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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圣战 第三章 作者:张琦缘
    不怕死的追求者终于出现了?!周家亲友们惊异地交换这个惊天动地的消息。

    芊黛度蜜月去了;妍妍出国拍泳装写真;而欧阳敏正忙着“捕鼠计划”——任职计算机公司的敏儿发现有人侵入她的地盘想窃取她的机密资料,正精神抖擞地对付来人。所以龙云鹏才可以不费吹灰之力霸占了红霓所有闲暇时间,在别人眼中两人俨然已是一对情侣。

    不是说恋爱会改变一个人的性情吗?原来希望红霓能稍微有点女人味的周家夫妇头疼地想,怎么这个宝贝女儿全不按牌理出牌?!不但没有一丝恋爱中的女孩儿娇态,反而玩得更野更凶。

    飚车、夜游、拚酒、赌球……没有芊黛在身旁制衡,红霓简直像匹脱缰野马;

    而龙云鹏的一味附和,更令红霓大为高兴,变本加厉。

    “哎!真无聊!”刚和龙云鹏露了一手花式撞球技巧,艺惊全场的红霓索然无味道。

    芊黛、妍妍不在,敏儿又忙她的“捕鼠计划”,红霓和龙云鹏混了这么几天几夜,疯狂玩乐的新鲜感也消失殆尽。

    无聊?!

    耐心陪她疯了好几天的龙云鹏不禁扬眉——这匹野马开始觉得无聊了?!

    唔!也该是他收紧缰绳,掌握主控权的时候了,龙云鹏暗忖。

    “既然如此,做点让大伙儿‘有得聊’的事情,如何?”他轻松自然地抓住了红霓的手腕说道,英俊的脸孔带着一抹邪气的笑意。

    下一秒钟,红霓已被他拉进了怀里,坚毅的双唇落在她的唇上,原本人声嘈杂的PUB霎时冻结了声浪,只剩下旋律奔放的南岛音乐。

    以红霓为偶像的一群年轻人莫不瞠目结舌地看着红霓被一个高大挺拔的英俊男士“冒犯”,而且居然没有将他打得满地找牙——红霓“变性”了吗?

    几个崇拜红霓的年轻女孩甚至发出了不敢置信的惊叫:“天哪!红霓居然跟‘男人’亲吻!”

    “讨厌!人家不要啦!”另一个女孩气急跳脚道。

    热力四射、明朗俊俏的红霓一向是这群少女的梦中骑士,怎么可以跟男人接吻?!龙云鹏的吻一如他的人——霸道、需索,不容对方拒绝,充满了自信与技巧。

    一向采取主动而且不缺乏对象的红霓惊讶的发现:她并不讨厌龙云鹏的吻——

    这种说法似乎不太正确,“不讨厌”甚至可以用“还满喜欢”来代替——被吻,对她而言还是个崭新的体验。

    经验丰富的龙云鹏灵巧地挑逗她,另一只手来到她的颈后,半强迫式地索取回吻,亲昵的肢体语言隐含霸气和一丝不耐。

    误把红霓的平和反应当作是投降讯息——女人终究是女人呵!一个吻就吓住了,这个胜利也来得太快了、太容易了些!龙云鹏不免失望地想。

    周红霓甚至没办法回吻他……心念尚未做出适当对策时,胃部的一记重击令他闷哼出声,提早数秒结束了这个长吻。

    他错估了红霓的心性!

    红霓的热情一向来得急也去得快,一旦被吻的新鲜感消褪以后;她就不耐烦担任被动的一方,迅速出手解除被箝制的状况。

    龙云鹏讶异地看着她明亮的笑靥,完全没有一丝女性该有的矜持或羞涩,他再一次地发觉红霓是不按牌理出牌的异类!

