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里,而且是顶楼。”
夏江摘下墨镜,和若愚对看一眼。
“他选在莎澈,是不是代表他已经有正室了?”
“不会吧,他是国外回来的,可能不知道有关莎澈的传闻。”
“如果不打算住宿的话,随便找家咖啡厅不就行了?”
“可能他住在这里面吧。”
夏江扳过若愚的肩,“记住我们昨天说过的话了?”
“记住了。”若愚在脑海里过一遍,点头,“咬死他!”
夏江点头,“走吧。”
进了电梯之后,若愚问:“我今天看起来成熟吗,像不像大家闺秀?”
“你跟他说你是大家闺秀?”
“当然没有了,不过他猜我是。”她小声地说。
“没眼光。”夏江评价道。
“那就不见好了,”她作势去按下降键。
“喂喂喂,漂亮,绝对漂亮,好了。”
过不了一分钟,若愚又喊他:“喂!”
“干吗?你现在完美得跟天仙一样,再好看一点就只有往动物园里送了。”
“我不是跟你说这个!”若愚瞅着他,“我没跟他说带人一起去,所以等会儿你要装作不认识我。”
“明白……”
现在不是喝茶的时间,所以客人也比较少,若愚才一出电梯门,就看见靠窗的位置上,有一个男人朝地举起了手。
天啊,那男人长得真是杀死人的英俊!若愚觉得眼前一片黑暗,只有他坐的地方是光明无限。
“真命天子。”她愣愣地说,忽然意识到自己没有买套新的衣服是多么的愚蠢!哎,她怎么想起来穿高跟鞋啊,走路都一歪一扭的。
此刻餐厅里动人的轻音乐仿佛是为了他们而奏,一切如梦似幻,若愚似乎踩在云端走向天堂里的上帝,对方微笑着站了起来,天啊,身材好棒!她顿时嘴里像吃了几吨酸梅似的生津百倍,她其至担心自己会突然憋不住费力维持的矜持、高雅的形象而傻笑起来,
该死的高跟鞋,就在那时给她使了个大绊:
若愚往前一冲,不过还好,稳住了,又站直,恢复了甜美的微笑继续往前走?
俊男先是一呆,接着又放心地笑起来。
老天有眼,若愚终于安全地走到了桌边,
“张若愚?”俊男用动听得不像人类的声音问,
她轻轻地点头。
俊男握住她的手,在手背亡轻吻一下,这一下可不得了,若愚小姐心里顿时已经不是小鹿乱撞可以形容的了,怕是老鹿乱撞都无法比喻那个气势。俊男松开了她的手,来到她的身后给她拉开椅子,若愚背对着俊男朝夏江比了个“我要定他”的手势,夏江装作没看见。
“请坐。”俊男用外星人般的美妙嗓音说道。
这声音好比雷霆万钧,电得若愚浑身都要焦了。
“哪里来的糊味?”来送菜单的侍应生奇怪地暗道。
若愚一屁股坐下去,坐到椅子边沿,差点翻掉,她努力扒着桌沿才没掉下去。
俊男见状,对着她露出了洁白得可以去做广告的牙齿。
点过东西之后,俊男对她说:“我的中文名字叫庄逊,我可以叫你若愚吗?”
她急忙点头。
庄逊说:“其实,中国文化博大精深,我的名字和你的名字,都是有典故的。我在伦敦的国王大学读文学系时,还以中国文化为题写过一篇论文,就是论中国人起名字的艺术。”
若愚听得如痴如醉。
俊男用手指在桌上划着,“就拿我来讲,庄,是中国一个非常值得尊敬的姓氏,而逊,则代表了中国人五千年来的传统美德——谦逊,这在外国人眼中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你知道吗?”
若愚点点头,“庄子是位思想大家嘛,虽然有些消极。”
“而你的名字呢,是……”
“大智若愚。”她接口说,“幸好我父母只有我一个女儿,要是有个哥哥的话,恐怕就可怜了,要叫大智,”
庄逊笑着说:“你很幽默!”
若愚不好意思地摸着杯沿低下头,美啊!被俊男夸奖。
“伦敦是个什么样的城市?”
