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 >> 斗气冤家,死缠烂打,日久生情 >> 拐个美男进礼堂作者:佟蜜 | 收藏本站
拐个美男进礼堂 page 16 作者:佟蜜
    曹季海没留神好友调侃的语气,目不转睛的瞧着向他走过来的小女人,她身穿鲜红色毛织外套,气色红润美丽,衬得双眸莹莹如水晶,轻快脚步踏出一串轻巧韵律,哒哒的脚步声,彷佛在他心上行走,他的心跳在欢快的应和,他贪看着她,完全无法移开视线。

    “嗨。”熊沂蓓主动打招呼,要在他炯炯的目光下镇定自若,着实有点困难,她索性微抬下巴,坦然的让他看。“今天有化妆,不怕你看。”

    “不化妆也无所谓,你素颜的样子挺有味道的。”化了妆的她当然漂亮,但他情愿她朴素点,不要吸引太多男人的注意,尤其是旁边的大雕和阿华。

    “拜托,那种丑样就别记在心上了。”她横他一眼,嘴角却笑意隐隐。

    “你心情好像不错,是不是因为意外遇到我,很高兴?”有没有像他看见她这样,满心激动的欢喜?

    “呵,我是很高兴,不过和你无关,是因为别的事。”她故意瘪瘪嘴,其实是有,她无法对自己说谎,即使刻意回避他,也无法抹灭她对他的心动。

    “你看这些信——当当!”放下两本签完名的书,她得意的将那些信秀给他看。

    “这是?”收件人全写着“蓓莉”,显然是读者的来信,他却故作不解。

    “是读者的来信!一个月就收到这么多封,厉害吧?”她眉飞色舞的炫耀。“你呢?你收过几封读者的手写信?”

    “嗯……收过很多,手写信却没几封。”如他预料的,她很开心,粉颊染着亢奋的晕红,在他眸心映成温柔的光影。在他眼中,她的各种表情都好美丽,他微笑问:“收到读者的信这么高兴?”

    “当然!言情小说界竞争激烈,几十个作家,每年几百本的出书量,不光是新人要出头很难,像我这样的老作家要维持人气也很辛苦,收到这么多信,代表还有读者在注意我,这很不容易欸,这个声势维持几年,说不定我就会成为天后呢。”她陶醉的幻想着,也毫不谦虚,这些信让她太振奋了,说完又觑着他。“有没有觉得没邀请到我这个知名作家参与,是一大损失?”

    “当然,你现在加入还来得及。”他一副公事公办、招揽人才的口吻,其实充满近水楼台的企图,巴不得催眠她,让她立即答应加入。

    第5章(2)

    她有些动摇,迟疑的咬着唇,最后还是摇摇头。“不行,不过,恭喜你,联合部落格很成功。我每天都有在看你的文章。”她诚心的道喜。

    “那你觉得我写得如何?”

    “唔……文笔优秀、叙事流畅,感情很饱满,有独特的想法,立论也都能自圆其说,整体来说,写得可圈可点。”她细数他的优点,大方赞美,最后总结:“不过,还是比我差一点。”

    “铺陈这么多,原来是拿我来衬托你啊?”他笑了。

    “我要不是这么厉害,你怎会念念不忘的想请我加入呢?”

    “说不定——”他望着某个角落,沉沉嗓音比那儿的幽暗更深邃。“我是因为别的原因,对你念念不忘。”

    “哦?什么原因?”不管是为了什么,知道他惦念着她,已足够让她胸口怦怦地跳个不停。

    “你觉得是什么?”他反问,镜片后的墨黑眸子宛如古老的深井,她无法读透的情绪在其中温柔的荡漾,心口随之怦然起伏。

    她咽下心悸的感觉,想了想,严肃的说出答案:“我的才华。”

