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伸个懒腰,心想这沙发舒服是舒服,可惜就是长度不够,要她硬塞在这里头睡上个把小时,也是挺难过的。她记得聂封云曾经告诉过她,要是她真想睡觉,可以利用他的专属休息室好好的“休息”──她这样打混过日的米虫,实在是没有资格谈“休息”二字──现下,聂封云不在,刚好她又有这个兴致去“参观”、顺道使用他的床铺……那么事不宜迟,想做的事情还是要做的!
上班这一个礼拜以来,她从来没有进去过聂封云的休息室,原因一,她用不上;原因二,那也算是他的房间之一,她一个女孩子和他又非亲非故,闯进他的私人空间,实在不是什么有礼貌的举动。
她打开了门,带着一颗好奇的心,以及有些倦意的身躯,踏进了第一步。
“哇,这就是他的房间啊!”她看着里头的装潢,不禁赞叹道:“真是个好棒的卧室啊!”
她不会用豪华两字来形容这卧房,因为它压根就不像;她也不会用高雅来描述它,因为它根本就称不上。她之所以用“好棒”二字的理由再简单不过了──一个卧室的最大功能就是拿来睡觉,而一个良好、舒适的睡眠环境对于一个极度需要睡眠的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聂封云的休息室刚好就符合了以上几点。
首先映入贝多芬眼帘的是比她的双人床还要大上许多的“特大”双人床。她好奇地走上前,禁不住坐了上去试试它的柔软度。而后她觉得光是如此,并不能真正测试出这张床的优劣,因此她索性脱掉鞋、袜,整个人横躺在上头,并且在床上翻了两翻,然后她露出神往的神情。
“天啊,聂封云好幸福啊,居然有这张这么舒服的床!”如果她有这样的一张床,她一定会主动延长自己的睡眠时间。“如果我是他,我一定会天天睡在这里!”
贝多芬光顾着对这张舒服而且巨大的床感动不已,完全没有注意到这床在她上去蹂躏它之前,已经有些凌乱──而这显示不久之前,才有某人从这张床起来。
“啊,太棒了!”她拉起薄被,将放在床头的枕头给拍松,而后她站在床上,以大字型的姿势,直接倒下。“我要一直睡到肚子饿时再起床。”她决定就这么一直睡到她的肚子唤醒她为止。
贝多芬睡觉的习惯,向来是穿着宽松的睡衣,当然啦,睡衣里头是不可能会穿内衣的。现在,她既然要在这里睡觉,虽然没有宽松的睡衣,不过要她穿着内衣睡觉的话,她肯定会睡不着,因此她决定将这层束缚给脱掉。
她快手快脚的将内衣从衬衫里取出,然后将它给塞到枕头下。她心想要是聂封云下午回公司时,真在这里逮着她,除非他有透视眼,否则绝不可能发现她的内衣,而她也可以利用机会,赶快趁乱把内衣给带走。
最后,她拍了拍枕头,拉起薄被将自己的身子整个盖住。头一侧,闻到一股属于聂封云的味道……不像是香水味,也不像自己的枕头上传来的肥皂味……嗯,或许这叫男人味吧。她在枕头上自言自语地说着,为了这想法而牵动了嘴角。然后她双眼一闭,几乎不到三分钟的时间,她已经沉沉的进入了梦乡。
贝多芬以为这休息室的主人,不是还在自个儿家中沉睡不起,就是和客户谈生意什么的,不到下午时分肯定是不会回公司的,因此她才敢如此大胆的在聂封云的专属休息室里“宽衣解带”,睡她的大头觉。
但是,她却忘了一件事──聂封云要是太晚下班,便会直接在休息室里过夜,反正他单身一人,在哪里睡觉都无所谓。
在贝多芬沉沉入睡后,聂封云从浴室里赤身裸体的走了出来。
“老天,妳的神经还真不是普通的粗!”一般来说,女孩子都应该是相当细心的,但是眼前这个睡在他床上的女人,绝对不是这个样子的。他走到床头,看着她安详的睡容,忍不住用手轻轻拂过她未施脂粉的脸庞。“居然这么快就睡着了。”从她马上便可以入睡的这一点来看,她一定没有所谓的认床症状。
他看着自己摆在沙发上的衣服,和放在底下的鞋子。
“我的衣服和鞋子放得这么明显,妳怎么连看都没看到?”
