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俏伙计 第2章 作者:决明
    这种苦差事,为何会落在她头上?

    欧阳妅意端著清淡口味的饭菜,走在通往客房的青石板上,她奉严尽欢之命,按照三餐为客房养伤的那位质押品送膳。

    质押品,对,他如愿以偿,用一颗心,当得少少的几文银。

    实际上,她最想问的是,公孙谦为何会允诺他的无理典当?这种典当生意,根本没有赚头,偏偏公孙谦回禀严尽欢时,明明白白说道:“他是相当罕见的典当物,几乎可说是价值连城,不当太可惜。”

    严尽欢也是昏庸过头,竟乖顺地颔首:“那就听谦哥的话,留他下来吧。”

    以前的严尽欢才不会这样!

    她哪那么好打发?!没追问公孙谦半句、没啰哩啰唆地数落公孙谦当贵了!

    现在要是公孙谦随口说路旁石头值一万两,严尽欢也会点头称是。

    不是严尽欢转性变身小绵羊,而是公孙谦背后靠山太庞大,无论他做出任何错误决策,都会有人替他解决严尽欢的火气——只要拿颗闪闪发亮的金刚钻在严尽欢面前晃两下,严尽欢连魂儿都飞了。

    万恶的金刚钻,教女人无法抗拒,包括她。

    日前钻山拥有者李梅秀,以赔罪之名,在当铺里大肆发送金刚裸钻给大伙消气,希望大家原谅她做过的错事,欧阳妅意也收到好几包。

    金刚钻,美得炫目,镶在发钗上,无比增色,嵌在指环里,衬托葱白手指的美感,她爱不释手,连上当铺的客人见著,都忍不住询问哪儿可买到,难怪最近金刚钻的饰品生意激增,秦关已经好久没见著人影,成天都在与金刚钻奋战,琢磨著它们,尉迟义也被调去宝石铺守卫金刚钻的安危,严防宵小将歪脑筋动到上头。

    正因为金刚钻为严尽欢带来大笔钱财,所以她决定放任当铺被人玩垮也无所谓,是吗?所以阿猫阿狗随随便便都能登堂入室,是吗?

    欧阳妅意冷嗤,没停下的脚步也抵达客房,她轻甩螓首,甩去脑子里那堆混乱,只留下关于“古初岁”的事。

    古初岁,客房里那个男人的名与姓。

    公孙谦说他罕见,说他价值连城,她著实看不出来哪儿有。

    他是一个好看的男人,这点她不否认,但若指他的容貌世间罕见,又太过了。男人生得再好,不会被揽为后妃,更没听过哪位帝王怒发冲冠为男颜,价值连城这四字,有待商榷。

    欧阳妅意以膝顶开门板,进入客房,古初岁正坐在那张流当的古董龙椅上,阅读叠在地板,同为流当的古书籍,见她来,他合书,上前为她接手托盘,欧阳妅意由著他去做。

    “你今天又忘了涂药?”她瞄见桌上那瓶没开封的药膏,斜眼瞟他,明明昨天才提醒过他的。

    “我的伤已经痊愈。”

    她已经听惯他特殊的嗓音,开始很轻易能分辨他说些什么,不会再觉得吃力,或是得要他重复好几遍才能每个字都听懂。

    又是这句。

    痊愈痊愈痊愈……她真怀疑他懂不懂这两个字是啥意思!并不是匕首抽出胸口后,就叫做痊愈了,好吗?!

    “大夫煎的药汤你不喝,开的药膏你不擦,只坚持已经痊愈,你是有自我疗伤的神力是不是?”她压根不信他的说词,当他是怕药苦、怕麻烦,才会如此推托。

    欧阳妅意撕开药瓶的红纸封,开盖,里头满满浅草色膏药,味道凉得有些呛鼻,她皱皱脸蛋,挖出满满一坨:“我帮你涂,快点把衣襟解开。”

    送饭送菜送茶水这样的奴仆事都做了,不差多做一件上药小事,反正严尽欢命令她要好好照顾他,她再不甘不愿,也会乖乖去做。

    “真的不用。”见她逼近,他面露困窘,仿佛靠过来的,是个准备粗暴行凶的山寨土匪,而他是紧揪襟口喊著「不要过来”的良家妇女。

    “婆娘什么呀你?!”

