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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你 第四章 作者:煓梓
    次日的早晨,云淡风轻。

    余贝儿早早就起床,坐在工作室发呆,思索创作的题材。

    主题……主题……举凡艺术,都有主题。尤其是前卫艺术,更著重意念的表现。可此刻她的脑袋空空,什么都想不出来,更别提什么惊人的意念。

    啊——

    她烦恼到狂抓自己的头发。

    难道她真的没有这方面的才华,要不然怎么一直想不出创作的内容,光待在这里虚耗光阴?

    「贝儿,你干嘛一直抓自己的头发,还嫌自己不够野吗?」好死不死,她已经烦到想要揍人,霍尔刚好挑这时候进来找她。要不是看在他手中那碗面的分上,她一定海K他一顿。

    「我烦。」她接过他手上的面,拿起筷子,咻咻咻地开始吸起面条来。「我的头脑早上不灵光,什么都想下出来,快烦死了。」接著她又端起碗公,仰头把剩余的汤全倒进嘴里,喝完後把空碗交给霍尔。

    霍尔叹气。

    「你的进餐礼仪还是没有改进。」反倒有越来越可怕之势。

    「你却越来越虚伪。」她不把他的批评当一回事。「以前你虽然卑鄙,但至少还保有一点小人的人格,比较不那么恶心。」也可爱多了。

    「我这不叫虚伪,而是文明,你懂不懂?」冷不防遭受指责,霍尔的脸迅速胀红。

    「不懂。」她俐落的回道。「我只知道一个人应该忠於自己,不该随波逐流。」

    说得简单。

    霍尔极想请她好好看看自己,忠於自己的下场是什么,却说不出口。

    她或许是一个过於天真的傻瓜,他却无法当戳破她美梦的刽于手,即使他看得出来她根本没有从事前卫艺术这方面的天分。

    「我觉得你还是回去捏陶好了,我听伯父伯母说,你这方面的成就不错,还得过奖不是吗?」霍尔不想点破,真正有艺术天分的人,不会一大早就坐在工作室发呆,更不会把早上头脑不灵光当作藉口。

    她瞪他。

    「是得过一些小奖。」她不情愿的承认。「但我不想以此为满足,我想追求更高的境界,最好是天人合一。」多高深……

    「那你得要死掉才有办法。」他当面浇她一盆冷水。「通常只有死人,才能到达『天人合一』的境界,不过那个时候恐怕你已经没有知觉,听不见群众的喝采。」活著才有希望,所以人还是现实一点的好……

    「有死伤!」显然他的幽默引起她的不快,握紧拳头就要朝他挥下。

    他连忙挡住。

    「我道歉。」谁要他这么诚实?「我只是希望你能够向现实看齐,现在你已经穷到只能窝在这鸟不生蛋的深山,还想追求什么境界?别忘了艺术除了靠人发掘之外,材料费也很贵。你以为光靠你养的这几只鸡,就能支付你的材料费吗?别傻了。」

    霍尔这些话不好听,却句句金玉良言。眼下她的确遭遇到这些困境,却又不知该怎么解决才好。

    「那你觉得应该怎么办?」顿了好一会儿,她终於承认他说得有理。「我现在全部的财产,只有这间房子和那几只鸡,还有那片菜园。」用来自己吃都不够,哪还有钱支付材料费。

    「你可以跟我回去。」他提出解决办法。

    「不行!」她想也不想的拒绝。「在创作出我满意的作品之前,我绝不回去,你不必再劝我了。」

    艺术家的脾气。

    多少也和艺术沾上点边的霍尔,压根儿想不通她这份决心是从哪里来的?人一旦没有钱,什么理想都是屁话。

    「好吧,看来我只有牺牲了。」他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既然你目前这么困难,我又亏欠你……这样好了!你帮我塑像,我支付你塑像的费用,你觉得如何?」以前欺压她的时候,从来没想过往後要付出的代价会这么高,居然是几十倍成长。

    「你要我帮你塑像?」闻言余贝儿疑惑地看著他。「你干嘛闲来没事,找我帮你塑像,你不知道专业雕塑是很贵的吗?」

    「我当然知道。」霍尔大翻白眼。「就是因为专业雕塑很贵才找你,难道你还不明白我的苦心?」他知道她的自尊心很强,非到不得已的时候,不会白拿人家的钱,所以才要给她事情做,免得她饿死。

