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吧台前,楚思凡笑而不答。
“你到底跟这个女人什么关系?”小关满脸气愤。
“哪个女人?”悠悠反问。
“就是这个叫叶蓝的女人!”
“她是记者,我是歌手,仅此而已。”他淡淡地答。
“为什么你对别的记者爱理不理,一遇到她,就什么都招了?”小关忍不住提高音量。
他依旧沉默地莞尔。
“你知道今天报纸上最红的人物是谁吗?”
“希望不是我。”
“哼,你这个乐坛天王倒成了陪衬,大家都在讨论她。”
“议论叶蓝?”他一怔。
“对呀,都在猜测她到底哪里吸引你,这么轻松就撬开了你的嘴。还说你大概是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了!”
“是吗?”楚思凡忍不住哈哈大笑。
“不要怪我没有警告你,她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小关郑重地说。
“怎么?你认识她?”他挑挑眉。
“她是这间酒吧的常客,我对她的为人,还是知道一点的。”小关满腹自信,身为酒保,会知道顾客的秘密。
“那就说来听听。”难得一个休闲惬意的夜晚,他不介意听听八卦。
“她以前平均一个月要来这里一次。你知道她每次为什么来吗?”
“来酒吧当然是喝酒喽。”
“不,她只有失恋的时候才来!你算算,一个月来一次,也就意味著她每个月都换男朋友!”小关瞪大眼睛,仿佛在描述鬼魅般。
“或许是那些男人不好吧。”他自认看问题向来客观。
“不,肯定是她不好!她是一个坏女人!”
“老兄,你太武断了吧?”
“她那一身打扮,比酒店小姐还具风尘味!”小关仍不断叙述自己所观察到的。
“天气热,穿得清凉一点没什么。”
“她抽烟!”
楚思凡觉得好友似乎有些大惊小怪,“抽几根烟不算什么吧?又不是吸毒。”
“她还喝酒!”
“老兄,我也喝酒呀!如果这个世界上没人喝酒,你也会失业吧?”
“你没看到吗?她脸颊边有一颗蓝色的痣,那就是坏女人的标志!电视上很多坏女人都有一颗痣。”小关神秘地比划。
“这……”楚思凡哭笑不得,只觉得有理辩不清,干脆不答了。
“你该不会这么快就忘了橘心,喜欢上这个坏女人吧?”小关严肃地审问。
他的笑容一凝。
橘心……已经好久没人提起这个名字了,朋友们怕他伤心,都不敢在他面前提起。
算起来,跟橘心分手,已经一年多了。
那时候,他还没没无闻,只是一个背著吉他四处流浪的歌手。
橘心正如他在择偶条件里所说的,有著很好听的声音。第一次听她说话,就仿佛听到了甘泉在山涧里流淌的嘤吟声,清甜、新鲜、阳光、娇媚……那声音里,汇集了世上所有美好的词汇。
那一年他十九岁,打算跟几个志同道合的友人自组一支Band。他是吉他手,而主唱,则要另寻他人。
经过朋友们的仲介、物色,终于,橘心来到了他的面前。
橘心是一个面容清秀的女孩子,但一开口唱歌,便顿时变为绝代佳人。
当时她就站在他面前,拿著歌谱,随意低吟浅唱了两句,立刻震慑住他。
记得当时自己僵立了足足三分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随后,是一种巨大得足以把他淹没的兴奋感。
自那时起,他带著橘心和那支Band,在各个酒吧、餐厅演唱,过著一种朝不保夕、但非常快乐的日子。很自然地,橘心成了他的女朋友。
可惜,流浪的生活毕竟不是大多数人愿意过的,成员渐渐离去,先是贝斯手,然后是鼓手……再然后,是橘心。
她没有当面跟他分手,只是在她生日那天,让他在餐厅里等她。他等了好久,直到餐厅关仍不见她的踪影。一回到家,却看到空空的屋子──橘心就那样无声无息地离开了。
很久以后,他才从朋友那里辗转听说,橘心跟一个男人去了美国。
她现在应该很幸福吧?当别人的太太,总比跟著他四处流浪的好。
“思凡,你来了。”一个声音把他从回忆中震醒。
定睛一看,原来是酒吧经理。
不过比起一年前,此经理的面孔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冷冰冰的刻薄嘴脸,变成了笑嘻嘻的讨好与巴结。
“思凡,来来来,尝尝我们最新进的啤酒,免费哦!要喝多少都随你。”经理殷勤至极。
“我要保护嗓子,不能喝太多酒。”他婉言谢拒。
“呵呵,当然,当然,保护嗓子最重要。”经理马上附和,“思凡呀,你要常回来我们这儿坐坐。虽然现在我们请不起你唱歌了,不过自从媒体报导你曾经在这当过歌手,我们酒吧可是人气直升呀!”
