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古代,白云山庄,苏州 >> 青梅竹马,江湖恩怨,久别重逢 >> 痞子大侠作者:董妮 | 收藏本站
痞子大侠 第八章 作者:董妮
    昏迷前,丁叮的最后一段记忆是,有个男人含住她的耳垂,低声呢喃着:「我的亲亲好师姊,我们回家了。」

    「师姊」前头是可以加上「亲亲」那种形容词的吗?况且,男女授受不亲,那男人怎可以对她做出如此亲昵的行为?

    但他完全没有给她反应的机会,在说完自己想说的话后,就点了她的昏穴,将她劫出柳家。

    待丁叮再度苏醒,她身处的地方已不再是柳家那样文雅细致的环境,而是一个很简单的房间,只有一张木桌、木床、木柜,加上三张木头椅子。

    这样的房子可以称之为简陋了,但偏偏,她觉得很亲切。

    她忍不住下床,摸摸桌子、椅子,做它们的人很认真,而且极具天赋。她看得出来,这房里的所有家具中,床是第一个被做好的,那时,做的人的手艺还很生疏,刀法僵硬,缺乏灵性,但当那人做到桌子时,像是想通了什么,雕工由刻意的琢磨一变而为精细。

    然后到了木柜,这刀法已浑然天成,每一刀、每一削都契合了木头的纹路,并且展现它们最自然美丽的风采。

    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脑海里跳跃着,一张模模糊糊的面孔出现在眼前,她不自觉地开口:「……武学没有所谓的招式……师从自然……了解了心,这世上就没有学不会的武功……」

    「这些话,妳以前每天都要揪着我的耳朵说一遍。」曲笛捧着一只汤碗走进来。

    原本在丁叮眼前跳跃着的模糊面孔突然炸碎,变成了冲天而起的火光。

    「啊!」她脑袋一阵暴疼,踉跄地跌坐在一张椅子上。

    「师姊!」曲笛焦急地放下碗,走过来扶住她。

    丁叮闭上眼,不知道刚才闪过脑海里的是什么,好熟悉……偏偏,她现在要回忆,却一点也想不起来。

    「师姊,妳哪里不舒服?」说着,他伸出手就要诊她的脉。

    「你干什么?」她吓一跳。「男女授受不亲,你怎么可以随便碰我?」跟着柳怀犀这四年,她日日读着圣贤书,一言一行莫不符合女戒之规矩。「还有,你叫我什么?」

    男女授受不亲?他忍不住仰头大笑,他十二岁初进白云庄,一身泥灰,还是她帮他洗的澡呢!其后……好吧!他承认,他是有点懒,觉得天天洗澡很麻烦,就告诉她,澡洗多了伤元气,男子汉大丈夫,一年最多洗两次澡,那才叫真正的有「男人味」。

    结果是她把他揍得很惨,天天拿着刷子追在他身后,总要将他别得一清二白才肯放过他。

    他们之间早就无分彼此了,他身上有几根毛、她大腿旁边有两颗痣,他们心里是清清楚楚;又何来如今的男女授受下亲?

    「我的好师姊,我正是妳最心爱的小师弟、日后的亲亲相公、将来孩子的爹爹。」

    「你胡说八道什么,我根本不认得你,况且,我早有未婚夫了。」

    「妳的未婚夫是最近两、三年才冒出来的,可我早在妳八岁那年便将妳定下来了,哪里轮得到那姓柳的娶妳?」

    他知道她八岁时的事,这么说……他该也晓得她的出身来历喽!「你到底是谁?你真的清楚我过去的事?」

    「不是说了吗,我是妳最心爱的小师弟、日后的亲亲相公、未来孩子的爹爹。」

    这人说话好不正经,而且又爱胡搅蛮缠,分明坏蛋一颗。

    丁叮深深地皱起了眉头,手指头抖了两下,下意识就想揪住他的耳朵扭上两扭。「先回答我第一个问题,你姓啥名谁?做何营生?祖籍何处?」

    「嘻嘻!」他就知道她的大家闺秀风范维持不了太久,因为她骨子里根本没那玩意嘛!他们都是热爱自由的人,只有那茫茫山林才是他们的道遥之所,至于道德礼教……让它们下地狱去吧!「我叫曲笛,应该是苏州人,谁知道呢?反正我一出生就被扔在苏州,至于祖籍,如果有一天妳有幸找到抛弃我的爹娘,可以去问他们一声。至于我做的买卖……明里,我是天宝坊的老板,暗地里,我是天下第一情报组织『灭天』的首领。」