贝多芬刚进来时,他那时刚好在浴室里做晨间淋浴。或许是这房间的隔音设备做得太好,才让待在房里的贝多芬完全听不到浴室里发出的声响,反而是在里头的聂封云洗好澡,准备穿妥整齐,开始今天一整天的工作时,才发现贝多芬像个拿到新玩具的小孩,在他的床上好不快活地跳上跳下的,兴奋得很,完全没发觉在浴室的玻璃门后,有个人正在注视着她的一举一动。
他本想,她可能在彻底蹂躏过他的床之后,便会离开。只是他怎么也没想到,她居然开始脱起衣服来,而且就这么赖在床上不起来。终于,他决定是该现身的时候,要不然再这么等下去,今天又要像昨晚一样,熬到凌晨三、四点。如果在五、六年前,他肯定不以为意,不过他毕竟不再是冲劲十足的年轻小伙子,再如此长时间的熬夜下去,他的身体恐怕会吃不消,到时真落得看医生治病的下场,可就得不偿失。
当然啦,他可以选择围着大浴巾离开浴室,原本他也打算这么做的,不过他突然想到他和贝多芬第二次见面时,他不过逗逗她,便让她羞得面红耳赤的,今儿个他要是真的裸着身子走到她面前,她恐怕会因为热度过高,而在冷气房里中暑……
决定了之后,聂封云抛开原本围在腰际的浴巾,泰然自若的拉开玻璃门,大方地走了出来。他预期迎接他的应该是贝多芬高分贝的尖叫声,要不然就是她深呼吸的喘息声,可是当他真的从浴室里走了出来后,却是一片寂静!
当他走到贝多芬身边时,他才发现他精心设计的“裸男秀”的唯一观众──贝多芬,居然已经进入熟睡状态,对他这苦心经营才好不容易雕塑出来的健壮体魄毫不捧场。
“我要不要叫醒她?”
有人说,男人的心里有部分是永远长不大的小孩,而聂封云此时的行为,正可以印证这一点。突然,他想到一个比这想法更有趣的做法──
或许以他这年纪来戏弄贝多芬这二十出头的小女生,是有点不太道德,但他实在没法子克制自己的行为。这就好像是上瘾似的,一旦开了头,就怎么也停不下来。
他来到床的另一侧,身上未着片缕的爬上床,睡在贝多芬的身侧。饶是贝多芬睡得够沉,一点也没发觉她身边已经多了个“枕边人”。聂封云侧着身子躺在她的身边,想看看她到底什么时候才会察觉到身边多了个人。
但是,十分钟、十五分钟过去,她仍是一点反应也没有。
“真是有趣!”这是第一次除了工作外让他觉得有趣的事──就算只是这么躺在她身边看她睡觉的模样,也让他觉得兴致盎然。
他撩起她的发丝放在手里,然后抓着尾端轻轻划过她的眼帘、鼻梁,最后停在她的鼻头,轻轻地拂过……
这时,贝多芬别开脸,似乎想躲过这烦人的骚扰,只是无论她怎么闪躲,都无法躲过这骚扰。经验告诉她,这可能是蚊子或苍蝇之类惹人厌的虫子,要彻底根绝这麻烦,就只有杀了它们一途。
因此,贝多芬不再只是消极的闪躲,反而举起她的手想要挥开它们,若运气好的话,搞不好可以就这么杀掉这烦人的蚊蝇。
贝多芬半睡半醒之间,举起手来四处挥舞,不料却摸到温热且平滑的触感,好奇之下,她禁不住多摸了两把……发现这“布料”不但有温度,居然还有弹性!
她勉强张开爱睏至极的双眼,想要探个究竟,没想到这么一看,却把她所有的瞌睡虫给全部赶跑了。
“你!”她想也不想,直接用力将聂封云给推开,而她自己则是在同时刻翻落床铺。“你……怎么会在这里?”刚才她只有看到他光裸的上半身,而她落下床之后,居然还看见他光溜溜的大腿!幸好他是侧躺着,要不然她回家后准生针眼。
“这是我的房间,我要不在这里,会在哪里?”聂封云似乎很满意自己所看到的,因此仍舒服地维持原来的姿势。“倒是妳,妳怎么会跑到我的休息室来?难不成妳是特地来陪我的不成?”