“很美,但是不是在那里生活的人恐怕一生都无法了解它。”
“那伦敦的人是不是都很刻板?”
庄逊摊开手,“你看我呢?”
若愚摇头。
“其实在伦敦人的心目中,中国人才最保守,不过我发现最近这几年,中国人也变得开放多了。”
“那个啊,我念中学的时候并不觉得怎样呀,老师讲的都是我们知道的东西,我们想知道的他又不讲,其实好多事根本不需要教,很自然就会了啊。”
“呵呵,在美国,十四岁的男孩已经在堂堂正正地约会女性了。我还听说,现在女孩的梦想是做一个人得厅堂。下得厨房的现代女性。”
若愚呆了一呆,“呃……呵呵,是啊。”
两人对着傻笑。
庄逊喝了一口所点的饮料,“这里的葡萄酒其实并不是很正宗,成色和味道都不行,我从伦敦带了一瓶回来,是我祖父去法国的艾美农时带回来的,很著名的产酒庄园,而且是酒中极品,若愚,你喜欢葡萄酒吗?”
“葡萄酒?我只懂鸡尾酒耶。”
“没关系,如果你愿意,可以到我的房间去,我开了它。”
她怀疑自己听错了,俊男是在邀请自己去他房间?这不就跟电视上某些色狼演的一样吗,“……啊?”
“你不喜欢就算了。”他笑容可掬地说。
没道理啊,俊男长得这么帅,不管怎么说都算倒贴型的,而且包得起这里的房间,说明也不是穷光蛋,起码不是她这样的草根阶级,怎么想都想不出他到底图谋什么。惟一可以解释的就是自己多心了,人家说不定是诚心灭意地邀请她的。
“好、好啊。”
夏江连菜单都看不下去,直接说:“啤酒。”
这个侍应生没有见过他,试探着问了他一句:“请问您的VIP——”就立即被心情不爽的夏江用卡贴到脸上去,“我不像是会员吗!岂有此理。”
才第三天上班的小男生顿时吓得屁滚尿流,怎么会有这么暴戾的客人。
等看到没聊两句那死洋鬼子就和若愚站起来结账,意图太明显了吧,泡妞也不是这样猴急呀。夏江伸出手,把端酒路过的侍应生一把抓住,甩出两个字:“结账。”
侍应生再次屁滚尿流地送账单过来。
夏江走之前抓着他,想了想,松开,“没什么。”
无辜的侍应生才松口气,他又折回头说:“下次见到我,别问我要会员卡,我懒得每次都拿-”
“啊?是!”侍应生把头点得像鸡啄米。
※※※
“随便坐,我去把酒冰一下。”
庄逊消失之后,若愚打量着房间,坐床,意图过于明显;坐桌子,太轻佻;坐椅子更不行了,她会不知不觉地就翘起二郎腿,
正在犹豫着,手机响了,一看号码如此熟悉,她怎么把夏江那家伙给忘了,连忙接了起来,电话那边不出意料地是气急败坏的声音:“死丫头,给我死出来!”
“我们又没干什么,喝酒而已……”她刚分辩两句就发觉那边气氛明显不对劲,完蛋,万事万物切不可与酒沾亲带故,“我保证,我含一口在嘴里,绝对不咽下去,不。我一口都不喝。”
“骗鬼去吧你,鬼都不信。”夏江的声音即使张若愚把电话拿离耳朵一手臂的距离依然清晰无比,“你给我立刻出现在我的视力范围内!否则我报警。”
她亦来火了,“姓夏的,你凭什么要求我这么做?我都二十一了,难道还不能自己作主吗?告诉你,如果现在我捅死了人,绝对够资格判枪毙,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这意味着我已经成年了,我可以自己负法律责任了,我还能跟人私奔,怎么样?”
“好,你狠,有种别挂我电话!二十一岁了不起吗?我妈都四十一了也投你这么嚣张跋扈的!你这个死丫头。”
“哟呵,你也知道你妈四十一啦,那说明什么你知道吗?”
“什么?”
“说明她二十岁的时候就生了你!”
“哈!可是我爸娶她了,我爸做她丈夫了,你能吗?”
