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记忆中的感动又满溢她心房。
视线落在电视墙旁边的柜子上,里头放了他们交往时历年的相本,那是她花了好多时间一张张整理出来的。
他们之间有好多、好多的回忆!
她十六岁认识他、十八岁跟他交往、二十六岁嫁给他,二十八岁跟他离婚,他们的关系缠绕了十二年之久,她对他的迷恋只有增加没有减少,所以当初就算知道彼此不适合、就算知道他爸妈难以接受她,她还是一头栽进去,以为有爱就足够,而事实证明,光有爱是不够的。
但她本以为离婚是明智的选择,能在他们之间做一个最好的结束,结果,根本不是嘛!
就算有痛苦,那一切的幸福与爱也不能因此抹煞掉。
看到他把住处布置成她梦想中的小窝,她整个心软,有股想要飞奔进他怀里的冲动。
“喜欢吗?”他笑瞅着她,这可是他精心为她打造的小城堡。
她转过头看他,没回答他的话。子苹告诉她,要摆出点大女人的架式,不要再一副笨笨呆呆、被吃得死死的模样,所以不能让他知道她真的好喜欢。
今天她是来跟他谈条件的!
她看着他,很认真的开口,“你真的想要我回到你身边吗?”
魏怀宇用力点头。
“为什么?”
“当然是因为我爱你啊!”他不假思索地回答。
第6章(2)
听到这句话,她的嘴角不动声色的微微上扬。
见她停顿了好一会儿都没有说话,魏怀宇有点紧张的辙着她。
停了一会,她镇定的开了口,“要复合可以,但是有条件--”
“不管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他迫不及待回答,打断她的话。
“你又还没听我说,不可以这样就答应。”她激动回应。她可是在家里练习了好几遍的谈判台词,他怎么可以她什么都还没说就答应她。
“只要你愿意回到我身边,什么条件都不是问题。”
柳若诗盯着他,怀疑地问:“你真的有这么爱我?”她一直都认为,她爱他胜过于他爱她。
男人用力点头。王子已经爱平民女爱到不可自拔了。
“那你爱我什么?”他们在一起那么久,她从没问过他这个问题。
魏怀宇笑瞬着她。“我爱你笨笨、呆呆,没有心机。”
她皱眉。“这明明就是我的缺点。”
“在我眼里是优点。”他讨厌在外跟人交际应酬、客套寒暄完后,在自己恋人面前还必须维持近乎神人的超完美形象,他就爱和她在一起那种轻松自在感。
“那你为什么爱我,你爱我什么?”他反问。
“因为你很帅啊,很多女生都爱你。”她不经思考的说出答案,那是她对他的第一印象。
他轻轻一笑。从小,他就认识很多名门千金,她们无时无刻散发出高不可攀的高贵气息,言行举止都很小心翼翼。她们对他的评论大多是很有内涵、很有头脑、很聪明。帅这个字眼,绝对不会出现在她们口中,那对她们来说太肤浅。
他还记得第一次在学校里见到若诗,她正对着掉了满地的垃圾发呆,他好心走过去问了她一句,“要帮忙吗?”
她立刻扬起满脸懊恼的脸蛋,点头如捣蒜。
他帮她一起整理好掉满地的垃圾,问起为什么这么一大包垃圾会让她这个小女生一个人去丢?她笑着傻呼呼的回答他--
“因为和我一起当值日生的同学说她没空,那我有空,我自己丢就行了。”
没空!当值日生的人哪能说“没空”这两个字?那时,他觉得这个女孩真的笨得可以。
之后她连声跟他道谢,还问他几年级、读哪一班、叫什么名字?
坦白讲,当下他觉得面子有点挂不住,他蝉联学校里的校草三年,不管课业方面还是运动方面都是校内外的风云人物,名字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可偏偏他碰见了根本不认识他的若诗。
“魏怀宇。”他报出了自己的大名,原本预计可以得到不小的惊叹声。
但,没有。
她只是眼睛放着闪亮亮的光芒看着他,说出了四个字。“你很帅耶。”
帅?他知道自己长得还不赖,但从没有人当着他的面这样说他很帅。
于是他对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为她说他很帅,而且她根本不知道他是谁。
他必须说,缘分是个很奇妙的东西,该碰在一起的人,不管距离有多远、差距有多大,需要绕几百个圈,就是会碰见。在广大的校园里,他和她不同年级、也不同大楼、生活范围也不同,原本没想过会再见到她,可是偏偏就是这么巧。
第二次见面,她提着装满饮料饼干的袋子子走在校园里,走没几步就停下来放下袋子休息,那样子看起来很蠢。原本这不关他的事,他可以快步离去、假装没看见,但莫名的,他的脚不自觉地朝她移去,同样一句话,对同一个人说了第二遍。
“要帮忙吗?”
她抬起头,一见是他,又露出那傻气的笑颜,拚命点头。
他二话不说拎起袋子,里面装了起码十五瓶的饮料和无数饼干点心,重量真的不轻。
“你一个人吃这么多?”她看起来不像个以吃零食为乐的女孩啊。
她笑着摇头。“不是、不是啦,是我同学请我帮他们买的。”
后来他才知道,她很好使唤,人家叫她干嘛她就干嘛,完全不懂得拒绝人家。
他帮她把袋子提回教室,这回惹来他们班上以及隔壁好几个班级的女生连声尖叫,还有人拿出手机来拍照,她总算,知道了他原来这么受欢迎,但她的态度没半点改变。
他对她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感觉,不自觉的和她越走越近。
知道她功课不太理想,他说:“放学后到图书馆等我,我教你功课。”
从此,他只要有时间便帮她补习抓重点,让她成绩突飞猛进,连拿了好几个学期进步奖。
知道她心肠软、好讲话,他强势进入她的生活圈,让别人明白她有他罩,也对她说:“以后除了我之外,谁叫你干嘛,都不准做。”
她是个乖宝宝,白马王子这样交代,她当然言听计从了。
他们天天通电话,偶尔一起吃饭、逛街、看电影,就像朋友一样。
他喜欢和她在一起的轻松自在,不用去考虑这个问题这样回答对不对、那个答案会不会让人家觉得不舒服,她头脑简单,相对的,和她在一起时他也不需要思考太多,可以让脑袋放空、休息。
当时他身边也有几个像她这样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的女性友人,只是除了她以外,其他友人都喜欢旁敲侧击、有意无意的询问他和谁谁谁怎样、是不是喜欢谁,只有她不会,她从来不会问他关于谁谁谁的事。
他们一直保持着友好关系,从没有跨越情人那条线,他也没想过要跨过,直到他大二、她高三那年。
某天,他从交好的学弟妹口中听到有男生在追求她的风声,当下他心头涌起阵阵不悦,有一种他说不出的烦躁感萦绕在心间,忍不住去找她。然后当他看到她坐在其他男生机车的后座上、和对方有说有笑时,他觉得很刺眼,醋坛子打翻了,这异常让他想了又想,觉得他应该是喜欢上她了。
不、不是,不是应该,他真的喜欢上她了,他确定自己喜欢上她了。
他去找她,问:“有人在追求你吗?”
她顿了下,神情有点懊恼的点头。
他看着她,突然问:“当我女朋友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