    红霓倏然出手揪住了他的领带,笑吟吟地开口:“我还有让别人‘更有聊’的话题……”

    预期中的拳脚功夫并没有施展在龙云鹏的身上,在众目睽睽的惊呼声中,红霓大胆热情地主动亲吻龙云鹏,夺回了主控权。

    许久之后,龙云鹏才找回足够的定力,不怎么高兴地承认:周红霓的反应又为他上了一课——富有侵略性的不仅只有男性而已!

    ※※※

    每月的十日、二十五日是大圣固定巡视店面、查看帐册的日子,既然混迹江湖,手下一大票弟兄当然全靠他吃穿用度;金钱开支无法节省就只有想办法开源了。

    于是,在“高人”指点之下;大圣早从十年前使插手娱乐事业,举凡酒店、PUB、宾馆、怕青哥、电玩等游乐场,都经营得有声有色,成为帮里最大的经济来源。

    这也是黑社会分子能否由小卒子转型为大哥大的关键——不事生产、欺压良民、鱼肉乡里的是“流氓”,更下流的只能叫“混混”;真正能够扬名立万被道上弟兄尊称为“角头”、“大哥”的一定是任侠好义、豪气干云的好汉,绝对不可能去欺凌善良百姓。

    或许在某些卫道之士眼里,这些生意仍是伤风败俗的特种营业,但是至少能够让弟兄们有口饭吃不致于扰民;也算是促进“经济繁荣”、“维护治安”吧!大圣自嘲。

    按照路途远近的巡视行程,大圣先后看过了两家酒店、一间柏青哥,总感觉到负责看场子、围势的弟兄们不太对劲,说话吞吞吐吐的似乎有什么隐衷,而话题始终大同小异——

    “老板……周小姐她……她近来……呢!还好吧?”

    “老大,大姊头她最近好象……很少到堂口去走动--”“老大,您最近是不是比较忙?都没有照顾大姊头--”接二连三的迂回“问候”令原本漫不经心的大圣皱眉,蓦然想起他已经有好多天未曾被红霓“骚扰”,哈!难怪他这几天总觉得神清气爽、精神奕奕!

    能够这种耳根清净真是该谢天谢地!

    当他走进PUB的办公室时,类似的开场白又再次出现——

    “大哥,有件事我不知道该不该说……”

    又来了!

    大圣叹了口气放下帐簿道:“说吧!这次红霓又惹了什么祸?”

    PUB负责人安东的表情像喉咙硬了颗水煮蛋般滑稽,半晌说不出话来。

    “说呀!”大圣不耐烦地催促道。

    “……大哥……您知道了?”安东犹豫不决地反问。

    “我看差不多全台北的人都知道了。”他没好声气道。

    “红霓大姊她……她……”安东欲言又止,“最近常在店里消遣……”

    八成是帐单问题!大圣暗忖道。

    红霓有个坏习惯,她常在玩得高兴的时候挥霍请客,就算是陌生人也一样有分,在他的店里“记帐”往往是一长串天文数字。

    谁叫他曾允诺让红霓插暗股、分红利——军警界的高阶人物大多是周老爷子的门生,挺卖红霓面子,只要他的店循规蹈矩,别太张扬过火,黑白两道也相安无事——两相权衡,就当他上辈子欠红霓的吧!

    “我不是早告诉过你们了吗?红霓要签帐的话随她去,再从帐目上抑就没事了。”大圣皱眉道。

    “不是的……大姊她……有带朋友来……”安东的声音像蚊子叫,迅速补充一句:“是男的!”男的?很稀奇吗?!大圣迷惑地想:世界上的人口有一半以上是男的!

    “有什么事是我应该知道,而你们不敢说的?”他直抵问题核心。

    安东张嘴又闭上,一副挣扎为难的模样,大圣怀疑地看着手下的弟兄露出怜悯的表情。

    “那个家伙跟大姊……走得很近!”回答他的安东一副豁出去的神态。

    原来……

    “多近?!”大圣大感兴趣随口问道。

    真是奇怪!不晓得为什么帮内弟兄们总是一厢情愿地把他跟红霓配成一对?以前还常常对着红霓“大嫂”、“嫂子”的叫,惹得红霓光火不由分说地揍过几次后才改口叫“大姊”,到现在还当他是“惧内大丈夫”,真是见鬼了!