    余贝儿心知肚明这一点,只是很不情愿,但碍於没有材料费的关系,只好勉强答应下来。

    「那就这样喽!」她也不说声谢,把他的所作所为都视为理所当然。

    霍尔只得憋住一肚子鸟气,花钱兼受罪,乖乖地坐在她面前,让她为他塑像。

    明亮的光线,透过竹片与竹片之间的缝隙渗进工作室,伴著尾随的和风,拂动霍尔额头前的发丝,溜过他线条分明的侧脸,吸引余贝儿的视线。

    这是她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凝视他的脸,这才发现,他其实长得不赖,是个极好的模特儿。

    随著忙碌的双手,余贝儿突然想起许久以前,远在高中时代,女同学之间的窃窃私语。

    潘安集团当然是全校女生注视的目标,但他其实也有不少拥护者。只是家世差人家一大截,没人家那么受欢迎,但吸引美眉的能力,也不可小觑。

    游子商好帅哦,酷劲的模样好吸引人,好有个性。

    她想起过去每当有人讲这些话,她一定当著她们的面吐光胃里所有的东西。他会帅?莫非这些人是花痴不成,看不见真正的美味?

    所谓真正的美味,当然是指她最欣赏的李经纶学长,他是她的幻想,更是打小粗鲁的她永远达不到的境界,她自是特别向往。

    只是岁月的年轮一转,她当初的想法,似乎得修正一下。天下的美味分很多种,不一定要法国料理,偶尔吃吃义大利面也不错……

    「你干嘛把手停下来?」

    就当她想得入神之际,「义大利面」突然说话。

    「是不是因为我长得太帅,所以你忍不住看个不停?」才不过几秒钟的时间,义大利面摇身一变,变成义大利男人,语带轻佻地跟她调情。

    余贝儿先看看他扬起的嘴角,再看看他不可一世的表情,突然间觉得他很欠揍,很想好好揍他一顿。

    这个名声臭掉的自大鬼,以为他那副嚣张的样子有多吸引人啊?不过就是典型的都会男子,仗著有几个臭钱,就骄傲起来……有了!

    苦等不到灵感的余贝儿,在这电光石火的瞬间,居然产生一个荒谬的念头。

    她可以以他为蓝本,创造出一个强烈的意念,用来表达她对都市男子的看法。

    「有死伤,你真是我的救星!」猛地跳起来搂住他的脖子,余贝儿像只麻雀般跳跃。霍尔还没来得及问是怎么回事,就被请出工作室,当著他的面甩门。

    「明天我再给你看你要的东西!」而後,门板後面又传来她兴奋的声音。搞得霍尔除了搔头之外,啥事也不能做。

    隔天,答案揭晓。

    原来她闭关一个晚上,不眠不休地连夜赶工,是为了完成他的塑像。他很感动,但是……干嘛在他的塑像周围挂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啊!

    「你、你为什么在我的塑像旁边挂上女性内裤和保险套,这是什么意思?」霍尔气到几乎连话都说不清楚,牙根咬得快要断掉。

    「还有胸罩和男性专用丁字裤,不要忘了它们。」余贝儿在一旁急忙补充,就怕他忘了现代男性最锺爱的东西。

    「多谢你的鸡婆,我眼睛没瞎。」他气到快吐血。「我不知道你的教授是怎么教你的……不过,我好像看见这里的每一尊塑像都长得一模一样,都是一副欠扁的样子。」莫非是他眼花,还是得了青光眼,他的长相有这么龌龊吗?

    他怀疑地看著余贝儿。

    「没想到你这么有自觉,有死伤,你的确一副欠扁的样子,这些塑像就是你的写照。」对於他的先知先觉,余贝儿寄予无限尊敬。

    「听你在胡扯。」他怒斥。「我虽不是潘安再世,但也勉强称得上是美男子,你把我搞成这个样子,成什么体统?」一副只会对著女人流口水的色鬼样。

    「但这确实是你啊!」她可不觉得她哪里做错了,反而觉得她做得妙极了。「不信你面对镜子照照看,镜中的人一定会告诉你,他是个都会男子,平日最大的乐趣就是赚钱和泡PUB,偶尔和女人上上床,聊些言不及义的话题,久而久之就变成现在这张嘴脸。我这样雕塑你有什么不对?」干嘛这么生气。

    余贝儿说话难得长篇大论,因为她的手永远比嘴快,总是在耐心把话说完前,就先动手了。不过她这回嘴巴倒是比手还精彩,竟然能让一向辩才无碍的霍尔,顿成失声的哑巴,著实难能可贵。