“你——”若愚举起手机要砸,但是想起这可是白花花的银子买的,立即住手,放在嘴边嚎了一句:“不用你操心!”然后掐断,
这时庄逊正好回来,“咦,讲电话呀。”
若愚把手机塞进包里,又拿出来,关机再丢回去,
“不用管,是个无聊的人打来的。”
“哦。”庄逊笑容可掬地坐到了椅子上,“坐啊,你背着包不累吗,这里没有外人,把外套脱了吧,我看你穿着它好像挺拘束的。”
“好啊——还是不好。”她忽然想起来,今天早上走得急,一时半会的没有找到那个配有隐形肩带的内衣,就随便抓了个有Kitty猫图案的内衣穿,偏偏这身礼服里面是细细的吊带,和形象滑稽的内衣配在一起,超级恶俗!
庄逊没有坚持,就在若愚松了口气的时候,他又体贴地问:“高跟鞋穿得脚很痛吧,要不要换双拖鞋?”
“好啊——还是不好。”她又想起来,两只脚的袜子不一样,她每次从衣架上收了丝袜以后,就胡乱卷成一团塞进放袜子的抽屉里,要穿的时候随便抽,她平时部穿长裤,根本不管两脚袜子颜色是否一致,有的时候甚至一脚棉袜一脚丝袜呢。
“好的,来,干一杯吧。”
接过盛有晶莹液体的高脚杯,若愚刚凑到唇边,眼睛一低,尖叫一声:“啊,有蟑螂!”
“哪里,哪里?”庄逊本能地跳到床上,忽然想起自己可是一大老爷们儿,这样实在有碍观瞻,于是壮着胆子下床来寻找。
若愚迅速将两杯酒的位置对调,然后翘起二郎腿故作惊慌,“没有吗?大概是我眼花了,呵呵。”
“一定是你眼花了,呵呵。”呵呵完了之后就是对饮,若愚很愉快地喝完了满满一杯葡萄酒,将杯口朝下,一滴也没漏下来。“果然是好酒呢,一喝就知道。”
“你喜欢就最好了。”庄帅哥也喝,但是慢了好几拍。
憋得有点儿辛苦,若愚已经很自觉主动地又倒满一杯,“难得我们相谈甚欢,来,再干一杯吧。”
可是庄帅哥没那福分,推推眼镜刚说了声“好!”就倒在床上做起春秋大梦来;
若愚咕嘟咕嘟地灌完了第二杯,自言自语:“是好酒,看来你泡妞也下足了本钱,不愧是有钱人家的垃圾,偏偏小姐我是在酒桶里泡大的人渣,伏特加都嫌淡了点儿,什么酒什么味,难道我还闻不出迷药来,啧啧。”
她开门把夏江拉进来,后者看了看死猪一样瘫于床上的帅哥先生,同情地摇摇头,“咬死你都嫌磕到我的牙齿,实在是太老了。”
两个人你一杯我一杯地喝光了瓶子里剩下的酒,
“你怎么知道他一定会放迷药之类的东西?”夏江问。
若愚答得更干脆:“他不在我面前倒酒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有道理。”夏江俯身拍拍庄逊的脸,“装孙先生,装孙先生?”
庄逊悠悠转醒,夏江意味深长地指指他的酒瓶子,
“你醒啦,装孙先生?”
“庄逊。”庄逊义正言辞地纠正道。忽然很吃惊地看着他,“你是谁,你怎么会在这里?”
“是我放他进来的。”若愚捏着指关节。
“原来你们是串通好的,来敲诈我?”庄逊显然十分气愤。
“敲诈你?”若愚和夏江对看了一眼,邪佞地射出恶质的光芒……
一阵暴风骤雨以后,庄逊鼻青脸肿地指着他们,
“我、我要告你们伤害人身!”
若愚一呆,赶紧拉住夏江,“他说他要告我们,怎么办,我们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是他图谋不轨哎?”