“谁说我是来陪你的!我又不知道你还在!”贝多芬面红耳赤地说。要是她知道的话,她宁可回去窝在沙发上睡她的大头觉。“还有,你赶快把衣服穿好啦!”可恶,她连男朋友都没交过,就要受到这种“刺激”!
“没问题。”他的衣服不巧就放在她身后的沙发上,要是他想穿回自己的衣服,那势必得绕过贝多芬才行。
聂封云做势起身,结果他才稍一移动身子而已,便引得贝多芬惊呼连连。
“聂封云,你在做什么!”贝多芬赶紧背对着他,以免看到什么不该看的东西。“我是叫你穿衣服,可没叫你起来!”
“我要不起来怎么穿衣服?”聂封云耸耸肩,妥协地说:“要不然这样吧,妳来帮我穿衣服,那我就不必起来了。”
“你休想!”贝多芬心跳的速度,比从前她在跑百米冲刺时还要来得快上许多。“我……我现在就出去,你在这里慢慢穿衣服吧。”她这话一说完,马上冲出了房门,将这休息室留给聂封云一人。
在贝多芬离开后,聂封云边笑边下了床,走到沙发前将自己的衣物一件件穿上。等到他将所有的衣服穿好之后,他走到床头,从枕头下面将贝多芬放在里头的内衣拿出来。
“这该怎么办呢?”
如果他现在直接拿去交给她,恐怕她可能有好一阵子都不会来“上班”了。可是要是就这么一直放在枕头下面,他猜想自己肯定会有好一阵子没法子好好的睡上一觉。最后他决定将这件内衣收起来,放在衣柜里,等到他想到该如何归还她时再说。
☆☆☆
贝多芬一出休息室之后,马上记起自己遗落了什么在里头,但是眼前这情况,她是绝不可能回头将她遗留的东西带出来──当然啦,“东西”还是要拿回来的,但是得趁聂封云不在的时候才能这么做。
聂封云对她这个涉世未深的小女生来说,实在太具危险性了。
先撇开他很有钱这一点来说吧,他长得又高又壮,身材又满有料的,就外型上来说,正好是她喜欢的类型。虽然她不认为男人坚实的臂膀,一定是女人的最终依靠,但是她对于那些长得比她矮,看起来像是玉树临风、其实是摇摇欲坠型的男人,着实提不起好感。
或许她是运动型的男人看多了,也或许是她出国比赛的经验丰富,她的眼睛已经太习惯一些健美型的男人,自然而然在她的心中,男人理当就要是这个样子。
因此她要是看到一个白白净净,瘦得活似竹竿的男人,实在是无法将他当成自个儿的男友。这样的男人,启发的不会是她的爱意,而是保护欲,她会不自觉的想要去保护他,这样的情形下,她根本没法子和人谈恋爱嘛。
她的要求也不太多,也不过就是个长得比她高、身上有肌肉、年龄不要比她小,同时一定要将她当成一般女孩子对待的男人。
或许是她的战功显赫,几乎没有人不认识她,男孩子老是把她当成神力女超人,并不把她当成女孩子对待,他们温柔、体贴的对象根本不可能会是她。当然啦,她并不一定需要这些,但是那感觉还是很奇怪。
老实说,她有受到歧视的感觉。
虽然她长得高,又是跆拳道黑带四段,而且还拿过两次世界冠军,但这可不表示她和别人就不一样。别人会觉得她特别,那是因为一开始他们便已经将她定位在“特殊”地位;如果他们以平常心面对她,他们也会发现她其实很普通。
