/大晴天地点/台北异人馆三楼房间
今天真是令人痛快的一天
自开学以来,每天中午都强迫我和他共进午餐,害我倒尽胃口、天天食不下咽的大恶虫向剑尧,终于上了我的当,掉进陷阱了。
说什么如果我不陪他吃午餐,他就都不吃午餐,我就顺水推舟地嘲弄他、告诉他:“何不连早餐和晚餐都别吃,说不定更能打动我。”
结果那个呆瓜在骑虎难下硬着头皮答应了。
哼!我倒要看他能撑几天?这回不信他不打退堂鼓,呵!
——咏心记于向剑尧宣告绝食的第一天深夜
一九XX年十二月十六日11:50PM心情天气/乌云密布地点/台北异人馆三楼房间
今天上国际金融课的时候,听到邻座的女同学说,向剑尧那个讨厌鬼是玩真的,从宣告绝食到今天已进入第五天,他真的除了水之外,什么东西都没吃。
这真是笑话一则,那个骗子一定又在骗我了,他不可能真的五天都没吃东西。可是今天看到他时,那副消瘦的模样又不像假的。
该死,想让我良心不安好向他妥协不成?
门都没有!不吃饿死算了。
——咏心记于心绪不宁的睡前
一九XX年十二月二十一日11:10PM心情天气/极端恶劣地点/台北异人馆三楼房间
那个讨厌鬼居然真的绝食了十天?
他是什么意思?非和我斗到底不可?
该死!不管他了!
——-咏心记于失眠的夜
又到午休时间。这两个星期来,午休时间已成了雷咏心最憎恶的时光。
一切都是拜那个讨人厌的向剑尧所赐。
绝什么食嘛!还一连绝食十四天,想陷害她当间接杀人凶手不成?
“你当真不吃饭?”雷咏心究竟不是铁石心肠的人,熬了十四天之后,终于主动对向剑尧开口。
“不,我们的赌约还没结束。”他好不容易熬了两个星期,岂可轻言放弃?
“你——”该死,说话都已经有气无力了,还想和她斗下去?
可是眼看他一天比一天消瘦,她实在无法再视而不见。
“如果——我如果愿意陪你吃午餐,你是不是就不再绝食?”
“不,除非你答应我从今天开始,每餐都和我一起吃,否则我就继续绝食,直到你答应我。”都已做到这个地步,他怎么可能只满足于原先的赌注?
“你别得寸进尺!”简直趁人之危、狮子大开口。
“不要拉倒。”向剑尧态度比她还强硬。
“那你就饿死算了!”
雷咏心气极了,转身就走,不再理他。
然而,才走了两步,脑海便浮现十三、四岁时,在纽约和向剑尧共渡的时光。
那时的剑尧,对她宠爱有加,什么事都以她为优先,什么事都替她打点得妥妥当当。
除了西恩和夺她初吻又强吻她那两件事之外,剑尧对她实在无可挑剔的好。
那些好此时全化成尖锐的针,刺得她心痛难挨。
她突然非常痛恨自己的超强记忆力。
如果她不要那么清清楚楚地记住那时的点点滴滴,那么她此刻就可以走得潇潇洒洒,不会驻走不前,更不会如此割拾不下。
“该死~~~!”她低咒一声。
终于妥协的转身,走回向剑尧面前,没好气的说:
“我答应你就是了,可以和我去吃饭了吧?”
向剑尧目的达成,终于露出胜利的笑容,“当然可以。”
本想更帅气的搂着雷咏心吃午餐去,却因绝食了两个星期而力不从心,才迅速起身跨了一大步,便一阵晕眩、摇摇欲坠。
“小心!”雷咏心眼明手快的扶住他,他便顺势贴在她身上、赖定她。
“你还是拾不得我的。”他在她耳畔轻轻地呢喃。
“少往自己的脸上贴金,我只是不想成了间接杀人凶手。”想推开他又怕他再一次跌倒,只好给他占点便宜,继续抱紧她。
“你就别嘴硬了,我说过:你其实是喜欢我的,只是你还不自觉罢了。”就算这种时候,他也不忘把握机会对她洗脑。
“你连站都站不稳了,还在疯言疯语?当心我丢下你,让你跌个狗吃屎。”这个讨厌鬼脸皮真不是普通的厚。
“你不会。”
“要不要试试?”他凭什么这么笃定?