    算了!他还是查看帐册比较重要!

    安东支吾着搜索比较婉转的形容词,但又得让大哥了解事态的严重性——当众勾搭、亲嘴,简直是对一狗……不!不能这样说!不然一定被大伙儿围殴!

    “……反正……就是……”安东几乎语无伦次,当“报马仔”的心情实在不是滋味,“那个男的吻了大姊,大姊揍了那家伙一拳,又吻了那个男的……”

    大圣惊讶地阖上了帐簿,红霓和男人?!

    “真是不怕死的家伙!”他摇头晒笑。

    弟兄们误会了他的话意。

    “对呀!好大的狗胆!简直没把咱们‘青松帮’放在眼里!”大伙儿群情激愤。

    敢“动”大哥的女人,不管这个小白脸是不是故意的都该死!

    “既然这样,干脆把他给‘剁’了!”有人提议道。

    “不!不准去动他!”大圣锐声反对。

    “可是……”对他的“辜息养奸”颇不满意,安东嘴里咕哝着面子问题云云。

    “我说不行就不行!随红霓高兴,他们要上宾馆开房间也无所谓!”大圣挑明了讲。

    举座哗然。

    这……这实在太离谱了!惧内也有惧内的分寸,哪有老婆偷汉子,老公还装聋作哑的?!

    直到大圣走出了听力范围,PUB里才传出抱不平的声浪。

    “呜……老大真是太可怜了!”

    “有啥法度?!谁叫大姊恰北北像只母老虎!”

    与他们愁云惨雾的心情成强烈对比的王志圣可说是轻松愉快。

    红霓有男朋友了!虽然有些不可思议,但他可是十二万分的乐见其成。

    怪不得近来红霓没有去他那里唱卡拉0K,荼毒他的听觉神经。

    也许照这样发展下去,他终于可以摆脱红霓,过太平日子!大圣满怀憧憬地想。

    果真如此,也一定烧香拜佛、鸣放鞭炮庆况——感谢天赐奇迹!

    ※※※

    王志圣的希望终归落空。

    距离手下告知他:红霓有追求者的事不过两天时间,红霓又出状况了!

    看了一眼手表,他差点没抓狂,凌晨三点半!

    他旗下的“金色王朝”酒店招牌居然被人砸了,价值不菲的华丽镂花玻璃大门也被打破,店里莺飞燕散只剩下两、三只小猫!是谁胆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谁能告诉我,这里出了什么事?!”王志圣脸色不善,语气冰冷道。

    嗫嚅回答他问题的是挂名经理的“围场”弟兄,“大姊……和XX车行的司机起了点小冲突……那个司机用无线电‘扣’了一大群人……”

    周红霓!王志圣只感到气血上涌,该死的她简直是一颗活生生的定时炸弹!

    天哪!芊黛公主才离开了几天去度蜜月,她就犯了老毛病惹事生非,她要做女超人去单挑那些街头霸王是她的事,干嘛把他的酒店也卷进这场风波里?!王志圣欲哭无泪地想。

    “然后呢?”他脸色铁青地问:“算了!不用说我也猜得出来!你们太平日子过久了,正巴不得有打打杀杀的机会,所以那个唯恐天下不乱、四肢发达的白痴女人一声吆喝,你们就迫不及待地‘掺上一脚’了!”