她是一个成绩中等,不太喜欢上课,而且还有点懒的学生;没什么特殊喜好,就是在家里睡睡觉,有时和朋友出门聊天、看电影之类的。所以撇开她的“丰功伟业”,她其实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
聂封云对待她的方式……怎么说?她不能称之为“正常”,因为她发觉他非常喜欢惹她生气。刚开始上班的第一、两天,她还有点搞不清楚,直以为这是她天生和他犯冲,只要两人在一起,她肯定会被他气得语无伦次。但是她发现要是有第三者在场,他对她的称呼总是非常正式,一切的言行举止绝对是个上司的姿态,和他惹她生气时的赖皮模样,相差了十万八千里以上。
不仅如此,她还发现他在外人的评价中,他是个绝对严肃、不苟言笑的人。一个严肃且不苟言笑的聂封云?老实说,她实在难以想像这样的聂封云会是个怎么样的人,因为这和她所知道的根本是两回事。
也就是说,由这些地方看来,聂封云对待她的态度是特别的。这样的特别,她不见得喜欢,但是不可否认的,她的心里的确有丝窃喜的成分在,因为这不就间接说明她的存在是特别的,并不单纯的只是一个被“董事长”亲自遴选进入凌鹰的员工而已。
她不敢去想她在聂封云心中的地位到底为何,因为一旦她开始思考这个问题,她就禁不住会去幻想。幻想自己是否就像小说中的女主角,被男主角以别人所不了解的方式爱恋着;或者是开始去期待、猜测聂封云对待她之所以不同于别人的原因,是否就是因为有爱?
贝多芬虽然年轻,但是却不梦幻。她喜欢看爱情小说,但这并不表示她就会被教化成为一个爱情至上的女人,反而她有另一层省思。
在爱情小说里,受到男主角百般怜爱、万般怜惜的女主角,十个有九个半不是天仙就是绝色──简单来说,若要受到男人如此恩宠的先决条件,就得是个举世无双的超级大美女。如果不是,那很抱歉,想要成为女配角,分点口沫都没分,通常只配在剧中当个跑龙套的小角色。
她贝多芬是个绝色吗?不、当然不!她虽然没什么值得赞赏的美德,但是对自己诚实这点,她倒是做得满好的。既然不是,也就不必去想望一些压根就不可能的事,徒增伤感罢了。
她个人比较喜好简单一点、容易一点的方式──例如说,她的男朋友恰巧就是她的同学,或者就是朋友们帮她介绍的男人。只管谈谈恋爱,看看两人是否合适之类的。
像聂封云这样的有钱人,他的老婆若不是名门之后的大家闺秀,要不然就是富商巨贾的千金小姐,如果两者皆不是,那么肯定是令人一见倾心的绝色美女。就算有一天他厌倦了自己的正室,想向外头发展,找的情妇大概也都是美艳得不可方物的性感尤物,就算再怎么轮,也轮不到她。
既然如此,她大可不要痴心妄想聂封云之所以对她特别,乃是出自于“爱”,这骗死女孩不偿命的字眼。理智一点的想,他八成是从没遇过像她这样,第一次见面便和他大打出手,第二次见面就想将他介绍给别人的女人吧。他对她的态度之所以不同,大概也是好奇二字作祟,没什么特别的意义。
不过话说回来,他的这些举动,有时还是该死的教她脸红心跳不已!
