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看似浏览着商品的他,实则是将目光停留在玻璃上的倒影,凡他经过的地方都会出现一名身穿黑色西装,绑着马尾的高姚男子,很明显的——他被跟踪了,而他也发现了。
他刻意的选择人多的地方走,原先的优闲脚步渐渐的被快速所取代,依他一百八十五公分的身高,对于有一百七十八公分的对方虽无太大差距,但毕竟脚长是事实,又加上他训练有素,很快的,他就将对方远远抛在身后了。
正当宋孝宁扬起笑容,得意洋洋时,突然一个重物狠狠地撞进他的怀中,一声哀号传进他耳中,他反射性的抱住重物,停止快速的步伐。
“哎——呀——呀——惨!”蓝绫被突来的阴影给吓了一跳,她一六0的身高在阴影的笼罩下,吓慌的将手中的一大叠报纸给散了一地。
“对不起,你不要紧吧?”宋孝宁低头询问怀中的“重物”,对于散了一地的报纸引来他的蹙眉,下意识的他转回头看着身后的人潮。
该死,才摆脱跟踪又碰上这麻烦事,那家伙又追上来了。
“不碍事、不碍事。”蓝绫蹲在地上收拾着散了一地的报纸,嘴里喃喃的念着。可别把报纸踩脏了才行……她在心中补充了一句。
宋孝宁朝身后张望着,视力犀利的他已在远方看到西装笔挺的男子正快步的朝他迈进,他心急的转回头看着趴在地上收拾着报纸的小孩,若是平时他一定会大笑起来,可现在……这是哪门子收拾报纸的方法?他紧拢起眉。
趴在地上的蓝绫左手压着十来份报纸、右手忙着收拾散在它处的报纸,而右脚则压着被微风吹走的报纸,至于左脚则呈现半蹲半跪的状态,现在的她可以说是狼狙到了极点。
如果他想要自由又想要保住绅士风范,恐怕只有弯腰帮她一途了。
他又回头看了眼那男子的位置,然后蹲下身快速的替她捡起一份份的报纸,“我帮你。”
“不用了、不用了,是我撞到你,我……”蓝绫抬起头正好对上他的脸,惊愕让她忘了接下来要说的话,她张大嘴,一动也不动的瞪着他。
“别说了,你这副模样要收拾干净这里恐怕得费上一番工夫,我来就行了。”
低着头的宋孝宁没注意到她的异样,只是用着俐落手脚将一地的报纸整理成一叠。
“偌,小弟弟,你的报纸。”他抬起头将手中近五十份的报纸递给她。
蓝绫一动也不动的望着他,黑白分明的眼珠仿佛失了神般没有任何反应。
“小弟弟、小弟弟!”该死,这小弟弟刚刚不是还好好的吗?宋孝宁心想,按着他转头,只见那男子已经迫近了,偏偏现在……“不管了!”
二话不说,宋孝宁将一旧的报纸塞入蓝绫的怀中,然后他一个弯腰将她抱满怀,头也不回的向前快速飞奔,很快的,宋孝宁的身影隐没在人群中。
“天杀的!”西装笔挺、绑着马尾的男子望着宋孝宁消失在人潮中,于是便停下脚步喘着气低骂。
又让他溜了!男子咬着牙,从西装口袋中取出墨镜戴上,缓缓的朝来时路走回,墨镜下的黑眸像池湖水,没人能猜得透他在想什么,只有他自己。
刚刚是什么让他停下来?刚刚……他好像抱了团东西?男子心想着。
高挑瘦长的黑色身影渐渐走远,最后一个转弯,他消失在热闹的大街上。
***
宋孝宁抱着蓝绫及一叠报纸进入一座公园,他找了处太阳照射下的椅子将她放下,自己则掏出手帕到水龙头下沾水,然后拿着沾了水的手帕回到她身边。
“真是怪哉!刚刚还能说话,怎么一转眼就傻了?”宋孝宁蹲在“小男孩”面前自言自语着,拿起手帕就替“他”擦拭着额头,方才的半趴半躺将“他”的脸弄污了一块。
“哦?”冰冷的水将蓝绫给冻回神,才恢复意识,她就又被面前英俊的脸给震得心漏跳了好几拍。
“回神啦?”发觉到“他”的微动,宋孝宁扬起抹窒人的笑容。
“是——你。”她低声喃语着,因为看到他的笑而脸红起来,手不自觉地就伸到他的脸旁感受似的触摸着。
不是作梦吗?她竟然碰上他了?那个躺在她皮夹子里快十年的照片主角?那个她从孩提时代就……“小弟弟,你还没回神吗?”对“他”的举动,宋孝宁关心的问,手自然的就采到“他”的额前,“你是不是感冒了?”
