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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配不配?! 第八章 作者:孟妮
    接下来的几天里,两人之间流露出一些不寻常的气流。宋凌芬常常一看到他就动不动地脸红。她一直努力装做很平静、像没有事一样;而廖至伟常常动不动就冲着她笑,笑得像只偷腥的猫。

    他一进门后,看到她正窝在计算机前面打稿子,他低头,蜻蜓点水似地亲了她一下脸庞。

    「喂,」凌芬随手拿了桌上的文件拍了他一下,他一避身就往厨房里走去了。凌芬微恼地白了他一眼。「你真是得寸进尺了!」

    「前几天我吻妳,今天才亲妳脸颊,哪能叫得寸进尺。」

    「哇~~不准你讲!」凌芬脸色发红地道。

    「好吧!我不讲了。」看凌芬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他也不忍心再戏弄她。「今天我煮红烧排骨给妳吃吧!」

    「好,但酱油和色拉油都没有了。」

    「OK,那猜拳,输的人去买吧!」

    她抬头可怜兮兮地看着他,眼睛里写着再明显不过的意图了。

    「不行!现在女男平等,妳家离最近的便利商店有点远,因此要公平,用猜拳的。」至伟摇了摇头。

    她耸了耸肩,无所谓地说:「那算了,我很耐饿,一餐不吃死不了人的。」

    「喂,妳也太懒了吧!」

    「大哥呀,我在赶稿子,现在对我而言连吃饭的时间都是浪费,哪还有空去买酱油。」

    「好,算妳有理,那我去买。」

    「顺便帮我买明天的早餐、还有午餐,以及一些零食。」

    「妳不是很耐饿吗?还样样都要。」

    「现在我在战斗,需要储存体力,反正你闻着也是开着。」

    至伟一边摇头,一边碎碎念地顺便将垃圾拿出去倒了。凌芬安静地继续敲打着键盘,沉浸在文字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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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住在一起后,几乎就是廖至伟一手打理凌芬的生活了。两人从小就认识,对彼此都已经很熟悉,虽然没有一起生活过,但也自然有着良好的默契。

    她饮食和作息都不正常,因为至伟的关系,她的饮食就正常多了。至伟生活比她规律又严谨,固定时间起床和固定运动,常被她取笑为——像冰冷冷的机器人。

    至伟只顾大方向,对生活小细节比较漫不经心的。他也是个工作狂,如果对什么东西感兴趣,他就会没日没夜地玩,这时就换凌芬照料他的三餐。

    她细心温柔,虽然不爱做家事,也不善于煮菜,但生活却讲究雅致、细腻,屋里永远有宜人的熏衣草香和浓郁的咖啡香﹒,壶里有各种各样的茶﹒,窗边的风铃随风轻舞,发出清脆的声响。那是她兴之所至用几块木头做成的。

    屋里有各种她用巧思所做的小东西,而至伟一堆高科技的东西混在其中却不显

    得突兀,还奇怪的协调。

    铃~~铃~~电话龄声响起。

    「喂,妳好,请问廖至伟在吗?」电话那端传来一个甜腻腻的声音。

    「他现在不在,去买东西了,请问妳是哪里找?」

    「喔,我是于莉,他有我的电话,就麻烦妳跟他讲一声了。」

    「好。」

    挂断了电话,凌芬说不出心中是什么滋味,她愣愣地看着窗外。

    「酱油居然没卖了,我还连跑了三家,连盐和垃圾袋都买了。」至伟满头大汗地进来说。

    「刚刚有个叫于莉的打电话给你。」

    「喔!」他走到阳台去打电话。模糊中,凌芬听到他的笑声,她的心里像有一股气堵着的难受。她闷不作声地一人埋头在计算机前,开始赶明天要给报社的稿子。

    「凌芬,我有事先出去了,今晚不回来吃饭。妳把排骨放着吧,我明天回来弄;冰箱里还有菜可以吃,妳热一下就行了。」

    漫应了他一声,就听到他吹着口哨离去了。铁门关了,又听到他引擎发动的声音。她映了咬唇,第一次感到一种强烈不安的情绪,带着各种猜测和想象。

    他接到电话后去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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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晚上至伟没有回家,这是他们同居以来的第一次。至伟彻夜不归,她的心里竟然浮起一种可笑的情绪,因为她居然像个怨妇般一夜清醒地盯着计算机屏幕,一边侧耳倾听他车子引擎的声音。有好几次都以为他回来了,结果却发现不是,然后她就压下浓浓的失望,再重新打起精神写稿。

