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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不能再逃了 第五章 作者:禾敏
    想来想去,还是不要去拿算了。

    反正衬衫在路边摊随手一件才二九九,那条裤子也穿了好几年,早就该丢了。

    「碰上他都没好事,还是少跟他接触为妙。」心里这么想,初秋华把从袋子里掏出的手机又放回去,准备过马路。

    绿灯亮,五十秒的倒数计时开始。

    才正要跨出右脚,一辆全黑的五百西西重型机车就停在他的面前,狠狠的吓了他一跳。

    要命呀!要自杀也不用拖人当垫背,他胆子很小的!

    初秋华气呼呼地瞪着那人,却发现那辆车子好眼熟呀,好像……最近才看过,到底在哪里看过呢?

    「早上才看过的,现在就认不出来了?」

    来人一脱下安全帽便发出饱含揶揄的笑声,一张他恨不得自己是透明人,好让他看不到自己的俊脸出在他眼前。

    「除了神经传达的速度比人慢之外,记忆力差也是你的拿手绝活之一吗?」无视初秋华眼中两只熊熊燃烧的火鸟,季睿宇朝他勾起一抹十足性感的笑。

    他……他……他……才不会被他的笑容所迷惑!勉强地从那炫目到连太阳见了都羞愧至死的笑容里拉回自己的意志,初秋华武装好防卫。

    「我的拿手绝活是用稻草编小人,然后在上面贴着我讨厌的人的名字,到了半夜十二点,拿钉子钉他的心诅咒他。还有下蛊给我看不顺眼的人,让他生不如死。」初秋华阴恻恻地说道。

    「你的祖先是苗人?」季睿宇细长的双眸亮晶晶的,好像钻石。

    体内的血液似乎产生了化学反应,在一瞬间就有如滚沸的热水开始冒起泡泡,热度也大幅度的呈直线攀升,明明有凉风袭来,但他的脸和身子却在发热。

    一定是感冒了——体内自我催眠的因子窜出。初秋华努力不将上述的症状归纳为爱情小说中女主角看到男主角那一剎那间的花痴症状。

    初秋华搓了一下发热的耳根。「对,所以你最好不要靠近我,当心我偷拔你的头发下蛊诅咒你。」

    「我有很多头发,我不介意你拔一根去。」丝毫不理会他语气中隐含的警告,季睿宇仍笑容可掬地跟他啦咧抬杠。

    「天底下还真是有那种给脸不要脸的人,我长这么大了,头一次碰见。」说得这么白了,看他怎么含混过去。

    「你太少见多怪了,面皮厚到跟墙壁一样、用钉子也打不进去的人多的是,说起来,我还要多多向那些人讨教才对。」喝,他敢说,他还不敢听呢。

    「我说的人就是你!不是别人!」初秋华气恼不已,直接挑明了说。

    「我?你真是太抬举我季某人了。」季睿宇扬眉轻笑,嘴角拉了个最美的弧度。

    初秋华闻言为之气结,有股想揍人的冲动。「不知道为什么,我的手突然很痒,痒得快受不了。」作势松开拳头又合起,发出阴沉的笑声。

    他可以百分之百肯定,昨天他会对他那么好,不是良心突然乍现,就是天降奇迹,否则依那王八羔子爱嘲讽、爱欺负人的坏本质,早叮得他满头包了。

    那些为他痴狂疯迷的蠢女人,真想奉劝她们罩子放亮点,这种卑劣的男人哪里值得被人爱了?还不如选他这个新时代的新好男人,煮饭、洗碗、倒垃圾、把女人奉为太上皇,远比只会花言巧语的臭男人好上几千、几万倍。

    「手会痒?看来你那里的肌肤不怎么好。」季睿宇语气依优闲。

    初秋华瞪了他一眼。「不想理你。」跟一个王八羔子说话根本是浪费自己的口水,走人。

    突地,手臂被他一抓整个身子立刻被拉过去。「我载你去我那儿拿衣服吧。」

    「我不去拿了,随便你要丢了还是怎样都所谓,总之,我不想再跟你扯上任何关系。」初秋华用力甩了一下,却挣脱不开。

    「是吗?」令他感到意外的,季睿宇竟然爽快的放手。「我丢了也没关系吗?那连你塞在衬衫口袋里的手帕一同丢了也妨喽?」

    手帕?难怪他今天早上出门时,一直找不到那条凡赛斯手帕,原来就是被他自己塞在那件衬衫里呀——不对!

