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对此,有人并不那么高兴——
“不知道上面是怎么想的,竟然调个老外来执掌销售部。”孙巧巧坐在角落生闷气,嘴里嘀咕个不停,“他懂中文吗?他懂销售吗?他懂中国市场吗?哼,他要是懂,连母猪都会上树!”
可惜这一次,没有人附和她的意见。除了她之外,这间会议室里几乎所有的年轻女性都维持着同一种姿势:双手托腮,两颊泛红,睫毛眨动的频率足可媲美蜂鸟扇翅膀。
“好帅哦……”一女职员心花怒放地直扯身边同事的衣袖,“你有没有觉得,他笑起来的样子好像奥兰多·布鲁姆?”
“就是《指环王》里那个金头发的精灵射箭手?啊呀,被你这么一说,还真的有点像呢!”
……
孙巧巧气得几乎吐血身亡。这群花痴女!她们到底有没有搞清楚状况啊?就是这死老外抢走她即将到手的经理饭碗,她们理应齐心合力、一起唾弃他才对吧?
“哗……没想到这个爱伦坡穿上西服打上领带,还挺神气的嘛!”与此同时,长桌另一端的商诗诗也对这名外国帅哥刮目相看。上次在公司里看见爱伦坡,他随便套了个球衣牛仔裤就现身了,大有微服私访的嫌疑。此刻再看他西装革履的模样,还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帅哥呢!有句话叫“人靠衣装树靠皮”,果然一点都不假。
想到这里,她不由得用手肘顶了顶身旁的何其,笑嘻嘻地嘲讽道:“喂,你也学学人家,别整天穿着个傻乎乎的风衣,像福尔摩斯似的到处转悠。你瞧人家老外多神气啊,再看看你——唉,简直丢尽我们中国人的脸啊!”
“怎么,我很差吗?很丢你的脸吗?”何其斜眼睨她,“之前我一个礼拜没出现,也不知道是谁这么想我哦?”
“啧,你少臭美了,鬼才会想你……”
两人完全忘了这是在开会,当下就斗起嘴来,直到郭天蓝的一声咳嗽重重响起——
“咳!”郭天蓝血一般红艳的指甲在桌面上用力敲击着,杀人眼光直射向商诗诗所在的角落,“我们现在是在开会,请大家不要肆意喧哗,尊重一下新来的经理。虽然我知道,大家都很舍不得我走……”夸耀了自己一通后才想起来今天真正的主角是身旁的老外,郭天蓝连忙扯回话题,“可是爱伦·保尔先生远来是客,大家应该拿出点东道主的精神和风度来。来,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保尔先生就任!并且预祝在他的带领下,我们销售部的业绩节节攀升、越做越好!”
所有人连忙抡起了巴掌准备用力给它拍下去。
“等一下。”
所有人收住动作,一致看向声音的来源——咦?原来是老外有话要说?
从开始到现在,一句话也没有说过的爱伦·保尔先生此刻终于开了金口:“我想,我还是比较喜欢大家叫我爱伦坡。这名字很可爱呢。”他笑眯眯地道。
“是谁?!是谁带头给上司取外号?站出来!”郭天蓝只当他是在说反话,立刻拍桌怒吼。
全场寂静。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没人应声。
终于,从角落里畏畏缩缩地爬出一团红色小人儿。红头发红衣服,脸色却是煞白,“是……是我。”商诗诗颤巍巍地举起一只手。
“又是你!我就知道是你!商诗诗,你副理的位子不想做了是不是?每次都是你惟恐天下不乱……”郭天蓝骂得正顺口,突然,外国帅哥猛地站起身来,大步流星地冲到诗诗面前。
“嘎?”郭天蓝愣住了。
诗诗也愣住了。她眼睁睁地看着爱伦坡向她走来,在她面前站定,温柔地牵起她的双手,然后用无比感性的声音说道:“我喜欢……”
所有人倒抽一口冷气:这老外在胡说什么?