    “男女授受不亲。”千古以来最好用的借口。

    “你跟谦哥他们一样当我是男的就好。”她摆手,要他抛掉腐败的老古板想法。

    没有男人会像她这般娇艳欲滴、这般精致俏美,他做不到。

    “我自己来。请让我自己来,好吗?”古初岁企图使自己的声音听来诚恳。

    “你自己来若有用,这罐药老早就涂完了。”她早已数不出来自己说过多少次“记得涂药”,他却当成耳边风,她现在懒得动口,直接动手。

    “我可以在你面前涂,让你盯著。我自己来。”他很坚持,侧身避开她。

    “啐,拿去啦。”她把满手药膏抹回瓶口,如他所愿地将药罐塞给他,颇为惋惜无缘摸摸他胸前刀伤,她很想看看它伤得位置、伤得程度,伤得为何害大夫摇头连连,又为何伤得让古初岁没花几天工夫就能优闲下床走动。

    古初岁背过身去,沙唰的解衣声,缓慢的抹药动作,一切都是转身进行,她除了看见他背后那头黑色长发和削瘦双肩外,任何美景也瞧不著。

    她在等待的过程中,替自己添满一大碗白饭,顺手帮他舀汤。

    不是她别具私心,只顾自己肚皮饱,她吃饭他喝汤,而是送来好几日饭菜,应他央求地陪他用膳,让她发现他的习惯,她知道他总是先喝汤才进食,从他偏瘦体形看来,食量算大,慢食却吃下许多,不特别爱吃肉——这倒很稀罕,她认识的男人都是食荤胜于茹素,每回餐桌上来盘白斩鸡,大家争先恐后地抢鸡腿吃,常常是最快清空的一道菜。

    他喜欢蔬菜汤更胜人参鸡汤,他喜欢清蒸更胜红烧,他喜欢豆腐,喜欢葱末,喜欢粥,还有,他喜欢胡萝卜——那是她最讨厌的一种食物,所以他愿意将整盘胡萝卜块全挑干净,方便她大口大口吃掉和胡萝卜混著一块儿炖煮的嫩肉。这也是她同意和他一起吃饭的主因之一,她不吃的,他吃;他不吃的,却是她的最爱。

    有几回她在前头柜台忙不过来,便请托小纱帮忙送饭菜来喂养他,事后,听小纱提及,从她端膳进去、布菜、唤他用膳,到她离开房间,他不发一语,活像个哑巴,不理睬人,问他什么都不应。

    后来她才发现,除了谦哥之外,她是唯二听过他开口说话的人,也许是因为自觉嗓子粗咧难听,常受人侧目,于是,他变得不爱说话。不过,他面对她时满健谈的呀,一顿饭吃下来,两人东聊西聊,不曾冷场尴尬,没有找不到话说的窘况。

    “我涂好了。”这句话仿佛一个娃儿乖乖听娘的话,将一大碗饭吃光光之后的讨赏调调。

    “快坐下来吃饭。”她赏他热汤一碗。再多就没有啰。

    “今天当铺不忙吗?”之前有几次她都是送饭来就匆匆离开,或是胡乱扒两口饭了事便又赶回柜台坐镇,能悠悠哉哉坐下来细嚼慢咽,代表著忙碌的俏伙计今日无事可做。

    “还好啦,小纱她们顶得住。”她又开始挑起胡萝卜,把它们拨到边边角角。就算讨厌它,但他喜欢,她就无权要厨子不用胡萝卜料理,可是——干嘛把它们切这么细呀?很难挑耶!

    “那你今天可以留久一点。”他唇畔浮现喜悦的淡笑。

    “留久一点干嘛?”她辛苦拨清右半边领地,只剩肉,靠近他座位的左边餐盘则是一片红红萝卜海,终于可以愉快吃肉。

    “陪我。”

    筷子夹肉,衔在她微张的嘴里,他理所当然的回答,教她吃惊。

    陪我。

    粗哑的嗓,怎么这两字从他口中说出,会那么让人酥麻哆嗦?

