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今之计只有安乐死。
她在非常、非常缓慢地死去。疾病在蚕食着她的健康,可怜的瑟琳。七年前的她是个美丽的新娘,丰胸纤腰的魔鬼身材令男人渴望和女人羡慕,现在的她却是身体肥胖、面孔臃肿。她的肌肤曾经光滑细嫩、雪白无瑕,但现在却变成布满黑斑的土黄色。
有时她的丈夫约翰再也认不出她来。他会想起她以前的苗条姣好,而觉得现在的她更加惨不忍睹。相识之初她那对令他着迷的清澈绿眸,现在却因太多的止痛药而呆滞浑浊。
病魔在缓缓杀死她,也在不停地折磨他。
他害怕下班回家。他总是在下班途中绕到王室街买一盒两磅装的高级巧克力。那是他从几个月前开始的惯例,为的是证明不管她变成什么模样,他仍然爱她。他大可以叫店家送货到府,但亲自购买可以使他不必那么快再度面对她。第二天早晨,金色的巧克力盒会出现在四柱大床边的垃圾桶里。他会假装没有注意到盒里的巧克力几乎被一扫而空,她也一样。
约翰不再指责她贪吃。他猜巧克力令她愉快,在她近日黯淡悲惨的生活里,能够令她愉快的事已经少之又少了。
有些夜晚,他会在买完巧克力后回到办公室,继续加班到筋疲力尽,不得不回家。开着宝马敞篷车驶向纽奥良的花园区时,他总是会失温似地开始发抖,直到踏进他家黑白色调的玄关时,他才会真正不舒服起来。手里抓着巧克力盒,他会把名牌公事包放到玄关桌上,站在镀金的玄关镜前一、两分钟,不断地做着深呼吸。深呼吸从来不曾使他镇定,但他还是夜复一夜地重复那个习惯。他粗嗄的呼吸声和镜子旁的挂钟声会混合在一起。滴答声使他想到定时炸弹,在他脑子里即将爆炸的炸弹。
他会一边骂自己懦弱,一边强迫自己上楼。缓缓爬上回旋梯时,他的肩膀会僵硬、胃会纠成一团,两条腿会沈重得拖不动。等走到长廊尽头时,他会满头大汗,全身发冷。
他会掏出手帕擦掉额头上的汗珠,把虚假的笑容牢牢地贴在脸上,打开房门,努力武装好自己,准备忍受弥漫在空气里的恶臭。房间里充满铁质丸剂的味道,女仆坚持喷洒的空气芳香剂只有使气味更加难闻。有些夜晚,恶臭会强烈得令人无法忍受,他不得不藉故赶快离开房间,以免她听到他的干呕。他会竭尽所能地不让她知道他的反感。
大部分的时候,他的胃都应付得了。他会闭起眼睛,俯身亲吻她的额头,然后在和她说话时从床边走开。他会站到婚后一年替她买的电动跑步机旁。他不记得她有没有用过它。跑步机的扶手上现在挂着一副听诊器和两件一模一样的宽大丝质印花浴袍。跑步机的黑色塑料跑步带上积了厚厚的灰尘,女仆似乎永远不记得清扫它。受不了注视瑟琳时,他会转身望向拱窗外用黑色锻铁栅栏围住的英式后花园。
电视会在他背后喋喋不休。它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开着,转在脱口秀或购物频道上。她从来没有想到该在和他说话时把音量调小,他也练就了置若罔闻的本领。即便如此,他还是经常对她的头脑退化程度感到惊讶。她怎么能够一个小时接一个小时地看那种无聊的节目?在病魔夺走她的人生和个性之前,她曾经是个言词犀利、聪慧机敏的知识份子。请一个右派保守份子到她完美的晚餐桌边,包准会有唇枪舌剑的好戏可看。他记得以前的她热爱辩论政治,但现在她只愿谈论和担心她的肠子功能──以及食物。她总是对谈论下一餐兴致勃勃。
他时常回忆起七年前他们结婚那天,当时的他是多么渴望得到她。但是近来他甚至害怕与她共处一室,现在他都睡在客房里。痛苦的折磨就像酸液在腐蚀着他。
被迫卧床前,她把宽敞的主卧室装潢成浅绿色。家具都是特大号的义大利文艺复兴式,凸窗两侧是古罗马诗人奥维德和维吉尔的石膏胸像。主卧室完工时他真的很喜欢,甚至请那个年轻聪明的室内设计师重新装潢他的办公室。但现在他对主卧室恨之入骨,因为它代表他现今生命中缺少的部分。
不管多么努力,他还是逃避不了。两个星期前,他和一个合伙人到一家新开的时髦餐馆吃午餐,但是一走进餐馆看到浅绿色的墙壁,他就感到反胃欲呕和呼吸困难。在那惊恐的几分钟里,他确信自己即将心脏病发作。他应该打电话叫救护车,但他只是冲到餐馆外面拚命深呼吸。照在脸上的阳光帮助他平静下来,他这才明白他的焦虑症有多么严重。
有时他确信自己快要发疯了。
幸亏有三个死党的支持。他每个星期五下午与他们见面小酌。他苟延残喘地活着,熬到星期五以便卸下心头重担。他们会倾听他的心事,给他安慰和同情。
讽刺的是,出外与死党饮酒解闷的人是他,在孤寂中日益衰竭的人却是瑟琳。如果命运要惩罚他们其中一人的昔日罪孽,为什么受罪的是她而不是他?瑟琳一直是这桩婚姻中正直高洁的一方。她一辈子没有犯法过,连一张交通违规罚单都没有被开过。要是知道约翰和他的三个死党做过哪些事,她一定会震惊不已。