    曲笛!这两个字让她心头闪过一阵颤栗,刚才在她眼前跳跃的模糊身影又鲜明起来,她努力想要捉住那个人影,看清「他」的面容,偏偏……

    「唔!」她的头又开始痛了,可恶,好疼。

    「怎么了?妳头疼是不是?」他紧张地跳到她身边,手掌抵在她的背心上,由于两人武功同出一脉,所以他很清楚她内力运行的规则,只是想不到……该死,她的经脉处处阻塞,有一些甚至已经萎缩,当初那些黑衣人到底伤得她多重?而那救治她之人分明是脓包一个,治伤居然只医一半,让她落下这样一个病根子,难怪记忆不复。

    「别怕,听我的话,气从丹田,走下关……」他缓缓引导着她虚弱到近乎消失的真气流转,她的经脉阻塞得非常严重,让他的内力走得极为辛苦,不过短短的一遍行功,就累出一身大汗。

    自他的武功由后天步入先天之境后,这还是第一次让他有种差点脱力的感觉。

    但他的努力却不是徒劳无功,当他引导她的真气流转过一遍后,她的内力就开始自发性地循着他刚才为她开发的渠道游走起来。

    曲笛总算放心地松开了紧贴在她背心的手。

    丁叮依稀感觉到自己似乎做过这类似的行为几千次了,尽管已遗忘它四年,可一旦再被唤醒,真气不用她亲身引导,自动运行。

    真气每运行一遍,她的头疼就减轻一分,原本沉重的身躯又更舒缓一些,她沉浸在这畅然的欢快中,一遍又一遍地行功运气。

    曲笛看着她渐渐入定,也盘腿坐在她身边,为她护卫。

    这期间,曲敏儿来找过他十二次,他都没发现她。

    当丁叮在他身旁时,他眼里,心底就只容得下她,再也看不见其他东西了。

    曲敏儿悲哀的泪水不知浸湿了几条手绢,对他有怨、有愁,但更多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让她恨不了他,更放不了他。

    所以不管他是否注意到她,每到用膳时刻,她还是准备好膳食来恭请他享用。

    只是三天过去,他粒米未食、滴水未进,就只是痴痴地守着丁叮,仿佛只要看见她,他肚子就饱了,就有了活下去的动力。

    他是如此地疯狂,弄得曲敏儿到最后不仅怨不了他,还为他牵肠挂肚、寝食难安。

    她日夜烧香拜佛,好不容易,终于求得丁叮从入定中清醒,曲笛的神思也返回了自身。

    曲敏儿又开心地为他准备吃食。

    曲笛仍是没发现她,一双眼睛只是盯着丁叮不放。「感觉如何?」

    丁叮眨眨眼,感觉自己似乎作了一场好长的梦,但梦里到底有些什么,真让她说,她也说不清。

    「你对我做了什么?」她一跺脚,身体突然失去平衡,像是要飞起来,但是……人怎么可能飞上天?