    等到天亮时,她睁着肿胀的双眼,疲倦地看着完稿,再也忍不住睡意袭来,倒头就睡了。当她睡得迷迷糊糊之际,只感到一双手臂温柔地抱起她,她像猫般地呢喃了两声后,就在温暖的怀中,换个舒服的姿势继续睡。

    其实至伟也是满身疲惫地回到家里来。昨晚助理于莉打电话来说,终于成功地研发出了一项新技术。而这个技术可以让他在品质和速度上,大幅度的领先同业,最少可以保证三年的技术独占。他为了这项技术花费了很多心血,因此昨夜在技术确定后,他就连夜和工作伙伴们讨论下一步的研发工作。直到今天早上才好不容易地弄好一切,大伙也才松了一口气。

    回到家里,他心疼地看着凌芬蜷缩在榻榻米上睡的正熟。她又忘记关窗户了!唉——她永远都不会好好地照顾自己的身体。

    他抱着她放在床上,再细心地为她盖上棉被后,他忍不住轻叹了一口气,细细地抚摸着她的脸。

    在睡梦中的她温馨而甜蜜,她也不知作了什么好梦,嘴角弯起一个弧度,他不自觉地也跟着她笑了。随着脸颊,他的手爱恋地抚着她的眉和眼。

    这眼睛在清醒时是多么生动啊!或生气或温柔,总是散发着光芒;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慧黠而温暖。她平常的温和、秀气,总被他撩拨到抓狂。还有柔软的唇瓣,他忍不住舔吻着她的唇,嗯,真甜。

    在几年前的那夜,他也曾这样的吻她。但她的一巴掌打醒了他,黯然之下,他立即离开台湾,想要离开她一阵子。但随着时间的过去,思念她的心却越来越强,

    日日夜夜钻入他的情感意志中,直到她终于来到美国见他。

    见到她的那瞬间,他用了多大的意志力才没有奔过去、紧紧地拥抱她,狠狠地把她揉进自己的身体里!

    望着她的睡脸许久后,一夜未睡的疲倦慢慢地涌了上来,他伸手拥着她,然后沉沉地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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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睡了一个甜甜的觉后,凌芬心满意足地睁开眼睛,抬头看着熟悉的天花板。她的胸前横放着一只男性的手,然后他的脚跨在她的身上。他侧躺着,脸埋在她的颈际,凌芬几乎忍不住叫了起来。

    「廖至伟」

    他咕哝了一声,将她搂得更紧。她脸一红,奋力地推开他结实的身体。

    「你给我起来!」

    他勉强睁开眼睛看她,咕哝了一声后,他半个翻身将她压在他身下,细细地轻吻着她的脖子。凌芬惊喊了一声,用手拍打着他,但他不为所动,高大的身体贴着她。原本的挣扎变弱了,她的双手也不自觉地拥着他。良久,她有些迷惘又沉醉地看着他。

    「为什么要吻我?」

    「因为我想吻。」

    「这算什么理由?」

    「不然要不要我写一篇十万个字的论文给妳?」他翻了个白眼。

    「唔那好吧」

    「闭嘴!」他再度轻啄她的唇。「为我再张开嘴巴!」

    她稍一轻敌嘴唇,他的舌已然占领了她的唇。

    许久,他放开在怀里的她,看着她迷离的眼睛,还有红滟滟的嘴唇,他忍不住又轻啄了一口。「妳真甜、真好吃。」

    「我什么时候变成食物了?」

    他嘴角弯了起来,勋黑的眼里有着激荡的情欲。「妳一直都是秀色可餐,我常想一口把妳吃了。」

    她忍不住也微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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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呀」凌芬小心地看了一眼正在看电视的至伟,下意识地将声音放小。「我我不是很想去」