他们四个好朋友组成“播种社”。年纪最长的是三十四岁的麦隆,达乐和约翰都是三十三岁,三十二岁的培顿因容貌俊俏被昵称为“小帅哥”。他们四个唸同一所私立学校,虽然来自不同的阶层,但物以类聚使他们自然而然地走在一起。他们有相同的欲望、目标和野心,也有同样昂贵的品味,同样不介意以违法手段达到目的。他们从高中时代起就踏上犯罪之路,发现窃盗罪有多么容易脱身,也发现窃盗的利润有多么微薄。他们在大学时代犯下第一起重罪,不但抢劫邻镇的珠宝店,还像职业抢匪一样把赃物卖掉。后来他们之中最擅长作分析性思考的约翰认为抢劫销赃的风险太大,因为再周详的计划也可能因运气和意外等因素而出差错,于是他们开始进行较复杂的白领犯罪,利用他们所受的教育来培养人脉。
他们发的第一笔横财来自网际网路。他们用电脑以假名购买不具价值的股票,在聊天室里散播不实的资料和谣言,等股价暴涨后,趁证管会察觉异状前,出脱手中持股而获得五百倍的暴利。
他们巧取豪夺来的每一分钱都存在开曼群岛的“播种社”帐户里。等他们四个大学毕业在纽奥良就业时,帐户里的存款已经超过四百万美元。
那只有养大了他们的胃口。
在一次聚会里,麦隆告诉其他人,精神科医生会说他们都是反社会者。约翰不以为然。反社会者不会考虑到其他人的需要和希求。他们忠于“播种社”,培养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默契。他们的目标是在麦隆满四十岁以前存足八千万美元。当麦隆庆祝三十岁生日时,他们已经存到四千万美元了。
任何事也阻止不了他们。经过这些年,他们的友情益发深厚;他们会无所不用其极地保护其他的社员。
虽然他们每个人都有特长可以贡献,但麦隆、达乐和培顿都知道约翰才是真正的首脑;没有他,“播种社”绝不可能有今日的局面。他们不能失去他,但他日益恶化的精神状态越来越令他们担心。
约翰身陷困境,他们却爱莫能助,只能聆听他倾诉心事。约翰谈来谈去一定会谈到他的爱妻和她可怕的近况。由于瑟琳身染恶疾,所以他们好久没有看到她了。那是她的选择,因为她希望他们只记得她以前的模样。当然啦,他们寄了礼物和卡片去给她。约翰与他们情同手足;他们虽然真心同情他的妻子,但更加担心他。他们一致认为她已经没救了,但约翰还有救。旁观者清的他们可以看出他大难临头。他们知道他在工作时无法专心;就他的职业而言,那是非常危险的。还有,他喝酒喝得太凶。
约翰这会儿就喝得烂醉。培顿约他和其他人到他豪华顶层公寓的新居庆祝他们上次的案子大有斩获。他们坐在餐桌边的长毛绒椅子上,窗外是密西西比河的全景,万家灯火在漆黑的夜色中闪烁。每隔几分钟,远处就会传来凄凉的雾笛声。
雾笛声勾起约翰的哀思。“有谁记得我们当了多少年的朋友?”他口齿不清地问。
“大约一百万年。”麦隆回答,伸手去拿威士忌酒瓶。
达乐哼着鼻子笑道:“天哪,好像真有那么久了,是不是?”
“从高中时代成立‘播种社’起。”培顿回答,然后转向约翰。“你以前把我吓得要死。你总是那么圆滑自信,比老师还要温文儒雅。”
“你以前怎么看我?”麦隆想要知道。
“焦虑急躁。”培顿回答。“你总是……紧张不安。你懂我的意思吗?你现在还是。”
达乐点头。“在我们四人之中,你向来小心翼翼。”
“应该说是自寻烦恼吧。”培顿说。“达乐和我一直比较……”
“大胆。”达乐接口道。“要不是约翰把我们凑在一起,我绝不会和你们任何一个做朋友。”
“我看到你们没有看到的。”约翰说。“才干和贪婪。”
“干杯。”麦隆嘲弄地向其他人举杯致敬。
“‘播种社’成立时,我好像只有十六岁。”达乐说。
“你那时还保有童贞,对不对?”麦隆问。
“不,我九岁就失去童贞了。”
那句话夸张得把大家逗笑了。“好吧,我初体验的年纪是大了点。”达乐说。
“天啊,当时的我们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以为我们的秘密社团很高明。”培顿说。
“我们是很高明,而且很走运。”麦隆指出。“知不知道我们那样冒险有多愚蠢?”
“每当想大醉一场,‘播种社’就会聚会。”达乐说。“我们没有变成酒鬼才叫走运。”
“谁说我们没有?”麦隆问,接着又笑了起来。
约翰举杯。“敬‘播种社’和我们刚刚赚到的大钱,多亏有培顿的内线消息。”
“干杯。”麦隆说,与其他人碰杯。“但我还是猜不透你怎么有办法得到那个消息。”
“你认为呢?”培顿问。“我把她灌醉,干得她爽死,等她不省人事,仔细查阅她的电脑档案。全部在一夜之间完成。”
“你上了她?”麦隆嚎叫。
“我想知道你怎么硬得起来。我见过那个女人,她肥得像猪。”达乐说。
“嘿,我做我该做的事。我不断想着我们即将赚到的八十万美元,然后……”
“怎样?”麦隆问。
“我闭上眼睛,可以吗?但我想我没办法再做一次,下次得轮到你们其中一人。跟她上床还真……恶心。”他咧嘴而笑地承认。
麦隆又倒了一杯酒。“可惜。只要女人为你的结实肌肉和明星脸孔疯狂,美男计的主角就非你莫属。”
“再过五年,我们就可以享清福了。必要时我们可以一走了之,消失无踪,为所欲为。所以别忘了我们的目标。”达乐说。
约翰摇头。“我恐怕撑不了五年。我知道我撑不下去。”
“嘿,你非撑下去不可。”麦隆说。“如果你现在崩溃,我们的损失可就大了。听到没有?你是智囊,我们只是……”他想不出合适的字眼。
“同谋?”培顿建议地说。
“正是。”达乐说。“但我们都各尽本分。约翰不是唯一有头脑的人。把蒙克拉进来的人是我,记得吗?”
