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爷,眼看着旅行只剩下八天了,我们连个目标都还没找到,怎么办?”詹姆斯光着急了,一点办法没有。
爵爷也正苦着呢!“我从来没有倒追过女人,我怎么知道该如何是好?这艘邮轮上有一千多个目标,到底哪一个比较有钱,哪一个又肯投资在王子古堡上,我怎么知道?”
要让詹姆斯来说,“最好是有个富家女主动投怀送抱,这样我们就省事了——前台小姐不是说爵爷你很受欢迎吗!今天的晚宴你就睁大眼睛好好瞧着那些盯着你的女人,从中挑一个得了。”
“可万一挑到的那个比我们还穷呢?”虽然可能性不大啦!比他们还穷的人怎么可能拿一万美金出来玩十天?但凡事总有个例外,爵爷的脑海中好死不死地冒出一张干净的小脸蛋。
甩甩脑袋,他把所有不干净的念头全都甩出去,“不管了!不管了!我妈说,中国人有句老话叫‘事在人为’,到时候总会有办法的。”
换上白色高领衬衫,再配上黑色礼服,临走前爵爷还不忘对着镜子拍拍自己的脸颊,“我帅吗?”
“帅!太帅了!”这时候爵爷最需要信心,詹姆斯知道。
“我有足够的能力迷倒万千女性吗?”
“当然,绝对有。”爵爷的信心等于他不用再点着煤油灯过日子,詹姆斯了解。
“我这样出去能钓到富家女吗?”
“可以,当然可以。”爵爷的成功等于他不用再考虑明天吃什么,詹姆斯明白。
“我这副模样像高级男妓吗?”
“像,太像了!”
话从詹姆斯的嘴里顺势出溜了出来,等他反应过来已经太晚了。双手举过头顶,他向爵爷深刻忏悔,“我说错话了,爵爷,您别介意!千万别介意!”爵爷要是来个大罢工,彻底甩手不干了,倒霉的可就是他了。
爵爷的脸色依旧不见好转,詹姆斯赶紧把嘴皮子功夫全都使出来,无论如何也要安抚爵爷那颗容易受伤的心。
“爵爷,您怎么是男妓呢?您哪有男妓长得帅?”这话……好像不太对哪!
“不不不!我的意思是,你比男妓风流。”嗯?这话好像也不太对劲,再换一个。
“爵爷,你怎么能跟男妓比呢?你还不如男妓……啊!”
他话还未说完就换来爵爷一记重拳袭顶,害得詹姆斯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
闭上眼睛,爵爷在心中倒数三声——三、二、一!所有伤自尊的念头彻底清场,挺起男人敦厚的肩膀,他的肩头挺着王子古堡的未来。临出门前,他邪恶地笑对詹姆斯,“不会说话就给我闭嘴,当好你的小小男仆吧!”
詹姆斯诺诺地点着头尾随在他的身后,谁让人家是“子爵殿下”呢!
一整个晚上,爵爷的眼睛就没落在餐盘里,就算今天的晚餐是一只死老鼠,只要味道别太腐朽,他都不会在意。
眼珠子连续转了好几个小时,他疲惫地捏捏鼻子,希望紧绷的神经能得到片刻的舒缓,詹姆斯体贴地走上前来送过自己的肩膀让他靠,“爵爷,今天晚上的战果怎么样?”
“有钱的小姐倒是发现了不少,不过暂时还没发觉谁有投资的头脑。”没有投资的大脑,够蠢也行,最好把大把大把的钞票直接送到他手边。
“爵爷,你要是累了,我帮你看这些女人也行——你先告诉我,怎么看?”
詹姆斯的话让爵爷差点吐血,老天爷是故意的吗?把他这么聪明的人跟这么笨的家伙安排在一起,存心折腾人嘛!
“来参加旅行之前,我不是甩给你一叠时尚杂志吗?你到底有没有认真做功课?”资本不足就得后天恶补,爵爷受不了地瞪着詹姆斯。算了,他还是现场做辅导来得比较快,“看你右手边那位穿黑白礼服的小姐,看见了没有?”
“参加晚宴穿什么黑白礼服啊?看上去好像上个世纪四十年代钻出来的人。”詹姆斯还是比较喜欢颜色鲜亮的衣服。
爵爷凉凉地揭晓答案:“那是范思哲今年的新款。”一件衣服够王子古堡两个月的维护费用。
他的声音不算大,詹姆斯的耳朵却没来由地一阵嚣叫。绕过“黑白丧服”,他把目光转向披着类似麻布衣服的女孩身上,“那这个呢?穿得像你跟我说的中国武侠小说中的丐帮弟子,她总该不是名门小姐了吧!”
“拜托,你没看到她脖子上那颗钻石吗?比你眼珠子都大。”凭爵爷这些年对珠宝的研究,他可以肯定那绝对是钻石中的一等品。
詹姆斯咽了一下口水,震惊得已经不能用震惊来形容了——现在的华人都这么富吗?他就不信了,再换个人,“那这个呢?这个总不像豪门出身了吧!”
他指的那个胖丫头穿着玫红色的连衣裙,过于肥胖的身躯被布料勒得一圈圈的,的确不太像富贵人家的千金小姐。爵爷正要点头赞扬詹姆斯总算有一次看对了眼,恰在此时,那个胖丫头拿出一叠美金丢给侍应生当小费,爵爷远远望去,差不多有一百美金呢!
出手如此阔绰,就算是个土财主也让他们眼前为之一亮啊!谁让他们穷呢!