    初秋华反射性地一把扯住已发动的车子,咬牙切齿的缓缓道:「我、去。」

    「你说什么?」引擎轰隆的声音,盖过初秋华从喉咙发出的低咆。

    初秋华愤恨地瞪着他,嘴唇抿得死紧。

    当初会看上那条凡赛斯手帕就是因为它那独一无二的设计,兼具超凡的品味,要他为了一个混蛋男人而赌气不要了,他死也不干。

    初秋华深吸了口气,在他耳边大声吼道:「我说,我要去拿。」

    随即一顶安全帽被塞到他的手中。「上来吧。」中低音的嗓音里有掩不住的浓浓笑意。

    最好笑到下巴脱臼吧你!初秋华恨恨地诅咒着。

    ***

    霓虹灯初点,台北街头的人潮车潮不随着入夜后减少;因为高密度使用的住宅环境,许多无处可打发漫漫长夜的人全集中在几处著名的地标。

    初秋华坐在机车后座,与一群群嘻笑打闹的Y世代青年擦身而过。

    有人说世界上最温暖的地方就是自己的家,为何还有许多人宁愿流连街头而不肯回家?

    是因为寂寞吗?这年头单亲家庭愈来愈多,父母忙着赚钱、放着孩子不管的家庭也屡见不鲜,回到家找不到一丝丝温暖,寂静的房子里充斥的是冰冷气息,有谁能待得住呢?

    看了一眼繁华喧哗的街道,似乎比家庭更能提供温暖及安心的感觉;毕竟谁不希望身边有人陪伴?又有谁不希望身边有个可以温暖自己的人?

    「怎么?一副小老头皱眉皱鼻的怪样子。」关掉引擎,季睿宇转头问还坐在机车上的初秋华。一阵风迎面扑来,打乱了他精心设计的发型,赶紧手忙脚乱地将它拨整齐。

    初秋华抬头一瞥,却见季睿宇轻轻将落在眉际和颊边的发丝塞回耳后。哼,连拨个头发也可以那么帅气逼人,可恶透顶了。

    「没什么,老人家就爱东想西想。」初秋华没好气地回道。

    一路跟着季睿宇坐上电梯,他与他分站角落的两边。

    「进来吧。」打开家门,他绅士地退至一旁。「寒舍简陋,若有招待不周的地方请多多包涵。」

    「假仙。」咕哝了一声,初秋华才脱下皮鞋踏上玄关。

    两房一厅的空间,加上厨房,远比自己那猪窝大多了。初秋华随意瞄了一下,才发现季睿宇住的地方除了整齐,还一尘不染。

    「你怎么有件牛仔外套?」雷达般的目光突然被一件衣服吸引住。

    「当然是买的,难不成还偷来的?」

    废话,他当然知道是买的,问题是这件牛仔外套可是高档货,当初老妹拉着他跑了不下数十家服饰店,为的就是找当期限量发售的这件牛仔外套,可是销售实在太好了,才第三天全省就已卖到缺货。