“我有空一定会常回来的。”并非对这位经理有什么感恩之心,只因小关还在这里当酒保,他得常常回来看望一下兄弟。
砰──
经理还想再说些什么,一阵酒瓶破碎的巨响把他吓得跳起来。
循声望去,只见两个女子正剑拔弩张地站在不远处,敌视的目光炯炯对峙,似有一场恶斗即将开演,那破碎的酒瓶,便是前奏。
“叶蓝,你把我老公藏到哪去了?”其中一名女子厉声喝道。
叶蓝?素来不爱管闲事的楚思凡不禁稍稍抬眸。
没错,是她,刚才还跟小关在议论的“坏女人”。
真是天涯何处不相逢,今夜她的打扮看上去还颇像个良家妇女,跟采访他时差不多,不似一年前在酒吧时那般冶艳。
不知此刻她惹上什么麻烦了?他饶有兴味地等待著。
“你的老公,自己没本事看住吗?怎么跑来问我这个外人?”叶蓝淡淡的回应。
“要不是你这个狐狸精勾引他,他会无故失踪吗?”人妻大哭大闹。
“拜托,我如果有本事,他早跟你离婚了,还等著你来叫我狐狸精?”
“你还敢嘴硬!”人妻怒不可遏,扬起手就往叶蓝脸上打去。
围观者发出一声惊呼,不忍看惨剧发生。谁知,捂住眼睛久久,却未闻巴掌落下的声响。
众人瞪大双眸,看见一只强而有力的手,阻止了人妻的巴掌,一个高大的身影,挡在叶蓝面前。
诧异地目睹眼前的一切,叶蓝抬头凝视这个不知从哪冒出来的英雄。
酒吧里迷离的光线与黑暗不断交错,她的视线在酒意的微醺下,有些蒙眬。
还没来得及看清他的脸,她便觉得有股力道将她整个人一拖,拖出了这是非之地。
***
她冲到巷口,扶住墙壁不断呕吐。
胃不好,本不应该喝这么多酒。话说她也有一年多没来这个酒吧了,今天因为受了点刺激才旧地重游。
一包纸巾递到她面前,一个声音在她耳边响起,“一个女孩子学什么不好,居然学人家喝这么多酒,也难怪有人会怀疑你的为人。”
她抹净嘴角,回头一看,看到了楚思凡的脸。
刚才出手相救的,就是他吗?
他的帮助让她很感激,可是此刻奚落的话语,却让她怒从中来。
凝神定气,她冷笑著回应,“我本来就一个行为不正的人,怎么?后悔帮了我?谁叫你多管闲事!”
她踉跄著往前走,双脚却不听使唤,不得不再次扶住墙壁,以防摔倒。
“你说错了,”楚思凡在她身后道:“我不是想帮你,而是要带你去一个地方。”
一个地方?她不解地回头。
他再次攥住她,将她往前拖。
去哪里?这是要带她去哪里?
她想挣扎,却虚弱得没有半点力气,只能任他摆布。
上了他的车,一阵风驰电掣之后,她看到一幢宅子。
她认得这宅子,不久前,曾在报纸上看过。
这……好像是他家!
他带她回家做什么?对他而言,她只是一个刚刚认识的小记者,她应该没有暴露过多的身份吧?那他有什么理由把她带回家?