“拜托,现在不是争功的时候。”培顿嘟嚷。“你不需要告诉我们,你做了多少,达乐。我们都知道你的工作有多辛苦。事实上,你一天到晚都在工作。除了上班和‘播种社’以外,你一无所有。你上次休假逛街是什么时候?我猜从来没有。你每天都穿相同的黑色或深蓝色套装,仍然用棕色纸袋自己带午餐去上班──我敢打赌你甚至把纸袋带回家去好第二天再用。你哪次聚会付过帐?”
“你在说我小器吗?”达乐反问。
麦隆抢在培顿回话前插嘴道:“你们两个别斗嘴了,我们哪一个最聪明或最辛苦并不重要。我们四个都有罪。知不知道东窗事发时,我们会被判多少年徒刑?”
“不会东窗事发的。”约翰突然生起气来。“我防得很严,没有人抓得到我们的把柄。没有电话记录或书面线索可供追查,唯一的记录只存在我家的个人电脑里,但没有人开启得了那些档案。即使警方或证管会起了疑心,他们也找不到证据定我们的罪。”
“蒙克会使警方找上我们。”麦隆向来不信任那个雇来的帮手,但他们需要一个可靠的人作为他们的工具,而蒙克正好符合要求。蒙克和他们一样贪婪腐化;如果不照他们的话做,他会失去一切。
“他替我们做事那么久,你应该开始相信他了,麦隆。”培顿说。“何况,如果他向警方告密,他的下场会比我们还要惨。”
“没错。”约翰嘟嚷。“听着,我知道我们说过要一直做到麦隆满四十岁,但我要告诉你们,我撑不了那么久。有时我觉得我快要……见鬼的,我不知道。”
约翰从椅子里站起来走到窗前,双手反握在背后凝视外面的灯光。“我有没有说过瑟琳和我是怎么认识的?在现代艺术中心。我们两个想要买同一幅画,在激烈的争执中,我爱上了她。天啊,我们之间可以说是天雷勾动地火。经过了这么多年,那种火花仍在。现在她濒临死亡,我却束手无策。”
麦隆瞥向达乐和培顿,他们两个都点了头,于是他说:“我们知道你深爱瑟琳。”
“别把她说得像圣人,约翰。她并非完美无缺。”达乐说。
“天啊,那样说真是冷酷无情。”培顿嘟嚷。
“没关系。我知道瑟琳不完美,她有她的怪癖。但我们谁没有小小的执着?”约翰说。“她只是担心会有所匮乏,所以每样东西都非要有两件不可。她有两台一模一样的电视并排摆在床边的电视柜上,其中一台她日夜不停地开着,但她担心它会坏掉,所以一定要有另一台备用。从商店或目录订购东西时也是如此。总是同样的东西买两个,但那又有何妨?”他问。“她没有伤害任何人,如今她的生活毫无乐趣可言。她爱我而忍受我。”他低下头轻声说:“她是我全部的生命。”
“是的,我们知道。”麦隆说。“但我们担心你。”
约翰转身面对他们,愤怒使他面孔扭曲。“见鬼,你们担心的是自己。你们认为我会出差错而坏了大事,对不对?”
“我们确实那样想过。”麦隆承认。
“约翰,我们不能让你发疯。”培顿说。
“我不会发疯的。”
“对,好。”达乐说。“不如这样吧。如果需要帮助,约翰会告诉我们。对不对?”
约翰点头。“没问题。”
他的死党们不再提那个话题,剩余的夜晚都在计划他们的下一个案子。
他们继续每周五见面,其他三人都对约翰日益严重的抑郁保持缄默。反正他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三个月过去,他们都没有再提到瑟琳。后来约翰崩溃了。他受不了继续眼睁睁看着瑟琳受苦,他告诉他们,他现在无时无刻不在为钱发愁。他觉得那样很可笑,因为他们在“播种社”的帐户里有几千万美元的存款却在五年内都不能动用。他告诉他们保险只够支付瑟琳一小部分的医疗费,如果她继续拖下去,她的信托基金迟早会用完,他的财务也会被拖垮。当然啦,除非其他人同意让他从“播种社”的帐户里提钱。
麦隆反对。“你们都知道离婚协议迟迟无法谈拢和其他的事搞得我这会儿左支右绌。但是,如果现在提款而不结清帐户,我们就会留下书面记录,国税局就会──”
约翰打断他的话。“我知道,那样太冒险。我不该提起这件事的,我会另外想办法。”
接下来的那个周五下午,他们在最常去的“杜利酒吧”聚会。店外倾盆大雨、雷电交加,店内回荡着爵士乐手的歌声,约翰靠在桌边低声说出他阴郁的愿望。
他想要自我了断来结束折磨。
他的死党们又惊又气。他们斥责他不该有轻生的念头,但没有多久就看出责骂不但于事无补,反而使他更加难受和消沈。疾言厉色很快变成担心忧虑。他们该如何帮助他?