“请便!”
“很好。”她决定推开他。
然,在目光触及他那苍白而缺乏血色的削瘦脸庞时,心痛像把刀,划过她的胸口,往日与他共渡的欢笑声不绝于耳,让她无法狠下心推开他。
“你果然舍不得。”
“你少废话,快走!”
雷咏心怒气冲冲地搀扶他直冲餐厅,不肯再和他多说一句话。
经过绝食风波,雷咏心已经完全放弃摆脱向剑尧纠缠的雄心壮志。
倒不是她已经不再讨厌向剑尧,才允许他天天缠着她,而是被缠烦了。
反正她不论怎么骂、怎么吼、怎么生气也赶不走他,他甚至还撂下狠话,说她如果直要摆脱他,他就再绝食一次。而她知道那个讨厌鬼当真会说到做到。
既然怎么赶也赶不走他,就只好随他去,反正给他缠了一个学期下来,她也渐渐习惯了。
雷咏心抬眼睇了正坐在她眼前对她傻笑的向剑尧,不禁无力的暗叹一声。
“咏心,你快来。”
“干什么啦,别拉我,快放开我啦!”
明知抗议铁定无效,雷咏心还是忍不住一面给向剑尧拉着跑,一面嚷嚷。
“来,你坐在这里看我大显身手。”向剑尧安排雷咏心坐在一号蓝球场边的休息区。
“哼!”雷咏心没好气的把脸别开。
反正不管我想不想看你大显身手,你还不都会硬把我拖来?
“好了,甜心,别闹别扭了,我知道你很想看我灌蓝,我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这是保证。”他技巧熟练地打劫她的唇一下。
“看我的!”不等她发飙,向剑尧已经聪明地跑进球场。
雷咏心一口怒气还没完全提上来,已经开始消退。
算了!反正那个讨厌鬼明目张胆的强吻她已经是屡见不鲜,防不胜防。
她气也没用,只会让他更变本加厉的强吻她,何苦来哉?只有自认倒霉。
凝望着在球场上奔驰的向剑尧,雷咏心不禁发起愣来。
她的大学生活,在向剑尧这个讨厌鬼的纠缠下,不知不觉间已过了一年多,如今她已是二年级的学生,过了这个暑假,就要升上三年级了。
“咏心,你看到没?我射了一个好漂亮的三分球耶!”
向剑尧的雷公声从篮球场上传了过来。
“知道啦!”根据经验法则,如果不立刻响应他,他铁定会在那里继续大叫,直到她搭理他为止。她可不想每次都在篮球场上大出锋头,只好乖乖的配合他。
反正一年多下来,她已经完全习惯他的纠缠了。
唉!习惯真是可怕,人类大敌。
哗——
球场四周忽然鼓噪起来,齐声高呼着:“剑尧,灌篮,剑尧,灌篮。”
不用说又是向剑尧那票女球迷在那里起哄,真是无聊透顶。
“咏心,注意看,我要灌篮了!”
向剑尧踩着狂傲的宣告,弹力十足地高高跳起,以压倒性的气势灌篮成功。
场内外旋即爆出惊人的喝采欢呼。
雷咏心虽然没有跟着抓狂乱叫,心脏却在向剑尧灌篮的瞬间,确实地一阵悸动。
她明白那些三八疯狂迷恋向剑尧的原因,他打球的姿势和技巧确实过人,值得喝采。但她还是讨厌他!
“我可以坐在这里吗?”一个低沉的男声从右边迎向雷咏心。
“剑尧,你做什——”
呯——!队友的话还没喊完,向剑尧手上的篮球已经又狠又准地砸中正要往雷咏心身旁坐下的男生右颊,迫使男生一气呵成的倒地不起。
面对这种结果,球场上的目睹者,全都只有一个结论:
又是一个自找死路的笨家伙!