    为此,他老妹还郁卒了好几天。

    他还记着,那时的订价是一万八千元。

    「哼,研究生一天到晚也不知道在研究什么,每个月却还有薪水可以拿,哪里像我做牛做马,被榨得一干二净,才领到那微薄的薪水。」初秋华酸溜溜地说道。

    「嘿,别误会,几乎快一半的薪水全落到房东的口袋,另一半才拿来当作生活开支。而且教育经费已经删减了百分之三,我们研究生的薪水早就没以前那么好了。」

    「你家里不提供你一些金钱上的帮助?」虽然探人隐私是件要不得的事,可不知为何,他突然很想知道他的事。

    「年满二十,请自力更生,妄想从父母钱包拿一毛——以上,就是我家的明训。所以,从升上大二开始,我就半工半读,别人玩的时候,我可是努力不懈地赚取我的生活费。」

    「这件牛仔外套那么贵,你舍得买?」要是他的话,宁愿买台冷气机放在他那冬冷夏热的猪窝。

    「那是一位朋友穿厌了,以二手的价格卖给我,可别把我当凯子。」像是想起什么,季睿宇又接着说道:「那件外套才刚穿没几次,就被个莽撞的家伙泼上咖啡。」

    「干嘛旧事重提……我又不是故意的。」初秋华气恼地为自己辩解,在听见他低低的笑声后,双颊不可抑止地红起来。

    「就因为它不便宜,所以清洗费用当然也不便宜。那时候你该不会在背地里暗骂我抢钱?」

    「那时我又不知道它有那么贵。」怎么他一直处于弱势?不行!为了夺回言权,初秋华指了指这间高级公寓。「那这里呢?也是靠你自己?」

    「尽量没有额外的支出,也尽量自己动手煮东西吃,省吃俭用下来,才下定决心从之前下雨必漏水,偶尔还会断电断水,洗澡洗到一半变冷水的破公寓搬来这里。」

    哇,比他还厉害,本以为他那猪窝已经够烂了,没想到他之前住的地方比他还破,真不知道他怎么忍受得了!

    外表看似新潮挥霍的季睿宇,却意外有着连他自己都自叹不如的节俭,初秋华心底突然对他升起了敬佩之心。或许他只是嘴巴稍微贱了些,个性也稍微差了点而已,其它倒是还不错。

    「开始对我刮目相看了?」季睿宇笑了笑,细长的眼角微征上扬。

    「才没有。」初秋华立即反驳回去,却说得好心虚。承受不了他逼问般的强烈视线,他才不情愿地扁嘴道:「好吧,是有那么一点点,你看清楚了,只有这么一点点而已喔。」

    带着一丝赌气,他不悦地学着陈姐的语气:「客人来了这么久,也没看你倒杯茶来,这算是你的待客之道吗?」

    「是是是,小人疏忽、小人怠慢了。」漆黑如星子般的深遂眼眸看了他一眼之后,笑笑地站起身走向厨房。

    被他骂了还那么高兴?怪人一个!初秋华心里虽这么想,却浑然不知有抹淡淡的笑意跳上他的眼角,甚至有那一点心悸的波动钻进他的身体里。

    「现榨的新鲜柳橙汁,外加三块冰块,一杯可要三十元,这还不包含我付出的劳力。」

    「才三十元而已,你就不舍得了?」伸手接过果汁,朝他吐舌做鬼脸。

    季睿宇闻言,先是一笑,然后说了句语意不详的话。「舍不舍得就因人而异了。」

    什么意思?他的脑子有些跟不上他的思考模式;他一向不适合深思熟虑,要是让他在同一个问题打转几分钟的话,肯定会让他的脑细胞在瞬间减少了好几万颗。

    「朋友?」季睿宇瞇起眼,友好地朝他伸出手。

    犹豫了几秒——「看在这杯柳橙汁的分上,勉为其难。」初秋华假的扯动嘴角,象征性地握了一下他的手就收回。

    「人竟然不如一杯柳橙汁吗?」季睿宇扬唇轻笑,露出洁白的牙齿。

    初秋华哼了一声。「知道就好。」

    「要不要留下来吃饭?煮一人份的食物太麻烦了。」

    他怔了怔,随即摇头。「不用了,我拿回衣服就走了。」又不是要饿死自己。

    「有人等你回去?」见他又摇头,季睿宇用带点强硬的口吻继续游说。「两个人吃总比一个人无聊地边吃边着电视还要有味道,而且比较节省。或许我的手艺比不上饭店的大厨师。不过,绝对有自信让你赞不绝口,还是说你不敢?」话锋一转,揶揄的语气像利箭射中他的要害。

