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古代,架空,架空 >> 重生穿越,近水楼台,日久生情,主仆恋 >> 骄管家(上)作者:千寻 | 收藏本站
骄管家(上) page 1 作者:千寻
    序幕Emily的愿望

    3018是单人病房。

    象牙色的墙壁,墙壁上挂着一幅抽象画,让病房里多了几分鲜活。

    靠墙处有一组白色的L型沙发,象牙色的柜子里面,除衣柜外还有隐藏式的冰箱,窗帘是两层式的,靠室内那层浅咖色的被拉开,雪白的窗纱正随风飞扬。

    因为病人不喜欢空调,她喜欢空气自由流通,身体已经被禁锢,她希望所有人事物都能够自由。

    靠床的小桌子上,摆着一个可口可乐的瓶子,瓶子上印着女孩的英文名字——Emily,她喜欢玫瑰花,所以瓶子里插着一朵粉红玫瑰。

    盘腿坐在病床上,手里飞快敲着键盘,Emily是个时尚设计师,她的天分很早就被挖掘,她固定在某些杂志发表专栏文章,她是个对生活品味要求很高的人,无论食衣住行,她都比一般人讲究。

    这么龟毛的性格和她的原生家庭有很大关系。

    因此她住的不是普通病房,住进来的时候,病房已经装潢打扫过,床垫换成瑞士Hastens床垫,地板是绿能环保的茂系亚无毒竹地板,沙发是PoltronaFrau义大利经典品牌。

    没错,她是这家医院院长的千金。

    她的心脏不大好用,从出生开始,她就为这颗心脏不断进出医院,这两年,它罢工的次数越来越多。

    心脏病患者的状况是这样的,平时看起来和正常人一样,只是在发病时,会无预警昏倒,如果抢救不及,就会往鬼门关报到。

    上个月,她在工作室里昏倒,几天后,她被强制押送到医院,紧接着就是等待心脏捐赠的漫长光阴。

    什么时候可以脱离?那得看运气。

    病房门打开,韩璟睿走进来,他拿着一朵玫瑰,走到可乐瓶前,抽出瓶子里面那朵,换上水、插进新玫瑰,前一朵开得太过,龟毛的Emily恐怕已经不顺眼。

    她抬起头,露齿一笑。

    她不算漂亮,但整张脸干净白皙,眉清目秀,让人觉得舒服,因为心脏有病,情绪不能有太大起伏,所以她说话的口气温和,脸上时时带着微笑,令人想跟她多亲近。她没有张扬的美丽,却有恬淡如水的清新。

    看见璟睿,她禁不住的笑,禁不住的心花怒放,禁不住的爱……从胸口争先恐后地跑出来。

    她经常怀疑,到底要累积多少的爱意,才会像她这样,光是一眼就觉得被幸福环绕?

    “哪里来的帅哥?”她笑着阖上笔电,向男子伸开双臂。

    “不认识吗?是信义金秀贤。”

    璟睿走向她,往病床一坐,两手圈住她的腰,让她靠在自己怀里。

    他长得很高,将近一百九十公分,不是斯文纤细型,是那种长年在健身房里练出来的体格。

    子弹肌?有!二头肌?有!胸肌?有!人鱼线?有!在健美先生身上找得到的东西,他身上都有,只是没有发达到那么令人惊吓。

    照理说,医生长年在空调环境中工作,应该皮肤白皙、嫩嫩肥肥,一副富家公子哥儿的模样,可她家的哥哥与众不同,有点黑、有点壮,不像医生,更像风吹雨淋太阳晒出来的军人。

    自从“太阳的后裔”红透半边天后,Emily觉得,如果哥哥投笔从戎,绝对是个好选择。

    “唉,哥真帅。”Emily满足地把头往他胸口钻两下。

    璟睿笑道:“果然是制服控,我一穿上制服,你就控制不住了。”

    “对啊,怎么办才好,哥穿上制服,我就想把哥给吞了,要不是害怕被爸爸摆在手术台上卸成十八块的话,哈哈哈,心动不如行动……”她抹抹嘴角、舔舔嘴唇,一脸饥渴模样。

    璟睿被逗笑了,亲昵地抱过她,把下巴搁在她的头顶上。

    “不过哥穿军服更帅。”想到他当兵时穿着军服的英挺样,厚,男人可以帅成这样?太罪过!