“算了,现在不是想这些有的没有的时候。”
的确,她目前该做的事情,就是赶紧去买件新内衣穿。虽然她一点都不“伟大”,但是少了内衣的屏障,还是让她觉得相当不自在。
而且她觉得自己可能需要点时间,冷却一下刚才所受到的“刺激”,她可不想等会儿见到聂封云时,自己的脸还是红得像猴子屁股。
于是乎,她二度拜访林瑞方,告知她决定去办点私事,而且很有可能今天不会再回公司来了,势必得取消今天下班后的约会。
“妳有办法在下班的时候赶回来吗?”为了今天的事,林瑞方已经约好了人,如果可以,他实在不希望今天的约会取消。
“应该可以吧。”贝多芬要做的不过就是到百货公司买件内衣,同时在今天之内避免见到聂封云即可。
“那好,傍晚六点半的时候,妳在这个地方等我。”林瑞方取来一张便条纸,同时快速地写下地址和联络电话。“我们就约在这里碰面。”
“没问题。”只要别再叫她回来,到什么地方都可以。“我会准时的。那我们下午见喽。”
说完这句话,贝多芬揹着她的包包,神色匆匆的离开了林瑞方的办公室。
☆☆☆
另一方面,聂封云在着装完毕之后,来到办公室时原以为会被贝多芬瞪上好几眼,怎知他却只在沙发以及茶几上看到她所留下的痕迹──两包虾味先、一包牛奶糖和一整套漫画。他猜想,她八成和前几天一样,到林瑞方的办公室喝茶、聊天,顺道打发时间。
由于他刚才才下了一帖“猛药”──由她的反应看来,她似乎不常见到男人的裸体──实在是需要点时间让她平息心中的震惊,要是现在硬把她给叫回来,只怕她一气之下失了理智,真的和他动上拳脚可不好。虽然他没把握自己真要认真“抵抗”是否能占到上风,但是面对她,他倒宁愿让她捶个几下,也不愿意出手。
女人,在他的字典里代表的是无止境的麻烦,就算认识了贝多芬,这个解释也不会有所改变。但不同的是,他十分乐意让她来“麻烦”他,甚至不会因此而嫌烦。
他有个“未婚妻”──王文忆,但是她却让他觉得,她是所有女人中的麻烦之最!有时甚至只是和她通上两句电话,也令他相当不耐烦。
平心而论,王文忆会是个无可挑剔的妻子──完美的家世,相当完整的学历、善于交际的手腕,就连长相、身材也是上上之选。要是真娶了她,那么他不必担心以后参加一些需要携伴出席的宴会时,该找谁随同出席。或者是,当他有商业上的实际需要,而必须举办什么大型晚会时,那么她一定能将所有事情安排妥当。又或者是,万一哪天凌鹰的资金调度出现吃紧的状况,那么她娘家也能适时给予金援……
但是,若真要抛开所有公事上的考量,他还会想娶她吗?不为别的,只是基于个人的理由,他还会希望她成为他的人生伴侣吗?这答案恐怕是否定的。
他比谁都明白纯粹为利益而结合的婚姻会是什么样子,因为他的父母亲就是以此为前提的组合。而得到的结果是什么呢?几个继承人、一个日益壮大的企业,和一对貌合神离的怨偶。
他对他的童年并没什么好抱怨的,但是相对的也没什么好怀念的。印象中,母亲从未曾在他和青云需要的时候现身,因为她总是有忙不完的外务,参加不尽的宴会,根本分不出时间来照顾她的亲生儿子们;而他的父亲除了工作,还是工作。这样的童年,真的没什么好抱怨,但是他却从没忘记偶尔见到其他小孩们,被父母亲捧在手心里呵护备至时,一股酸楚涌上眼眶的感觉,是多么的难受。
从那一刻起,他决定绝不会让自己的小孩也遭受到他所曾经历过的。
如果说,聂封云决定婚后不生小孩,那么对于他父亲的安排他可以百分之百、毫无异议的接受。但是,身为凌鹰集团的董事长,以及他父亲的长子,这样的决定根本毫无意义。因为生下继承人是他的义务,也是他的责任。
既然如此,对于他父亲为他安排的婚姻,他必须重新加以考虑。而不可否认,他之所以会有“考虑”的念头,乃是认识了贝多芬之后才渐渐萌生的──既然他要结婚,要和一个女人共度一生,那么为什么不找一个他爱的女人,一个能让他不觉得麻烦的女人?
难得他终于发现了这样的女人,说什么他都应该将她纳为己有,就算她小他十来岁、就算她甚至是个连大学都还没毕业的女人,但是,那又如何?
对于自己认定的自标,他是绝对不会放手的!
☆☆☆
聂封云一直到下班时间都没见到贝多芬。他试着不去在意这件事,但是当他发现他居然连看一份例常的财务报表,超过了半个小时还看不完时,他再也不能欺骗自己。
他相信贝多芬不会不说一声就离开,她一定是知会过某人,而这个某人却不巧“忘了”来向他报告。
“Jerry,你到我办公室来一趟。”他不想让别人知道贝多芬在他心里的地位,因为这对他或者是她,完全没有好处。但是,他想林瑞方这家伙要是不知道的话,那他这几年跟着他肯定是白跟了。
等到林瑞方应召而至时,聂封云开门见山地说:
“林秘书,你是不是有什么事忘了对我说?”他相信林瑞方绝对知道贝多芬上哪去。
“不可能。”林瑞方相当肯定的回答。“只要是和公事上有关的事,我绝对不可能会忘记。”当然非关公事的事,他也就没必要去记了。
“别和我打哈哈了,林瑞方!”聂封云这会儿可是真的发火了。“你知道我要问什么!”
