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 >> 青梅竹马,久别重逢,欢喜冤家 >> 男神,绰号叫混蛋作者:言午午 | 收藏本站
男神,绰号叫混蛋 page 8 作者:言午午
    姜凌波迟疑,但她很快又坚定道:“就算赔得倾家荡产,也不能言而无信!”

    姜锦绣丝毫不在意她的坚定,朝孙嘉树笑道:“瞧瞧她这倔脾气,一点儿都没改。小时候我们姊妹几个约好了出门玩,结果当天雪下到膝盖深,谁都没出门,就她一个人冒着雪去等,回去就冻出了高烧。”

    “我知道。那次她脚都冻僵了,路都走不了,是我把她背回去的。”他看向姜凌波,勾着嘴角,眼睛微弯着笑,“对吧?”

    “……难道你想挟恩威胁吗?就算那次你为了背我回家摔进雪里三回,而且得了肺炎住院一个月,但……我当时也一直待在医院里陪你啊!”

    孙嘉树又说:“而且苏先生的事情已经解决了。”见姜凌波愣住了,他继续道:“苏先生的准姊夫顾深和我是好朋友,前些日子他向苏先生的姊姊进行了求婚,但新娘还是有些犹豫,因此没有立刻答应。”

    姜凌波听得一愣一愣的,这跟解决她和苏崇礼的绯闻有什么关系?

    “在得知苏先生的困扰后,顾深决定对外宣布,在婚纱店里的女性其实是他的准妻子,而苏先生只是在陪亲姊姊挑选婚纱。”

    好精明的算计!既能解决苏崇礼的绯闻,还能让那位新娘无法拒绝求婚,孙嘉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聪明了?

    “看来已经没问题了,那事情就这么定了,具体的等我再通知。”姜锦绣起身,扫了眼孙嘉树和姜凌波,“还有,嘉树,你待在这里……”

    肯定不合适啊!姜凌波期待地看向姜锦绣,眼底彷佛说着:锦绣姊英明神武,快点把这个混蛋赶走!

    “……倒没什么。你现在腿脚不便,又要养狗,让凌波在身边照顾着也好,但同居归同居,出入的时候要注意点,别被狗仔拍到了。”

    谁要和他同居啊!姜凌波当即要翻脸。

    姜锦绣像是早有准备,抽出一张合约文件晃到姜凌波眼前,还伸出纤细手指,在某个数字那里点了点。

    赔、赔偿金?这种金额……难道她不是摔骨折了孙嘉树的脚,而是有意开车把孙嘉树撞死、还顺便毁尸灭迹了?

    孙嘉树还在旁边愉快道:“姜助理,我们明天去买狗,你记得提前把地点和路线选好。”

    姜凌波呛声回敬,“孙先生,我怎么记得你怕狗怕到……连伸出手指摸一下它们的脑袋都不敢呢?”

    “是啊。”孙嘉树承认得无比坦荡,但随即他又微微笑道:“但姜助理还记得,我为什么怕狗吗?”

    “……”

    因为我拿火腿肠去逗野狗,送到它嘴边再收回来,反覆几回把狗惹急了,被它连追两条街,眼看小腿就要被咬到,这时你冲出来把我护到身后,自己的虎口挨了一口,然后产生了心理阴影……

    这种事要怎么说出口啊!

    就算心里有几万个不情愿,面对那一张标着天价金额的赔偿文件,姜凌波还是只能眼睁睁看着孙嘉树在她家里横行。

    吃完孙嘉树做的宵夜,姜凌波摸着鼓起来的小肚子决定,既然他当年胆敢不告而别,现在又不顾念二十几年的友谊向她要钱,那就别怪她也无情,对孙小草,她是哪怕自己只剩一口,也要分给他一半,至于对这个混蛋孙嘉树,呵呵,她不把他压榨干净,她就不姓姜!

    但没等她开始使唤孙嘉树,他就先出声,“我们去外面散步吧。”

    姜凌波无情地拒绝,“会被拍到的。”

    “我刚回国,媒体那边还没收到风声呢。”

    孙嘉树若有若无地扫了一眼姜凌波鼓起来的小肚子,“而且你今晚吃的东西脂肪很高,如果不出门运动的话,肯定会胖。”

    这句话一击即中,姜凌波捂住肚子,嘴硬道:“我可以陪你去,但你回来要洗碗!”