    「这是振华的同事,我见过,人真的很棒,绝对没话说。」曼英在电话的那一端说。

    「但是……但是……」

    「别说是相亲,就算是大家认识吃一顿饭呀!明天吃欧式自助餐喔。」

    「欧式自助餐??不行、不行,我想到就想吐!」凌芬急着反对,想到多年前连吃了两个星期的欧式自助餐,不禁一阵反胃。

    「好、好,那吃意大利料理喔!」

    曼英最知道要拿什么来诱惑她,她又挣扎了一下,再偷眼看了一眼至伟。咦,他居然在看大爱电视台,现在播的是一个老和尚在讲什么天道轮回的。怪了,他什么时候爱看这种节目了?

    「好好啦,曼曼英,明天我们中午一起吃饭吧!」

    「OK,明天老地方见。」

    当她挂完电话后,轻手轻脚地要回到计算机前面开始苦命地敲键盘时,至伟懒洋洋的声音扬起。「曼英明天要请我们吃饭吗?」

    不知道是不是凌芬敏感,他好象用力地强调了一下「我们」这两个字。

    「没有呀!只有说要请『我』而已。」她重音加强了一下「我」这个字。

    「喔!那妳们要吃什么好康的?」他的眼睛仍看着电视里的老和尚在弘道说法。

    「意大利料理。咦,你怎么知道我们要吃好康的?」

    「妳们总不会去吃路边摊吧!」

    「喔!」怪了,他问得这么仔细干么?

    「明天我自费,可以让我跟吗?」

    「不行!」她反射性地冲口而出,看到他扫过来的目光,她有些慌张地说:

    「因为……因为因为王振华也要到。不对唔?因为还有我们其它的同事,所以……」

    「妳要去相亲?」他转过头来看她,眼里有着怒气。

    「啊,你怎么知道?呃」她困难地吞咽一下口水,看着他向她逼近,她不自觉地往角落里缩。

    「你你到底要干么」看着离她越来越贴近的脸庞,她伸出手掌试着推开他。

    他的手轻松地拉开她的手,他的唇贴着她的耳边。「不准去!」

    他嘴里呼出的热气,使她耳边一阵搔痒,她忍不住战栗了一下。「可是」

    「不准去!」他蛮横地说。

    他的唇开始像轻抚似的轻舔着她的耳垂和她的颈部,然后把她拥在怀里。她轻舔了一下干燥的舌,发现他像着迷似地看着她的动作。

    她脸一红,紧贴着背后的墙,期期艾艾地说:「你你到底到底要干么?」

    「就算妳是瞎子也该知道,我要吻妳!」

    「啊」她的惊呼隐逸在他的嘴里。

    模糊的意识里只想到,为什么他的占有欲像膨胀了似的,而且专横又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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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妳不去了,为什么?」

    在这幽静的咖啡厅里'曼英一声惊呼惹得不少人回头看她们。但曼英美丽的笑容让谴责的目光马上变成了爱慕的眼神。

    「至伟至伟说:」

    「他说什么了?」

    「他说要妳不要再帮我相亲了,不然他他会不高兴。」

    事实上廖至伟说的是——「叫那该死的陆曼英不要再帮妳相亲了,不然别怪我不客气,我一定让她死、的、很、难、看!」

    「喔……」曼英拖着一个长长的尾音后,带着了然一切的神情看着凌芬。「你们最近发生什么事啦?」

    「曼英,至伟他他最近很奇怪」凌芬有些不自然地看着曼英似笑非笑的表情。

    「他怎么怪了?」

    「他他吻我。」

    「哈!」曼英挑高了眉。「那他吃了妳没有?」

    「妳妳别胡说才没有!」

    「喔,一个吻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曼英!」凌芬忍不住小声地喊了一声。

    「小姐呀,你们孤男寡女地共处一室,该发生的早就都发生了,更何况你们都认识大半辈子了,廖至伟现在才碰妳,也真亏他忍得住。」

    「啊!妳怎么一点都不惊讶,是廖至伟耶!我和那个廖至伟耶。」

    曼英叹了一口气。「妳真是天字第一号的大迟钝,妳早八百年前就被他订走啦!我知道你们迟早会凑成堆的,倒是让我奇怪的是,怎么拖到了现在,照理来讲,你们都应该儿女成群了。」