“哦……董事长是指贝小姐吗?”林瑞方非要听到聂封云亲口承认他想从他口里得知贝多芬的下落。嘿,他猜得果然没错!聂封云对贝多芬的在意程度,已经远远超过上司和下属的关系了。瞧,也不过几小时没见着她,他现在就急了起来。
以前,林瑞方曾因生病而有好些天无法上班,也不见聂封云来慰问,如今贝多芬也不过几小时没上班而已,他就急成这个样子。他们啊,肯定有什么暧昧情愫存在!
“没错,你要是不想被炒鱿鱼的话就快说!”聂封云不惜拿出老板的架子来威胁他。
林瑞方挑了挑眉,算是对他这句话的反应。
“大约十点左右,贝小姐对我说她有些私事待办,因此今天应该都不会回办公室了。”他可没忘记向聂封云报告待会儿和贝多芬的约会。“不过,我和贝小姐约了六点半在卡邦见面,您要是有什么事需要我转告的话,我会非常乐意的替您传达。”
“你约她做什么?”聂封云听到这消息后,心情由原来的不好,转成“非常”不好!
老虎正在气头上,林瑞方当然不敢在生气的老虎嘴上拔毛,因此他相当诚实的决定部分照实以告。
“是这样的,我有位造型师朋友刚好在找模特儿,我想贝小姐的外型满符合我朋友的要求,所以我打算介绍他们认识、认识。”
他的确有位造型师朋友,不过找模特儿一事,是他自己编出来的,因为他的目的不过就是想将贝多芬做一番彻底改造,让她成为每个男人心目中的美女代言人,同时让聂封云紧张、紧张而已。
“很好。等会儿给我你们约定的地点。”聂封云尽量不让自己那股醋意表现在言语上。“我希望你不会介意我加入你们的约会。”没想到这一个礼拜以来,林瑞方和贝多芬两人已经熟到可以私下约会去,看来,他要是不加紧他的动作,他的敌人只会增加,而不会有减少的可能。
“哦,这是当然。”林瑞方立刻谦恭地说:“能有您的同行,那真是求之不得啊!”
☆☆☆
逛街对绝大多数的女性来说是一种享受,而非痛苦的折磨,但是对贝多芬来说,却绝对不是这么一回事。老实说,她很少自动去逛街,大多数时候她要不是陪连玉苓逛街,就是和难得回家一趟的两个姊姊到百货公司走走看看,若真要算出她自己逛街的次数,恐怕五只手指头都用不到。
而今天她可是破了自己的纪录,自己一个人买了不少东西。
由于她少了内衣,因此一进百货公司第一件事就是直奔内衣专柜,买了一件款式和她原先那件相似的内衣。然后在手扶梯旁看到有运动用品类在特卖的消息,因此买完内衣后,她便直奔位于六楼的特卖场,看看有没有中意的东西,也顺道消磨时间。
到了六楼,她发现除了一些运动鞋以外,还有一堆衣服、帽子之类的东西,于是呢,她花了几分钟逛了逛卖场,然后再对她有兴趣的东西慢慢端详。最后,她买了一件棉质T恤和深蓝色运动长裤。
她心想,既然已经来了百货公司,不如好好的走一走,反正她今天什么都不多,就是时间最多,而且今天没人在旁边拉着她四处跑,她想在哪个楼层待多久都无所谓。于是,她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晃到了书店。而在书店里,她又买了两本杂志和一本书。
等到她终于走出百货公司的大门后,她发现自己手上居然有六、七个纸袋。
“天啊,没想到我也挺能买的!”每回看连玉苓和自个儿的姊姊在百货公司里搬一堆东西回家,总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如今她亲自体会了这感觉后,才发现“血拼”果然是会上瘾的。
现在她终于可以理解,为什么百货公司在换季折扣时,总有一大堆女人不把钱当钱看,说什么也要大买特买一番,因为购物是会上瘾的,要是在换季拍卖时才发作的话,至少还可以省点钱。