    孙嘉树无比上道地一点头,“没问题。”

    五分钟后,姜凌波换好整套运动服,对着客厅里的全身镜扎马尾。她的头发又细又软,还特别容易掉,披散着倒也看不出,但用发圈扎起来就真的只剩一小把。想起自家老爹那接近全秃的油光头,她觉得前途坎坷。

    “我给姜叔带了几瓶洗发乳,”孙嘉树踩着个平衡车从姜凌波身后滑过,顺手帮她把沾到后背上的落发捡下来,随意说道:“对他的头发应该很有帮助,你要不要先替他试试?”

    姜凌波微怔,她没想到孙嘉树还记着自家老爸脱发的心病,不过他跟自家老爸也确实挺好的。

    她和孙嘉树小时候,她爸在大学做讲师,孙爸孙妈也在学校里做研究,两家都住学校宿舍,是门对门的邻居。孙爸孙妈成天待在实验室里,有时候十天半个月都见不到他们一回,所以孙嘉树几乎可以说是和他姊姊相依为命长大的,她爸觉得这姊弟俩不容易,没事就把他们领回家里吃顿饭,为这事,她妈没少和她爸吵架。

    到后来,她爸和孙嘉树亲密得简直他们才是亲父子,夏天他们一块喝生啤酒,冬天光着膀子在河边冬泳……

    姜凌波想起夏天跑腿买啤酒、冬天河边看衣服的自己,觉得童年很是灰暗,她心塞地一回头——

    WTF哪来的平衡车!

    她吓得蹦出老远,警惕道:“你不会是想踩着这个和我出门散步吧?”

    “对啊。”孙嘉树笑得很无辜,“我的脚走路不方便,也不能总靠你扶着我。”说完,他就站在车上,帅气十足地开到门口。

    “喂,孙嘉树,这个东西很引人注意,就算没人认出你,就这车也会被人围观的!”

    姜凌波握住车的操纵杆,说什么都不准孙嘉树开出去,但眼睛还是忍不住朝车上偷瞄。毕竟像这种既贵又不实用的东西,她只在商场里见过而已。

    孙嘉树提议,“那我们把它带出去,我不开,就在旁边坐着,看你玩?”

    “……行吧。”姜凌波答应得既为难又勉强。

    等孙嘉树出门,单腿蹦向台阶,她才抱着平衡车偷笑两声,连蹦带跳地跑到孙嘉树身后。

    待孙嘉树一回头,她又是满脸的没好气,皱眉瞪着他问:“干么?是你自己说要出门的,你要走不动,我可不帮你!”

    孙嘉树若无其事地转回头,眉眼顿时弯起来。他暗笑着勾起嘴角,撑着扶手栏杆,潇洒地蹦下台阶。

    倒是姜凌波抱着平衡车,在后面跑得跌跌撞撞,等追出楼道,孙嘉树都站到对面的路灯下了。

    姜凌波停在对面看他。他以前也算好看,腰高腿长,脸也清秀周正,但他懒得没法说,能躺着就不坐着,宁愿饿死也要睡觉,最爱吃的水果是香蕉,因为不用洗。让他倒杯水吧,要踹他三脚他才肯动,叫他陪她打游戏,要揪着他耳朵才能把他从床上拖下地,而且没雄心没抱负,最大愿望就是“世界和平,让我能永远这么懒下去”。

    可就这么懒的一个人,会半夜和她溜出家去,只为陪她看一眼她喜欢的明星;会在大雪天感冒时冲出家门,只因为她难过地给他打了个抱怨电话。

    所以,以前姜凌波从来不担心孙嘉树会逃出她的手掌心,因为他对她,真的是很好很好,但他突然就消失了,还是在她的告白后。

    既然消失,那就彻底滚蛋算啦,再别让她听见孙嘉树这三个字,可他变得更英俊,而且出了名。他站的舞台下萤光棒挥舞,喊声轰鸣,他变成了国际巨星……而她只是个小市民。

    于是她开始考虑,这场暗恋果然还是该放弃吧?

    但他又回来了,又回到她的生活里,就像从来没有离开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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