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珩哥哥等等我。」黎依依听见洛珩说的话,双眼顿时闪烁着钦佩的光芒,果然还是洛珩哥哥人最好、最成熟,不像那对双胞胎,不仅幼稚,还老是取笑她。
她抱着受伤的猫咪跟在洛珩身后,心情好了不少。回家之后,她要叫爸爸、妈妈带小猫咪去看医生,再问问看能不能养它,不然小猫一直在外面流浪好可怜。
见他们两人离开,庄家双胞胎面面相觑,人都走了,那他们继续待在这里也没意义,便一边走路回家,一边想着该怎么跟妈妈解释脏兮兮的衣服。
黎依依兴高采烈地带着猫咪跟父母到洛家,想找洛珩一起帮猫咪取个名字。
前阵子她把猫咪带回家,父母不仅陪她带着猫咪去看兽医,还答应让她养这只猫咪,不过猫咪脚上的伤有点严重,兽医说有可能是被狗咬伤的。这伤过了一段时日才痊癒,这段时间她都细心地照顾受伤的小猫,所以小猫已经和她变得很亲近了。
她早就想着要和洛珩一起帮猫咪取名字,但是之前猫咪的腿伤还没痊癒,她不敢带猫咪去找洛珩,今天爸妈说要到洛家找洛伯伯和洛伯母,她就请爸爸、妈妈帮她把猫咪装进笼子一起带到洛家,到了洛家之后才把猫咪从笼子里放出来。
刚才洛伯母说洛珩哥哥在二楼的房间里,大人们在客厅聊天,她就自己抱着小猫咪上二楼去找他。
洛珩刚从房里出来,就看到朝着自己走来的黎依依,他迟疑地停下脚步,当他看到她怀中那团毛茸茸生物的时候,身子瞬间僵直,不敢移动半分。
「洛珩哥哥,我正要找你呢!你看,我爸爸、妈妈答应让我养猫了,小猫现在已经康复,也变得很干净。」黎依依兴冲冲地跑上前去,急着想让他也看看恢复健康的小猫。
「停、停,别过来。」洛珩下意识向后退了一步。
他实在不太喜欢像猫、狗这种毛茸茸的动物,也没有什么特殊缘故,就是不擅长和这些精力充沛的小东西相处,又害怕它们会不会咬人或是抓人,因此一向敬而远之,能不碰到就不碰到。
「你怎么了?」黎依依并不晓得他害怕接触猫咪,还一步步朝他走去。
「我待会还要上英文课,没空陪你玩。」洛珩直接大步绕过她,想赶紧下楼。
黎依依迈开步伐,亦步亦趋跟在洛珩身后,没想到接下来就发生了那个让她始料未及的意外……
时光荏苒,十多年晃眼即逝,身穿俐落裙装,脚踩细跟高跟鞋,留着一头俏丽短发的美丽女子拖着一口行李箱和宠物提笼走在机场大厅。
女子生得一张如明星般耀眼的精致五官,化着淡妆,显得五官更加立体,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在她身上停留,但她仍笔直朝前方走去,对旁人的视线恍若未闻。
不久,女子在一名面容俊朗的男子面前停下脚步。
「依依,你怎么转性穿起裙子啦?」男子看到她的穿着之后,露出十分震撼的表情。
「孙廷安,偶尔穿穿裙子没什么。」黎依依有些尴尬地拉了拉身上的裙子,瞪了孙廷安一眼。
她还不习惯穿裙装,总担心会不会太短,而且身下凉飕飕的,感觉好别扭。
孙廷安是她住在美国时的邻居,那区住的几乎都是华人,他们两人的中文程度都还不错,平时也都用中文沟通。住在美国这几年,父母没让她忽略中文学习,所以她有基本的中文听说读写能力。
孙廷安大了她五岁,可是她向来都是连名带姓喊他,孙廷安本人也不介意,两人一直是很好的朋友。几个月前孙廷安被公司丢到台湾工作,不过听说他也因为这样在台湾找到了真爱。
