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古代,架空,架空 >> 重生穿越,灵异神怪,青梅竹马,情有独钟 >> 钱精闺女(下)作者:寄秋 | 收藏本站
钱精闺女(下) page 9 作者:寄秋
    “如兰——”宫书谨朝妻子投去一瞟。

    温如兰,宫清兰,照常理来说长辈中有一字相同的,小辈不能重名,是为不敬,可是没人把三房当一回事,当时宫老夫人头也不抬的定下庶孙女的名字,完全没想过重名一事。

    “还有你,小讨债鬼,你来说说嫁妆是怎么回事?你爹我现在脑门充血,需要听点好消息降降温。”他的女儿,他那个刚学会走路的小肉球,骑在他肩上大喊“我最爱爹爹了”的小心肝,她几时悄悄长大了?

    看着两双眼四只眼珠子盯着她,宫清晓不避不闪的一手拉起一人的手,娇滴滴的甜笑道:“有人想娶你的女儿。”

    “老子不同意。”

    连老子都出来了,可见他有多愤怒。

    “你打不过他。”人家一根手指头就能把他钉住。

    “这世上是讲理的,他敢目无王法?”还是会动拳头的,肯定不是好人,他绝不会屈服于淫威之下。

    “哎哟!爹,我忘了告诉你,他就是不讲道理,我常喊他土匪。”啊!她是不是有点不孝,快把她爹吓死了,

    “土匪?!”宫书谨不可思议的惊声一喊。

    宫清晓笑着点头,“行径像杆匪,行迹鬼祟,遮遮掩掩的见不了人,而且又生得丑,是越长越丑的那一种。”

    “长得丑?!”他倒抽口气。

    “也不算太丑啦!只比爹差一点。”每个女儿的心目中,亲爹是无法取代的完美典范,没人会比父母更疼爱自己的孩子,全然的无私付出不求回报,只要儿女安康喜乐。

    宫书谨受到惊吓的心略微受到安抚。“这样你也看得上?”

    “我说要考虑考虑。”

    一想到那日烈如狂焰的长吻,她水嫩嫩的粉颊亮起一丝桃色,让心细的温氏瞧见。

    “嗯!是该考虑。”吊着他,把他吊在歪脖子树下。

    “可是他说我不从就要办了我。”而他真做了,害她脸红心跳一整夜,很没用的就失眠了。

    “什么?!那个土匪要办你什么?”他宫某人的女儿是他能办的吗?

    “所以我才叫他土匪嘛,叫他赶紧拦路打劫去,本姑娘是何等冰清玉洁,岂是他能染指的。”说什么他想这么做已经很久了……久?!萝莉控吗他?从她五岁起就觊觎她的稚嫩肉体?

    “说得好,我女儿是纯真善良的小姑娘,哪里能随便配个莽夫。小小别怕,爹保护你。”

    他的小心肝。

    “爹……”她好感动,爹终于有点文人的热血。

    “你们父女够了没?相公,你真相信你女儿那口胡话呀!她哄人时能把人哄到没边,十句话中有七句是假话,那人若是那么差,以你女儿那么高的眼光能看得上吗?”温氏很不想打破父女俩的自我陶醉,可颠倒黑白很不厚道。

    “娘——”你干么要戳破我铺好的梗,我们正要一起讨伐恶贼,你非要临门插上一脚,说贼是卧底的官差。

    形象一下子大逆转。

    “呃,小小呀!那个人是谁?”他好买杀手去暗杀。

    “娘见过。”

    女儿的话一出,宫书谨倏地瞪向妻子。

    “我见过?”是谁?

    “不过你再见到他也一定认不出是他,他变丑了。”人家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美丽,但套用在男子身上却恰恰其反。

    “你又乱说了,真丑你肯嫁?”傻女儿。

    “我怕土匪嘛!”她可怜兮兮的说着。

    “哪时约出来见见,爹帮你打土匪。”吓他女儿?打!

    “明天。”

    “明天?”这么快?

    “校阅场。”

    “校……校阅场?!”他是官兵?