    「唔……」他一时之间找不到话反驳,只得胀红著一张脸。「唔……」可恶,他居然就像她说的那样,过著靡烂的生活,还自以为潇洒。

    「就、就算事实真的那样好了!你也不必把我的塑像,和那些性暗示意味浓厚的东西摆在一起,诋毁我的清誉。」他是花,是靡烂,但烂也有烂的格调,不屑於和这些内衣、内裤挂上鈎。

    「我无意诋毁你,有死伤,你误会了。」见他快翻脸,余贝儿赶紧澄清。「我只是想藉著这样的排列,表达一个意念。」

    听起来很了不起,但他总觉得不太妙。

    「什么意念?」他狐疑地看著她。

    「颓废、堕落的现代都会男子是如何的与性牵扯不清。」她兴奋地回道。「这是一种反讽的手法,用来讽刺现代男子的轻浮和对权力及性的渴求。作品的名称我都想好了,就叫做『现代都会男子的丛林冒险』,你觉得怎么样?很天才吧?」

    余贝儿笑呵呵,字里行间洋溢著对自己的满意之情,霍尔却相对气炸。

    这是什么烂名称,滥用他的塑像不说。还左一句轻浮,右一句对性的渴求,当他好欺侮是吧?

    「我在你心中,就这么没价值吗?」报复之前,再确认一次,省得她日後击鼓伸冤。

    「对啊!」她点头道。「你本来就是个典型的都会男子嘛,还不承认。」

    「好,我懂了。」给他等著。「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有新的idea,秀给你看。」

    话毕,他像一道龙卷风,咻咻来回清走现场所有有关性暗示的东西,啪一声走出工作室。

    奇怪的人。

    盯著被甩上的门板,余贝儿想不通他干嘛这么生气,又为什么要带走所有的内衣裤?

    五分钟之後,霍尔开门走进来,脖子上多了样东西。

    那是……

    「这才够炫。」他扬扬垂落在胸口前的即兴花圈,笑得好不得意。「你那一套哪够看?看看我胸口这一大串,这才叫做『现代都会男子的丛林冒险』,我还是活的。」

    原来霍尔口中的idea,是把所有内衣、内裤以及保险套,统统串成一个花圈戴在脖子上,其中她拿来贡献给艺术的胸罩,就挂在他胸前的正前方,看起来好像两球冰淇淋。

    「当当当当当当当,欢迎来到『性的夏威夷』。」

    糟蹋她原先的idea也就算了,他甚至还当著她的面大跳夏威夷草裙舞,气坏余贝儿。

    「当当当当当当当,请随著我的舞,放松你的心情,跟我一起去『性的丛林』探险——」

    砰砰!!

    霍尔的夏威夷舞方才登场,迎面就飞来两记铁拳,外加一脚狠踹,险些把他打成残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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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死游子商,根本是故意和她作对嘛!亏她好不容易才想出这么棒的idea,他竟然随便一支夏威夷舞就把它糟蹋了,真是岂有此理。

    独自闷坐在大树下,余贝儿的嘴巴念念有词,其中一半以上都在咒骂霍尔。

    死家伙、臭家伙,既然故意要找碴,不如直接滚回台北算了。谁要那个烂人来照顾她,她会照顾自己。

    连续骂了霍尔好几回後,她的心情好多了,脑子也比较有空间思考别的问题,比如:他为什么来这里找她?

    真的很奇怪耶,她想。若她没记错,他们最後一次见面是在他家院子的大树底下,两人激烈争吵,吵到最後还扭打成一团;最後他负气离去,她也撂下见一回打一回之类的狠话,可说是不欢而散。他为何还来找她?