赫?!她在做什么?!蓝绫红着脸将手迅速收回,不好意思的将头低下,从他大手所传来的温暖只是默默感受。
天,今天是不是她的幸运日?碰上了崇拜十年的偶像,而且他还用温暖的大手摸她的额……这是她作梦都不敢想的事。
他移开手,微眯着眼,歉意的微笑,“我一向对量体温没什么在行,量半天也不知道到底生病了没?”
“我没生病,只是——头有点昏。”她随口扯着谎,总不能告诉他她是因为见到他所以就忘神的发起呆来。
“你最好去看看医生,小弟弟。”
“呃?”她侧着头,小……弟弟?似乎刚才他也叫了类似的话,怎么,她像小弟弟吗?
“我是女的。”
“咦?你是女的?”这仔细一看,她确实像个粉琢玉雕的女娃儿,而且这模样挺眼熟的。
“我像男的吗?”蓝绫泄气的反问,平时人家笑她是小妹妹也就罢了,竟然还有人将她看成小弟弟……
“对不起,因为你的帽子把你的头发都藏住了……”
帽子?蓝绫摸摸头顶,猛然想起方才自己离院时雅雯替她戴上的帽子,她急急的摘下帽子,将一头黑亮的长发宣泄而下。
“是你?!”宋孝宁失声叫出。
难怪他觉得她眼熟,原来就是前些天突然向他求婚,然后又莫名其妙赏他一巴掌的小妹妹。
“你认识我?”蓝绫问。瞧他的反应好像他见过她做的。
“不算是。”他苦笑着,可见她常常四处向人求婚,求到连曾向谁求婚过都忘了。
其实宋孝宁不知道的是,那天向他求婚又打他一巴掌的蓝绫,从头到尾都一直沉溺在好友写的故事角色中,胡涂的她还一直以为自己的“演戏”只有她一个人知道,而那天的早餐是她自己一个人坐着吃的。
“你是送报童?”
“什么?”
“不是吗?否则你抱着这么多报纸做什么?”
“啊!”她高声叫起,医院的人还等着看报纸呢!
一经他提醒,蓝绫急急的站起身,抱起报纸就要赶回医院。
今天院内负责运报纸的义工请假,所以她就自告奋勇的出来运报纸,撞到他这一个折腾,原本就有点慢的她又更慢了,这下她再不回去铁定会被万人口水给吐得在口水池里游泳。
“你要走了?”看到她驾慌的跳离椅子,宋孝宁问道。
“嗯!院里头惟一打发时间的方法就是看报纸,我这么迟送去一定会遭到万人唾弃。”现在她有一点埋怨那位请假的义工了。讨厌,好不容易碰上他,却偏偏得离开,讨厌。
“对不起,都是我撞到你……要不要我帮你回去解释?”虽然他不了解她所指的“院”是什么,但见到这么可爱的小妹妹受万人唾弃,他实在是于心不忍。
“不关你的事,是我撞到你的……不要紧啦!我常常去撞到别人,哎呀呀!我真的不能再说了,再见。”蓝绫急着要离去。
“小心点,小妹妹,你不要跌……”他才要提醒她,她就跌个狗吃屎了。
“不要紧、不要紧。”她爬起身,顾不得疼,抱紧报纸的快步走着。
宋孝宁站在原地看着她爬起然后继续走,不知为何心情就愉悦起来,好特别的小妹妹,“咦?”