幸好还有下文,“……我喜欢你的创意。”爱伦坡笑容可掬,漂亮的蓝眼睛直视着诗诗吓得呆傻的面容,“今天晚上,我们一起吃饭好不好?我知道,你们中国人喜欢吃火锅。我们就吃火锅怎么样?”他彬彬有礼地提出邀请。
这话的效果犹如平地里一声炸雷,把诗诗炸得傻在当场。
大庭广众,众目睽睽,十几双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住商诗诗和爱伦坡。
“不可能……”孙巧巧不敢相信地喃喃自语。
“绝对不可能……”郭天蓝瞠目结舌。
“这……这怎么可能……”商诗诗用力地掐了一下自己的手背:她不是在做梦吧?眼前这位英俊潇洒、风度翩翩、中文说得比母语还溜的爱伦坡先生竟然邀她共进晚餐?
她心乱如麻,脑细胞自动退化成一团糨糊,直觉地转过头去,求救地看向何其。
何其乖乖地坐在角落里。这一刻,会议室里的主角并不是他。他望着诗诗又羞窘又着急的表情,望着爱伦坡那金子一般粲亮的发,湖水一般湛蓝的眼睛;他突然觉得那金色、那蓝色分外刺眼。心脏莫名紧缩了一下,他——开始感到呼吸不畅。
然而,诗诗在看着他。她的眼神像一盏灯,灼灼地投射在他身上。她在向他征询意见,她在等着他的回应;她是那么信任他,他又怎么可以辜负她的信任?于是,他连忙冲她咧开一个大大的笑容,伸手比出代表胜利的“V”字。身为她的朋友,他理所应当……支持她的每项决定吧?
清清冷冷的秋夜,何其一个人无处可去。他干脆跑到楼下的便利店里买了个便当,叫店员用微波炉加热了,匆匆吞入腹中,算是解决了晚餐。
这种时候,那个傻瓜一定在吃着热乎乎的火锅,并且和那老外帅哥相谈甚欢吧?他的脑海中自动浮现出她面红过耳的憨傻模样,不禁浅浅地笑开了。逐渐地,那笑容又变得艰涩起来。他想起那金发碧眼的英俊男子、那种难以企及的雄姿英发,胸口不由得窒闷起来,只好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加快了脚步往家里赶。
他回到一个人租住的小公寓门前,低头翻找钥匙。走廊很狭窄,灯光昏黄,有几只叫不出名字的小虫正围着灯管团团打转。就在这个时候,身后突然响起一个冰霜一般冷凝的女子嗓音:“连招呼也不打一声就偷偷跑掉,你还真是不负责任的男人呢。”
何其蓦然变了脸色。他缓缓回过头,正对上一双闪着冷艳光芒的漂亮琥珀色眸子——
“萨宾娜?”
“你终于还是找到这里来了。”
何其关上房门,瘦弱的身子倚在门板上,目光平静地看着坐进温暖沙发中的金发美女。先前为了躲她,他连酒吧的工作都辞了,向公司请了一个星期的事假,每天躲在公寓里蒙头大睡。然而,有句话叫“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她——终于还是找到他了。
只是她的到来,究竟是福还是祸呢?
金发美女点燃了一支香烟,放在嘴里慢条斯理地抽。狭小的公寓内顿时充满了呛人的烟草味道。
她静静地抽完了一支,将烟头按灭在烟灰缸里。终于开口:“何,跟我回去。”简洁明了的五个字,没有更多赘言。
闻言,何其脸上顿时显现出一种“我可无福消受”的表情来,“你饶了我吧。”他表情有几分耍赖地皱着眉,“这一切一点也不好玩,我不想玩了还不成吗?”