    想不透。

    托著腮帮子,和脑中的问号搏斗,余贝儿还没想出答案,肚子倒是先饿了。她低头看看表,好饿!都已经下午三点了,该是补充能源的时间,可她偏偏又跟厨子吵架。

    啊!她快饿扁了,谁来救救她……

    也许是她诚心恳求的表情感动了上帝,就在她即将因饥饿而弥留之时,眼前忽然变出一碗热腾腾的粥。

    「忘忧百页粥,我特地为你做的。」

    原来上帝没变戏法,而是她口中的大坏蛋特意为她端来的佳肴,害她好生尴尬。

    她先是心不甘、情不愿地接下他手中的粥,而後又不太好意思地嚷嚷了声:「谢谢。」接著把头埋在热粥里掩饰心虚。

    霍尔微微一笑在她身边坐下,透过树叶的空隙抬头仰望苍穹,这才发现天很蓝,像极了他们高中时穿的制服。

    「过去我总以为我们制服的颜色很难看,好像剥落的蓝天,现在才发现它很美。」面对著熟悉的景色,霍尔突然有感而发。

    「我们制服的颜色本来就很漂亮。」她依然忙著喝粥,话说得模模糊糊。「只是制作的品质太差,洗一次掉一次,掉到最後颜色斑斑落落,才会产生这种错觉。」

    「是啊!」他感慨地回道。「但是以前年轻的时候不会这么想,只想赶快脱掉身上的制服,迈向另一个领域。」

    随著他这一句话,余贝儿放下手中的筷子,凝视他的侧脸,记忆一下子跳回到以往。

    从小,他就是个出色的学生,学什么都快,功课永远名列前茅。除去他的家境稍差以外,他可说是每个女孩子心中的梦想,他会的东西甚至比李经纶学长还多。事实上,要不是顾虑到得就近照顾母亲,他也不会就读他们的学校,依他的成绩,念公立第一志愿还绰绰有余,没必要非念他们学校不可。

    余贝儿从来就不了解他的想法,记忆中他们总是打打闹闹,不曾挖心掏肺地畅谈彼此的梦想,自然也无法理解他的感慨。

    「我们学校的制服确实是做得满差的。」这是她的结论,却引来霍尔呆滞的眼神。

    不愧是贝儿,毫无感性可言……

    「干嘛这样看我啊?我们学校的制服品质真的很差嘛,我又没有说谎!」余贝儿理直气壮地驳斥霍尔夸张的表情,他立刻把脸皮拉回正常的位置。

    他认了。像她这么没sense的人,也想跟人家搞前卫艺术,难怪怎么试都失败。

    「喂,有死伤。我问你一件事,你要老实回答我。」余贝儿决心弄懂他来的原因,往後才知道怎么对付他。

    「你问啊!」他祈祷不要是有关她艺术天分的问题,他会疯掉。

    结果幸好不是。

    「你为什么来找我?」她提出另一个难题。「我们最後一次见面,是以打架收场。你还被我气得连夜开车回台北,现在却不计前嫌地找到这里来,一定有什么原因。」余贝儿人虽嫌单纯了点儿,但并不笨。尽管他口口声声是受了她父母所托,但她矩道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必定另有隐情。

    面对余贝儿突如其来的质询,霍尔除了愕然之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得沈默。

    「你到底为什么来找我?」

    是啊,他为什么不惜翻山越岭跑到这深山来找她,当然有他的原因,这原因还得追溯到一年前……

    时间的指针,在余贝儿高二那一年突然间停了一下後又继续走,以锐不可当之势,划分出两人截然不同的人生。

    在她大骂游子商是烂人,并信誓旦旦地扬言绝不再跟他说话以後,向来以息事宁人为最高准则的游子商,这回也展现难得的决心跟她分道扬镳,从此一翻两瞪眼,互不往来。

    双方家长当然都很著急,用打的用骂的用推的,就是无法让他们两人和好。在尝试过一切努力後,双方家长决定不管了,随他们年轻人去搞;并深深相信,只要他们老一辈的仍然继续保持友好关系,两人总有和好的一天。

    就在那年的暑假,余贝儿升上高三,游子商顺利考上公立大学,整装上台北。在他离开眷村的当天,余贝儿其实曾偷偷到车站送他,只是她站得很远,游子商看不见,只看见同学们兴奋的笑脸,因为他是全校考得最好的人,大家都以他为荣。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

    这虽是一句老话,却也真实地记录了他们的青春岁月。多年以後,游子商自大学毕业,进入一家广告公司做事。刚开始的时候,他只是一名普通的业务员,负责招揽客户。几个月後,他晋升到课长,再晋升到经理,并在无意之间,发现到自己其实很有策划的能力,便开始玩起行销,从此一炮而红。

    凭藉著对流行敏锐的嗅觉和绝佳的企划能力,游子商不仅在广告界闯出名号,同时决定自立门户,另组「涅槃广告公司」,好好捞他一笔。

    上天是厚爱他的。

    一路走来,他不但没有跌倒,而且走得比谁都顺利,堕落的程度相对地也比谁都快。

    有时候当他泡在PUB,跟一堆穿著清凉的漂亮美眉耳鬓厮磨,大玩调情游戏时,他的灵魂会出窍,飘在空中俯瞰自己已经堕落到什么程度。然後他会耸肩,告诉自己这是理所当然,他已经苦太久了,理当放纵。