    “我们没这么熟吧?”她只是奉命送饭来喂他,再顺便一起坐下来清空盘中飧,吃完收拾收拾碗筷,闪人,交情著实没多好。

    “我们,算熟了吧。”他的惊讶,来自于她的疑问。

    “你所谓熟的定义,是指知道彼此名字吗?”若是,那她和他算熟没错。

    “当然不只。除了你的姓名,我知道更多关于你的事。”

    “哦?”她边咀嚼嫩肉,边愿闻其详:“例如说?”

    “你是严家当铺的流当品,尚在襁褓中便被带进这儿。”

    她摆摆手:“这件事,全南城都知道,不是啥新鲜事。”她和当铺其他流当品的故事,至今仍会在各大茶铺酒馆里让人当闲话轶闻,加油添醋渲染。

    古初岁尚未说完,浅浅而笑,以他平时自厌的嗓,缓慢续道,不爱开口的他,在她面前,不会得到她的不耐和排异,他的声音再难听,字句再沙哑不清,她都会听著,从第一个字,听到最后一个。

    “你与其他几位流当品公子不同。以我见过的公孙鉴师为例,他笑脸迎人,风雅儒致,看似从容自若,在其眼底却蕴含著灰暗,应该是他儿时经历了某些遗憾。表面上,他藏得极好,轻易粉饰,然而气息是骗不了人的。你不一样,你很快乐。”

    欧阳妅意柳眉轻扬,颇意外他的好观察力。

    “你的眼里,没有一丝丝阴霾,你自己有发现吗?你提及‘咱家当铺’时,会不自觉弯下眼角,眯眯笑著,提及铺里之人、公孙鉴师、以及我未曾谋面的秦关、尉迟义,甚至是小当家严尽欢,你同样会因为溢满笑意而弯眸,你喜欢这里,发自内心的喜欢,就算嘴里埋怨被小当家严尽欢驱使奴役,就算气恼遇上怪客,你仍旧让人嗅著一股在这里非常开心的气息。”他打从心里羡慕起那些会令她本能含笑的人事物,心中有股强烈的渴望和骚动,希望自己也能成为其中之一。

    他慢又仔细地剖析她,语气笃定,半点迟滞也没有,仿彿深谙她的思想、好恶。

    而他,说中了一切,她确实如他所言,发自内心地喜欢严家当铺,这儿是打她有记忆以来就认定的“家”,当铺里的人,对她来说等同于亲人,彼此虽然姓氏不同,那又怎样?同姓氏的人就真的比较亲、感情比较浓烈吗?她可不认为。

    她不像公孙谦,是被双亲牵著手,带进当铺典当银两。公孙谦拥有过“爹”、“娘”和“家”的记忆,即便当时年纪小,渐渐模糊的过往回忆仍会刻在心版上,成为一道伤痕,无法愈合。比起曾经拥有又失去的公孙谦,她幸运太多,不知父母是谁,不明白为何被遗弃,开始牙牙学语时,便已经在严家当铺里蹒跚爬著玩著,她将当铺严老爷当成亲爹,他待她好,并不输给亲生女儿严尽欢,她唯一遗憾的是,自己必须叫“欧阳妅意”,而不是“严妅意”,因为当初来典当她的当单上所签下名字的陌生人,就姓欧阳。据说,那是她爹的名,但她只觉得它是几个无意义的白纸黑字,连记都懒得去记。

    “你是面相师吗?”欧阳妅意打趣问。光瞧人几眼,就把人的祖宗八代、前世来生都看透透。

    “我不是。”他啜口清汤,顺便润喉。他并不习惯说太多话,也不会有人愿意听这般粗哑声音说话,她是头一个,让他一开口便超过十句话的人,也是头一个,专注听著的人。

    “你也不像呀。”他比较像……惨遭地方土豪绅觊觎的落难美书生,哈哈。“不过你细微末节观察得挺详尽,应该说你是细心呢,还是无聊?”养伤之人是镇日闲闲没错啦,除了卧床数蚊子外,没啥其他事能做,他才会如此空闲地仔细观察周遭吧。