    「师姊,妳可真是忘得彻底啊!连妳最擅长的轻功都不记得了,从前的妳可是登萍渡水,如在平地行走呢!」

    「登萍渡水?」她张大了嘴。

    太不可思议了!她以前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啊?能身怀那等本事,又被追杀得身受重伤,若非柳怀犀伸出援手,她恐怕尸骨已寒。

    丁叮承受不住地抱着头,它现在是不痛了,却被曲笛的话弄得不停地发胀。

    「师姊,妳入定了三天,体内阻塞的经脉已打通八成,要完全复原不过是十数日之事。也不必太心急,还是先吃点东西休息一下……」

    「我入定三天?」她猛地跳起来。「也就是说,我离家三日未归,怀犀……」

    「亲爱的师姊。」曲笛温和若春风的面容瞬间化成寒霜一片。「师弟希望妳口中,心里、眼里只存在着『曲笛』一人,再无其他。」

    「你在说什么?他是我的未婚夫。」

    「我不在乎杀了他,只要能将他从妳的生命里彻底抹去,我很乐意一刀砍下他的脑袋。」

    「你……你以前不是这样的……咦?」看他满怀杀意的眼,她下意识脱口而出,但话一出口,她立刻发觉不对,难道她以前跟他很熟吗?

    她和他……不行了,一回忆往事,她的头又胀得像要爆开。

    她皱着眉,两手按着太阳穴。

    他缓步到她身后,轻轻地帮她按摩。

    她应该拒绝的,理智告诉她,这个男人出现诡异、行为偏激、手段狠辣,她最好离他远远的,以保平安。

    但在他靠上来的那一刻,她的心却迅速地软化,很自然地把自己交给他。

    他默运玄功,双手带着一股热流,揉按着她僵硬的太阳穴和肩颈部位。

    慢慢地,她的神思开始飘渺,身体好像躺在柔软的云朵上,浓浓的睡意笼罩而来……

    曲笛一直等到她彻底睡熟了,才停下按摩的工作,打横抱起她,放在木床上头,为她盖上锦被。

    「不是我不告诉妳事实,只是……我说了妳就会信吗?」他皱眉看着她一身华丽宫装、头上珠钗环绕、俏脸薄施脂粉……最最恐怖的是,她原本行走便如的玉脚竟缠着两条长长的裹脚布。

    该死的柳怀犀,把他可爱的仙女变成什么样子了?一个俗世的庸脂俗粉?

    柳怀犀根本不了解她。丁叮是山涧里一抹清泉,自高高的悬岩边荡下,清澈、无垢。那才是真正的她。

    他要抹去柳怀犀留在她心里的所有痕迹,但不能用太强硬的手法,必须保持耐性,给她时间,让她自己想起一切。

    感激老天,他刚才诊过她的脉了,她的伤基本上已无大碍,之所以失忆,全是经脉受损阻塞引起。

    只要他不惜耗费功力为她疏通,加上一些外力刺激,他有信心,半个月内让她恢复如初。

    安顿好丁叮,他随即将那摆满一桌的饭菜尽数收起,走出房间。

    曲敏儿还等在房门口,痴痴地看着他。

    他不是笨蛋,她的心思他如何不懂,奈何,他的人是偏激的,爱同样也偏激。一旦认定了一个人,就至死不改。

    「对不起。」他把饭菜递还到曲敏儿手上。「以后她和我的饭菜由我一手负责,这后院妳就别再进来了。」

    「为什么?」曲敏儿慌急地扔掉饭菜,拉住他的衣袖。「我并不想跟她争,只要让我可以看见你,哪怕叫我做奴婢也行。」

    曲笛一记掌风切断了那截袖子。「妳忘记三年前我跟妳说过的话了,一个人想要活得好,唯有依靠自己去争取。」

    「而我现在想要争取你。」

    「问题是,妳没有我偏激、没有我执着、没有我心狠手辣、没有我武功高强,所以妳争不过我,也争不到我。」曲笛指着自己。「倘若今天妳处于我现在的位置,因为一场悲剧,妳与心爱的人分别,四年后再相逢,她却成了别人的未婚妻……不,假设她已经嫁了人,连孩子都生了,与她的相公也是和乐融融,妳会怎么做?」