夏江一脸理所当然的表情,“那就让他永远也开不了口,说不了话。”
开不了口,说不了话?这台词怎么那么熟悉?若愚也若有所思,“看来,只能这么办了,对不起,你原谅我们吧,我们也是情非得已,谁让你要告我们呢。”她一边说,一边拿起烟灰缸。
庄逊当真是被他们吓到了,拼命摇头.“我不会告,不会告,我保证不告?”
若愚停止向前,问夏江:“他说不告了,你看呢?”
夏江一脸厌恶地看着他,眉宇间一股戾气,”我不相信人的话,我只信狗的话:”
庄逊无可奈何,“好好好,你说我是什么我就是什么,总之你们不要再演戏给我看丁行不行,事情我是绝对不会说出去的,如果要钱,我也可以适量地补偿你们一些……”
他话末说完,夏江已经一拳击歪了他的脸,眼镜飞出去砸了个粉碎,他厉声吼道:“留着当医药费吧!你打算给多少?一万还是十万?一万我就让你住两天医院,十万我就让你住一个星期,划算吧?要不然我给你钱也行!”
“不要打,不要打,会出人命的!”若愚急忙拉住他,“我们走吧,不要再打了!”
被拖离了庄逊的夏江再补上一脚,手伸进裤子口袋里,把钱包拿出来,扔几张钞票在地上,“今天我打了你,买几张OK绷贴脸吧,免得以后泡不到妞了说我害你的。”
“你快走吧,不要跟他计较了。”若愚推着他往外挤,庄逊揉揉也许断掉的鼻梁骨,舔了舔嘴角爬起来,若愚把夏江推出去,顺手关上了门。
庄逊松了口气,暗自骂一声:“两个疯子。”
若愚又推开了门。
庄逊神经一紧。
“给你个蟑螂玩玩。”她拎着那黑色虫子的触须晃了晃,往里边一丢,然后迅速关上大门。
“啊——”和着门与门框撞击声的是凄厉的尖叫。
※※※
他们一言不发地走在路上,夏江完全不同以往的聒噪,连一点声音都未曾发出。看着他沉默的背影,若愚忽然站住不走,果然不到一会儿,夏江也停了下来,转身看着她,“怎么了。”
“我的脚起泡了。”她跺跺那高跟鞋。
阴郁王子朝她走来,单膝半蹲下,拍拍大腿。
若愚没有半点忸怩地坐在上面,她本来就不需要忸怩。
“谁让你穿高跟鞋,禽兽。”
“我们叫车回去吧。”她摸着他的头顶说。他的头发比一般男孩的要软,在阳光下泛着柔和的栗色光泽。有人说头发软的人,其实心地也软,哪怕外表再强硬也是如此。
“叫车?从这里回酒吧要绕很远的路啊,最起码有一半的钱都等于是扔在水里的。”
“那你要我走回去啊?”若愚拍了一下他的头顶,
“我也不坐公车,东倒西歪,人又多,没位子的话,站到家我就要死了!”
夏江把鞋子从若愚脚上扒下来,一手一只,然后背对着她。若愚心领神会地爬上他的背,两脚环绕在他的腰上。
经过垃圾桶的时候,夏江随手把鞋子扔了进去:
“你神经病啊,耶很贵的!”若愚猛捶他几拳,两脚在他身体两侧乱蹬,“给我捡回来!”
“再吵连你一起扔进去。”夏江停下来,沉着脸吼了一句。
别看若愚平时能够随便扇夏江巴掌,可是他一冷下脸来,就是他老子老娘也要寒碜三分。不叫的狗才凶,若愚可是看过他发狂犬病的样子,即使事情已经过去十年了,但她仍记忆犹新,那真是一幕叫人呆掉的情景。
事情的起因是非常非常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那时若愚的父亲还是个穷教书匠,甚至无法给她在学校的学生餐厅里订一份午餐,她的午饭,就是头天晚上剩下来的菜加上饭做成的便当。这样非常麻烦,因为夏天,它可能会馊掉;冬天呢,又可能因为排不到位置而无法加热。有年冬天特别的冷,教室外面的屋檐下,都结着冰柱。中午夏江看她抱着冷冰冰的盒子坐在座位上吃,就问她为什么不去加热。她回答说,因为饭厅里都是人,她不想排队。
夏江跑到饭厅一看,虽然人的确多,可都是排队领午餐的,根本没有热饭的学生。再三问若愚,她才说是不想让大家知道她是自己带饭来吃的。
“那又怎样,你既没偷又没抢,谁敢看不起你?”夏江第一次教训她就是这种口气,和刚才的如出一辙。
“以后我陪你带便当。”他说了就做到,第二天果然抱着便当盒子来,还说这样最卫生。一个礼拜后,老师宣布,因为带便当的学生只有他们两个,所以学校的餐厅就停止热饭的举措了。
若愚松了口气,她终于有理由跟父亲说以后再也不带便当了。她宁可饿着,少吃一顿,也不想在众目睽睽之下抱着自己单调的菜色咀嚼。
可是夏江不这么认为,他在课堂上站起来问老师:“为什么要停掉?学校有什么权利停掉电炉!”