    古初岁将她挑出的胡萝卜夹进小碟中,另一盘春笋炒火腿,也在欧阳妅意边听他高见时,边动筷均分两边,一边是笋片,一边是火腿丝,楚河汉界,她是火腿帝国的领主,流放笋片到蛮荒地带,幸好,他喜爱笋片更胜火腿丝。

    “我的细心和无聊,只花费在我想观察的人身上。”他开始用膳,细嚼慢咽,说到最末了那句,他扬睫淡淡觑了她。

    “原来你这么注意谦哥?这样不行哦,谦哥已经名草有主,你快快死心吧。”欧阳妅意身处男人堆里太久,久到都快不把自己当成女人,于是,轻易忽略他对她的评语,反倒以为他很认真在详察公孙谦,才会发觉公孙谦儿时阴霾。

    “你不是一个迟钝的女孩,但有时似乎不太进入状况。”她并非单蠢天真的憨傻姑娘,明明一脸慧黠,明明精明得足以承揽当铺大部分业务,明明说起话来牙尖嘴利,偏偏事关于己,她又尽数放空,当做在听别人的故事一般,置身事外。

    “这也是你的观察呀?好,我也来说说我对你的观察。”要玩,两人一块儿玩。她比画著竹箸,在他面前指指点点,说得煞有介事:“你呢,是个有钱公子哥,八成是排行老二吧,上头有个独裁大哥,为了家产,想将你除掉,于是,你逃出来,身无分文,又无人可投靠,便流浪到南城,歪打正著进到严家当铺,嗯……你的声音,是被毒哑的吧,本准备毒死你不成,毒坏了你的嗓子。”好老梗的情节,现在的杂册小说都不这样写了呢。

    “我不是公子哥,也非家中排行老二,我并无兄长。”他否认了几项,有几项似乎默认。

    慢慢地,他吃光一碗饭,又添一碗。每回见他用膳,她都有一种感觉,好像见到一条蚕吃桑叶,没有囫囵吞枣,缓缓吃著,细细嚼著,胃却像还能填下更多。偏偏他这么会吃还那么瘦,嘴上老挂著「喝水也会胖”埋怨的女人一定恨死他了。

    “可是谦哥说你价值连城耶,你若不是富家子弟,哪有什么地方值钱?”她将他自头到脚打量一轮,又说:“如果‘人’真的可以当,凭你的姿色嘛……你长得还不错,说眉是眉,道眼是眼,可惜瘦了点,声音哑了点,走路也像老人,我会用三十两当你吧。”她忍不住仿起当铺鉴师的审物眼光,说得有模有样。

    “三十两,我当给你。”

    “我是说,‘如果’。”她赏他白眼。“我最讨厌把人拿来当这种丧尽天良的事,要是有哪对爹娘胆敢牵著孩子来当银两,我一定跳出去揍那对爹娘,打得他们学会‘良心’两字怎么写!”小拳义愤填膺地抡紧。

    “像揍我一样?”他笑。当日她一踏出柜台,毫无预警,呼地就赏他一巴掌,她怒火中烧的模样,他记得牢。

    “差不多啦。”打疯子和打泯灭人性的混蛋,她下手都不会客气留情。“你刚说你不是有钱人,你如何说服谦哥让你留下?谦哥虽然偶尔会做些出乎众人意料的怪事,但次数真的不多,先前留下梅秀,可以说是他难得的心软,你呢?你拿什么利诱他?”听谦哥把他说得多神,好似他是世间仅此一件的珍稀品,不收进当铺,是当铺损失,可她左瞧右看,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呀。

    “没有。我没有利诱他。”严格说来,不算。

    “还是你说了啥甜言蜜语?”骗得谦哥团团转。

    他失笑:“我这种声音,无论说什么,都成不了甜言蜜语。”

    这是事实。

    沙而沉,哑而喑,一种比喉头哽痰还要更嘶哑十倍的残破声音,无论如何甜如蜂蜜的字眼,从他口中说出来,便变成了苦涩;再美的一首诗,由他吟来,毫无美感,诗句里的风雅,连渣也不剩。