“剑尧,你怎么可以用球打人?”雷咏心气急败坏的指住已来到她身边的罪魁祸首直嚷。
“我又不是故意的,一时失手嘛!”向剑尧可理直气壮了。
“那你至少该向这位不幸被你打中倒地不起的同学道个歉啊!”单纯又迟钝的雷咏心完全相信他的说辞,就事论事地说。
“我已经说我不是故意的了,干嘛还要道歉?”他从小到大最讨厌的就是认错道歉,咏心又不是不知道,干嘛还要他道歉。
尤其这个该死的家伙,胆敢对咏心有非份之想,他没砸断他的鼻梁就该偷笑了,还妄想他道歉?
“可是你毕竟伤了人啊!”雷咏心当然知道他向来死不认错,但该争的她还是要争到底。
“不——不用了——不用道歉了,是我自己不小心,是我自己不好——”被砸断一颗牙齿的倒霉鬼,好不容易从地上坐起来,一个头诚惶恐地摇头个不停,就怕再挨揍。
“看,他都说是他自己不对了,我干嘛还道歉?”向剑尧更加理直气壮。
“你——”雷咏心知多说无益,加上倒霉鬼又拼命摇头制止她,她只好作罢,“那你至少拉人家起来啊!”
“这倒没问题。”向剑尧相当乐于从命。
“不——不用了——啊——-”
倒霉鬼话还没讲完,就给向剑尧用力地朝右臂一扯,肩膀脱臼了。
“怎么了?”雷咏心被他的惨叫声吓了一跳。
“没事——没事,我先走一步。”话未敛口,倒霉鬼已火烧屁股似地逃之夭夭。
再待下去,只怕小命不保。
不明就里的雷咏心,莫名甚妙的喃喃自语:“怎么回事啊?跑那么急干嘛?”
“他在发神经,别管他了,继续看我打球吧!”向剑尧没有一丝罪恶感。
“可是——”
“没有可是,乖。”他又劫了她一记香吻。
“啊——”
“看着吧!”
用强吻转移咏心的注意力,一直是向剑尧爱用的法宝,效果奇佳,百试不爽。
“咏心,有件事我想拜托你。”
“不要。”
“别这样,至少听我说完嘛!”
“想听你说的女人很多,你可以去找她们听,我想她们一定很乐意让你拜托。”
雷咏心完全不妥协。给他缠上是情非得已,休想再得寸进尺。
“我知道了,你在嫉妒我和别的女生相处融洽,呵,你果然是喜欢我的。”向剑尧一口咬定地说。
“你要发疯也找个时间、地点,别在学校里走着走着就乱发作。”雷咏心冷冷的嘲弄。
“你就别装了,你明明就是在吃醋。”
“我恨不得那些女生能合力把你从我身边拉走,省得你老是赖在我身边惹我嫌、触我霉头,明白没?”
“其实你——”
“我是喜欢你的,只是我还不自觉,是不是?”她夹抢带棒的替他说完。
这话他已在她耳边聒噪了快两年,早倒背如流,更何况她还有过目不忘的超强记忆力。
“你终于肯承认了。”
“你少作白日梦。”
“看来你是不肯帮我了。”今天的例行洗脑暂告一段落,继续进行预排的计划。
“算你聪明。”
“唉,没办法了,只好任那只笨鸟自生自灭了。”向剑尧故意重叹一口气,旋踵佯作即将离去。
“等一下,你刚刚说什么?”雷咏心唤住他。
“反正你又不肯帮忙,干嘛管那只笨鸟的死活。”他就知道这招一定奏效。
咏心对小动物最没辙。
“把话说清楚。”雷咏心已绕到他面前挡住他的去路。
向剑尧见时机成熟,故做勉为其难的态度道:
“事情是这样的,我一个今年毕业的学长,养了一只鹦鹉,可是他毕业后便将入伍当兵,没办法再照顾鹦鹉;我经常到学长的住处,和那只鹦鹉混得很熟,所以学长就把那只鹦鹉转送给我,要我好好照顾它。我是很乐意,但你是知道的,我住的狼窟有个超爱欺负动物的小凝,把那只鹦鹉带回狼窟养一定会被小凝欺负。所以,我才想把它寄养在你那边,可是你又不肯帮忙,找只好把它带回狼窟去了。”
“不行,不准你带它回狼窟。”雷咏心气急败坏地大吼。
“可是你又不养。”
“谁说我不养的,把它带来给我。”她才不会放任可爱的鹦鹉被狼窟那七匹坏狼欺负呢!这七个坏蛋就是坏透了,才会这么惹她厌。
“你真的要养?”呵,中计了。
向剑尧很快带来那只鹦鹉。
“好可爱呀,是蓝色的,它叫什么名字?”