但其实,她的确很想看看他的新家。
这幢宅子,是他成名后购买的,据说书房里收藏了大量绝版的唱片,他还特意打造了一间私人录音室,里头有最好的音响、录音设备以及电子合成器,供他闲暇时唱歌、作曲。
她很欣慰看到这一切。
曾经怜惜他的四处飘泊,为他的未来担心不已,可现在,她已经不用再过多地焦虑了。
他所需要的,不过是一个可以唱歌的地方,一批忠实的听众,而现在,这些都有了。
坐在宽大舒适的沙发上,看著他自厨房取出一杯颜色美丽的饮料,放到她的面前。
“这个可以帮你解酒。”他说。
“这是什么?醒酒液吗?”他家里还有这个?做为一个歌手,不是应该多加保护嗓子,不能时常喝酒吗?
“这是我平时润喉用的酸梅茶,不过也可以用来解酒。”他笑著回答。
“你带我到你家来,就是为了请我喝一杯酸梅茶?”拿超杯子,她仍是不解。
他默默拿出一个小盒子,放到她的面前。
叶蓝好奇地开启,骇然发现,丝绒的匣中栖息著一只钻石手镯。
她不由得吓了一大跳──他认出她了?!
“你知道是我?怎么发现的?”不可能!她不相信他的记忆力真有这么好。
保持优雅的浅笑,他靠在沙发边,“很简单,那只手镯上刻著你的名字,而我那天又看过你的记者证。”
他曾捧著那记者证仔细端详。
“可是……这个世界上叫叶蓝的人应该有很多。”她摇头。
“我认得你的声音。”他说出关键。
呵,对呀,一个歌者,对声音应该是很敏感的。
“这只镯子可曾帮你渡过难关?”
“我把它卖了。”他很坦白。
“你不必再赎回来,”叶蓝涩笑,“睹物思人,其实我不想再看到它。”
“我没有赎呀!”他的回答出人意料。
“那这个……”低头盯著盒中之物,她猛然发现,眼前的东西跟一年前的,似乎有细微的区别。
“原来你连自己的东西都不记得了,”楚思凡莞尔,“这是一只全新的,我另外买来还给你的。”
她的嘴角释然地扬起。
这小子,原来还有这一招!看他那副冷酷不近人情的模样,原来,竟如此心细如发,体贴入微。
知道她不想睹物伤情,所以换了新的。同样的价值,亦不会对她有所亏欠。
镯子的艳光迷离了她的双眼,她第一次发现,原来钻石可以这样美丽。
俯下身子,他拨开镯子的扣环,啪一声,替她扣在腕上。
“你连镯子的款式都忘记了,送镯子给你的人长什么模样,你还记得吗?”他忽然问。
叶蓝凝眉回忆,随后缓缓摇头,“很模糊了。”
“你看,”他似在安慰她,“再多的痛苦,都会过去。无论你爱上谁。”
“这个道理我懂。”
“那又何必去酒吧买醉呢?”
“我已经好久没去了。”她知道他指的是今晚,“今天是太气愤了,忍不住去喝几杯。”
“跟别人的先生发生关系,难怪别人会那样骂你。”
“天知道我认识那个男人的时候根本不知道他已婚,而且,我跟他之间还没来得及发生任何事,就听说他有太太。”她抬起晶亮的眼眸,“你相信吗?”
这样的话,对任何人说,都会怀疑吧?
他却投以一个真诚的微笑。
“我相信。”
***
今天是楚思凡发片的日子。
已经是第二张唱片了,销量还会像第一张那么好吗?人们对他的新鲜感会不会已经消退?
叶蓝觉得好紧张,比自己考大学放榜那天还要紧张。
无论如何,她都不能坐在办公室里,她要去唱片行转一转。
她知道有一家很大的唱片行,每天都会贴出昨天的销量排行榜。如果想帮楚思凡冲卖量的话,当然要去那里。
天上下著雨。
很久没有暴雨降临了。她望著阴霾的天空,不知这是一个怎样的预兆。
唱片行外面没有可以停车的地方,她必须把车停在隔著很长一段距离的停车场,然后冒雨穿过街道。
她没有带伞,新买的包包临时充当了雨伞。
天知道,她这个包包价格不菲,这一淋雨,等于浪费了五万块。
可是为了他,她不惜撑开这把五万元的“伞”。
“天啊,叶蓝,是你吗?”