“你知道吗?导师很生气呢。”金发美女好似根本没看见他满脸的哀求之色,自顾自地往下说,“在这一届的学生里,他最看好的人就是你。可是你做了什么?研究进行到一半,你撂挑子;论文也撤稿了,上百页的心理报告丢在实验室里发霉。何,你让我很失望,让大家都很失望。”
何其靠着门板,咬住了嘴唇,好一阵默然不语。对于这样的指责,他无法反驳。
他原是美国麻省理工学院修读心理学的博士生,萨宾娜是他的同学。那一年在美国的心理学术界,他和他们研究小组的其他成员一起被人称作是“天才的一群”。
只是天才的日子呵,也终于有了的一天。有一天早晨醒来,他睁着一双无神的眼望着天花板,突然发现自己的世界是那么单调乏味。日子像是被复制了,周而复始,没有任何改变,更谈不上什么惊喜。他需要做的就是每天泡在实验室里,做实验,写报告,参加一个又一个学术研讨会议,不断享受着被人称为“天才”的那种虚荣。这感觉就像他今天所说的那样——“这一切,一点也不好玩儿呢。”
于是,他几乎没有一秒钟的考虑便作出了那样一个决定:他要逃开这里,摆脱目前的生活状态,去一个没有人叫他“天才”的地方,去做一些以往从来没有做过的“平凡人”的事。
就这样,他扛着行李跳上越洋飞机,来到这个国度的这座城市。因为拥有中国血统,也因为他一贯闲散亲切的性子,他很快就在这里扎下根来,并且过得如鱼得水。在这段日子里,他当过发型师、调酒师,也在街头给别人画过肖像。当然了,对于一个“天才”来说,这些技能并不难学。最后,他选择留在一家公司里做心理咨询医师,拿着并不丰厚的薪酬,却舒坦快乐地工作着。他觉得自己正要变成一个普普通通的平凡人,他觉得自己的生活正要开始拥抱新的美好,他甚至遇上了……一个平凡的女孩,很平凡,但又那么可爱。然而——
“何,你疯了吗?难道你真要在这种鬼地方将你的才华浪费殆尽,然后庸庸碌碌地过完下半辈子?你不要忘了,你可是拥有230的智商,你是个天才啊!可是她——”金发美女突然话锋一转,眼中带上了浓浓的嘲讽之色,“那女人根本是个白痴!她连和我说话都不配!”说着,她用涂着艳紫色蔻丹的指甲点点茶几上的烟灰缸,轻蔑地冷哼道,“对于我们天才来说,她就这像烟缸里的灰尘一样呢,渺小又没用。”
何其的眼神蓦然冷凝起来。他的拳头握紧,复又渐渐松开。他凝视着萨宾娜高傲而又冷艳的侧面,良久,良久。终于,他开了口,用一种非常温柔又暗藏坚定的声音说:“萨宾娜,你不会明白。我……喜欢这里。”
“我看你是喜欢她吧?!”萨宾娜猛然站起身来,恨声喝断他的话,“我是不明白!那女人有哪一点好?!你们有哪一点相配?!醒醒吧,你和她——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萨宾娜,你冷静一点。”
“我知道怎样控制自己的情绪!不用你来教我!”萨宾娜愤怒地大吼着,丝毫没有要控制自己情绪的意思。见状,何其只好闭上嘴。
突然,萨宾娜不再吼了,也不再骂了。她用琥珀色的眸子紧紧地盯视着他,以一种平静得有些过分的语调道:“何,要我打醒你吗?”
何其苦笑,“请便。你知道我没有还手的余地。”他会被当成沙包揍吗?要知道萨宾娜可是跆拳道黑带的选手呢。或者可以这么说,对于像她或他这样的天才来说,这世上几乎没有什么学不会的东西。
下一秒钟,就见萨宾娜飞身向他扑了过来——没有朝他苍白的脸上挥一拳,却不偏不倚地扑进了他的怀里。她白皙的脸庞贴靠在他的肩头,金子般的长发搔动着他的鼻尖。她的声音软弱下来,甚至带着一丝哭腔,“何,我一直都喜欢你,这一点你是知道的吧?只有我和你……才是最相配的一对啊!”
何其的身子蓦然僵住了。
“我们一样的聪明,一样优秀,还有共同的事业。我们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何,跟我回去吧,伙伴们都在等着你归队,还有老师。”萨宾娜的声音无比温柔,琥珀色的眼眸中闪动着叫人无法拒绝的醉人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