一定有办法。
他们继续围坐在桌边商讨着,一起思索着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好友的困境。经过几个小时的讨论,在将近午夜时;其中一人大胆地说出其他人的想法。那个可怜的女人已经被判了死刑。如果有人该死,那个人也该是他长期受苦、生不如死的妻子。
她要是死掉就好了。
后来没有人想得起来是谁提议杀了她。
按下来的三个周五下午,他们都在讨论那个提议的可行性。但一等辩论结束,投票表决后,此事便成定局。他们全体一致同意地做出最后的决定;没有一个人反悔或犹疑。
他们不觉得自己泯灭人性,也不承认贪婪是他们的动机。他们自认是不择手段、勇于冒险、大权在握、成就斐然的白领阶级。他们是众所周知的狠角色,而且把那个封号当成恭维。尽管自负又大胆,他们还是没有人敢老实地把那个计划称为谋杀,所以都把它称作“那件事”。
他们确实胆大包天,因为“杜利酒吧”离纽奥良警局第八区派出所只有半条街。当他们在计划犯案时,围绕在身边的都是警员和警探。两个被派驻警局的联邦调查局探员偶尔也会来这里光顾,积极进取的检察官也到这里来培养人脉。把“杜利酒吧”视为专属酒吧的,除了警察和检察官以外,还有博爱医院和路大医院那些工作过度却未获赏识的实习医生和住院医生。这两群人通常是壁垒分明,互不侵犯。
“播种社”没有选边站,他们总是窝在角落里。但大家都知道他们是什么人,在酒酣耳热之前,不断有同事或马屁精过来跟他们打招呼。
是的,他们确实胆大包天,置身在纽奥良警察中间还能沈着地讨论安乐死的细节。
若非已有所需的管道,讨论不可能如此深入。蒙克为钱杀过人,绝不会对再度杀人感到良心不安。达乐首先看出蒙克的利用价值而使他免遭司法审判。蒙克知道他必须报恩。他答应达乐,只要风险可以控制和价钱合适,他什么事都愿意做。撇开感情因素不谈,他们的杀手终究是生意人。
他们相约在蒙克最常去的“法兰基酒吧”谈条件。位在十号州际公路边的破旧酒吧里充满菸草和花生壳的味道。蒙克发誓那里有南部最好吃的炸虾。
他迟到了,而且没有为他的姗姗来迟道歉。他就座后立刻开出他的条件。蒙克是高级知识份子,这是达乐使他免于死刑的主因之一。他们需要一个聪明人,他正好符合要求。他长得一表人才,温文儒雅的模样令人无法想像他是职业罪犯。在涉嫌谋杀被捕前,他没有任何前科记录。和达乐达成协议后,他把他丰富的履历自夸了一番,包括纵火、敲诈、勒索和杀人。警方当然不清楚他的经历背景,但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犯了谋杀罪,只不过证据后来离奇失踪。
其他人第一次与蒙克见面是在达乐的公寓里,他给他们留下难忘的印象。他们原以为会看到一个恶棍,没料到见着的却是一个气质与他们类似的高标准专业人士,直到他们仔细凝视他的眼睛。它们就像鳗鱼的眼睛一样冰冷无情。眼睛若真是灵魂之窗,那么蒙克已经把灵魂卖给了魔鬼。
点了啤酒后,他往后靠在椅背上,厚颜无耻地开出的价码是达乐提出的两倍。
“开玩笑。”培顿说。“简直是勒索。”
“不,这是谋杀的代价。”蒙克反驳。“风险越大,价钱越高。”
“不是……谋杀。”麦隆说。“这次的情况特殊。”
“哪里特殊?”蒙克问。“你们要我杀害约翰的太太,不是吗?或者我误会了?”
“没有误会,但是……”
“但是什么,麦隆?不喜欢我直言不讳?我可以用别的字眼代替谋杀,但那不会改变你们雇我做的事。”
“我们已经使你发了大财。”约翰指出。
“那倒是。”
“听着,混蛋,我们说好价钱的。”培顿气愤地嚷道,接着回头看有没有人听见。
“没错。”蒙克面不改色地回答。“但你们没有说明要我做什么,对不对?想想看我从达乐口中得知细节时有多惊讶。”
“达乐跟你说了什么?”麦隆问。
“有一个问题是你们都想解决的。既然知道问题是什么,我就要把价钱加倍。我认为那样很合理,因为风险大多了。”
四人无言以对,最后麦隆说:“我阮囊羞涩。我们要去哪里筹其余的钱?”
“那是我的问题,不是你们的。”约翰说,然后转向蒙克。“如果你同意等到遗嘱宣读后收钱,我愿意再加一万。”
蒙克侧头思索。“再加一万。好,我等,我知道去哪里找你。来谈细节吧。我知道你想要谁死,现在告诉我时间、地点和你要她受多少折磨。”
约翰大吃一惊。他清清喉咙,吞下一大口啤酒,然后低声说:“天哪!我不要她受折磨。她一直在受折磨。”
“她已经病入膏肓。”麦隆解释。
约翰点头。“无药可救了。我受不了眼睁睁看着她受苦,她的痛苦持续不断,没完没了。我……”他语不成声。
麦隆连忙接着说:“当约翰开始说自杀那种傻话时,我们知道非设法帮忙不可。”
蒙克在女侍者走向他们时使眼色叫他噤声。她把啤酒放在桌上,告诉他们她过一会儿再来接受点菜。
女侍者一走开,蒙克便说:“听我说,约翰。我不知道你的太太病了,我猜我刚才的语气有点冷酷。抱歉。”
“抱歉到愿意降价吗?”培顿问。
“还不到那个程度。”
“你到底接不接这个案子?”约翰不耐烦地问。
“有兴趣。”蒙克说。“其实我会是在做好事,对不对?”