忽然,她听到有人唤她。
扬起头一看,心里立刻跳出“糟糕”两个字。只见报社的主编芳姊,正站在不远处的屋檐下。
不会这样倒楣吧?好不容易跷一次班,居然遇见这只老狐狸。
“快过来,小心把你的名牌包包淋湿了!”芳姊热情地向她招手。
无奈地叹一口气,叶蓝只得乖乖靠过去。
“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芳姊狐疑地打量她。
“我……”脑子有点僵硬,她一时半刻找不到好借口。
“这个时候跷班偷跑出来,你该不会是又谈恋爱了吧?”芳姊朝她眨眨眼。
“啊?!”叶蓝吓了一大跳。
“哈哈,被我猜中了!”芳姊开心大笑。
“没有、没有……”她连连摆手,“你别乱猜。”
“我乱猜?别忘了我以前是做什么的!”她可是前任推理小说编辑耶!“这里距离报社很远,离你家也不近,最近好像也没有什么新闻要你跑这一区,那么,你到这里干什么?”
“我……这也不能证明我在谈恋爱呀!”她一怔。
“如果不是为了心爱的男人,能劳驾你大小姐那副懒骨头,开这么久的车,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还有,这个包包是新买的,你爱它爱得要死,现在居然为了过马路拿它来遮雨!这一切反常的现象,说明有一个男人在这附近等你,而且就在马路对面。”芳姊手一指。
“没有、没有……真的没有!”她只觉得百口莫辩。
“哼,你每次谈恋爱都是这样,义无反顾,不惜血本!所以,当你又出现这些症状时,说明一件事──你又恋爱了!”
“我……”张大嘴巴,她什么也说不出来。
芳姊果然是老狐狸,竟然比她还要了解自己。
她爱上楚思凡了吗?
可能连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一年多来在他身上倾注的情感,从一开始单纯的欣赏歌声、同情际遇,已经默默转化为另一种更暧昧的形式。
“那个男人到底是什么人?真是好奇,带芳姊去看看,如何?”探头探脑的朝马路对面张望。
“不可以!”
“怎么,怕芳姊跟你抢?”她笑嘻嘻、不正经地问。
“我都还没有跟他表白过,怎么带芳姊你去见他呀!”叶蓝低低地说。
“什么?”芳姊惊呼,“你没有在谈恋爱,而是在暗恋人家?”
“算是吧。”情况太复杂,她懒得解释。
“那更可怕!”
“那又有什么办法呢……”
“你平时天不怕地不怕,连我都不怕,怎么到了关键时刻反而变成胆小鬼?”芳姊忍不住骂道。
“我失恋这么多次,心里怕怕的……”她咬住嘴唇。
“哎呀,只要有缘份就行了,怕什么?”
“可是我怎么知道我跟他之间有没有缘份?”叶蓝嘟囔。
要是再像前面数十次那样受伤……不,她可再也受不了那样的折磨了!
“缘份……”芳姊凝眉沉思,“的确是个问题,不过,可以测试一下。”
“测试缘份?”她瞪大眼睛。
“对呀,我教你一招,很灵的!如果过了这一关,就说明你们两人肯定有缘!”芳姊眼睛一亮,打了个响指。
“什么?”她觉得有些不妙。
“看!”取出一张百元钞票,芳姊在上面写下“缘”这个字,递到她手中。
“这是干什么?”叶蓝莫名其妙。
“我把这张钞票带走,随便找个地方把它花掉,然后你去找它。找之前许个愿,希望上天保佑,你跟你那个小男朋友能修成正果,如果真能找到这张钞票,就说圳你们两个是有缘份的!”
“什么?!”叶蓝顿时呆若木鸡。
“喂,很灵的,我看过一部电影,里面就是这样考验男女主角的。”
“荒唐!”她忍不住大叫。
这怎么可能?茫茫人海,要她去寻找一张渺小的钞票?这是几分之几的机率呀?百亿分之一吧?
“做个小小的游戏嘛,干么这样严肃?”芳姊笑,“反正如果不成功,你也没什么损失,这一百块钱也是我出的呀!”