本快步走着的蓝绫突然止步,然后一个大旋转就朝他直奔。
“我不是小妹妹,我二十九岁了。”抛下话她又跑回原路,这次她没再回头,一路跑离公园,过了马路消失在他的视线内。
她的不预告回头让宋孝宁轻笑了起来。
二十九岁了?真看不出来她是个二十九岁的女人?他还以为她才十九岁呢!
不过二十九岁又如何?他三十五岁了,跟他比起来她确实是小妹妹。
他笑着摇摇头,双手插在口袋中,朝着另一方向离去,思绪被那奇特的小妹妹给占满,连刚刚的被人跟踪他也没去细想。
***
“你怎么能让小绫一个人去搬那么多报纸!!她个儿那么小,要是出事了怎么办?”白英杰气急败坏的站在医院门口嚷着。
“你的意思是不是我个儿大,该我去搬才对?”侯雅雯双手叉在白袍的口袋内,一脸不快的道。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唉!小绫她去了这么久,平时就迷糊的她会不会发生了什么事?”他急躁的踱步着,一双眼不停的四处张望著有没有蓝绫的身影。
“放心,她人这么大了不会出事的,况且报社离这来回也不过半个小时……”
“她出去两个小时了。”
侯雅雯抿着唇,不再说话,现在她说什么都没用,英杰担心得快疯了。
“真是的,整个医院这么大,谁不去运报纸偏偏要让小绫去运……这么久了,她是不是发生车祸了?还是……”
眼看着他来回不停的踱步着,嘴里净是说些担忧的话语,侯雅雯的心掀起了阵阵的醋意,如果、如果现在换成是她,英杰会不会这样担忧紧张?
“雅雯,你实在不该让小绫去的。”白英杰又将过错推到她的身上。
“是,是我错了。”她苦笑着,在他的心里就只有蓝绫一个人,她算什么?
“真的不该让她……小绫?!”远远望见蓝绫的身影,白英杰松口气的大步朝她奔去。
可回来了,侯雅雯微笑的看着远方的蓝绫,她正吃力的抱着报纸走来,“真是的,当初真不该让她去的,院内的报纸叫义工们去拿就行了……瞧她,拿得这么费力。”
她静静的站在原地看着大步跑去的白英杰,他白色的袍子因为小跑步而扬起,在阳光下的他更形俊逸,微笑的侯雅雯随着两人距离的拉近而逐渐僵硬,当他猛然抱住娇小的蓝绫时,微笑在侯雅雯的艳容下消失。
“小绫,你跑哪儿去了?我担心死了。”紧楼住蓝绫的白英杰,劈头就问。
“拿报纸呀!院里的报纸不都是请义工去拿的吗?今天我充当一下义工。”
“下次不准再去了,路途这么远,你平常又胡涂得紧,发生什么事我该怎么办?”白英杰狠狠地打断她的话。
“英、英杰?”被他抱得瑞不过气的蓝绫,纳闷的眨着双眼,认识他十年了,她从未和他如此的亲密接触过,也从没见他这么大声的说话,他是怎么了?“白英杰,你放开我,我还得把报纸送进去呢!”
经她一提醒,他才记起她搬着沉重的报纸,于是急急放开她,然后接过她手里的报纸,“我拿。”
蓝绫也不推拖的乐于将手中的报纸交给他,看着他不费力的抱起报纸,她淡淡的问:“你怎么了?”
“没有。”白英杰温和的轻道,“下次别再去做这种事了,这么重的活儿不是你能承担的。”
“别人能我为什么不能?义工天天做的工作我偶尔做一次又不碍事。”
“你口中的‘别人’是个粗壮的男人,别忘了你是个瘦弱的小女人,你能做的只是拿着手术刀划划病患的皮肤。”他挪出一只手揉着她的头。
远方的侯雅雯望着他们俩亲匿的画面,心头一紧,她难过的别过头去,吸吸鼻,按着顺手拆下头上的发髻,让一头胡发披散肩头,然后脱下白袍,“下班了,该回家去了。”她低声的道。
“那是雅雯吗?”瞧见一身红的侯雅雯,蓝绫兴奋的道:“英杰,麻烦你替我把报纸送进去,我把帽子还给雅雯。”
“去吧!”白英杰笑道。他能说不吗?
