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文帝的意思与严公公的安排各占一半吧!
若不是严公公把她当知己,执意要救她,依锦文帝的个性,光跪皇门这件事,就够他们俩“真的”死上好几次。
有可以生死与共的爱人,还有倾力相求的知己,她这生何其有幸!
榆卿想了一下,她赌,“谢过严大人。”
严公公没说什么,只在送她上马车时交代她,“等一下经过前村八角亭时,记得看一看亭里的东西。”
榆卿虽不懂为什么,还是应了声是。
她相信严公公既然要救她,就不会再害她。
尾声
上了马车之后,果不其然看到一个不知该说意外还是不意外的男人。
“为什么你会在这里?”榆卿问道。她此刻的嗓子比刚醒时好多了,至少发出可供辨识的字句没有问题。
“喔,因为我也被处死了啊。”男人道。
“为什么会?什么罪?”她紧张地问。
她应该都有安排好,不会牵扯到他身上去才对啊!难道还有什么疏漏?
“有辱国法。”他说。
“啥?”那是啥?
“到八角亭,你就知道了。”
她点头。
马车辘辘地往前驶,不到一个时辰,他便喊了声“看”,指向路旁一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凉亭。
榆卿探头一看,只见凉亭正中放了一个棺材,看上去还挺眼熟的,然后里面是满满的纸钱,四周也四散着满满的纸钱随风乱飞。
榆卿疑惑地指着那口棺材,“啥?”
“喔,就是你去跪皇门第一天,我把你师父的棺材拖到八角亭里,在里头放了一本我朝法典,又撒了一把纸钱。第一天我撒的纸钱被吹掉了大半,哪知第二天马上有好心人又丢了几把进去,第三天棺材里的纸钱不减反增。看,现在纸钱基本上随时都可以把法典盖得严严实实。”
有辱国法……
她一直以为自己是朝中最不怕死、最敢惹毛女皇的人,怎么此刻突然觉得这个男人惹毛锦文帝的手段在她之上啊!
她去跪皇门是为了积民怨,可民怨这东西积了多少,实在难测,没想到他一口棺木就把民怨给实际“量化”了,民怨之深,一目了然。
之后也不知道锦文帝是怎么想的,这口棺材就这样留下来了,这一留,居然留了几十年,还成为当地的必游景点,甚至在这口棺材烂掉之后,有人直接修了个石棺在凉亭里,莫名地流传下去……
也许会有这样的结果,是因为法律会死,但公道不会,因为公道自在人心。
“你又何必如此?”他不像她流浪惯了,他还有家耶,现在是要怎么回啊?
“榆卿,就像那一夜讲的,我不知道那个男人是谁,但我知道我一定会待你比他更好,所以……你还是选择我吧。”
“什么?”
“什么什么?”
“你什么时候讲过?”
“不就是秋狩回来之后,有一次我晚上去找你时……”
“你从没在晚上找我。”
“你的房间不是在左侧厢房吗?”
“嗯。”
“秋狩回来后,你大病一场时……”
“右边。”
“什么?”
“那时换了。”
“换了……换房间了?”
榆卿点头。
“为什么突然换房间?”
“靠近茅房。”
“所以那段时间,你都是睡在右侧厢房?”
榆卿点头。
意思也就是说,那天他辛辛苦苦翻墙告白的对象是……
——全书完
关于两个主角盘丝
关于程盼儿这个人啊……
她有毛病。(喂)
有句话叫“不疯魔不成活”。事实上不只是演戏,任何某一个领域里能闯出名堂的人,多多少少都有些“疯魔”。程盼儿就是这么一个人。
相信有很多人在本文前半时,都不懂为什么她从不做些什么,来让孙潜回复记忆,理由很简单,就是因为她是个疯魔的人。
人说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她却是情愿望着一轮完整的水中月,也不要抓在掌心,却缺了角的玉玦,这是她性格上的问题。
本书主题虽是“酷吏”,但某丝无意写一个完人或是宣扬酷刑。一个人不论再怎么好,都会有他的毛病,完人是不存在的。程盼儿确实是有才华,但同
样的,她也有不好的地方。她偏激、决绝、现实,她的不仁,连钦点她当榜眼的女皇都不喜欢。
某丝不想帮她找借口,而是她的出身背景,就是容易养成她这样的人,试想一个前二十年都操贱业,被所有人轻视,受尽不公的人一朝得势,能期望她圣母白莲花吗?
不过她也有一些好处。她公正廉明,洒脱不羁,绝不牵罪,且是非分明。
为了给她配一个合适的男人,某丝想了很久。爱情这件事不能秤斤论两,她不需要一个有权有势,或是强过她的男人,只要真心爱着她,懂得欣赏她,且心胸广阔,宽到足够承载她的爱情便已足够。
最后某丝决定配给她一个其实有点天真的男主角。(笑)
关于孙潜……
这就是个不幸的幸运儿。(喂)
某丝一开始有在考虑究竟要让程盼儿与失忆情人再续前缘?还是要换个男人算了?最后拍板定案选择了旧情人,但在某丝的设定里,他一生都没有恢复记忆。然而也如同故事里孙潜所言,不论如何,他都会爱上同一个人,就算遗忘了一切,就算那个人已经改了朱颜。
也许在很久很久之后的某一天,过往的事与他们的羁绊相较之下已经显得微不足道时,程盼儿会在无意间透露出,他是她最后,其实也是最初的那个人。
也希望大家不要因程盼儿为他吃了那么多的苦而苛责太多,基本上就如程盼儿自己讲的,他们之间不是谁的错,是命。
这篇故事跟之前的调性有落差,如果让你失望,就只能说抱歉了,不过请放心,下一本不会了。这一本写得好累,某丝下一本一定要写砂糖文来甜死自己。
P.S.:锦文帝与严公公这对应该不会写,因为严公公是“真太监”。(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