    「胡说!我一直以为我和他是不可能的。」

    「不可能?」曼英美好的眉挑了起来。「你们是最有可能的一对!」

    「啊!」

    「小姐呀,好好地睁开妳的眼睛看看他吧!」

    她愣愣地看着曼英,还沉浸在疑惑和各种复杂的情绪里。午后阳光透过落地窗洒进来,曼英看来好漂亮喔,全身笼罩着奇异的光彩,举手投足间尽是娇柔抚媚。

    「妳和那位王先生进展得真快。」凌芬忍不住取笑道。

    曼英脸红了一下,标过来一个似嗔似嗲的秋波。「行啦,妳别揶揄我了。」

    「人家说恋爱中的女人最美,看来是真的。妳现在是我认识妳以来最漂亮的时候。」

    「妳现在也是我认识妳以来最漂亮的时候。」

    「是吗?」凌芬摸了摸自己的脸。

    「是呀!就像一个恋爱中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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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和曼英喝完下午茶回家后,她又被廖至伟拉出来到东区看晚场的电影。而他一路上居然都紧紧地牵着她的手不放。

    「不要,我不习惯。」凌芬开口道。

    「妳以后就会习惯了。」廖至伟理所当然地说、

    「可是」

    「闭嘴!」

    她不甘心地瞪着他,轻一噘着嘴,只好任由他紧紧地握住自己的手。其实他的手很大,温暖而有力,给她很大的安全感。

    她红着脸、低头走着。这个她认识了快一辈子的人,第一次这样笃定地牵她的手,彷佛再也不肯放开似的。

    不知道是不是她敏感,她总觉得在东区热闹的街头上,路人都在看着他们。但她不知道的是,他们出色的外貌确实引人注意。

    「我……我又没答应你可以牵我的手!」她忍不住又小小声地抗议。

    他干脆一把揽着她的肩,双眼警告地瞇起。「妳不答应?」

    「那那」她小心地吞了一下口水。「那好象…唔……反正,你应该知道的!」

    「我不知道!」

    「唔」

    「宋凌芬,请妳讲白话文!妳到底想讲什么?」

    「这动作很亲昵,是是男女朋友,而我们不是呀!」

    在霓虹灯闪烁的招牌下,他马上低头狠狠地攫住她的唇。而世界彷佛静止了,她只感觉到他有力的臂膀和男人的气息。许久后,他才放开她。

    「现在是了!」他沙哑的声音缓缓地穿透她迷糊的意识。

    「啊!」

    「现在妳是我的女友,是我的女人了!」说完,他笑了,笑得得意,一副没得商量的语气,坚定得不容撼动。

    啊?!她有些昏眩地看着他男性化的脸庞,一句话嗫嗫嚅嚅地没有说出口。「可是可是我还没有答应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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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过了几天后,凌芬还是想不透,怎么糊里胡涂的自己居然变成了他的女友;虽然她对他是有点感觉,唔好吧!是很有感觉。

    从小就习惯他的存在、习惯和他相处、习惯他带来各种各样的麻烦。但可从来没有把他当成一个情人过!然而浑沌的脑子还没适应过来,但情感已经先掌管了她的意志。

    令她纳闷的是,怎么这家伙一点都没有适应困难的问题,彷佛那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也仿佛她早就是他的女朋友了。

    当凌芬正百回心不得其解时,她的手机响了。

    「我七点下班,一起去吃饭,OK?」

    手机里传来他愉快的声音。怪了,他最近的心情也好得跟什么似的,整天笑嘻嘻的,看到她总是对她又搂又亲的。想到他昨晚坚持揽着她的腰不放,她心里甜甜的,嘴角也忍不住弯了起来。

    「我要吃海鲜。」

    「好,姑奶奶,龙虾、鲍鱼妳随便吃,等会儿我去接妳,BYE。」

    他的车子早就已经修好了,但他甘心放着那跑车在她家楼下风吹雨淋,每天霸着她的小安门已不放,送她上下班也甘之如余,她总骂他「有病」!