    是的,他放纵、堕落、市侩,凡是时下都会男子的特点他都有,这没什么了不起,也不认为有什么错。

    「霍尔,今天我们好好享受一下,你说好不好?」

    偶尔会有女人主动投怀送抱,嗲声嗲气地暗示上床,他也照单全收,和她们翻云覆雨一番。

    渐渐地,他感到厌倦,却又离不开这种便利的生活,如此日复一日,他终於想到回家。

    家,这个既熟悉也陌生的字眼,刹那间有如闪电,击中他空虚的心房。其实在离家的这几年间,他也曾回去过,只是每次都待不到几小时便赶著回台北。每次他的藉口都是公事忙,无法待太久;但事情的真相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想逃避,逃避贫穷的过去,和肩上沈重的压力。

    该回家了。

    在一次狂欢派对结束後,他突然发觉自己再也受不了纸醉金迷的生活,跳上车就往高速公路开。

    他是如此急切地想回家。家乡随处可闻的果香,像是最上等的香槟勾引著他这个思乡的游子,引领他前去品尝。他从天黑开到天亮,开了整整五个钟头才到达他的家乡——那飘满各式果香的纯朴眷村。

    由於他实在太累了,一回到家倒头就睡,等他睡醒,已是日上竿头,他妈妈已经做好午饭。

    「难得你也会想到回家,这些都是你爱吃的菜,你多吃点,吃饱了再走。」游妈妈老早习惯他来匆匆去匆匆的行径,非但没有责备他,还怕他饿著。

    游子商挟了块鸡肉放进碗里,不好意思地低头扒饭。

    「辛苦你了,妈。」他说。「这次我要多留几天。」

    他突来的决定让他母亲十分惊讶,也十分高兴,却没再多说。

    游子商安静地扒饭,沈重的气氛让他觉得应该说点什么,便随口乱扯。「好久不见余伯伯和余伯母了,他们最近好吗?身体都还健康吧?」

    这原本是句体贴的问候语,不料却引起他母亲一阵长叹,他只得追问她为什么叹气。

    「还不是为了贝儿。」他母亲说。

    「贝儿?她怎么了?」听见这个久违的名字,他不由得放下筷子,关心她的近况。

    「闹革命。」他母亲把尾音拖得老长,十分不以为然。「她说要转行做前卫艺术,成天和她父母吵,吵得我们这些左右邻居的屋顶都掀了,还是没有吵出结论。」

    「她在搞艺术?」游子商没想到昔日的野蛮人,竟会从事这么纤细的工作,不禁愕然。

    「你不知道吗?」他母亲惊讶地瞄他一眼。「从你走後,她就在干这一行。几年下来也算小有名气,尤其是陶艺方面,还有些市场行情,算是做得不错。」

    「我不知道。」得知这个消息,他有些茫然。「我以为她会去当跆拳道教练,或是拳击手……」

    「傻孩子。」他母亲取笑他。「贝儿或许粗鲁了点,但资质不错。我就看过她为你捏的塑像,虽然是游戏之作,但样子十分传神。可惜她怎么样都不肯给我留作纪念,我猜她是想亲手交给你……她有交给你吧?」

    游子商摇头,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

    「啊?那我不就无意中泄漏出秘密了。」游妈妈连忙遮嘴。「你千万不要让贝儿知道我有告诉你这件事,不然她会生气。」

    游子商点头,他已经好几年没有跟她说过话,要向谁告密?

    接下来的时间里面,他母亲忙著数落余贝儿有多不懂事,放著好好的陶艺不做,跑去跟人家搞什么前卫艺术,害她母亲成天找她哭诉,她都快不知怎么安慰她了。

    游子商表面点头,耳朵其实一句话也没听进去,脑子里绕著同样一件事情打转。

    她曾帮他塑像?什么时候?她为什么没告诉他这件事,是不是还在恨他?

    一大堆问号,像群秃鹰在他脑中盘旋,却怎么也飞不出困惑的天地,只得任由它们不断翱翔。

    回家的月子,他多半都是在这类思索中度过。他本想藉著这难得的机会好好放松一下,没想到反倒搞得一个头两个大,成天在想她为什么不将塑像送他,因而心神不宁。

    贝儿。

    这两个字就像风味绝佳的私酿,在他心底发酵。平时不见它的威力,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能体会它的香醇。

    不可讳言,他很少想起她。

    也许是藉口,在这些几近战斗的日子里,他几乎没空去回想有关於她的点点滴滴,只允许模糊的影子飘过。

    烂人。

    他想起她胀红著脸,握紧拳朝他大骂的激动模样,当时他迷惑,至今仍想不通到底怎么回事,她为什么骂他?