“叫尧尧,我的名字那个尧尧。”
“耶?”好讨人厌的名字。
向剑尧当然知道她在想什么,不疾不徐地说:
“这名字说起来还有段笑话呢!本来我学长是帮它取成玉字边的瑶,叫瑶瑶,哪知养了半年才发它是公的;可是名字已叫习惯了,所以就改成我那个尧,其实尧尧一定不觉得有什么改变,纯粹是我们人类自己觉得奇怪罢了。”
“尧尧是吗?”虽不想叫这个名字,她还是勉强接受,反正叫惯就没事了。总不能强迫可爱的鹦鹉为她改名,那样太自私了,她做不来。
“那就拜托你了。”向剑尧在心中窃笑。
“尧尧会说话吗?”
“会。”他笑得很奸诈,可惜她没发现。
“咏心爱剑尧,剑尧爱咏心,咏心和剑尧相亲相爱,直到永远。”
尧尧已经如此反复地叫了二十分钟,雷咏心也跟着呆了二十分钟。
“该死的剑尧,又耍我了。”
一恢复神智,雷咏心便怒气冲天地火速召来向剑尧。
“你给我交待清楚,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她指住正在说话的尧尧说道。
向剑尧老奸巨猾地摆出一脸莫名的问:“怎么了?”
“你还敢问怎么了?”雷咏心七窍生烟地咬牙切齿,“尧尧为什么会说那些荒唐的鬼话,是不是你教它的?”
“冤枉啊,我虽然经常去找学长,可是教尧尧说话的是学长,不是我。”
其实真的他。
“好,就算是你学长,他干嘛教尧尧说这些荒唐的鬼话?”
“这事我也问过学长,学长说他只是觉得好玩才教它这么说的。”
事实上是他在一年前买了尧尧,寄养在学长家,有计划地教尧尧说那些话的。
也就是说:尧尧根本就是他买的,而且从一开始就叫尧尧。
至于先前说给咏心听的“故事”,全是他一手编派出来拐咏心的。
“你学长真无聊。”雷咏心亮不怀疑。
“我也这么觉得。不过你今后好好纠正尧尧不就好了?就是别出尧尧的气,尧尧是有样学样,根本不知道自己说的话是对是错,我们不该苛求一只鹦鹉的,是不是?”狡辩如他,当然知道怎么摆平单纯的雷咏心。
雷咏心听他一说,果然不再生气,反而变得有些自责。
“别说了,是我不好,我忘了尧尧是无辜的,一切都是我的错,我不该生尧尧的气。”
“你是说你不纠正尧尧了?”大功告成,万岁。
“鹦鹉能把话说得这么好,非常的不简单,我又何苦为了人类的自私,去强迫它改掉说惯了的话?”雷咏心很明理地说。
因此,雷咏心从这天开始便天天生活在:“咏心爱剑尧,剑尧爱咏心,咏心和剑尧相亲相爱,直到永远。”的强力催眠而不自知。
一九XX年九月十五日11:40PM心情天气/不好不坏地点/台北异人馆三楼的房间
明天就是新学期的开始。
终于升上三年级了。
回想过去的两年几乎都和向剑尧那个讨厌鬼脱不了关系,不知不觉间就给他缠了两年。
真不知那个讨厌鬼究竟在想什么,干嘛非赖住我不可?