    她的大言不惭让他笑了,还大笑不止,令她有点恼羞。

    “喂,就算我自大了点,你也没必要笑成这样吧?”他自我陶醉时,她只在肚里暗笑而已,他竟然笑得这么夸张,真没礼貌欸。

    “我不是笑你自大,是笑你单纯。”言情小说家不是应该对情事很敏锐吗?她却连他快要藏不住的感情,都没察觉半点蛛丝马迹,还完全将他的暗示解读成另一回事,真够呆了。

    “你真可爱。”他握拳堵在唇前,觑着她,不住的低声轻笑。

    “……”她微嘟嘴,虽然有种被嘲笑的感觉,那句“可爱”,却有着货真价实的宠爱意味,烫得她胸口软软甜甜。

    不不不,他大概是觉得为了这点小事,就快乐得不停炫耀的她很孩子气,说她单纯,其实是笑她傻,酒不醉人人自醉,她可不要自我陶醉过头,当他是对她有好感——

    可她却对他有好感,当她又一次感到他并非对她无动于衷,藏匿的情感又开始蠢蠢欲动,想要靠近他。

    真的可以放手去爱吗?每次都以为,终于觅得真爱,于是勇敢的主动追逐,结果都是爱神的捉弄,一次次的失败加失望,让她成了惊弓之鸟。她怕了,纵然他令她有美好的预感,还是不敢贸然尝试。

    “哼,我知道我很可爱,用不着你夸。”她故意望向正在打球的酆畋,就不必看着令她心慌的他。“好啦,不开玩笑了,我是真的觉得你写得不错。”

    “我知道我很棒,各方面都是。”他浑然不觉她纷乱的心情,轻声笑着。

    小手不自觉的捏紧成拳,想K他,吼,他才是最自大的那个吧?!她眯阵。“曹先生,你有没有量过你的脸皮有多厚?”

    “喊我季海吧。”他轻笑。“我大哥说我这脸皮跟树木的年轮一样,随着年纪不断增长,你就别指望看到它变薄的一天了。”

    听听,这语气还挺怡然自得呢!

    她啼笑皆非,服了他了,幸好有他这么幽默的一句,暧昧气氛冲淡了些,她言归正传地道:“你的部落格真的不错,只有一个问题,主题赶不上流行,都太冷门了。”

    “会吗?我看人气和点阅率挺高的——”

    “但还可以更高,这些发表的文章,将来要集结成书,并捐出一半所得做公益,不是吗?”这些规划,他曾在信中陈述,她都还记得。

    “这样不好吗?”

    “当然很好,既然想冲刺书的卖量,首先要吸引更多人的注意,所以得迎合大众的喜好。但目前的主题都不够通俗,效果也事倍功半,我建议你,可以找些大家感兴趣的主题,例如两性、职场、理财等等,将来才能拓展书的销路。”

    “我是认为,有能力分享弱势的议题,就算书卖得不好,反正平日已经赚不少了,至少能让读者们多听听不同的声音,也算值得了。”想起她当初拒绝加入的理由,会提出这样的建议,他不意外,却有点失望,总觉得她不是这么功利的人……

    “是啊,所以你们缺的不是钱,是更多人的注意,你是想吸引大家关心我们周遭的生活吧?那么聚集人气就是最重要的事,先让大众注意到你们,把这个舞台做得更大,才有空间,让更多理想站在上头,让更多人看见,不是吗?”

    他惊讶的看着她。“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吗?”这确实是他的理想,没有明确写在当初邀约的信件里,她怎么看出来的?

    “别说我是虫,怪恶的。”看他神色,就晓得他听进她的建议了,而且很激赏,她沾沾自喜的微笑。“不过,你可以说我是通灵的小熊,懂得你的心。”

    她可爱的譬喻让他莞尔,他的心更因为被她理解而欢喜,他有点汗颜,竟自以为是的把她想成功利分子,又暗暗高兴她并不是。

    心思迂回了一圈,对她的喜爱,有增无减。

    而与她心灵相通的感觉,美妙又亲密,比纯粹的爱情更撩人,令他神思飞荡,渴望在胸中暗暗的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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