“我……”叶蓝只觉得自己快要昏倒了。
“好了,芳姊我走了。现在帮你去花掉这一百块!你可不许偷看我、跟踪我哦!”拍拍她僵硬的肩,乐于助人的芳姊仰头大笑,快步消失在雨中。
独自在屋檐下站了好久,她才缓缓往唱片行走去。
被芳姊这么一闹,她像是灵魂出了窍,整个人呆呆傻傻的。
真的能找到那张钞票吗?或许就因为希望渺茫,让她觉得与楚思凡之间就此无缘,所以垂头丧气。
迈入唱片行,她四处打量楚思凡的新专辑所在,然而左顾右盼都没有看到。
天啊!该不会没有进货吧?这家店对楚思凡就这么没有信心吗?
“请问,有楚思凡新出的CD吗?”她拉住一个店员问。
“啊,又是来找这个的,”店员不禁笑了,“喏,在那边摆著呢!”
“哪儿?”瞪大眼睛,她还是完全看不见。
“就在那个架子上,只剩一张了。”
“只剩一张了?”她忍不住惊呼。
难怪她看不见!本以为会像山一般堆得高高的,不料,却只有薄薄一片。
这么说,楚思凡的新专辑卖得不错喽?刚上架就被抢购一空,在唱片业萧条的今天,这可是前所未见的好销量呀!
忍住偷笑,她走到架前,驻足观赏这空荡荡的货架,仿佛在欣赏令人欣慰的战果一般。
仅剩的一张专辑就摆在眼前,封面上的男子身著黑衣,魔魅惑人的面孔令她怦然心跳。
她伸出手,指尖触碰CD的边缘,犹如在轻抚他的脸颊一般……
忽然,背后有人抢先一步,在她愣怔的瞬间,将那张专辑攥到了手中。
“对不起,这个是我要买的!”她连忙回头解释。
然而,她的舌头忽然失去了说话的功能,张著嘴,她瞪大双眸看著来人。
来人身穿雨衣,戴著渔夫帽,一张俊颜在帽檐下对著她微笑。
楚思凡!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宛如从天而降,这是幻觉吗?
“你不必买了,我送你。”只听他低低地说。
“你在这里做什么?”叶蓝怔怔地问。
“嘘──”他点了点嘴唇,示意她收敛音量,“我来看看自己的唱片卖得怎么样。”
“你不怕被人认出来吗?”她担心地朝四周瞧了瞧。
“我打扮成这个样子,应该不会有人认得出。”弹了弹帽檐,他满腹自信。
叶蓝不由得笑了。
“喂,不如我还是把这张仅剩的专辑买下来吧?”她又说。
“不是说了,我送你吗?”
“可是,如果专辑卖得一张不剩,明天肯定上报纸头版,标题我都想好了──乐坛新天王新专辑,数小时内销售一空,创造业界奇迹。你不觉得这样很厉害吗?”她陶醉地闭上眼睛。
楚思凡只得点头,“那好吧,不过我来付钱。”
“钱当然是你付喽!”她调皮地扮个鬼脸。
他忍住笑意,戴上墨镜,来到收银台前,掏出皮夹打算付帐。
然而,叶蓝的脸色却霎时变得苍白。
“等一等!”她哑声叫道。
“怎么了?”他被她反常的模样吓了一大跳。
她抓住他的手,而他的手上,正握著几张刚刚从皮夹里掏出来的钞票。
轻轻的,她把一张百元纸钞从中抽了出来。
定定地盯著那张纸钞,她的表情复杂,眼里猛地泛起泪花。
“到底怎么了?”楚思凡蹙著眉,万分不解她莫名的举动。
“这张钞票……你、你从哪里得来的?”她的声音都在发颤。
“大概是刚才在附近的便利商店买东西时,店员找给我的吧,有什么问题吗?这是假钞吗?”
她微微摇头,“这上面,有一个字,你看到了吗?”
“字?”他一怔,“什么字?”
总有人喜欢在钞票上涂涂写写,他是从来不会在意的,反正钱花得出去就行了。
“一个缘字。”她将钞票的正面朝向他。
“咦?真的!”他莞尔。
“思凡……”她忽然唤他的名字,这之前,她一直叫他“楚先生”,“你、你今晚有空吗?”
“想替我庆功?”他挑挑眉。
“想告诉你一件事。”她抬眸,郑重地看著他。
“有什么事尽管说好了。”他被她如此严肃的目光盯得有些不自在,“我们也算是朋友了。”
“我现在不敢说……”她咬咬唇,“得先去喝一杯酒,壮壮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