经过了几次深刻而惨痛的教训,詹姆斯学精了,看到走过来穿着紫色晚装的女孩,他极为肯定地点点头,“这位小姐一定很有钱。”
“说说你的理由。”爵爷给自己拿了杯果酒,小憩片刻的他没留意走来的女孩。
“她穿着丝质的衣服,一看就很有档次。那上面还有中国传统的绣花,在精品店里那样的绣花一小块比金子还贵,她穿了满身,还能没钱?”詹姆斯心想这回他总该猜对了吧!
听詹姆斯的描述,爵爷总觉得这个女孩他很熟悉。只是这两天看了太多的女孩,他的脑子里全是红粉佳人的模样,反而弄得他记不起纯正的红色是何模样。
“快看,快看,有钱小姐向我们走来了!”詹姆斯一个激动结结巴巴地叫起来,“有钱……钱……向我们走来了。”
端着酒杯,爵爷来不及抬头已对上一双大紫绣花高跟鞋。
是她,那个干净的钮祜禄氏家的女人。
“嘿!”钮千禧向他招招手,她在他的眼里发现一丝惊愕,她把那自动自发地当成他的激动,“我找了你一个晚上,原来你躲在这里。”她以为像他这般高贵的王子应该不喜待在嘈杂的地方,结果在人群外面找了一圈,居然在人流的中间寻到了他。
“你们认识?”詹姆斯心中扬起彩旗,太好了,他们离重振王子古堡又近了一步——幸好他跟着爵爷这么些年,能听懂汉语,也能说上几句,就是不会写汉字——爵爷说他这种状况在汉语中叫“文盲”。
“哦,有过一面之缘。”爵爷微微点头,显然不想多说什么。
只是一面之缘?钮千禧有点失落,不过她并不会因此退缩。从怀里拿出那块还带着体温的丝帕,她笑盈盈地将它递到他面前,“这个……送给你,只当是谢谢你上次帮我。”
詹姆斯定睛望去,用标准的英语脱口而出——
“好肥的一对鸟。”
这回钮千禧可是听懂了,“扑哧”一声笑翻了天,她竖起大拇指招呼他:“好可爱的洋鬼子。”
“什么是洋鬼子?”他用中文询问钮千禧,满脸挂着好奇。
钮千禧没想到这金发碧眼的英国老外能听懂汉语,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向他解释“洋鬼子”这三个字所包含的民族情绪。
见她为难,爵爷不动声色地接了过来:“就是外国帅哥的意思。”
对中国古代文化颇有研究的爵爷一眼便认出丝帕上那对“肥鸟”是鸳鸯,至于鸳鸯所代表的含义……
母亲就曾拥有过一条绣着鸳鸯的枕巾,那上面沾染得更多的却是她的泪水。
他不喜欢鸳鸯,从小就不喜欢。
仍是那副彬彬有礼的绅士面孔,爵爷礼貌地拒绝着钮千禧的心意:“上次帮到你纯属偶然,钮小姐不必挂在心上,这份厚礼我实在接受不起。”
他明显的拒绝让钮千禧的笑容定格在脸上,然而她那强韧的爱慕之情却不肯轻易撤退,她兀自安慰自己:这个混血儿王子一定不懂中国人对鸳鸯的含义,所以才会拒绝接受,不介意!我一点也不介意!
拉过他的手,钮千禧将那条丝帕硬塞进他的手里,“送给你了。”
“OhMyGod!”爵爷还没来得及缩回手,詹姆斯已经抢先呼叫上帝。在绅士的世界里,一位小姐强行拉过先生的手,这代表着什么?
她是中国人,她一定不懂这意味着什么——爵爷这样告诉自己,可他却不能强行将礼物退回去。
“多谢钮小姐的好意,那我就收下了。”手里捏着这条丝帕,爵爷却不知道要往哪里收才好。
此时一直在旁看戏的詹姆斯看到某个段落,决定给自己来杯喝的。接过侍者手里的果汁酒,他不忘给爵爷也来上一杯,“你要吗?”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心,爵爷手一抬恰巧打在那杯果汁酒上,鲜红的酒水滴在礼服的袖口上,坏了王子殿下完美的形象。
钮千禧见心目中神圣的王子受到玷污,手忙脚乱地上前帮忙。爵爷比她还快一步,拿着她刚送的丝帕去擦拭袖口的污渍,一边擦他还一边不着痕迹地避开她,“我自己可以,就不麻烦钮小姐了。”
“你怎么用那块丝帕擦脏东西,它是……”它是我送你的第一份礼物啊!
爵爷抬起眼茫然地注视着她,“怎么?它不能用来擦果汁酒吗?”
当然不能,这条绣着鸳鸯的丝帕在咱们中国古代可是作为男女之间的定情信物终身收藏的——这些话就吊在钮千禧的唇边,可是她不能说出来,对着爵爷清澈的眼眸她说不出口。他那不带丝毫男女之情的眼神将她的话硬生生地堵在了嗓子眼,她甚至有种错觉:好像他是有意如此,只为了让她看清他们之间的差距。
嫌她的挣扎不够到位,爵爷临门再补上一脚,将沾满污渍的丝帕拎到她眼前,毫无保留地追问:“难道这条丝帕有别的意义?”
“没有!怎么会有其他意思呢?”笑容在钮千禧的嘴角慢慢扩大,她却丝毫感觉不到半点快乐。
他是故意的,她几乎要这样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