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从巴西来到美国洛杉矶,结果只混得这一身烂污,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深陷泥淖,九成九是没救了。
幸好老妈早就上天堂看不见,而老头正是引我入帮派的罪魁祸首,造成我在洛杉矶警局留下洋洋洒洒一片辉煌纪录的始作俑者。但过了今年八月,我就满十八岁了,也就是说,过了八月再被条子逮到的话,可就没那么容易混过关,非得去蹲蹲苦牢不可了。
此刻,有把枪正指在我的太阳穴上。
那把枪是我的。
但此刻握着那把枪的纤纤玉手的主人,却是一位加州理工学院的天才学生,今年才十五岁的东方小女孩,生一平从未拿这种致命性的武器比在人家的脑袋上过,可是她的手却连抖都不抖一下。真是超猛的女孩!
不但脑筋好,长得又正点,个性坚强独立又活泼爽朗,积极进取敢爱敢恨,而且家世好,环境富裕,跩得不得了。老实说,想追她的男生至少一拖拉库,从高中生到大学生都有,我会哈上她也不奇怪,但她会迷恋上我就真的很不可思议了,我想,她的思考模式可能多少有点问题。
我听到手枪上瞠的声音。
她在逼我和她结婚,因为她怀孕了。
“因此,上个月我爸妈从澳洲回来时,我就找机会灌醉他们,让他们乖乖签下父母同意书,醒来后他们什么也不记得了。之后他们又到菲律宾去了,这回至少要两、三年以后才会回来,所以……”
所以,她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结婚,并生下我的孩子?
真该死的聪明!可是这样真行得通吗?
要让老头签下同意书并不难,问题是结婚之后呢?
不要说我根本没有作小爸爸的心理准备,我甚至没有想过要结婚,混帮派的男人多半是不结婚的,只有上床的女人,床上一个,床下一个,右边一个,左边一个,这边一个,那边一个……
更重要的是,我最恨人家用枪指着我的脑袋!
“我管你行不行得通,总之,如果你不和我结婚,我就先毙了你再自杀!”
Shit!好劲爆的妞儿,教我怎能不爱她?
好吧!什么事我没干过,再多干一桩也没什么大不了,等我结婚后,照样可以这边一个,那边一个……
“我们结婚吧!”三天后,我娶了那个拿枪威胁我娶她的东方小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