最后,她决定找家咖啡店坐下来歇歇脚,喝杯饮料休息会儿,顺道解决她的午餐──她十一点进百货公司,等到她走出来时,已经将近三点了──等到了她和林瑞方约定的时间,她再坐计程车到目的地就成了。
她点了些能填饱肚子的东西,和一壶奶茶,拿出她今天买的杂志,边吃东西边看,就这么一直在咖啡店待到六点左右才离开。
贝多芬如原先计画的,搭了计程车抵达和林瑞方约定的地点。
“看来妳今天买了不少东西嘛!”她一下车,便见到聂封云站在她的身前。“怎么,百货公司打折?”他自动将她手上的购物袋给接过手,让她的双手少了点负担。“妳买了什么,怎么这么重?”聂封云长这么大还没陪过任何女人逛过街,不过他还知道衣饰类的东西是不可能有这等重量的。
“几本书和杂志。”贝多芬对于有人愿意帮她接收这些重量很是感激,就算这人是她目前不太愿意见到的人也是一样。“董事长,你怎么会在这里?”他不会又是“恰巧”或是“刚好”经过这里吧?如果真是这样,那还真是巧得有些令人怀疑。
“妳来做什么,我就来做什么。”聂封云开诚布公地说出他也在这里的原因。“妳要说我是来打扰妳和林秘书的约会我也不反对。”反正这本来就是他的目的。
“约会?”贝多芬可不认为她和林瑞方是要约会。“我们又不是要约会。”她可没忘记林瑞方怎么对她说的。“对了,林秘书呢?”
他只问她──想不想变美?答案是她想,所以她就来这里啦。至于林瑞方有什么方法可以让她变美,她倒是挺期待的。
“他去停车,等会儿就来。”聂封云是坐林瑞方的车子来的,因为在交通巅峰时刻,开着他那辆宾士车着实有些麻烦,再说这附近也没有什么收费停车场,或者是有足够的空间可以容纳他那辆大车,因此最好的方法便是坐林瑞方的车来。
“咦,董事长……”在还没成为凌鹰的员工前,她对他总是直称其名,不过成了人家的属下后,当然也要对他有所尊重。虽然他对她纵容有加,可是她还是得表示点基本的礼貌嘛。
“等等,下班以后就别叫我董事长,叫我的名字就行了。”这名称在两人间造成的距离感太大了,他要是想让他们两人的关系有所进展,第一件事就是别让她在下班后还让她喊“董事长”。
“真的?我可以叫你聂封云?”老是叫他董事长、董事长的,有时候她还真觉得有点不习惯,既然他已经给了她“特权”,她不用白不用,反正这话是他自己说的,她可没向他要求。
瞧,这一点就是凌鹰别的员工所不敢做的──在头儿面前直称他的名讳。
“如果妳能省略姓氏,听起来会亲切一点。”
“封云,”她相当合作的将他的姓氏给省略掉。“这样如何?”嗯,不错,听起来也顺耳多了。就这么决定啦,以后下班时间再遇到他,就这么叫他好了。
“很好,小芬。”聂封云将大大小小的袋子全放到右手,左手自然而然的搂着她的肩膀。“以后没别人在的时候就这么叫我。”
他这人从来不懂什么叫浪漫攻势,对女孩子的心态也不了解,至于要怎么去追求一个女孩子,才能让她倾心于他,他以前也没做过;他最在行的事,便是做生意了,如果将追女孩子当成是做生意,他相信他有绝对成功的把握。
之所以会有商业行为,乃是起因于需求与供给……目前他要做的事,就是找出贝多芬的“需求”为何,他才能正确的供给她所需要的。一旦所有的物件备齐后,他们便可以开始谈“订合约”一事,而等到贝多芬一签下这只“爱情合约”,那么她这辈子就注定只能成为他聂封云的女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