    「凌芬,怎么一个人傻笑?」编辑小玉打趣地问道。

    「哪有呀!」

    「还说没有,看妳最近心情好得不得了,是不是有桃花了?」

    「别胡说了!」

    「前两天来接妳的那人是妳男朋友吧?看起来挺不错的。」

    「是不错,又高又帅、很有个性的样子,看起来很像一个人。」一旁的另个编辑秀华也忍不住搭腔。

    「每个人都有五官,看来看去都有相似之处。」凌芬笑着说。

    「听妳这么说,我也觉得他很像最近很热门的一个新闻人物。」总编辑也说话了

    凌芬心里暗叹了一口气。好奇还真是人类的天性咧,一群女人凑在一起居然闲聊到这事去了。

    「对、对、对,真的像一个人。唔,等等,我找找看我明明记得昨天还有看到的啊,对了!妳看,就是他。」

    拿过同事递过来的杂志,她礼貌性地拿来看看。这种财经专业杂志里面报导的人非富即贵,难道至伟还真有一张明星脸,只是不知道像的是哪个仁兄?

    随即,她惊愕地睁大了眼。杂志的封面上正是至伟,肃穆的脸上是一对炯炯有神的眸子,还有干练的脸部线条,他浑身上下流转的是年轻企业家的气势!

    啊……这个人是至伟?那每天晚上瘫在她家沙发上、懒洋洋地看片子、还有打电动游戏的人是谁??

    「凌芬,妳看看是不是很像。」

    「呵,凌芬的男朋友不会刚好就是他吧?那她就可以当少奶奶了。」

    她勉强挤出一丝笑容。「不是他啦!样子有点像,但还是差很多。」

    「凌芬,妳看看吧!这里还有好几篇都是这个廖至伟的报导,妳拿去看看吧!」

    「好。」

    她埋首看着杂志上的内容。「在美国引起超级旋风的廖至伟,在三年前回台投资,短短的时间内迅速累积财富。他经营的公司在两年前上柜,现在已经上市挂牌了,是最炙手可热的科技新贵﹒

    「估计公司资产达一百二十六亿,个人资产也有十五亿以上,五年内资产会累积两倍」

    十五亿?十五亿?天啊!有好几个0,那他怎么老跟她抢泡面吃?

    「科技奇才,才华洋溢又有精准的目光,在商场上强悍干练」

    啊!她知道他是很厉害啦,从小就看他把电器、马桶都修的很好。好吧!从小就看他弄什么都弄的好,但也想不到他有这么高的评价。

    「目前是最抢手的单身汉,身边红粉知已无数。问到他有没有中意的对象时,他笑而不答」

    咦!他受欢迎??

    哼!他胆敢笑而不答!!