    唉!

    他倚著房间窗台边,仰天长叹,无意间发现到一抹熟悉的身影,是贝儿。

    「贝儿!」一旦锁定目标之後,他即毫不犹豫地跳出窗台,追上正行经他家院子的她。

    余贝儿缓缓转身,大大的眼睛依旧不改轻藐的睥睨,小小的嘴巴仍然挂著嘲弄的笑容,不客气地说声:「你回来了?」

    是的,他回来了,而且不知道事情怎么会变成如此,他们怎么会一吵就是好几年不说话?但却又不知该如何问起,只得点头。

    「我看你这几年来混得很好嘛,外表很称头。」余贝儿依旧不改本性,出口便要伤人。

    「不像你这么邋遢。」游子商直觉地反应,一出口便知道自己错了,干嘛这么冲动?

    「我搞艺术。」她的下巴拾得老高,仿佛她有多了不起。

    「我也搞艺术,但却不会把自己穿得像个野人。」再一次地,他想打自己的嘴巴,老是克制不住情绪。

    「你那不叫艺术,是垃圾,不要往自己的脸上贴金。」他的情绪不佳,她也好不到哪里去,口气一样火爆。

    「广告也是艺术的一环。」他咬牙切齿。「别以为你把自己的外表弄得像外国那些街头艺术家,就代表你高人一等,那是个笑话。」

    午后的微风吹拂过广阔的院子,吹动他们头顶上的树叶,也吹动他们身上的衣衫。

    他们僵在原地,手握拳头隔空较劲。一个是身穿亚曼尼真丝衬衫,脚踩上万块皮鞋的都市贵公子;一个是披挂五十块钱T恤,牛仔裤洗到泛白的乡下贫穷少女,都用著同样炽热的眼神,意欲杀死对方。

    余贝儿首先开炮。

    「如果你那些没格调、没水准兼乱七八糟的广告也能叫艺术的话,那全天下的艺术家都死光了,也想不出比你那些广告更没水准的东西。」

    「至少它们有看头。」他亦不客气的反击。「你口口声声说正统的艺术有多伟大,结果却赚不了一分钱,只能摆著当存货。」甚至废料。

    「存货又怎么样?总比你只懂得把女性的衣服脱光,在上面洒满玫瑰花瓣,大声说某某日报有多好看骗吃骗喝来得强!」

    「那是一种行销手法,笨蛋。那份日报本来就是专为女性设计的八卦报纸,用玫瑰花来隐喻最适合不过!」

    「哈,这是什么鬼话?大黄菊花也是花,你怎么不把它一片一片拆下来,还比较节省。」分量较多。

    「很好的建议。下次如果有墓园找我代售墓地,我一定把你这个idea记起来,热情运用。」用到它著火为止。

    「那最好。」她嗤之以鼻。「不过千万记得别跟人说是我的主意,我不想跟你这么没水准的人扯上边。」降低她的格调。

    「我什么时候没水准了?」他气得眯起眼。

    「无时无刻。」她抬高下巴冷哼。「从你做的那些广告就知道你这个人有多没格调,你那些广告根本是垃圾,一点艺术价值也没有。」还敢跟人家说大话。

    「我不需要艺术价值,我要的是赚钱!」

    「想也知道,否则你就不会光是制造垃圾,做出那些没水准的东西!」

    顿时口水与拳头齐飞,两人扭打成一团。

    对游子商来说,他最不能忍受的,便是她一而再、再而三地诬蔑他的专业能力。他或许没有她那么懂得正统艺术,但对於流行的掌握度方面,绝对胜过她十倍、二十倍,他绝不容许她侮辱他!

    单为了争这口气,游子商拚了。虽说自小到大从没有打赢过她,但为了捍卫自己的名誉,他只得拿出毕生的力气,和余贝儿对垒,和她杀得不亦乐乎。

    「有死伤,你进步了。」

    正当他的串头乱飞,呼吸纠成一团的时候,她说。

    「但我要告诉你,我也进步了,你准备受死吧!」

    接下来发生的事,请观众自行倒带,看是要追溯至高中或是更远的小学都可以,反正结局都一样,都是惨兮兮。

    「呼呼呼……可恶!」连吞败仗的游子商心有不甘,索性心一横,飞身扑向余贝儿。凶狠的程度可比摔角选手,硬是把她压倒在地上。

    就算要死,也要拖个垫背的,贝儿她活该!