    “听久了也不是那么难听啦,至少,我是这么觉得。”刚刚为了他说的“陪我”两字,她还忍不住哆嗦两下呢,从骨髓深处里窜起好几波的酥意。

    说完,欧阳妅意微讶地轻呀,发觉一件事实。

    对厚……她在不知下觉中,真的陪著这个男人,吃了一顿很长时间的午膳。

    在他身边,时间流逝得飞快,平时她和大伙一块儿围桌并坐用膳,气氛当然也融洽,不过大伙忙著抢食、忙著大喝“那块肉是我的!”、忙著听取严尽欢的教训、忙著道东家长西家短的热呼呼八卦,吵吵杂杂,连吞下去的饭是否过淡或过咸,谁也没空太在乎,鲜少有静谧下来细细品尝食物的机会。

    像现在,白饭缓缓在嘴里咀嚼,察觉到它淡淡甜味,软嫩的肉,入口即化,肉香弥漫,汤的鲜味,不油不腻,喝得出新鲜蔬菜的芬芳味道,她才知道,厨子有多用心在做每一道菜,等会儿将空盘空碗端回厨房清洗时,她一定要夸奖老厨子几句才甘愿……

    像现在,与他一起吃饭,食物都变得更美味,他不会逼著要她吃下她不爱的食物。人生呐,有几样菜不敢吃,并不会损害身体,又不是少吃几口胡萝卜,她就会营养不良死掉,她还不是长得俏丽迷人、红润健康,自小到大不曾生过大病——可她的歪理往往被公孙谦数落及尉迟义嘲笑,逼著她不许挑食,硬生生咽下与她不对盘的东西,将她吃饭的好心情破坏光光,满嘴全是可怕怪味道,再吃下任何食物也不觉得美味。

    他是个很好的饭友,至少,他让她感到无比自在,待在他身边没有压力。

    她还……满喜欢这种氛围,而且,会忍不住期待晚膳也搬来这儿吃,如此一来,说不定今晚那整盘的辣爆鸡丁她就能一人独吞了,嘿嘿。

    她毫不掩盖地咭咭偷笑,他本来专注觑著她,不一会儿,他的目光挪向窗扇。

    “外头怎么了?”古初岁竖耳倾听,客房外的廊道上,凌乱奔驰的脚步,慌张呼嚷的七嘴八舌,虽然距离稍远,他仍听得清晰,隐约可闻有人正喊著「快找大夫!”。

    欧阳妅意也听见了,她好奇起身开窗查看,只见一整群当铺弟兄姊围著什么,行色匆匆往南侧后园方向去,她眯眸,瞧得更仔细,终于看见众人簇拥为何的同时,她捂嘴惊呼——“关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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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树大招风。

    极美的稀罕金刚钻,拥有众宝玉没有的璨亮,宛若星辰闪耀,秦关独特的切割琢磨技术,化腐朽为神奇,以棱与棱之间最完美的比例,激发金刚钻的七彩炫光,它全属严家另一处珠宝铺所有,是个绝对独占的大事业——等同于印银票的大事业,钱财滚滚而来,每天捧著大把银两上门排队买金刚钻饰品的人潮与日俱增,挡都挡不住。

    如此招摇盛况,果不其然地引入匪徒觊觎,严尽欢早有防备,否则也不会将尉迟义调去珠宝铺看顾金刚钻的周全,但她似乎忘记交代尉迟义顺便保护保护最近为了切磨金刚钻原石而几乎没阖眼休憩的苦命秦关。

    秦关被光天化日闯进铺里行抢的恶徒所刺伤,他们目的只想夺钻,谁想挡,他们就杀谁。

    秦关是练家子,并非文弱书生,他只是太累,又太专注于琢磨原石上,才会遭受暗算,他腹侧挨了一刀,没有刺中要害,正常而言,不危及性命,坏就坏在刀上抹有毒药,盗匪为财害命,丧尽天良。

    当大夫赶至,撕开秦关濡血的衣裳,呈现在众人眼前的,是一大片已经转为紫黑色的骇人肤肉。刀伤只有小小一处,毒却蔓延飞快,经由脉络传送全身,从伤处汩出来的血不是寻常的鲜红,而是介于深墨色的黑血。