***
“雅雯!”蓝绫挥着手中的帽子跑进停车场,“等一下,雅雯。”
“蓝大妹子?”侯雅雯摇下车窗,踩住煞车。
“雅雯,你的帽子。”蓝绫气喘吁吁的跑近,靠着她的红色跑车喘着气。
“哦!我都忘了。”侯雅雯接过帽子,见蓝绫仍未有离去的意思便又道:“还有事?”
“嗯!”蓝绫直点着头,不停的喘气。
“说吧!”
“我……我……我碰……”
“不急、不急,慢慢来,等顺了气再说也不迟。”
蓝绫点点头,大口的呼吸着。
“瞧你,才跑一点点的路就喘成这副德行,你的运动量太少了。”侯雅雯打趣着。
蓝绫不好意思的搔搔头,她的运动天分常常就是少根筋,怪不得她嘛!
“喘完了?有事快说吧!”
“我——碰见他了。”蓝绫像是寻到宝般的大叫。
“碰见谁?”
“他呀!”蓝绫一副“你知道的嘛”的表情。
“谁?”偏偏她侯大小姐很不捧场。
“哎呀!”蓝绫索性掏出皮夹,露出静静躺在皮夹内一张勾人心魂的照片,照片的主角就是她刚刚碰上的宋孝宁,“就是他。”
“他?你确定?”侯雅雯一脸的不相信,“这世界真的有这号人物?”
打从她认识蓝绫开始,这张照片就一直存在着,据说是蓝绫崇拜的偶像,可是每当听到她对他的叙述,她就会深深的怀疑着世上真的有这号风流人物吗?
蓝绫没仔细听她的话,只是兴高采烈的叙述着事情发生的经过,“我撞上他,报纸散了一地,他很热心的帮我捡报纸,然后……他本人好英俊,瞧这张照片,十年前的他和现在没啥两样,只不过稚气被替换成充满吸引力的男人味……”
侯雅雯静静的听着她眉飞色舞的言论,认识她十年,每次她一提起他她就特别美丽,黑白分明的眼眸中闪烁着光芒,双颊泛红,那股从心底宣泄出的娇媚女儿态让人感到舒服,舒服就很迷人,要是她是男人,见到她这份风情也会为她倾心。
起先自己还嫉妒着她,但——能让女人都动心的女人,自己如何嫉妒得起来?
她确实有着吸引人气质,英杰不爱她那才奇怪。
“雅雯,你有没有听到我讲话?”蓝绫略带责怪的声音传进侯雅雯的耳中。
“嗯?啊!”侯雅雯回过神露出抚媚的笑容,“有,我很认真在听。如何?碰上偶像心情很开心吧?”
“嗯!”蓝绫用力的点着头,红唇微抿着,似笑非笑的俏容看起来就像只惹人怜惜的小猫。
“小心点,别陷进去。”侯雅雯揶揄着,像蓝绫这样的崇拜方式——太与众不同了。
“陷进去哪里?”
“情海呀!小傻瓜。”
蓝绫掩嘴一下,“不可能的,他四处飘荡没有落脚的地方,又加上他看过的美女没有一万也有一千,我——这样的女人他看不上眼的,既不出色也不明亮……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侯雅雯含笑着,“是吗?难道你心里没有一丝渴望?”错了,蓝绫虽不出色也不明亮,但就像钻石,只要是有心人,她会发光发亮的。
“没有、没有。”一句的“没有”或许能让人相信,但再加一句就显得心虚了。
“只要是崇拜就一定会有,时间早晚罢了。”侯雅雯摇上车窗,“我还有约,不聊了。”话声才落,她就踩足油门呼啸而去。
望着,雅雯的红色跑车,想着她说的话:难道你没有一丝渴望?蓝绫不由自主地低下头看着皮夹中的照片。有吗?她们心自问着。
“没有。”她迅速的阖上皮夹,快速的朝医院走去,这样尴尬的问题她才不愿多想。
她只不过是单纯的崇拜一个人而已嘛!这世界上有谁不崇拜偶像的?