    当他气喘如牛,一脸得意地望著被他压在底下的余贝儿时,他原本是想这么嘲笑她的,没想到却意外让他瞧见一样东西。

    「你看什么看啊?还不赶快移动你的猪腿,当心我把它当成万峦猪脚。」拿来啃。

    余贝儿威胁他再不把他的腿,从她的身上挪开她就不客气了,游子商却动也不动,像看怪物似地盯著她。

    「你……你的眼睛上方,有一颗小小的痣,小到几乎看不见。」他哪壶不开提哪壶,她说腿他偏要提眼睛,气煞她大小姐也。

    神经病。

    「快把你的猪腿移开啦!」她使尽吃奶的力气拚命推游子商,无奈他还是文风不动。

    她……这个样子好可爱,他怎么从来都没发现?以前总嫌她胖,像粒圆滚滚的包子,现在瘦排骨吃多了,反倒觉得扎实的面点自有其益处,至少抱起来的感觉比较柔软。

    他就这么痴痴看著她的脸,忘了时间,一直到被余贝儿吼醒。

    「有死伤,你脑袋秀逗了是不是,居然敢抱我?!」

    经由她这么一吼,他才发现他不只用腿压她,还大胆地搂住她的背,难怪她生气。

    「唔,贝儿……」他试图解释自己的感觉,却被她一巴掌打过来,顺带踹他的肚子,把他踹滚到另外一边去。

    「恶心!」踹他也就算了,她还做出一脸呕吐状,大大伤了他的心。

    「你要是缺女人,就赶快滚回台北,别留在这里破坏善良风气,丢我们村子的脸。」余贝儿丢下这句话後头也不回地离开,照例留下被踹得满身青紫的游子商,对著空无一人的空气发呆。

    你要是缺女人,就赶快滚回台北,别留在这里破坏善良风气……

    可恶,这说的是什么话,她就这么以他为耻吗?

    游子商越想越不甘心,从地上跳起来,进屋子拿走车钥匙,发动引擎再度往高速公路飙进。

    回台北就回台北,有什么了不起!

    他知道村子里的人私底下都在批评他变了,过去那个纯朴的青年不再,外表虽一样优秀,但体内的灵魂已错位,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自私自利、市侩、满身铜臭味的都会男子,他们虽羡慕,但不欣赏,而且不吝於让他知道。

    听说他在台北的生活过得很靡烂,每天都喝得醉醺醺的。

    耳边环绕著人们的窃窃私语,游子商突然觉得浑身乏力,精神萎靡不振。

    他们说的话,并不全然是事实。他在台北的日子并不好过,每天辛苦的工作,终日像根绷紧的弦,偶尔才会上PUB放纵自己,却因此而被贴上靡烂的标签,一点都不公平。

    你要是缺女人,就赶快滚回台北……

    好,他就去找女人给她看。反正大家都认定他就是烂,不如就烂个彻底,到美国去和人抢烂苹果奖,为国争光。

    挟带著满腹的怨气,游子商果真展开报复的游戏。他一回到台北立刻就泡进酒吧,跟好几个身材一流的漂亮美眉调情,却总忘不了余贝儿那张圆圆的脸,和眼睛上方那颗痣。

    要命,他中邪了,再来一杯。

    他不停地喝酒,不停地呕吐,最後终於承认,他要的不是身边这些瘦排骨,而是压下去还会反弹的丰满身躯。

    「咦?霍尔,你要去哪里?我们的酒还没喝完呢!」

    身後传来漂亮美眉的殷勤呼唤,却仍旧挽不回他的决心和拿著车钥匙的手。

    「霍尔!」

    他要再一次确认自己有没有疯,对贝儿的感觉是不是一时兴起,搞不好等他回家後,那些情绪就不见了。到时他就可以快快乐乐地再回头当他的霍尔,从此忘掉余贝儿这号人物。

    他是这么想的,只可惜事与愿违。当他经历了一番折腾回到村子,却发现他一心一意想再次确认的主角不见了,徒留满屋子的哭号。

    「你一定要帮余伯母这个忙啊,子商。」

    余伯母哭得好不伤心。

    「贝儿一个人在外面,是生是死都不知道,你一定要帮忙找到她,也不负我们两家的交情。」

    余贝儿的妈妈左一句帮忙、右一句交情,他除了点头之外,什么话也不能说。

    贝儿不见了?她居然敢在挑动他的心以後,演出失踪记,他非找到她不可!