他仔细询问约翰妻子的病情和生活状况。在约翰回答问题时,蒙克向前倾斜着身子,十指张开地摊在桌面上。他的指甲修剪得非常整齐,指腹平滑无茧。他出神地凝视前方,好似在构思任务的细节。
描述完屋子的楼层平面图、保全系统和女仆的日常工作后,约翰紧张地等待蒙克进一步发问。
“女仆每天晚上都会回家。那么管家呢?”
“萝莎……管家名叫魏萝莎。”约翰说。“她每天待到晚上十点才走,星期一除外,因为星期一我通常都会在家,所以她六点就可以下班。”
“有没有我需要担心的亲戚朋友?”
约翰摇头。“瑟琳多年不与朋友来往了,她不喜欢访客,她对自己的病感到难为情。”
“亲戚呢?”
“一个姨丈和几个表弟妹,但她几乎和他们断绝了关系,说他们是贫穷白人。那个姨丈每个月打一次电话来。她努力保持基本的礼貌,但心里很厌烦,所以不曾在电话上久聊。”
“这个姨丈有没有不请自来过吗?”
“没有。她好多年没有和他见面了,你不必担心他。”
“你说不必就不必。”蒙克圆滑地说。
“我不希望她受折磨……我是指你下手时……可能吗?”
“当然可能。”蒙克说。“我富于同情心,我不是怪物。信不信由你,我有坚定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他吹嘘道,其余四人都不敢发笑。职业杀手重视伦理道德?荒唐!但他们无不拚命点头同意。即使蒙克说他能腾云驾雾,他们也会假装相信。
蒙克谈完他的美德后言归正传。他告诉约翰,他不相信残忍或不必要的痛苦有任何好处,虽然他保证在“那件事”发生时,几乎不会有什么痛苦。但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建议约翰增加妻子就寝前的止痛药剂量,其他一切都不要改变。约翰应该照常打开警报器,然后回房就寝。蒙克保证她会在天亮前一命呜呼。
蒙克言而有信地在夜里杀了她。约翰无法理解他如何进出屋子而没有触动警报器。屋里有声音侦测器和人体移动感应器,屋外有监视摄影机,但蒙克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入屋子,迅速有效地把那个久病缠身的女人送上西天。
他在她身旁的枕头上放了一朵玫瑰作为证明,好让约翰能够确定命案的功劳和酬庸该归谁。约翰在求救前拿走玫瑰。
约翰同意验尸,以免日后产生问题。病理报告指出她是被巧克力噎死的,在她的食道里发现一大块裹着巧克力的牛奶糖。她的脖子有瘀伤,但法医认为那是她在快要窒息时,试图自行移除障碍物造成的。她的死亡被裁定为意外,案件正式终结,遗体发还家属安葬。
葬仪社老板一脸尴尬和为难地向鳏夫解释,由于她的身躯庞大,遗体无法塞进桃花心木材质、丝缎衬里的现成棺材里,所以棺木必须特别订制,而且至少需要八个彪形大汉才抬得动。他还建议遗体用火化的比较妥当,鳏夫毫不犹豫地同意。
告别式只有约翰的少数亲友参加。麦隆来了,但培顿和达乐恳求不要参加。瑟琳的管家也来了,约翰在离开教堂时还听得到萝莎的恸哭声。他在走廊上看到手握念珠的萝莎用憎恨的目光瞪视他。约翰头也不回地走开,没有多看那个近乎歇斯底里的妇人一眼。
瑟琳的娘家也来了两个哀悼者,但他们走在冷清得可怜的送葬队伍后面。约翰频频回头瞥向那一男一女,他清楚地感觉到他们在盯着他看。但在察觉他们有多么令他紧张时,他低下头,强迫自己背对着他们。
老天为瑟琳悲泣,牧师在打雷闪电中为她祈祷。滂沱大雨直到骨灰坛锁进墓穴时才减弱。
瑟琳终于安息了,她的丈夫也不再受折磨。他的朋友们认为他一定会伤心,但也会为妻子不再受苦而感到宽慰。他深爱那个女人,不是吗?