    明知是激将法,可他又受不了人家挑衅,初秋华不服输的呛声道:「只要没放老鼠药,我初秋华有什么好不敢的?要是不好吃,等着我的嘲笑吧。」

    「随时候教。」

    ***

    「想吃什么?面还是饭?」

    「随便。」客人嘛,总不能要求什么山珍海味、鱼翅鲍鱼的,关于礼义廉耻,基本上他还是有那一点的。

    「没有随便这个东西。」

    真啰嗦,二选一有什么好选的?「你煮什么我就吃什么。」将问题丢回他手中。

    「那来弄个鸡肉大利面,再弄个马铃薯起司汤。」

    看,自己早就决定好了,还问他个屁用呀。

    「你要来帮忙吗?」转过身,季睿宇一手拿着菜刀,一手拿着洋葱。

    不论怎么看,他还真不是普通的帅和……迷人!要他是女人,有个大帅哥愿意洗手为他做羹汤,他绝对会将贞操双手奉上。

    「不,古有明训,君子远庖厨,我只为特别的人洗手做羹汤。」初秋华摊开杂志,断然拒绝。

    「是吗?」

    过了几分钟,初秋华从杂志里探出头,皱了皱鼻头,闻着空气中弥漫的鸡肉香味。

    「看不出你还真有两把刷子。」带着审视的心态,他慢慢踱至他身旁,看他如行云流水般的切洋葱。

    「从冰箱拿出来的洋葱,切的时候比较不会让人流眼泪,然后再顺着它的纹路切成末。」

    「喔,原来如此。」初秋华恍然大悟的点了点头。

    「这种普通的常识你不知道吗?」调笑似的语气,掺子杂着一丝对他的怀疑。

    闻言,初秋华气愤地低咆:「我怕我要是太厉害的话,会让你这个主人挂不住面子。」

    季睿宇不置可否的看着他,十足挑战他的意志力和忍耐力。

    不假思索地,初秋华粗鲁地一把抢过季睿宇手上闪着亮光的菜刀,有模有样的切起洋葱。「看,这么简单,谁不会。」洋洋得意展他的切功。

    煮菜还不是这么简单,随便切切、随便煮煮,他真是太佩服他自己了。

    「仔细看清楚了,我三秒钟之内就把它全部切完。」一时得意,竟夸下豪语。

    不过,通常太过得意的下场都会招来乐极生悲的惨剧,就在他的嘴咧成平常的两倍大时,刀子就这么不偏不倚地落在他的大拇指。

    「啊!」初秋华脸色发青地瞪着大拇指上的第一滴血。

    「哈哈哈哈……」

    他眼球一转,悲愤地瞪着居然捧着肚子狂笑不已的季睿宇。

    「只是被刀子轻轻划过去而已,有必要这么大惊小怪吗?」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怎么可以轻易让自己受伤。」逞强地替自己找借口。

    季睿宇莫可奈何的笑了笑,从一个小柜子内拿出药箱,替他在伤口贴上青蛙图案的OK绷。「算了,还是我自己来比较保险,客人乖乖坐着等就好了。」

    好面子的人常陷自己于进退两难的局面,不巧的,初秋华就是那其中之一。

    为了重振威风,初秋华尽量不去看那贴着OK绷的大拇指。「刚才只是我一时出槌,我真正的实力还没有展现出来。」

    拿过另外一半的洋葱,他如临大敌地沉着应对,记取教训。终于,一小块一小块的洋葱占满了整个板子,刀子随意一摆,初秋华放松地吁了口气,额上却早已是冷汗涔涔。

    沾沾自喜地转过身,向从头到尾紧盯着他一举一动的季睿宇炫耀,谁知被脚下地板缝隙绊到,毫无预警地,他扑向现场唯一一个可能稳住他身子的人,同时间,左手似乎碰到了一个物体。