在她七岁那年,身为大学教授的父母受聘到美国的大学任教,即使不愿意,但年纪尚幼的她也只能跟着父母搬到美国。期间虽然曾和父母一起回台湾几次,但都只是短暂停留,而这次她是抱着不达目的绝不离开的决心回到台湾。
还记得在搬家之前,她害自己最喜欢的洛珩哥哥从楼梯上摔下去,很少哭的她那时候哭得可惨了,尤其洛珩在摔下楼梯时撞到了额头,流了很多血,送医缝了好几针。
她一直想着要去向他道歉,可是在事情发生之后,他怎么也不愿见她,没过多久,她就跟着父母搬到美国,就连最后的送行他也没来。
对他的歉疚和喜欢多年来她都不曾忘记,想着总有一天一定要为当年的事道歉,还要告诉他自己有多喜欢他。
回台湾探望亲朋好友时她见到洛家父母好几次,却怎么也见不到洛珩,他老是有借口不在家,让黎依依忍不住心想,洛珩肯定讨厌死她了,否则怎么会这么积极躲她……
从懂事以来,她就一直喜欢着洛珩,这样的感情并没有因为分隔两地及长大而改变,连父母都很讶异她会这么执着。
很多人是随着成长和时间的流逝忘了童年时的纯真情感,但她却是越来越往心里放,怎么也忘不了一直喜欢着的邻家哥哥。
「别说偶尔了,这是第一次吧?是为了那个你暗恋快半辈子的青梅竹马对吗?看来你是下足了工夫想当小女人。」孙廷安戏谑道,估计只要认识黎依依的人都知道她有个暗恋多年的青梅竹马大哥哥,除了那位哥哥本人不晓得而已。
从认识黎依依以来,他似乎没见她穿过裙子和高跟鞋,刚开始还一直以为她是男孩,直到某天发现她走进女厕,才知道她是女生,还记得自己当时死都不相信这件事,大哭着跟母亲说黎依依突然变成女生,真是好笑。
又因为他时常打架打输黎依依,实在不服气,便也跟着一起学空手道,目的就是要赢过她,虽然这个目标到现在都没实现过。黎依依是他见过最强悍的女人,再加上打扮又像个男生,所以她在男生眼中常常是哥们,在女生眼中则是英雄。
黎依依后来念的学校都不用穿制服,于是她都只穿裤子来上课,理由是舒适,孙廷安更没有机会见到黎依依打扮得像女孩子了。
现在看来,爱情当前,舒不舒适全都可以抛诸脑后。
「那以你身为男性的眼光来看,这样合格吗?」这身裙装和高跟鞋都让黎依依很不自在,可是为了让洛珩喜欢,她决定稍微改变自己的穿衣风格,从今日起当个妩媚动人的女人。
当然,她并不晓得洛珩喜欢什么样类型的女人,只是母亲说这个样子大部分男人都不会讨厌。
随着年龄增长,她不再像以前那般中性,她的五官渐渐长开,越来越精致,身材也是匀称适中,又因为母亲突然意识到不能放任她继续糟蹋皮肤,给她买了不少高级保养品,并叮嘱一定要做足防晒才能出门,现在她的皮肤不仅白皙,甚至到了吹弹可破的地步,所以即使她平常对打扮还是不怎么上心,但至少大部分人看见她都觉得是长得不错的女人。
至于个性和行为举止?那便不是一时半刻能改变的了。
第1章(2)
「看起来人模人样,不过要变成小鸟依人型的美女,可能要砍掉重练才行。」孙廷安摸了摸下颚,状似认真地说道。
「……太久没尝到我的拳脚功夫了?等我学会了小鸟依人,第一个恶心死你。」黎依依抽了抽嘴角,早知道就不该问这位对女人没兴趣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