    “这……这是……”大夫震惊不已,眼睛瞠得恁大。

    “大夫,您别只是这这这的,快治呀!”当铺老实园丁忙不迭道。

    “这是……‘阎王要你三更死’呀。”

    “您咒咱们家关哥是吗?!”当铺护师气得卷袖要打人。

    “不不不,我是说,他中的毒是‘阎王要你三更死’。”大夫连忙摇手。

    “既然知道中的毒是什么,代表有药可解啰?”当铺婢女小纱抱著希望问。可这毒的名字好吓人、好不吉利……

    大夫摇头:“全天下只有一个人能解这种毒,便是调配出它的药师。”

    “谁?是哪一个?我去找他来替关哥解毒!”

    “作古百年了……”大夫轻叹。想当初,那位医者被冠上神之名,只要是他愿救的人,不曾有无法救活的例外。他不仅医术了得,炼毒之术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阎王要你三更死”便是他得意之作,其毒虽以数十种可以辨别种类的毒草混和而成,可是针对各个毒草施以解毒草药时,非但无法解去毒性,反而更转变成另一个更剧更强的新毒,毒加毒,不虚传其“阎王要你三更死,绝不留人到五更”的阴狠威名。

    “大夫,您这样说不等于白说?!”

    “可这是实情呀,没人解出这毒,除了百年前那位神医,他死后,再也没有人解出过……”

    “匪徒为何拿这么稀罕的毒来抢劫?!”铺里杂役气得诅咒匪徒不得好死。毒药处处有,刀上抹些麻沸药不就了得了,抹什么“阎王要你三更死”呀?!夺财便罢,何必取人性命,致人于死?!

    “‘阎王要你三更死’没有很稀罕呀,我家就有五六坛……”那可是唾手可得的毒药。有此一说,百年前的“阎王要你三更死”,纯粹是被神医拿来毒鱼罢了。

    它不稀罕,要调配出来也不难,把药草毒草杂草全丢进瓮里封牢,等上三年五载,“阎王要你三更死”就酿成了,只是……没人会解而已。

    “那关哥不就……”小纱哽咽,说不下去。

    “要不要去把朱朱找过来?我、我想……关哥在这种时候,会希望见她最后呃……见她一面的。”不晓得是谁,在外围冒出这么一句乌鸦嘴的话,虽然最末一句话即时改口,仍是被拖出去打趴。

    呸呸呸,说啥丧气话?!什么最后一面?!

    坐在房间一角的严尽欢皱紧眉头,习惯颐指气使的她,在生死攸关之际,也无能为力。若斥喝能命令秦关别死,她早就做了。

    看见大夫叹气,再听见方才某人说的那句,她砰地拍桌:“夏侯,去牧场带朱朱过来,她不肯就用绑的,我要在最短时间看见她站在这里!”至少,在秦关断气之前!

    “明白。”夏侯武威也想这么做,领得命令,他毫不迟延,迅速去办,就怕秦关等不到他回来。

    懊恼的尉迟义自责地跪在祠堂,求过世的严老爷保佑秦关,他愿代他失去性命。

    是他疏忽!是他没用!是他在那种时候竟然还听秦关的话,回房小眯片刻!

    欧阳妅意赶至秦关房里,便听见严尽欢下达的命令,并与一脸铁青的夏侯武威擦身而过,夏侯武威全然无视她,以最近距离驰往马厩——俐落身躯直接从湖面上蜻蜒点水而去。

    “怎么了?怎么了?”她随手捉住春儿问。

    “关哥他……关哥他……”春儿含糊说了这几句,已经哭到无法接续,欧阳妅意心一颤,拨开众人,挤往最前头,瞧见榻上血色尽失的秦关,以及他身躯上蔓延开来的恐怖景象。本是碧青色的脉络已被黑血取代,潜伏在肤肉间,看来好骇人。

    欧阳妅意不需要任何人再告知她情况,她用双眼也能瞧明白。

    秦关没救了。

    他几乎完全没在呼吸,他的唇变黑,十指指甲也变黑,眼窝下布满死气沉沉的阴影,墨一般的血,不断不断濡湿身下衾被,扩散成凌乱的黑。

    他快要死去。

    “关哥——”

    “别碰他!”大夫急喝止:“他现在从头到脚都是毒,你们不要碰到他,再有人中毒更糟!”