尽管其他人都劝他休几天假,鳏夫还是在葬礼的第二天返回工作岗位。他坚持需要保持忙碌来忘却伤痛。
他在万里无云的晴空下开车驶向办公室,温暖的阳光洒在他的肩头,潮湿的空气里弥漫着忍冬花的香味。汽车音响播放着他最喜欢的摇滚歌手麦伦坎的歌声。
他把车停在停车场的老位子,搭电梯到他的套房办公室。当他打开贴着他名字的房门时,他的秘书急忙上前表达诚挚的哀悼。他只回答说他的妻子会很喜欢这样晴朗的夏天,后来秘书告诉办公室里的其他人说他在提到瑟琳时,眼里泛着泪光。
日子一天天过去,他似乎一直在与忧郁搏斗。上班时他大多沈默冷淡,精神恍惚地完成例行工作。
有时候他兴高采烈得令人吃惊。他古怪的行为令同事们担心,但他们只当是丧妻之痛使然。给他空间是他们现在能够给他的最好帮助。约翰从不与人讨论他的感觉,他们都知道他是一个非常注重隐私的人。
他们不知道的是,约翰也是个大忙人。
“那件事”过后不到两个星期,他就把所有会令他想起亡妻的东西都扔掉,包括她心爱的义大利文艺复兴式家具。他解雇她忠心耿耿的仆人,雇用一个不认识瑟琳的新管家。他不但把两层楼的屋子全部重新粉刷成明亮鲜艳的颜色,还把花园重新造景,增添他一直想要的那座喷水池。他几个月前就看上那座水从小天使嘴里喷出来的喷水池,但他把型录里的照片拿给瑟琳看时,她毫不客气地说它俗不可耐。
屋子从里到外都重新装潢成他喜欢的样子。他早就买好了线条简洁俐落的现代式家具存放在仓库里。它们运到时,每件家具的摆设都由那个室内装潢设计师亲自监督。
最后一辆运货卡车驶离车道时,他和那个年轻貌美的设计师首次使用新床。他们在黑色烤漆的四柱大床上翻云覆雨一整夜──就像他一年多来向她保证的那样。
布塞奥似乎无法摆脱病毒。他知道他在发烧,因为他浑身发冷、全身骨头痠痛。但他不愿承认自己病了,他只是有点失常罢了。他可以挺过去。何况,他确信他已经度过最坏的阶段。腹部的剧痛减轻成隐隐抽痛,他肯定那意味着他正在逐渐恢复正常。如果是波士顿办事处大部分职员所感染到的那种病毒,那么影响在二十四小时内就会过去,他应该在明天早晨就会复原。只不过他的腹痛已经持续两天了。
他决定把疼痛归咎于弟弟狄伦。上次在奈森湾的家庭聚会上,他们在前院玩足球时他被弟弟狠狠撞了一下。没错,都是狄伦害他拉伤肌肉,但塞奥心想只要他继续置之不理,疼痛迟早会消失。
真要命,他最近简直像老头子一样,但他连三十三岁都不到。
他不认为自己的病具有传染性,他有太多事要做,没空躺在床上等发汗退烧。他从波士顿搭飞机到纽奥良来参加法律座谈会,发表关于组织性犯罪的演说,顺便接受他觉得他不配得到的表扬,因为他只是恪尽职责而已。
他把手枪插入抢套。那玩意儿令人讨厌,但上级要求他暂时佩带,因为他在那起黑帮案件开审后,就收到要取他性命的恐吓。他穿上礼服的上装,进入旅馆房间的浴室,挨近化妆镜调整领结。他瞥见镜中的自己。他面如死灰、满头大汗,看来半死不活。
从今天起连续三晚他都必须盛装赴宴。晚宴将由纽奥良市的五位顶尖大厨负责,但那些美食都要糟蹋在他身上了。他连想到喝水都会反胃,吃东西就更不用说了。他从昨天下午起就没有吃任何东西。
他确信自己今晚不适于打屁闲聊。他把房间钥匙放进口袋,正要伸手开门时,电话响了。
是弟弟尼克打来的。
“你在做什么?”
“正要出门。”塞奥回答。“你从哪里打来的?波士顿或圣橡镇?”
“波士顿。”尼克回答。“我帮若兰关闭湖边木屋,然后跟她一起开车回家。”
“她要在你那里住到婚礼举行吗?”
“开什么玩笑?达明会宰了我。”
塞奥笑了出来。“我猜未来的大舅子是神父,确实对你的性生活有妨碍。”
“再过两个月我就是有妇之夫了。难以置信,对不对?”
“竟然会有女人要你才令人难以置信。”
“若兰很好骗。我告诉她,我貌赛潘安,她就信以为真。她会在爸妈那里住到我们一起回爱阿华州举行婚礼。你今晚要做什么?”
“有个募款餐会非去不可。”他回答。“找我有什么事?”
“只是想打个电话问声好。”
“少来。你这家伙无事不登三宝殿。到底是什么事?快说,尼克,我要迟到了。”
“塞奥,你得学着放慢脚步,你不能东奔西跑地度过下半辈子。我知道你在做什么。你认为你只要埋首工作就不会去想佩嘉。她去世已经四年了,但你──”
塞奥打断他的话。“我喜欢我现在的生活,我不想谈佩嘉。”
“你是工作狂。”
“你是打电话来说教的吗?”
“不是,我打电话给你是想知道你最近好不好。”
“嗯。”
“你置身在一个美丽的城市,美女如云,美食──”
“到底是什么事?”
尼克不再闪烁其词。“达明和我明天想驾你的帆船出海。”
“达明神父也在?”
“是的,他跟若兰和我一起开车回来。”尼克解释。
“让我搞清楚。你和达明都不会驾驶帆船,但你们想驾我的帆船出海?”
“你的重点是什么?”
“改驾我的钓鱼船‘玫蓓号’出海如何?它比较坚固。”
“我们不想钓鱼,我们想玩帆船。”
塞奥叹口气。“别把它弄沈了,好吗?还有,别带若兰去。全家人都喜欢她,我们不希望她淹死。我得挂电话了。”
“等一下,还有一件事。”
“什么事?”
“若兰一直吵着要我打电话给你。”
“她在吗?让我跟她说话。”他在床缘坐下,觉得好多了。尼克的未婚妻对布氏众兄弟都有这种影响,她让每个人都觉得好多了。
“她不在。和娇丹出去了。你了解我们的妹妹,天知道她们什么时候才会回来。总而言之,我答应若兰找到你问问看……”
“问什么?”
“她要我问你,但我认为心照不宣的事不必多问。”他说。
塞奥按捺住性子。“什么事心照不宣?”