    越往下看,对报上的廖至伟越有一种既生又熟悉的感觉。熟悉的是,那确实是她认识了大半辈子的主伟。陌生的是,他现在的身分是她所陌生的。

    为了避开同事们再撞见他,她早早地在公司门口等他。

    远远地看到她那台可爱的鲜绿色小车,她忍不住想笑。记得当初他看到她新买的车时,足足瞪了那车一分钟之久。

    「妳说这是妳的车?」他迟疑着开口。

    「对。你觉得好看吗?」她用期待的眼神看他。

    「唔……」他的眉头几乎挤成二子眉。「很特别!」

    「你看这种翠绿、嫩绿的感觉,像不像在灰尘满布的台北市里的一片绿叶,看了就让人心旷神怡。」

    他又认真地从车头看到车尾、再瞪着那硕大的车头灯看。「我觉得像一只绿色的金龟子。」

    「哼,没眼光!」

    开始时,他总用一种嫌恶的表情开她的车,后来慢慢地感到它的灵巧可爱,他也和她一样爱上了那鲜绿色。

    「还不错,开它比开我的红色跑车还招摇,回头率百分之百!早知如此,我花那么多钱买跑车干么!」

    看着那像一片绿叶的车驶到了她的身边,她轻巧地钻进车子里。

    他今天的穿著有别于平常的T恤和牛仔裤,一身的西装,衬得他身材更见高大、笔挺。头发也特意梳理,看起来英俊挺拔,一副精明干练的企业成功人士。

    「你今天怎么穿得这么正式?」

    「是吗?」他一手操纵着方向盘,一手爱恋地抚着她的脸。「今天有个记者招待会,助理说我得穿得正式点。妳今天看来好漂亮,来,亲我一下。」

    她白了他一眼,现在他越来越贫嘴。自那天吻了她后,他的嘴和手好象离不开她似的,总抓住各种机会亲亲她。

    「快嘛!」他主动将脸颊凑过来。

    听着他像撒娇似的语气,她轻笑了一下,倾身要亲他的脸时,他的脸挪了一下角度,让她的唇刚好落在他的唇上。

    他得意地说:「我还要一个。」

    她捶了一下他的肩膀。「你欠揍!」

    「妳有暴力倾向,我早就该知道我会倒霉的。」

    「可没有人强迫你喔!」

    「对,是我心甘情愿的。」

    这算是他讲过比较接近情话的一句,她有些发愣地看着他。「真难想象你是那个廖至伟。」

    「哪个廖至伟?」

    「那个资产好几亿的廖至伟。」

    「喔!我还是我呀!那些只是我努力工作的收获。」

    她怒目瞪着他。「你有那么多钱,还跟我计较修车的钱。」

    他哈哈大笑。趁着等红灯的空档,他一把将她搂过来,狠狠地吻她。「妳真可爱。」

    凌芬面红耳赤地推开他,觉得路边的行人好象都在看着他们偷笑了。这家伙,脸皮的一厚度不是一般人可以想象的。

    他带她到一问两人都喜欢吃的海鲜店,看她津津有味地吃着膀蟹,他耐心地帮她挑出她爱吃的蟹黄。

    「我只是做着自己有兴趣的事情,自然就有人跟着我做,在不知不觉中就累积了一笔财富。后来钱多了、人也多了,为了管人和运用手中的钱,可以做更多有兴趣和想做的事情,所以就得有效率的经营,结果就变成现在这个规模了。」

    「你喜欢做就好了,我知道你会做得很好的。」

    「妳对我倒是很有信心。」

    「你从小就那样,要做的事就一定要做到,从来没有放弃过,又有责任感。我爸说你迟早会成大器的。」她满足地吃着蟹黄。「我知道你做得开心,赚多少钱都无所谓,只要钱够用就好了。」

    他笑了笑,一种温暖爬上他的心头,他拿起纸巾细心地帮她擦拭脸上的污溃。

    这就是凌芬!不管他富如比尔盖兹或者是平凡如市井小民,她都不会用评判的眼光看人。带她去吃高级料理或者是路边摊,她都能吃得津津有味。他忍不住又微笑了,悄悄地贴着她的耳朵。

    「快点吃,回家我要亲妳。」

    一抹绯红迅速地染上她的脸,她又娇文嗔又气恼,微怒地睨他一眼。看到那黑眸文热烈又专注地紧紧盯着她,她也板不起脸了,悄悄地在脸上漾起一朵笑花。

    「你等我吃完嘛!」

    看她娇羞地微低着头,黑发下露出白皙的颈部,他立刻精神大振。

    「好!快吃!」一边说、他一边手没停下来地努力剥着蟹壳,转眼间她面前已堆了一堆蟹肉。

    她噗哧一笑,如秋水流转的双眸晃荡着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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