“哎呀!”疾步的速度让蓝绫一个不小心跌倒在地,这一个跌倒将她拉回了十年前——“哎呀!”蓝绫不偏不倚的摔倒在花圃里。
“噗嗤!”一个笑声响起,沈莫德颤抖着双下巴呵呵的笑着。
搬来这儿不过两天,他只要站在阳台上就一定会看到那隔壁的女娃儿跌倒,而且每次都是摔在隔壁的草丛中,而说巧不巧的,隔壁狭小的庭院就只有一处草丛,能天天跌也是高竿的事。
“疼!”蓝绫哀号着,像是习惯性的,她扬着痛楚的脸大声嚷着:“妈,你把这些杂草连根拔除啦!”
她的话只引来沈莫德的呵呵笑声,其他就没有了。
安静中只有笑声可让蓝绫注意了,她爬离草丛寻找着声音的来源。
赫?!肯德鸡叔叔?蓝绫挑高眉,看着隔壁阳台上的伯伯,一头灰白色的银发及肥胖的身躯让她直接就联想到肯德鸡的招牌先生。
“嗨!你好,我是前天才搬来的,我姓沈。”沈莫德和蔼的道着。
“嗨!”蓝绫礼貌的说着,“我要回家了。”她拎拎手中的书包,准备走进家里。
糟糕!她撇着嘴,门锁住了。
“令堂出门去了。”沈莫德嚷着。
“我知道。”蓝绫轻声道,甩着俏丽的短发蹲在门口的台阶上。
“你要不要参观、参观我家?”
“呃?”她眨着眼,以前隔壁人家和她很熟,能参观的她都参观过了,还要参观什么?
“我家大门没关,你就进来吧!”
“可是……”她抬头望着他和蔼的笑容,好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她扔下书包就进了隔壁人家。
摆设几乎是都没变,沙发、木几、地毯全都是前任主人留下的,只是一进屋就能看到张张照片,照片中的人物都是绕著“肯德鸡叔叔”与一位年纪与她相仿的女孩子打转,她兴趣高昂的观赏着,直到沈莫德走下楼来。
“她是我的女儿,现在人在美国读书,我喜欢到处放满她的照片,感觉就像她在我的身边。”
“你的女儿?”蓝绫惊讶的在心中暗暗做着鬼脸,她还以为是他的孙女儿呢!
“她今年二十二岁,是位白衣天使呢!”他自豪的说着。
护士?唉!这也曾是她的梦想,但她有“惧血症”……“那这位呢?”她在相框的角落看到个独照的年轻人,耀眼的笑容及挺拔健壮的身材,活了十九年,这是她见过最英俊的男子。
“小孝,我的好朋友。”
“好朋友?”她再次震惊,“叔叔,你究竟几岁?”
“没几岁。”沈莫德不愿暴露真实年龄,都是这头智慧发,害他走到哪儿都让人家误以为他是老人家,想想他不过才到不惑之年而已,“人总可以有忘年之交吧。”
“可以,当然可以。”蓝绫紧紧盯着照片中的男子,含糊的回答着他的话。
他真的长得好好看。
“小孝可是个不简单的人物。”沈莫德看出她对照片中人的好奇,于是笑盈盈的道。
“呃?”再怎么不简单也还是个人类,不可能厉害到哪里去。
“他是台湾第一大帮派‘黑天帮’的老大,只不过是他很不愿意接管,所以四处‘跑路’……呵呵呵,想来也是,一个拥有律师学位的人怎么可能反其道而行,去当个黑道老大?”
黑道老大?!这可激起了她的兴趣,“沈叔叔,你再说些他的事给我听。”
“呢?你有兴趣呀!呵呵呵……好,我告诉你。”他娓娓的说著“小孝”这号人物的事迹……沈莫德在台湾住了一年,然后搬了家,蓝绫在那一年内知道了宋孝宁所有的事情,这张照片也是从沈莫德那要来的。
十年了,沈莫德已经不知道居住何处,但照片却静静的躺在她的皮夹里十年。
“崇拜了十年的偶像突然能一睹他的庐山真面目,当然会兴奋。”蓝绫爬离地面,拍着身上的尘土,淡淡的自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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