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管不管吃住,并不在阴曹的考虑范围内,树城到烟花村也就十几里的路程,她当天来回绰绰有余。
那么自己够不够格?
咳,她的身板虽然单薄,看起来没有三两肉,但一些粗活儿可难不倒她,也算有一把力气,所以不去试一试怎知道行不?
那是三十个铜板耶。
明早,她要早点进城,今天一定要养足精神,明天一早才好赶路。
她一头倒下,却忽然想到什么,身子一个打挺,灵活的弯腰往炕的边角往下摸去,熟门熟路的从墙壁的旮旯缝隙里掏出一个瓦罐,入手沉,看起来颇有分量——那是当然的,里面可是她这几年来一文一文攒下的身家。
瓦罐已有八分满,再过一阵子,她就能把钱存进钱庄。神婆那屋子太潮了,这几年真是累着了,一双老寒腿总喊着疼,自己这么努力,想的就是也许过两年能把神婆接过来养老,就算不能住一起,她另外起一间屋子给神婆住,就住她隔壁,眼睛看得见她的地方,也是好的。
解下腰际的陈旧小荷包,这是她十岁出来独立时神婆给的,她用了许多年,舍不得换下来。她把银钱全部倒出来,难得还有两颗四钱重的小银锞子,她留下五个铜板当午饭钱,其他的全部放进瓦罐里。
她嘴里总是喊着不要紧的膝盖又隐隐作痛起来,她啧了声,想说只要睡着就会忘记疼痛的法子是行不通了,狠下心来咬牙给膝盖揉了两遍,最后擦掉从眼眶冒出来的眼泪,倒头就睡。
生活的残酷对她来说是日常。
这膝盖明天应该就会好了吧……
阴曹不知道她一入睡,四壁皆空的房间突然有股黑烟升腾而起,慢慢凝聚成一个人形,五官也逐渐清晰,最后幻化出一个穿宽袖紧身绕襟深衣的男子来,黑色的直裾优雅的垂在脚边,始就这样用他白肤淡唇的脸看着连被子都没盖,甚至方才揉膝盖拉起的裤管也没放下来,就这样大剌剌呼呼大睡的姑娘。
那块瘀紫黑青因为她的胡乱揉按已经散成更大一块,更惨不忍睹了。
这明天晨起应该会更痛了吧。
她,连疼痛也不会叫唤出来吗?
他这千余年来见过的人不知凡几,却没见过一个姑娘家对自己这么不看重,又那么的倔强。
但是这不代表他对她有任何的心慈,在没有她的命令下,他是绝对不会妄动的,且就算得了她的命令,他也要看看自己心情好不好。
所以,他很心安理得的消失。
第二章 进城找活计(1)
一无所知的阴曹这一夜连翻身也没有,直睡到鸡鸣才不甘愿的张开一只眼睛。
是的,一只眼。
这是不甘愿的起床啊。
怎么好像才躺下天就亮了?
照旧翻身就起,哪晓得下一瞬间又栽倒在炕上。
阿娘喂,她的膝盖……昨晚真不该偷懒,要是去拔点草药捣碎敷上去,过一夜应该就没事了,哪会像现在这样肿成馒头似的。
算了、算了,不管它,痛个两天也就自己好了,她今天还有事,她可是打定主意要进城。
胡乱的把裤管放下来,一拐一拐的洗了把脸,从水里见仪容没什么差错就出门去了。
她一向就是这样,短暂的悲苦后,坚定的擦干眼泪,贫困无法让她低下头,劳苦也无法压弯她的脊梁,现在如此,将来也是一样。
虽说到树城不过十几里路,平常走走跑跑也就到了,可今天阴曹的腿痛得她想哭爹喊娘,来到树城已经一个时辰后的事了。
有着三百年历史的树城是座小巧的县城,靠水又靠山,城里车水马龙,人烟阜盛,民风纯朴,是个很美的小城。
青石板路上,挑着菜担子的老爹,卖面的大婶,在门口对着路人打招呼的茶铺伙计,普通百姓的穿着算不上好,但朴素整齐,处处带着安详和蓬勃的朝气。
当然也不可讳言,任何一个有人的地方就不可能只有光明,无赖痞子、小奸小恶的人也是有的,但十恶不赦的倒是未见,所以,整个树城可以说是非常适合人居住之地。
阴曹赶到城南最热闹的乌衣街时,着实倒吸了一口气,只见人龙绕了好几圈,她已提早出门了,想不到许多人比她还要早,这是势在必得啊!