“你会当我的伴郎。”
“那么诺亚呢?”
“他当然会来参加婚礼,但我希望你当伴郎。我认为你已经知道了,但若兰认为我还是该问一声。”
“嗯?”
“嗯是什么意思?”
塞奥微笑。“没问题。”
他的大哥是个沈默寡言的人。“没问题,太好了。你发表演说了吗?”
“还没有,那是明晚的事。”
“你什么时候会领到你的奖杯?”
“是奖牌,就在发表演说之前。”
“所以就算你的演说沈闷到把在场所有的武装警察都给催眠了,他们也不能把奖杯收回去,对不对?”
“我要挂电话了。”
“喂,塞奥?破个例,别满脑子工作,逛逛名胜、泡泡妞。你知道的,开心一下。嘿,我有个主意……你何不打电话给诺亚?他在毕洛斯出任务。他可以开车到纽奥良去,你们两个可以寻欢作乐一番。”
如果有人懂得玩乐,那个人非柯诺亚莫属。先是和尼克合作了几次,后来又协助司法部检察官的塞奥办案,那位联邦调查局探员已经成为布家的好朋友。诺亚是个好人,但他对玩乐的观念与众不同,塞奥不确定他此时有体力和诺亚出去彻夜狂欢。
“好,也许吧。”他回答。
塞奥挂断电话,从床缘站起来,但身体右侧的剧痛立刻使他弯下腰来。剧痛从腹部开始往下扩散,拉伤的肌肉像火烧般疼。
小小的运动伤害休想打倒他。他喃喃自语地抓起充电器上的行动电话,把它和看书眼镜一起放进胸前的口袋里。他深吸口气,挺直腰杆,走出房间。抵达大厅时,疼痛已经减轻,他觉得自己几乎又恢复了正常。只要置之不理,疼痛自然会消失。何况,天下没有姓布的挺不过去的事。
☆☆☆
这是个值得回忆的夜晚。
米雪从来没有参加过如此的盛会。站在俯瞰饭店舞厅的台阶上,她觉得自己就像即将坠入镜中仙境的爱丽丝。
触目所及皆是艳丽春花,万紫千红地插满大理石地板上的雕花瓷和亚麻桌布上的水晶瓶。舞厅正中央的豪华水晶吊灯下,盛开的木兰花散发着浓郁的香气。
侍者有的托着盛满香槟的银盘穿梭在人群中,有的奔波在桌子间点亮细长的白蜡烛。
从小相识的好友温媚安站在米雪身旁把这一切看在眼里。
“我在这里格格不入。”米雪低声说。“我觉得自己像笨手笨脚的青少年。”
“没那回事,”媚安说。“我才觉得自己像隐形人。我发誓每个男人都在盯着妳看。”
“不,他们在看这件伤风败俗的紧身礼服。谁会想到挂在衣架上平凡无奇的衣服──”
“穿在妳身上会性感得要命?它凸显出妳窈窕的曲线。面对现实吧,妳有具好身材。”
“真不该花那么多钱在一件礼服上。”
“拜托,米雪,它可是亚曼尼的。妳买的那个价钱等于是免费奉送。”
米雪不自在地用手拂过质料柔软的礼服。她想到花了多少钱买下这件礼服,决定至少得穿二十次才有成本效益。不知道其他的女人会不会这样做──把虚荣的花费合理化来减轻罪恶感。那笔钱原本可以用在许多更重要的事情上,天知道她什么时候才会有机会再穿这件美丽的礼服?在宝文镇绝不可能,她心想。
“真不知道当时怎么会让妳说服我买下这件礼服。”
媚安不耐烦地把一绺浅金色的秀发拨到肩后。“别再埋怨了,妳从来不把钱花在自己身上。我敢打赌这是妳第一件真正漂亮的衣裳,对不对?今晚的妳美得没话说。答应我,别再自寻烦恼,开开心心地玩吧。”
米雪点头。“妳说的对,我不该再自寻烦恼。”
“好极了。咱们去交际、交际。中庭里有开胃菜和香槟,我们每个人至少得吃一千元才够本。听说入场券就是那个价钱。我在那里和妳碰面。”
媚安刚刚步下台阶,米雪就看到辜医师打手势叫她过去。他是她过去这个月兼差的友爱医院的外科主任。辜医师平时沈默寡言,但香槟使他抛开压抑,变得亲切随和,而且兴高采烈。他不停地说他有多么高兴她没有糟蹋他给她的入场券,说她盛装打扮起来有多么漂亮。米雪心想,辜医师再高兴一点就要烂醉如泥了。
辜医师开始口沫横飞地高谈螫虾的特性,米雪悄悄退避到他的唾液射程外。几分钟后,辜太太和一对年长夫妇加入他们。米雪乘机开溜。
她可不想在晚餐时被困在辜医师夫妇旁边。唯一比快乐的醉汉更糟的就是轻佻的醉汉,而辜医师无疑正朝那个方向发展。由于他和他的妻子就站在中庭入口附近,经过那里一定会被他们看到,所以她绕进邻近那条有成排电梯的走道,希望对面有路通往中庭。
就在这时她注意到他。他歪着身子,弯腰驼背地靠在一根柱子上。那个男子高大魁梧,宽肩窄臀,体格像运动员,她心想。但他的脸色有种病态的苍白,于是她朝他走去。她看到他皱眉蹙额地抱住胃。
他显然病了。她碰触他的手臂引起他的注意,电梯门正好在这时开启。他摇摇晃晃地直起身子,低头望向她。他的灰眸因痛苦而呆滞无神。
“需要帮忙吗?”