    熟悉的情景再次在他们两人身上重演,他面对面地压上季睿宇,想当然尔,季睿宇则是撞上地板。两人都还来不及反应,突然间,从大腿边传来了一道铿锵的响亮声。

    「什么声音?」不好的预感让初秋华硬着头皮问道。

    大眼瞪小眼,两人极有默契地往下一看,刚才用来切洋葱的菜刀好死不死地掉在他们两人的双腿之间,像在嘲讽他们的狼狈,尖锐的刀锋正顶着男人最脆弱的要害。

    只要再差个几公分,后果可能不堪设想……

    初秋华一想到两腿之间光秃秃的惨况,还有穿上裤子时毫无阻碍的感觉,双腿就不禁发软,心也登凉了半截。他可没兴趣演出「中国最后一个太监」。

    「厨房意外果真不能小看……」他企图用干笑掩盖过声音里不自觉泄漏出来的颤抖。

    「……以后,你最好离任何刀子三尺之外,以确保别人的生命安全。」异常严肃的语调从季睿宇微抿的嘴角流泄出来。

    两人不经意视线相交,对方惨白到像是被涂了厚厚一层白粉的骇怕神情全看在眼里,停了十秒钟,不知是谁先笑出来,到最后他们两个竟是笑到捧着肚子叫疼。

    「你都看到你那死样子,眼睛翻白,鼻头张大,帅哥的形象简直是荡然无存,真可惜没用照相机拍下来,然后放到网络上四处流传。」初秋华边说嘴角还边抽搐。

    睨了他一眼,季睿宇扯唇苦笑。「别笑我,你也好不到哪里去,一副世界末日的蠢样子。」

    「我才没有。」

    初秋华气呼呼地握拳捶他的额头,却引来他的呻吟。

    「我有那么用力吗?」本以为他在演戏,却想起刚才摔倒时季睿字的后脑勺应该有撞到地板!良心的苛责让初秋华的语气急了起来:「有没有怎么样?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听说有人不小心跌倒撞到脑袋。结果变成半身不遂,严重一点还有可能成为植物人!

    见他没有回答,秋华的心更慌了。「喂,你说话呀,你到底是哪里在痛?」

    原本只手掩住脸,季睿宇终于抬起头,面无表情地说道:「我要报仇……」

    一双魔掌迅速伸向初秋华的胳肢窝,不停地搔他的痒,笑得他眼睛泛出水光,全身虚脱无力,他却还不肯放手。

    「季大人……手下留情……」

    初秋华边笑边喘着气投降,才让他停手。

    「你实在很过分,竟然使出这种卑劣的手段。」初秋华全然不知他的埋怨在别人听来就像是在撒娇。

    季睿宇一语不发地凝视着他。深遂的黑眸似有无穷的魔力,挑逗他心底最深处的悸动;微扬的唇像要诉说什么,引诱他靠近倾听。

    「干嘛这样看我?」初秋华支支吾吾地,一颗心似百米,怦怦急跳。

    彷佛要将自己带入一个虚幻的空间,那双眸紧捉住他的目光、他的思绪,心脏的脉动随着他的呼吸而逐渐变热。

    轻笑声倏地从他滚动的喉结逸出——「你好像很喜欢出其不意地压在我身上呀?」

    笑谑的语气霎时将他的理智拉回。

    初秋华暗自松了口气,却有一丝莫名的失落从心底缓缓爬升。

    「鬼才喜欢,那只是意外。」为了掩饰异样的心情,初秋华打哈哈地敷衍带过。

    他站起身,拍了拍衣服,顺势拾起被他们冷落许久的刀子,小心翼翼地将它放在安全的地方。

    「喂,客人肚子饿了,你这位不职的主人还不快去将晚餐弄好。」

    「是是,再等一会儿,美味的晚餐就来了。」季睿宇笑着站起,将尚未料理好的食物在几分钟之内快速地弄妥。

    「怎样?」

    初秋华用叉子卷了一口意大利面,细细咀嚼。

    「哼,算你厉害,那就不取笑你了。」

    听出他话中的称赞,季睿宇笑得满足,黑眸也盛满了笑意,令人有种想入非非的错觉。

    初秋华有些不自在的垂下眼眸,不去在意他那过分亲热的视线,不去在乎心底油然而生的骚动,更不去思虑自己为何有这样的反应。

    季睿宇尽责地扮演主人角色,两人不时哈啦,让这顿晚餐吃得轻松自在。

    ***

    虽然期中考是学生的事,可是他这位教授身旁的得力助理却无法置身事外,光是为了考卷的排版和印刷问题就忙得昏天暗地,接下来确认考卷的张数更令人头痛。

    一班有六十几个学生,日夜两班加起来就将近一百三十人,而且除了企一班之外,教授也带了三年级的经济学这门科目,等于说,四班加起来的总人数有两百六十人之多。

    因为无法日夜班同时间测验,为了防止日夜班之间互通有无,教授特别将一、三年级的日夜班题目做变动,换言之,他的手上总共有四份不同的考卷。

    「小初初,很忙啊?」陈姐无聊地转着椅子。「现在的年轻人啊,就是缺少磨练,做起事来总是虎头蛇尾,没个正经样。别说我们没良心,其实我们可是为了你好,你呀,吃苦就当吃补,别辜负我们一片苦心。」