    自此,他很有气魄地接下寻人任务。双方家长都很欣慰,惊讶於他的宽宏大度和不计前嫌,只有他自己明白他为什么找她。

    他找她的原因——很简单,却说不出来,即使和她面对面亦然。

    「你为什么来找我?」回到现实,余贝儿追问。不明白娇贵如他,干嘛非要糟蹋自己,追到这荒郊野外来。

    「因为我——」面对她近乎粗鲁的询问,他慌了脚步,犹豫著该不该将实情托出。

    「你能不能不要再这么婆婆妈妈,一次讲明?」被他一再拖延惹火,她开始发狠。

    「我……」他能说吗,此时此刻?「我……」若真的说了,她会接受吗,还是会跳起来宰了他?

    「有死伤!」她发出最後通牒。

    「我、我比较喜欢传统的艺术,不喜欢太前卫的东西!!」情急之下,他随手抓住一个话题搪塞,转移她的注意力。

    霎时一群乌鸦从他们眼前飞过,全体向右转——一、二!

    这是什么跟什么?根本离题了嘛!

    「有死伤,我是问你——」

    「就我个人的观点,我认为传统艺术比现代前卫艺术来得有吸引力,要是我的话,我会选择传统艺术!」

    他口中所谓的传统艺术,指的是水彩画啦、油画啦、水墨画、雕塑等等那些有形的东西;和现代装置艺术——即前卫艺术,运用物件的排列来呈现意念,有很大的差别。

    「你为什么比较喜欢传统艺术?」被他难得的典雅撂倒,余贝儿果然忘了继续追间他为何来此的事,称了他的意。

    「当然是因为传统艺术的市场性比较好,随便一件东西都可卖钱。」霍尔回答。

    「卖钱?」冷不防被铜臭喷到,余贝儿除了痴呆外,没有别的表情。

    「是啊!」他兴奋地点头。「以书画市场为例,两年前我在香港花了十八万港币买进一幅林风眠的花果写生,去年卖掉的时候竟然飙到二十四万,足足赚了六万港币。」将近二十七万台币。

    「然後呢?」她简直无法想像有人如此市侩,把珍贵的艺术当成市场叫卖的菜看。

    「然後我就乘机大赚一笔,把手上所有的存货一次出清,只留下一幅李可染的作品没卖出去。」

    「为什么没卖?」莫非对它有特殊的感情……

    「因为我听说那幅画会再涨,打算等它价格飙到最高的时候,再卖出去。」逢低买进,逢高卖出,就跟股市的原理一样。

    他果然市侩。

    「我还是喜欢前卫艺术,比较有意涵。」余贝儿感慨。传统艺术虽好,但总嫌有那么一点不足。

    「但是赚不到钱。」他点头附和她的观点,只不过多了一项但书。

    「你这眼里只有钱的家伙,真没水准!」受够了他荒谬的理论,她气急败坏地拉高分贝。「艺术是非常神圣的东西,尤其意念更是无价,而前卫艺术就是呈现这种价值观的最好方式。」怎可单用钱评估?

    「是啊是啊,只是不耐久,一下子就撤掉。」君不见所有的前卫艺术展览,都有个期限吗?

    「谁说一定要如此?博物馆外面那些大型展出品,还不是留下来了!」没有因为展览结束就拆除。

    「那又怎么样?」他在商言商。「说穿了,博物馆外那一大片奇形怪状的雕塑品,还不如埃及古墓挖出的一颗死人头来得值钱!」倘若走运挖到比如图坦卡门之类的千年名墓,光里面陪葬品的价值,就足够几辈子吃穿,多爽。

    「你、你……」她气得发抖,却又找不到话反驳,埃及古墓出土的陪葬品的确很值钱。

    「所以说,还是传统艺术迷人。我劝你别再搞什么前卫艺术了,还是回归正统,比较有前途。」结辩完成,搞定!

    霍尔万分得意地当面宣示他的胜利,气坏同他辩论的对象。

    什么正统?他根本只是因为传统艺术有市场,才会喜欢它,还敢在她这个真正懂艺术的人的面前大放厥词。

    「无话可说了吧?」看著余贝儿胀红的小脸,霍尔误以为她是羞愧,结果却是——

    「去死!!」

    接下来又是一阵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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