    欧阳妅意充耳不闻,扑到秦关身旁,像个孩子哇哇大哭起来,胡乱摸著他的脸,想唤醒他,沾上他的黑血也不在意。最沉默的秦关,却是她所有兄长之中,最温柔体贴的一位,他不擅长言辞,只以行动在做事,他从不靠甜言蜜语讨好人,每个人仍是喜欢他……

    若是以前,秦关听见她哭泣,就算吐不出安慰人的话,他也会揽过她的肩,默默陪著、静静守著,直到她结束哭泣。现在的他却没有,他做不到了……

    “关哥,你不要这样子吓我!你醒来!你醒过来啦——”她猛摇他的手,牢牢握在十指之中,感觉到的竟是他冰冷的体温,她哭得更凶、更失控。

    “全部的人都离开这里,到外头去!”

    公孙谦温沉的嗓,带著命令,轻喝著要众人退出房去。

    大伙丈二金刚摸不著头绪,明明是绝望悲伤的时刻,公孙谦仍是他平时处变不惊的模样,好似秦关的濒死,不足以令他难过失控。

    纵然满腹困惑,谁也不敢在此时啰唆,因为公孙谦的眉目间写满严肃,以及不容任何人违逆的威权,于是,挤满房内的人,一个接一个退了出去,离开前,还是忍不住再瞧秦关一眼,或许这会是最后一眼……

    严尽欢没在被驱赶的行列之中,在这里,她最大,她不走,谁都无权逼她走。

    另一个没走的人,是欧阳妅意,她根本听不进任何人说话的声音,她伏在秦关身上,抽噎喊他的名字,用威逼、用哀求、用耍赖,要他张开眼睛看她,不要吓她……直到有人扶起她,她不依,使劲挣扎,不要谁来将她从秦关身边拉走——

    “你再挡著,他就真的会死了。”

    粗磨的声音,在安静的房里响起,穿透她的意识,她愣愣回头,脸上挂满大大小小的泪珠,发现扶她的人是古初岁。

    他在这里做什么?看热闹?

    “妅意,过来。”公孙谦接手,从古初岁手中将欧阳妅意带离床畔,把位置让出给古初岁。

    “他最好如你所说有价值,否则,我会命人把他乱棍打出当铺去。”严尽欢双臂环胸,是质疑,也是她必须这么做,才能阻止自己微微在紧张发颤。

    “他行的。”公孙谦若非如此信任,当日也不会同意古初岁的典当,更不会在众人惊慌失惜时,他还维持住理性思考,直奔客房,带来古初岁。

    行?行什么?欧阳妅意不懂,完全不懂。

    他们要做什么?要对秦关做什么?!

    她看见古初岁站在床前,手握匕首,一刀划破腕脉,惊人的血量喷溅出来,他以血,喂进秦关口中。

    这是……什么妖法?什么古怪的旁门左道?

    抑或只是死马当活马医的苟延残喘?

    欧阳妅意与严尽欢看傻了,两人瞠目结舌,一屋子漫开的血腥味充塞鼻翼。

    除了血的味道之外,有股淡淡参药味散发出来,虽然不及鲜血味浓,仍隐约嗅得著。

    原先由古初岁腕上倾溅的血,在没有紧急处置的情况下,迳自地慢慢止住,更教人惊讶的景象,令两个姑娘抽息。

    古初岁的腕伤,不再流血,伤口仍在,只见粉色皮肉,还有……丝线。

    不是错觉,藉著光线反照下,在场三人都看见伤口皮肉之间,有透明闪亮的丝线穿梭,仿佛正有人拿著细针线,缝妥碗大伤口——但那是不可能,古初岁直挺挺站著没动,手臂平举,双眼未曾落于自己手上伤处,那么,那丝线是什么?

    随著诡异丝线一来一返,肉缝紧、皮缝密,方才血淋淋存在的腕伤,短短转眼之际,消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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