娘的,早知道她昨夜就不睡了,连夜进城,起码得到工作的机会比较大。
「小伙子你也想来抢工作啊?瞧你这小身板,还是趁早回去吧,这活儿没你的分。」回过头来的大叔长得五大三粗的,嗓门也大,是个粗人没错,却很好心的给阴曹建言。
「既然都来了,总得试试看,大叔您说对不对?」摸摸鼻子就走不是她一贯的做事风格,只是这里有这么多人,要等什么时候才轮到缀在尾巴的她啊?
大叔连正眼都懒得看她了,挥苍蝇似的。「要是我才不浪费这时间,赶紧找别的活儿去。」
他的话引来更多人的讪笑,什么对手不对手的,就是个不自量力的雏儿。
阴曹嘿嘿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
伸手不打笑脸人,见她没有半点想离开的意愿,那几个粗汉子也就不理她了。
阴曹没等多久就看出来,长龙般的队伍消化得很快,一次五十个人进去,大概两炷香时间,很快就淘汰一批出来,从那些个被淘汰的人垂头丧气的叨念中得知,原来想进大匠的手下当学徒,要先能扛起单包重三十斤的泥袋两包,来回在广场走上一圈,还得要脸不红气不喘,没有两把力气的人根本应付不来。
阴曹咽了咽口水,两包三十斤的泥袋,根本比她体重还重了,但看在那三十个铜板的分上,说什么也不能打退堂鼓,临阵退缩。
被录取之后总不会天天都要扛泥袋吧,如果是这样,那她不如去码头当脚夫扛谷包去。
不管啦,硬着头皮上就是了。
不得不说,即便是个面试的宅子也大到没边,阴曹和另外四十九个人一同进了院子,只远远看见廊檐下的太师椅坐了个看不清面貌的人,一侧是已经被录用的人,一侧就是他们这些人,院子中央则有一堆放得歪七扭八的泥袋。
没有人发话,他们只能规规矩矩的站在太阳底下。
冷不防,一个管事模样的人朝着他们这群人喊,「这里有识字会算术的人吗?」
众人面面相觑,要是会识字读书,早就在家里跷脚当大老爷了,哪还用得着来这里干这种粗活?
管事的眼光慢吞吞地巡梭过去,直到落在阴曹身上,她因为个子小,被淹没在一众高头大马的糙汉子里面,要不是他眼尖,恐怕还看不到。「小兄弟,你会写能算数吗?」
「基本的都会。」不是她吹嘘,八岁前她还在那个家的时候,祖母为了怕人家说她厚此薄彼,也请来启蒙的先生教她识字。
她读过《千字文》、《弟子规》、四书五经,因为她学得快,先生也教得勤,打下好底子,后来跟了三花神婆,神婆大字不识一个,她只能自学,有不懂的文章还是字句就去请教村子的老秀才,老秀才也没嫌弃她,反而谆谆告诉她,尽管她不是他的学生,又家境贫寒,但也不能妄自菲薄。
要她说,这笔墨纸砚都费钱得很,要不是老秀才逼着她,把家里多出来的笔墨砚和两刀宣纸都给了她,还称赞她是什么遗落的珠玑、难得的才女,后头还感叹她为什么生为女子之类的,否则功成名就,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