    “明日出征。”目标北戎。

    “……”宫书谨已风中凌乱了,被女儿搞疯了。

    第十二章小小及笄(1)

    隔日。

    宫府三房成了送行的“家眷”,他们一行人挤在人群里,因为要看将来的女婿(妹婿、姊夫),一家六口人没人掉队,他们全想看看是何许人胆敢抢走他们的宝贝。

    “哇!妖鬼将军来了,他又戴上出征的妖鬼面具,太……太骇人了……”又太令人敬佩了。

    进京戴半脸银色面具,表示戾气已消,诸敌尽灭,而率军亲往战场便戴恐怖吓人的妖鬼面具,意思是妖王鬼王来了,众小妖众小鬼还不速速就擒,他要生吞了他们。

    “小小呀!是哪一个,黑压压的一片看也看不清。”怎么每个长相都差不多,铜盔铁衣。

    “爹,你真想知道?”宫清晓促狭的一眨眼。

    “这不是废话吗?你真当爹闲得没事干呀!”他每天也是很忙的,巡酒庄、看铺子、挑伙计,还要把赚的银子搬回府去。

    “把你一只鞋子给我。”希望爹不会后悔。

    宫书谨身后的宫明湛和宫明溪了解自己的妹妹,他们知道她绝对不会安分,正想出声提醒父亲,谁知他已经将一只鞋子交到妹妹手中。

    “爹,看好了。”

    浩浩荡荡的军队整齐划一,成排成列的走过宫府三房所在的位置,远远地,压后的大黑马出现了。

    曾经是女垒种子队成员的宫清晓举手一投——

    “将军小心,有暗器!”秦虎大喊。

    比秦校尉声音更快的是玄子墨手里的三尺青锋剑,银光一闪,飞来物事从中断成两截,低头一看,是鞋子。

    “谁丢的?出来。”秦虎气急败坏的看向围观百姓。

    此时当然是鸦雀无声,没人敢开口承认,没想到随即在人群中,一名娇嫩嫩的小姑娘摇着白色小帕子,以软糯的江南口音一回——

    “哥哥们,那是我爹爹给各位军爷的临别赠礼,还请笑纳。”可惜了娘缝了一晚上,鞋底还是她纳的。

    给各位军爷的临别赠礼……女儿的这番话让宫书谨臊红了一张脸,羞得不敢抬头见人。

    “你……”

    秦虎正想上前训斥,一只大手阻止了他,大将军策马离队。

    “小姑娘,你太淘气了。”面具下的深瞳闪过一抹笑意。

    “我爹,我娘,我大哥、二哥、讨厌鬼弟弟,我们家除了我之外都很仰慕你。”初步介绍。

    “为什么除了你?”他问。

    “因为有太多人仰慕你了,我就不便仰慕。”我还没报一吻之仇呢!你在得意什么。

    “喔!是这样吗?”他眼瞳炽热地望向她粉嫩双唇。

    冷不防的,一道突兀的声音发出——

    “我……我也想跟大将军一样上阵杀敌,你带我走吧!”

    “宫明沅——”这个笨蛋。

    “沅哥儿——”他要干什么?

    “你当真?”玄子铁上身前倾,问个仔细。

    “是的。”宫明沅大声回答。

    “好,男儿志在四方,你就当我马前小兵。”有小舅子在手,还怕姊姊不手到擒来?

    宫清晓闻言,怒不可遏。“姓玄的,你要敢带他走,我跟你没完没了。”

    “小姑娘,本将军就喜欢你对我纠缠不休,令弟我带走了,我保证把他活着带回来。”

    话一说完,他捉起宫明沅的小身板往马背一扔,马儿一嘶鸣,重入部队。

    “你这该死的土匪,你要是没把我弟弟平平安安的带回来,我踩破你家祖坟!”这人……

    这人……太可恨了。

    土匪?

    顿然了悟的宫府三房人面面相觑,小小口中的丑人竟然会是他?!

    “怎么是和尚来插簪?”

    “和尚头上无毛,他要用什么簪发,咯咯……”

    自以为有趣实则刻薄的女子是宫老夫人娘家那边的婶子,捂着嘴咯咯笑着,说着令人不欢的埋汰话。

    “啧!一点见识也没有,那可不是一般的和尚,而是等同本朝国师的圆一大师,连皇上请也请不来的得道高僧。”

    另一名妇人衣着华丽,显然不是宫老夫人娘家那一挂的,但地位更显高贵,与白氏一族分庭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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