    他的手下唯唯诺诺不敢辩白。

    望了一眼狼藉满地的场面以及三两个残兵,一股不好的预感令王志圣头皮发麻。

    “其它的弟兄呢?店里的小姐没受伤吧?”他为时已晚地询问。

    只见这几个手下你看我、我看你,半天才说出了他最怕听到的答案:“……不晓得是哪个龟儿子报警,条子都出动了……也“顺便”将店里的客人、小姐都带回去问话……”

    “他妈的!这是多久以前的事?”大为光火的王志圣质问。

    当他知道红霓是在三个小时之前惹出大祸,他不禁咆哮出一长串脏话。

    “三个小时前?你们为什么不干脆等到店里被勒令停业以后再来通知我?!”

    王志圣辛辣讽刺。

    他搞不懂,为什么周红霓总有本事将麻烦搞到无法“收拾”的地步?而偏偏他手下这批天兵天将又对红霓忠心耿耿,个个被她收拾得服服贴贴!

    他的手下耶!WHY?!真个是“问天天不语”!

    “哪个分局?”王志圣咬牙问,只希望“亡羊补牢,犹未晚矣!”该死的周红霓!人家不是说女孩子谈恋爱的时候,举止会比较含蓄吗?他想。

    错了!那家伙根本就不算是个女人!

    ※※※

    实在是太感谢新闻记者的辛劳!

    居然能把凌晨一点的新闻挤上了当天社会新闻版,而且还是头条!篇幅广大。

    才刚去分局“了解情况”的王志圣拿着“热腾腾”的早报头疼不已地沉吟。

    他从报纸上获知的经过情形比从手下口中知道得还要详细。

    粗黑的“号外”标题斜放在照片右上方加框,“巷战!激斗!”等耸动字眼配上照片紧紧攫住了读者的目光。

    由于周红霓在分局获得的礼遇,报导中没出现她的“大名”,王志圣一点也不觉得意外。

    据记者报导肇祸原因是出租车司机和店里泊车小弟起冲突,互调人马叫阵,一言不合打了起来,屈居下风的司机被打红了眼,愤而驾驶出租车“冲”破了酒店玻璃大门……

    闹出这么大的CASE,令辖区长官很不高兴,警方的面子挂不住,放出风声决定在这几日扩大临检。

    如果不是周老爷子出面说情,他的“金色王朝”肯定要变成“末代王朝”!

    而现在,他居然还得听“祸首”的指示,从分局里拿着她的车钥匙去帮她开车过来分局重归原主,简直是窝囊透顶!看到红霓这个闯祸精是被副分局长“送”出门外的礼遇,王志圣的心理不禁有些失去平衡。

    这世界就是这样不公平!

    像她这样好命投胎到富贵人家,一出世就注定是安富尊荣,“镶金包银”的贵命。

    而他一出生就注定是角头老大的儿子,得背负着江湖人物的宿命,虽然不致于像歌词中“性命不值钱的歹命子”那般悲凉——甚至还有人钦羡他的风光——却没人了解,顶着新生代角头老大的名号,他必须付出多大的代价。

    哪像这该死的周家大小姐,每一次闯祸自然会有人在她后面收拾善后!戴着雷朋太阳眼镜的王志圣脸罩寒霜地想。

    红霓再怎么少根筋也看出他神色不对,“有一点点”心虚地解释:“事情会变得如此严重的地步,实在是没有办法预料……”

    王志圣没好声气地敷衍她,只是紧抿着双唇不发一言。

    他的注意力倏然集中在随后出现的高大男子身上。

    “红霓,我早知道跟你在一起绝不会无聊。”精神奕奕的龙云鹏含笑说道:

    “可是我没想到,台北的街头也可以这么刺激,“洛城大暴动”也差不多是如此而已。”

    这个男子的言词令王志圣心生不悦——居然有人能把一场灾难当成游戏来看?!

    这家伙肯定比红霓好不了多少。不!或许该说更糟!

    他几乎可以预见:如果这家伙是红霓的“伙伴”,别说规劝了,更有可能做的事是为虎作伥!