而且老是做些让我气不胜气的事。
光是写字条的事就够气人了。
那个讨厌鬼从一年级开始,就经常把写日:“你是爱我的,只是你还没自觉罢了。”的字条进我的书本、书包、衣服口袋、异人馆的信箱,不然就是拜托同学传给我。
一开始我因胜其扰,一看到字条就生气,但字条却一样不断地出现、天天地出现、三不五时地出现在我的生活周遭。
渐渐地,我连气都懒得气,慢慢地也就习惯那些字条的存在。
就像那个讨厌鬼天天在我叨念那番鬼话一样,听久了就习惯了。
一直到今天,不论是字条还是那个讨厌鬼自己说,都持续进行着,我想它们今后也将继续下去,直到那个讨厌鬼感到无趣而自动终止这些愚蠢的行为为止。
只是我不知道那究竟会是什么时候?反正无所谓,我已经习惯了。
尧尧的事也是这样。
半年前刚开始养尧尧时,对尧尧的名字和所说的荒唐话都非常反感,但半年下来,也都习惯了。
如今,尧尧已是我最宠爱的宝贝,我们的感情非常好。
这半年来,我天天都在尧尧的荒唐话中醒来,又在尧尧的荒唐话中睡去。
久而久之就不觉得刺耳了,而且还愈听愈顺耳。
所以说:习惯真是可怕,人类大敌。
幸好对向剑尧那个讨厌鬼的讨厌,并没有因习惯他的纠缠而改变。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个讨厌鬼偷了我的初吻和伤害西恩的事,一定要讨厌他一辈子!
——-咏心记于有风的初秋
雨,说下就下,也不管人家究竟有没有带雨伞出来,直是任性。
“你等一下,我去借把伞。”向剑尧对雷咏心说道。
“不必了,就这么回去吧!”雷咏心阻止他。“不行,会淋湿的。”他自己健硕强壮、健康宝宝一个是不怕淋雨,但就怕咏心感冒。
“没关系,只是毛毛雨,我很喜欢在细雨中漫步。”谈吐间,已棒着书本,拾级而下,走入雨中。
蒙蒙细雨中的雷咏心,有一股灵性的朦胧美,绝尘脱俗,看得向剑尧两眼瞪得老大,瞬也不瞬。
深吸一口气,排遣因雷咏心而引发的骚动后,向剑尧便追上前去。
“至少披着外套,免得感冒。”他把自己的运动外套,披上雷咏心纤细的肩膀。
雷咏心才想挣脱外套,向剑尧便紧抱住她,蛮横的命令:
“不许脱掉,会感冒的。”
雷咏心大为不悦,这个讨厌鬼凭什么命令她、强迫她?得好好骂骂他才行。
昂起不服你的下巴,映入眸底的竟是向剑尧满眼的柔情和关怀。霎时,一股暖气充塞胸口,让她忘了继续生气。
最后,她敛起蓄势待发的怒气,打消和他争辩的念头。
向剑尧眼看雨丝细细地飘落在雷咏心乌亮的云发,不觉心疼,暗自怪责落雨不该淋湿咏心细柔的发丝。
为了不再让落雨继续欺负咏心飘逸的长发,他高举手上的原文书,为雷咏心遮雨。
雷咏心发觉雨不再淋湿她的发,不禁抬头一探究竟。
那本浸湿的《电路学》,正是答案。
雷咏心本想说些什么,后来终究作罢,静静地在雨中漫步。
或许是她太喜欢细雨纷飞的绮景。
或许是雨中的剑尧太温柔、太过小心翼翼地保护她,让她舍不得破坏这份无言的柔情。
此刻,她只想象这样,和剑尧继续漫步在椰林大道。
凝睇咫尺间的雷咏心,向剑尧连呼吸都觉得困难,强忍拥抱心上人的冲动竟是如此艰辛。天知道他多希望咏心能爱他、不再讨厌他。
可惜时至今日,咏心依然排斥他、口口声声讨厌他。
不过他不过死心,今后他会更加努力,终有一天,他一定要实现梦想——让咏心爱上他。
想象两人携手漫步在微雨的椰林大道上,心灵相契得无需言语声音,只是静静的相互依偎、细数彼此的心跳,该是多么唯美浪漫。向剑尧渴望得心口发热。
终有一天,他要实现这个心愿,就算得花上一辈子的时间,他都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