    他笑,果然是制服控。“早知道我应该去当兵。”

    Emily大笑,从桌上拿起iPad,滑几下,找出一张图稿,那是璟睿穿着古装盔甲的模样。“哥看,帅不帅?”

    “不会吧,还要当古代兵?你不觉得拿枪比刀帅?”

    她皱皱鼻子,摇几下头。“拿刀更帅,咻咻咻,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欲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啵,一声栗爆。“那是土匪的潜台词,不是大将军的。”

    Emily咯咯笑地瘫在他怀里。

    昨夜,她梦见哥了,哥穿着一身盔甲,盔甲上染满褐色血渍,手里拿着长弓,箭射出,破风疾飞,穿透敌人的眉心。

    周遭一片吵杂的、喧嚷的、嘶杀的叫喊声,她却听见胜利在对哥呼唤,哥笑得自信张扬。

    在梦中,她哥是个英雄,在现实生活中,她哥也是英雄。

    “如果有机会出院的话,我给哥弄一套穿穿?”她直觉的说。

    出口的话让璟睿胸口一窒,身形微僵,只是他很努力地不让忧伤现形。

    “当然有机会,你不知院长的女儿有特权吗?你是移植名单上的第一名。”

    他和她都知道,有多少病人等不到器官而死在病床上。

    她知道,一句无心的自怨自叹,让哥伤心了,带着微微的歉意,她故意笑得夸张,咯咯地像只母鸡,她用额头轻轻磨蹭着哥哥的下巴。

    他昨夜值班,胡碴没刮,有一点微刺、一点微痒,她用力圈住哥哥的腰,满足道:“能够当爸的女儿和哥的妹妹,真好。”

    他的回答是一声叹息,因为他更想她当的,是妻子。

    拉过哥的手、也圈住自己,她知道他在想什么,他们总是心意相通,不过……不能够。

    “哥,我很喜欢莫医生,她很漂亮、很聪明、很能干……”

    重点,她是爸挑选的媳妇人选,莫霏爽朗大方、理智温和,从小在备受宠爱的家庭长大,她心软、体贴,最最重要的是,莫霏爱她的哥哥。

    在这个爱资源缺乏的时代里,能够“被爱”,是天大地大的幸福。

    “爸叫你来当说客?”璟睿问。

    不,叫她当说客的是妈妈,她们母女都清楚,哥哥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他必须得到幸福。

    “我不想当说客,我比较想当伴娘。哥,我连伴娘礼服都设计好了,到时我一定是婚礼现场最受瞩目的焦点。”

    她说完,噗哧一声,忍不住大笑。

    她不漂亮,这辈子还没当过焦点,会让所有人把目光集合在自己身上的唯一机会,是在手术台上。

    他没有回答她,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信封递给她。

    她打开信封,里面有十几张5×7的照片。是莫霏用新相机拍的,她很迷恋摄影。

    最上面那张是不经意间拍的,自己穿着白色洋装坐在病床上,拿着手机靠在哥肩膀讲电话,淡淡的微笑,让她有一种不真实的美,哥也坐在病床上滑平板,那天她吊着点滴瓶,有一点小感冒。

    “莫医生的摄影技术真好。”她夸奖着。

    “是吗?可以考虑把她调到X光室支援。”

    Emily失笑,翻看每张照片,直到第一张又叠回最上面。

    她转身跪在病床上,两手搭着哥哥的肩膀,郑重说:“哥,结婚吧,不管对象是不是莫医生,你都有义务,让爱你的人不担心。”

    兄妹对视,谁也不肯让谁,他们都想从彼此眼底看出些许端倪。

    是她在为他担心吧,担心他太寂寞,担心他不快乐,她总是莫名其妙地担着无谓的心,即使他早已经讲过几千次,只要能看着她,想着她,他便无条件地快乐着。

    他不正面回答,捏捏她的鼻子,说:“你居然有脸讲这种话,从小到大你最让人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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