他的回答是吐得她全身都是。
她无法闪避,因为他抓住她的手臂。接着他两腿一软,她知道他就要倒下了。她伸出双臂环住他的腰,想要使他缓缓滑到地板上,但他在同时突然往前倾斜,拖着她一起倒下。
塞奥感到天旋地转,他压在那个女人身上。他听到她的呻吟,拚命想找到力气站起来。他心想,自己可能快死了,如果能使这会儿令人无法忍受的疼痛消失,死亡倒也不是件坏事。他再度感到反胃,随之而来的是另一阵剧痛。不知道被人连捅几刀的感觉是否就像这样。接着他失去了知觉,等再度睁开眼睛时,他仰卧在地板上,那个女人正倾身看着他。
他努力想看清楚她的脸。她有一双勾魂的蓝色眼睛,确切地说是蓝紫色,他心想,她的鼻梁上有雀斑。接着他的右腹又痛了起来,而且痛得比先前更加厉害。
胃里一阵痉挛使他抽搐。“天杀的!”
那个女人在跟他说话,但他听不懂她在说什么。她到底在对他做什么?抢劫吗?她的手在他身上到处乱摸,拉扯他的上装、领结和衬衫。她企图拉直他的双腿,弄得他痛苦不堪。他不断推开她的手,它们却不断回到他身上又戳又摸。
塞奥时而昏迷时而清醒。他感到一阵猛烈摇动,听到警笛声在不远处响起。蓝眼睛还在原地纠缠他。她又在问他问题。一些关于过敏的事。她希望他对什么过敏吗?
“当然啦。”
他感觉到她拉开他的上装,知道她能看到他腰际的枪。他这会儿痛得无法思考,只知道不能让她拿走他的枪。
她这个抢劫犯还真多话。她看起来像服装杂志上的模特儿一样讨人喜欢,他心想。不,她一点也不讨人喜欢。她不停地弄痛他。
“听着,小姐,妳可以拿走我的皮夹,但休想动我的枪。明白吗?”
她用手按压他的腹部,他本能反应地挥拳阻止她。他好像打到软软的东西,因为再度失去知觉前,他听到她叫了一声。
塞奥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但睁开眼睛时白花花的强光使他眯起眼睛。他到底在什么地方?他使不出足够的力气移动手脚。他想,他可能躺在桌子上。它又冷又硬。
“这是什么地方?”他口干舌燥,口齿不清地问。
“友爱医院,布先生。”一个男人的声音从后方传来,但塞奥看不到他。
“抓到她了没有?”
“谁?”
“模特儿。”
“他迷糊了。”一个他不认得的女人声音说。
塞奥突然发现他不再疼痛。事实上,他觉得很好。好到轻飘飘的。但奇怪的是,他连移动手臂的力气都没有。一个面罩盖住他的口鼻,他转头想要挣脱它。
“想不想睡觉,布先生?”
他转头看到她。蓝眼睛。她看起来像天使一样笼罩在金光中。慢着。她怎么会在这里?慢着……
“米克,妳看得见妳在做什么吗?那只眼睛看来很糟。”
“没事。”
“怎么发生的?”塞奥头部后方的那个声音问。
“被他的拳头挥到。”
“病人揍妳?”
“没错。”她凝视着塞奥的眼睛回答。她戴着绿色口罩,但他知道她在微笑。
他这会儿处在愉快的恍惚状态,爱睏到一直想闭上眼睛。交谈声在他身边回荡,但他连一句也听不懂。
一个女人的声音说:“妳在哪里发现他的,雷医师?”
“宴会上。”
另一个女人倾身注视他。“帅呆了。”
“一见锺情吗?”
“妳说呢?他吐得我全身都是,毁了我的新衣服。”
有人放声而笑。“在我听来是爱情没错。我敢打赌他结婚了,好看的男人都结婚了。这一个的体格真不错。安妮,妳验过货了吗?”
“希望我们的病人睡着了。”
“还没有。”一个男人的声音说。“但他什么也不会记得。”
“助手在哪里?”
“在刷手。”
他好像置身在宴会里。塞奥猜房里至少有二、三十个人。为什么这么冷?那些当啷、当啷的声音是谁弄出来的?他的嘴巴干得要命。也许他该去弄杯饮料解渴。对,他就要那样做。
“辜医师在哪里?”
“这会儿可能醉倒在甜点里了。”蓝眼睛回答。塞奥喜欢她的声音,性感极了。
“妳在宴会上看到辜医师了吗?”
“嗯。”蓝眼睛回答。“他今晚不值班。他辛苦工作,难得轻松一下。媚安可能也玩得很开心。”
“妳。”塞奥勉强挤出那个字,但还是引起了她的注意,因为他睁开眼睛时看到她正望着他。
“你该睡觉了,布先生。”
“他在抗拒。”
“妳……”塞奥再度说。
“什么事?”
“妳想要对我怎么样?”
躲在他后方的男人说:“米克想要你的阑尾,布先生。”
听来没什么不好。他向来乐于帮助美女。“行。”他低声说。“在我的皮夹里。”
“可以了。”
“也该是时候了。”那个男人说。
“今晚要听什么,雷医师?”
“妳明知故问,安妮。”
室内响起一片呻吟,然后是一声卡答。塞奥听到椅子在他后方嘎吱作响,然后是那个陌生人的声音叫他深呼吸。塞奥终于猜出躲在他后方的那个男人是谁。无疑是老牌乡村歌手威利尼尔森,他正用浑厚沧桑的嗓音唱着什么蓝眼睛在雨中哭泣。
好热闹的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