    没来帮忙也就算了,还恶毒地在旁边说风凉话,什么良心?妳们的良心打从出生就没了,还放什么屁呀!初秋华不爽地暗骂。

    「某个作古的老人不是也说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朱若薇轻细的嗓音说。

    这两人一搭一唱,简直是在演双簧!老子忙得没力气跟妳们这些女人瞎搅和。

    「对了,小初初,前几天跟你在学校门口讲话的帅哥是谁?」突地,艾亭偎到他身边。

    前几天?谁呀?脑筋已经乱得快打结了,怎么可能还记得前几天的事了。

    「帅哥?怎样的帅哥?小初初还能有什么帅哥类型的朋友?他的朋友不是高中生那类的毛头小子吗?」

    「陈姐,妳很看不起人喔,难道我就不能有帅哥朋友吗?」先不管那个帅哥是哪号人物,要先为自己的尊严反驳。

    「你的话不准。艾亭妳说,那帅哥长得到底有多帅,还有……」

    听不下去了,难道她们真的都是以貌取人的肤浅家伙吗?「我说,要是有两个人让妳们选,一个人长得很帅,技巧却烂到不行;另外一个是丑到不行,技巧却是让女人魂牵梦萦的,请问你们要选哪一个?」

    沉默了半晌,三人互看一眼后同时回答:「帅的那个。」

    「因为啊……技巧不好可以再多加训练,而且现在情趣商品一大堆,真的不行的话,还可以用那个来增加情趣,至少看到帅哥的脸,我就很心意满足了。反之,要是那个丑的压在我身上,就算他多厉害,只要看到他的脸,我的引擎就全熄了。陈姐,我说的对不对?」

    「嗯,名师出高徒,说得正中我心怀,看来我后继有人了。」陈姐一副得意样。

    初秋华没力地翻了翻白眼,无法理解她们复杂的思绪。

    「艾亭,妳还没说那个帅哥长什么样子?」

    哇咧,女人果真是三十如狼,瞧陈姐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真令人怀疑她是不是太久碰到男人了。

    「人家也没看到他的脸,只看到他的背影而已,可是啊,我敢用我的信用卡当保证,那个人绝对绝对是个大帅哥!光是看他帅气地坐在机车上,衬着一双修长的腿,结实的背部令人想靠在上面,浑圆的俏臀好性感……」[幸福花园]

    艾亭愈说,愈像某个他认识的人——啊!不就是那王八!

    「死小子,有这么正点的货色也不介绍给陈姐知道……」

    「就是说嘛,人家好想要有个可以跟朋友炫耀的男朋友……」

    「嗯,我也很久没尝尝男人的味道,几乎都快忘了那是什么滋味了……」

    要他介绍什么,那个人妳们不是也早就认识了!初秋华下意识地张口就要说出季睿宇的名字,不知为何话到了嘴边硬是吞了下去。

    她们三人就像乌鸦似的在他耳边不停地嘎嘎叫烦人,他眉头愈皱愈深,几乎可以夹死苍蝇了。「他早就有女朋友了!」情急之下,他随意扯了个谎。

    嘈杂声蓦地顿住——「唉,想也知道,帅哥怎么可能没有女朋友,而且要当人家的女朋友也不是我们这种中等美女够格的说。」三人没趣地坐回位子,哀声叹气起来。

    是啊,若要找个与季睿宇匹配的人,容貌至少要有他第一次看见的那个美人的水准,身材玲珑有致,谈吐不凡,气质高雅,两个人站在一起才能叫一对璧人。

    即使季睿宇刚与女朋友分手,可依他的条件,根本不用他勾勾手指,肥燕燕瘦的美女就自动巴上他了。

    心头隐约泛起一阵酸酸的感觉,就像嘴巴里含了一颗很酸的梅子,那滋味在口中慢慢化开之后,随着血液,流向了胸口。

    又不是女人怀了孕,他怎么有想吃酸的感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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