    红霓兴高采烈地为两个男人互相介绍,由她的举止来看,这个姓龙的公子哥儿还颇能讨她欢心,王志圣在心中冷淡想想。

    即使是他这种粗人,也能一眼看出龙云鹏身上的衣着极为昂贵,虽然有些凌乱破损,依然不减他英姿焕发的富贵气息,魁梧的体格是标准的衣架子,一身健美身材十之八九是在健身房中锻炼出来的。

    在王志圣打量着对方的同时,龙云鹏也在评估着他的分量——

    在明亮晨光中戴着名牌墨镜的“大圣”,跟龙云鹏的想象有所出入。

    瘦削修长的身躯凭靠在红色保时捷车门,状似闲适的肢体语言却隐含张力,稍有眼力的人绝对不会想去招惹他;棉质背心、军式夹克,看来这个黑道人物的穿著是以舒适便利为考量——台湾所谓的黑道大哥不是都手挂劳力士、满天星、大克钻戒、嘴镶金牙、血盆大口嚼槟榔吗?龙云鹏纳闷想道,怎么这个年轻男子看起来却颓唐冷肃、气度不俗?

    两个男人互相打量对方的斤两,空气中似乎可以迸出一丝火花,而后知后觉的红霓犹自鼓励两人握手言欢。

    “久仰!”

    “请多指教!”

    不怎么诚意的寒喧由两人口中逸出,短暂的握手接触,更令他们确定彼此都不喜欢对方。

    如果形容龙云鹏是一头纹彩斑斓的花豹,那么王志圣就该是一头暗夜潜行的黑豹,给人的印象截然不同,却同样危险。

    道不同不相为谋!王志圣心头雪亮,他不可能和这个富家公子成为朋友。

    “其实我也不是故意将事情闹得这么大……”红霓的眼珠咕噜直转,她心里有数,这一次爷爷一定会生气的,爸妈也不会放过她,“我想还是避一下风头好了。”

    “你也有怕的时候啊?!”龙云鹏笑嘻嘻地调侃她,“我还以为你胆大包天呢!”

    “要看情况。”红霓耸肩,转而以充满希冀的眼光看着王志圣,“猴子,你想,我可不可以……”

    “不可以!”他口气平板地否决红霓想赖在他家避难的企图。

    “我的话都还没说完呢!”红霓抗议。

    王志圣皮笑肉不笑地露出一口白牙说:“爷爷吩咐过了,要你马上回家!”

    龙云鹏挑起一道浓眉,爷爷?这是不是意味着他和周家人关系颇不寻常?!

    红霓抱头呻吟,指摘道:“我就知道你没安好心!陷害我被罚,你很高兴了吧!”

    王志圣只是冷笑地瞅着她看,懒得跟她争辩谁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没办法!只好回去“领赏”啰!红霓嘀嘀咕咕地坐上她的红色保时捷,载龙云鹏回他下榻的饭店。

    跑车扬长而去,拋下一脸莫测高深的王志圣,独自凝视着远去的车影……

    ※※※

    “他不适合你!”龙云鹏突然开口。

    “谁?”红霓漫声应道:“你是说猴子吗?”

    “他跟我们是不同世界的人。”龙云鹏轻描淡写道:“人生观、价值感截然不同,我很讶异你居然会交上这种朋友。”

    他语气中的轻视鄙薄令红霓不悦皱眉,红色保时捷跑车已经快到饭店门口。

    “不管是哪种朋友,都是我所认可喜欢的人,不需要别人来干涉。”红霓直话直说。

    她的意思很清楚:交什么样的朋友是她的自由,不必他来管。

    龙云鹏哂然一笑,决定暂时搁置这个话题,临下车之际,他又以猝不及防的攻势掠夺红霓的唇,良久才满意地松开双手,自负地以手指抚过她的嘴唇,轻声叮咛:

    “记住!你是属于我的!”

    红霓拨开了他的手,嘴角微扬地反驳他,“我容许你吻我,是因为我喜欢,并不代表什么!你该记住这一点!”