    曲敏儿陷入沉思,眼神在曲笛和房里的丁叮间来回游移。

    「我告诉妳我会怎么做好了。」曲笛阴冷的声音就像十二月的大雪。「我会给她下忘忧草,让她遗忘一切,并且杀掉她的相公和孩子,不择一切手段夺回她。」

    曲敏儿俏脸煞白。

    「觉得我很残忍?」似乎为人所害怕是一件很痛快的事似的,曲笛笑得更是诡异。「自我诞生的那一刻起,苍天待我就没有好过,我被亲生爹娘丢弃,虽然被几个乞丐收留,但他们也不是什么大慈大悲的人物,讨的东西有多,才分口汤让我喝喝,讨的东西少了,我也就只有饿肚子的分。当然,他们还是救了我的命,所以我仍然感激他们。至于我的师父,他认为我心肠狠毒,虽然待我不错,却还是有一层防备之心。很遗憾,他若能彻底信任我,他不会死得那么凄惨。在这世间,唯一毫无保留、全心全意待我好的只有丁叮,所以我也只要她,哪怕上穷碧落下黄泉,我都要她,谁也不能阻挡我。敏儿,妳也一样。」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你会亲手杀我吗?」

    「我会。」他回答得毫不迟疑。

    至此,曲敏儿对曲笛终于彻底死了心。「我懂了,我永远不可能成为你心中所爱的人。但念在共事三年的分上,可以给我保留一个朋友的位置吗?」

    这一次,曲笛真正扬起了温柔的笑。「我再送妳两句话。第一:商场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第二:不要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说完,他转身走了,去准备他和丁叮的饭菜。

    曲敏儿虽然没听懂他的暗示,小心经营天宝坊,却仍心满意足地望着他欣长的背影渐行渐远。她知道曲笛拒绝了她的情意,但从这一刻起,她成了他生命中第一个、或许也是最后一个朋友。

    该知足了,毕竟他没有骗她。他对敌人也许很残忍,但对身边的人,那是完全掏心掏肺的。

    打丁叮被曲笛幽禁后,日子就过得浑浑噩噩。

    起初,她偶尔还会想起柳怀犀,要求回柳家,再不然,总要通知柳怀犀一声她的下落,不能教柳怀犀在那里为她空着急吧!

    但他不知道给她吃了什么药或使了什么手段,让她时时刻刻脑袋里幻象频频,不过十来天,她已渐渐搞不清楚什么是现实、什么是虚假。

    她的记忆多了一个叫「丁叮」的女孩,从小在山林里长大,有一个武林谱上排名第一的爹爹,还有一个师弟,长得瘦瘦小小,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偏偏,一张脸俊秀到了极点。

    曲笛这浑小子,打她八岁就开始吃她豆腐,骗她喝酒,拐她偷钱溜下山玩。

    他们每天都在山里为非作歹,不是戏弄猴子就是追逐老虎……臭曲笛明知她伯毛虫,又偏爱拿虫子吓她,惹得她发火,总要狠扁他一顿出气。

    但可笑的是,每回她出完气,她老爹就要受气。因为曲笛总认为自己会打输她,全都得怪丁还这师父不会教,不然以他过人的聪明才智,哪可能打不过她?

    曲笛真是笨,也不想想她习武几年,他又练了几年?拿马脚跟象腿比,根本是自讨苦吃。

    不只如此,曲笛还一天到晚都说喜欢她,长大后一定要娶她做娘子。

    奇怪,喜欢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每次她一想起这个问题,另一个她:「忘忧」就会回答——喜欢一个人就是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心情会很平和,就像听着柳怀犀的读书声时那样。

    柳怀犀是个彬彬有礼的读书人,举止有度,言谈斯文,他们认识四年,连手都没牵过几回,因为他说男女授受不亲。

    他有着远大的理想,一心为国为民,哪怕得罪权贵,他也不在乎。

    那宁折不屈的性子让他在仕途上屡经颠簸,就拿这次南下苏州来说,皇帝是正经八百给他发了密旨,但事实上吩咐他的事却只是买一样东西,一种传闻可以让男性雄风大振,并兼具养生长寿的丹药。