老师正准备上课,被他问得手足无措,“总不能因为你们两个人,还继续开着电炉啊……”
“那学校准备让我们吃什么,草吗?!”十一岁的夏江,虽然年纪小,口气却威严不容反驳。
“学校会统一给学生准备营养午餐。”老师只想快点结束这场对决。
“我们家穷,订不起!”他理直气壮地说。
若愚在一旁猛拉他的袖子,她真不懂,他怎么可以把这种理由讲那么大声,全班的目光部集中在他们身上,确切地讲,是集中在若愚一个人身上,因为夏江的家庭条件根本就不像他所说的那样,交不起区区几百块的餐费——相反,他的零用钱恐怕要数班坚面最多的。
老师确实不知道该怎么做,只好说:”夏江同学,你先上课好吗?你和张若愚的事情,等下课了去和教务处谈。”
他像吃了什么僵硬剂,杵在那里不动弹,“饭都吃不到了,还上什么课啊!”若愚拼命拽他的衣服,最后干脆一甩手,把脸转向窗外,不理他了,
这场无硝烟战役,最后是他取得了胜利,校方同意专门为他们两个人继续开着电炉,并且承诺只要他们一天还继续带便当,就不会停止这项举措。同学们看他们的目光已经不再是不屑,而是羡慕和钦佩,毕竟这是一种特权啊!
慢慢地,竟然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了带便当的行列中来。还记得学校又恢复热饭的第二天,夏江带着若愚到超级市场里,买了一个非常可爱别致的粉红色便当盒送给她,那盒子分成几格,一格装蔬菜,一格装肉,一格装饭……每次带了饭菜,一揭开盖子,都是五颜六色的,漂亮得不得了。
大概是从那个时候起,若愚开始喜欢做菜,喜欢用各色菜肴把饭盒装饰得精致美丽,同龄的女孩子们也是,每次都要攀比一番,今天谁的午餐最美。
其结果,往往都是若愚胜出。
而夏江的便当,从那个时候也交给了她打点,一直到十年后的现在。
十年的时间,已经足够令对一件事物的执着从喜爱蜕变到厌恶,这不是什么稀奇的事。相反,总是执着地喜欢着同一件事物,至死不渝,在这个社会里才叫奇怪吧。
若愚的思绪从往事中回过神来,夏江已经背着她走了一段不算短的路程,他一直不说话,步伐稳健,不快不慢,记得他这样背着若愚的次数,已经不是手指加脚趾可以数得过来的,每次若愚都想,这是最后一次,可是最后一次总是在不断地被刷新,以致于她老是产生一种自己昨天还是十岁小孩的错觉,一晃眼,就二十一了……仿佛她的童年,她的少年,她的青年,都是在夏江的背上度过的,仿佛再往前走一段路,她就要步入老年了。
“要是刚才没拉住你,你不会真的把他给打死了吧?”她贴着他的耳朵问。
“打死他?我凭什么呀。”
听口气就知道,他已经恢复得和平时差不多了,若愚放下了心,故作惋惜,“害得我还以为你在吃醋!真是个禽兽,死投良心的。”
“我吃你的醋,姐蛆,你饶了我吧。”他一旦戏称
“姐姐”,就说明又开始吊儿郎当了。
他们之间实在有太多的不言而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