    她的反应出乎龙云鹏的意料,望着风驰电掣离去的车影,他逸出了豪朗笑声。

    他和她之间的意志之争,孰强孰弱,只有等待时间来证明了!

    ※※※

    “我回来了!”红霓朗诵诗歌般说道:“爷爷、爸妈别生气!气坏身子没人替!”

    坐在沙发上的三位长辈一起投给她责难的眼光。

    “你这个傻妞!”周老爷子语气紧绷。咬!看来真的生气了。

    “爷!我可以解释。”红霓举手作投降状,“真的!”

    “你这孩子!”周父摇头责备她道:“成日玩闹,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会长大?

    这次居然‘玩’成街头暴动了。”

    “爸!那是新闻记者夸大其词啦!没有那么严重!”红霓连忙安抚道。

    “天啊!你是怎么弄出这么大的纰漏来?”周母叹气道:“跟出租车司机打群架?”

    “是他们不好啊!”红霓辩解道:“巷道狭小,车子会擦撞是他技术差,他不自我反省,反而用脏话骂我,歧视女性——也不想想我的驾驶技术比他好过几千倍!”

    咽不下这口气的红霓理所当然摇下车窗跟他对骂——用的是从大圣那帮弟兄们学来的全套本领——骂得对方目瞪口呆,只是红霓不太“轮转”的台语,立时泄露了她“外省因仔”的血统。

    “那个浑蛋骂不赢我,居然吐槟榔汁在我车门上,还骂我是“外省仔猪”哩!我是气昏头了才出手的嘛!”红霓企图说服父母亲错不在她,想了想又补充一句:

    “只轻轻地打了他两下而已……”

    “轻轻打他两下?”周老爷子拈须沉声间:“那为什么会波及无辜,将人家的店砸得满目疮痍?”

    “那也不是我的错!”红霓大嚷出声:“我怎么知道他们出租车司机用无线电联络,一下子就聚拢了一、二十辆?泊车小弟认得我,当然不可能眼睁睁地看我和云鹏两人以寡敌众吃大亏,结果……店里的弟兄们都出来帮忙啦!”

    “真是胡闹!万一闹出人命来,都是你的罪过!”周母脸色惨白痛责女儿。

    “你这个傻妞!”周老爷子频频摇头宣布了她的“刑罚”道:“从现在开始一周内,除了吃饭、及睡眠时间外,你每天得在和室里静坐反省,不准外出。”

    “爷!”红霓瞪大了双眼,周老爷子的静坐可是魔鬼般严格,稍有一丁点儿晃动,戒尺就毫不留情打下去,腿酸脚麻外加全身尺痕,简直是惨无人道。

    “我知道我错了……”她试着挽回。

    “没得商量!我纵容你太久了!”周老爷子这次可是吃了秤铊铁了心。

    “对了!你的睡眠时间严格限制八小时,别想赖床!”周父补充道。

    天哪!连想偷懒也没有机会。

    “还有,”周母也开腔了,“红霓一向没有早睡习惯,我再加一项:睡前挪出一个小时写二十篇毛笔字,书帖我会准备。”

    “妈!”红霓睁大了双眼:“怎么可能?二十篇,最少也要两个小时才写得完!您是要我‘草书’吗?”

    红霓不说还好,一说便点醒了周父,“对!你不说我倒忘了,如果太潦草、难看的话,自动加倍!”

    红霓差点没口吐白沫,她是走什么“好运”啊!

    “爷……”她可怜兮兮地哀求。

    “这是你该得的!”周老爷子这次狠下心来了。

    不趁早教训这个孩子,难道要等到她触犯法律、身陷囹圄时再来后悔吗?老人家幡然醒悟,忆起了王志圣语重心长的忠告。

    “红霓不可能永远都那么幸运脱身,您也不可能庇佑她一辈子,她得学习长大……”

    “别讨价还价!大妞!”周老爷子温和警告,“比起坐牢,还算便宜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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