    这等杂事明明谁都可以做,偏偏皇帝硬是指派了柳怀犀这个御史来干。她从柳怀犀的叹息声中了解,皇帝特意派他来买东西不是因为宠信他,纯粹是受不了他的忠言逆耳,所以遣他远离,让那双龙耳好好安宁几天。

    柳怀犀受重用的日子不可能持续太久,毕竟没人喜欢一天到晚被纠正。而明知这一点,柳怀犀仍坚持不改耿直的性子。

    「唉,怀犀这样的脾气,没有我在一旁开导着,岂非要憋着一肚子的郁闷?不行……」她抚着微带晕眩的脑袋站起身,推开房门,迎面而来的曲笛站在走廊上,对她弯起一抹亲切又兼带三分戏谑的笑容。

    「师姊早啊!昨晚睡得可好?」他背在身后的双手一转,却是一笼包子,热腾腾的,还冒着白烟。「今天早膳吃山笋包可好?」

    「山笋也能做包子?」她的注意力不小心被他转移了。

    「山笋配上香菇、木耳、豆皮,再掺些小川椒,味道可鲜了,保证师姊一尝就上瘾。」因为当年她做过一回给他吃,他念念不忘多年,自己研究了很久,才重现昔日风味。

    「真这么好吃?」她不太相信,忍不住拿了一颗轻咬一口,没有肉包子鲜美的汁液流出来,却溢出一股清冽的芳香,她细细咀嚼一小块切丁的山笋,鲜嫩的味道在川椒的衬托下,更显甜美,而且……这味道……好熟悉。

    一个模糊的画面在脑海闪过,一道小小的身影在竹林里上下蹦窜,利用晨雾正浓、朝阳未起之际,挥舞着手中的绣线,收割那一小截一小截方冒出头的嫩笋。

    她仿佛还能感受到那女孩的欢喜,心想这玩意儿保证可以让家里那只小馋猫,吃得连舌头都一起吞下肚。

    「如何?师姊,我没骗妳吧!这山笋包确实足难得的人间美味。」他笑嘻嘻地拿起一颗包子,也跟着吃起来。

    丁叮看见他肩膀上一大片湿润,微微讶异。他是一大早就去竹林挖笋子,沾得一身露水吗?就像方才闪过她脑海里那个小女孩一样。

    就为了做这一笼包子,费如此大的心思,值得吗?

    她下意识地轻抚他肩上、发尾的水渍。「还是这么不懂得照顾自己……」话犹末落,她大吃一惊,为什么她会对他说出这种话?仿佛他们之间非常的亲近……不,那不只是亲近,而是比亲近更深切一点的亲密。

    最最起码,她在面对自己的未婚夫柳怀犀时,第一件事必是请安问好,互相关怀,不会动手动脚。

    可对着曲笛,她就是那么自然地碰了他,完全没有那种应该存在的男女之防。

    这实在太奇怪了。她再也压不下满心的疑虑,捉住他的袖子。「我晓得你知道我以前的事,告诉我。」

    他微微一侧身,闪开了她的手。「能告诉妳的我都已经说了,剩下的得由妳自己去想。」说着,他将那笼包子递到她手中。「也许一边吃一边想,妳会想得快一些,至于我……抱歉,目前我是个商人,有很多事得做,恕难奉陪。」

    「曲笛,你……」这个王八蛋,真是气死她了。「我要回家。」

    「这里就是妳的家。」

    「我说的是我未婚夫的家。」

    「噢,妳是指柳怀犀吗?嗯,让我想想,再过半个时辰,他就会到我的店里与我商谈一笔生意。他想买些药,大量地购买,但那药非常珍贵,我正考虑是否要跟他做这笔买卖,毕竟,他出的价钱并不高。」

    她气炸了,他完全清楚柳怀犀奉旨南下的目的,却拿这件事来威胁她?倘若她坚持回家,他肯定二话不说拒绝与柳怀犀交易,而任务失败的柳怀犀一旦被皇上降罪,那后果……

    该死!她恨恨地转回房,砰地一声踢上房门。

    「啧啧,好泼辣!不过我喜欢。」曲笛快乐地吹着口哨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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