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妅意狼狈跌落床下,下半身仿彿被嵌进石块中一样沉重,她仅能靠著同样软绵绵的双手,匍匐往前爬。
迷魂香的后劲没有消退完全,残留在每一寸脉络之间,阻碍她的行动能力。
爬行短短几尺,仿彿奔跑几百里,汗水染湿长发和衣裳,她好不容易爬出房门,看著眼前长廊,她边喘气,边觉得气馁,那条长廊,她大概要再爬一个时辰,这样是要如何追上转身离开的古初岁呀?!
为什么不听人把话说完?!
为什么只听她由衷说出“好恶心”的评语后就露出如此痛苦的表情?!
她哪有说错?身体里养了一条虫本来就是件无法教人昧著良心说“哇!好棒哦,你肚子里有虫耶!”或“有虫的男人最帅最英俊”之类的谎话,她被公孙谦教育得太成功,习惯实话实说,她压根没想那么多。
她欧阳妅意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肥肥软软的蠕动玩意儿,无论是绿的黑的白的花的有毛的没毛的会吐丝的不会吐丝的,她全都怕!
害她对那玩意儿反感作呕的始作俑者,姓尉迟,单名一个义字!
是他捉来一箩筐的毛虫,为了吓她,狠狠把毛虫群倒在她头上,试问全天下稚龄单纯的小女娃儿,有哪位被几百条毛虫爬满脸、发、全身之后,不会对“虫”视为畏途?
若有,她欧阳妅意跟她姓啦!
蛊,也是虫的一种,而且还是一群五毒虫摆进没有食物的罐内令其互相残杀,最后一只存活下来的王者,简单来说,就是最大最凶的那一种!
她怎么可能会不怕?
怎么可能会控制得住不口无遮拦地发表她的感言?
她真的觉得……体内有条蛊虫,好可怕,却不代表她嫌恶古初岁,这是两码子事——虽然,想到以后亲吻他时,会不会吻著吻著,吻到白白肥肥的大软虫……
欧阳妅意打了几个哆嗦。幸好,怀念他唇软软甜甜的欲望,击败一条虫子,可喜可贺。
她慢慢蠕著,管他衣裳会拖行得多脏,管他手肘会磨得又红又痛,她只管古初岁背离而去的沮丧和落寞——
白费的泪丧!
白费的落寞!
她话根本还没说完呀!
那什么金丝蛊的,是如何钻进他身体里?她来不及问。
那什么金丝蛊的,在他身体里,会不会痛?会不会咬?会不会伤害他?她来不及问。
那什么金丝蛊的,有毒无毒?是否像书里提及“蛊”时,它会啃蚀宿主的内脏,它会夺去宿主的性命?
她来不及问——
她全都来不及问,他就掉头走人,误会她地走人了!
她又急又气又不甘心,立志要将古初岁逮回面前,一字一句把没说齐的话,用最铿锵有力、最坚定巨大的语调吼给他听,要他给她听个仔仔细细,明明白白——
该死的!这条长廊会不会太长了点?!
她现在活脱脱就像她最怕的那种玩意儿,慢吞吞向前蠕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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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座南城,整整有两日都受大量迷魂香影响,以严家当铺为中心,方圆几里内,没有半户人家清醒,欧阳妅意应该是众人中的异类。
兴许是古初岁吻她时,喂入她口里的血,解去泰半迷魂香毒,也可能是她体内爆发出想找寻古初岁的力量,胜过药性,她比任何人更早恢复体力,与先前唯一不同之处,她由爬改跑,身子终于能离开地板,而相同的是,她找不到古初岁。
铺里上上下下前前后后里里外外,她全没漏掉,客房、饭厅、柴房、库房、大厅小厅中厅侧厅,没有古初岁的踪迹存在。
他走掉了。
离开严家当铺。
离开她……
有、有没有这么小题大作呀——
欧阳妅意呆伫在空荡客房里,瞠目结舌想著。
就为了一条虫?!
就为了一条虫,她失去他了?!
代表两人到此为止了吗?!
有、有没有这么不值得呀?!
至少……来个美丽妖艳的狐狸精或是比他更英挺好条件的男人介入破坏吧?
以后若有人问起,她和他为何分开,“就为了一条虫”这理由……多难以启齿?
因为两人从没说过“爱”,所以感情才会脆弱得不堪一击,说不要就不要?
因为她没说过爱他,所以他以为她对于他的离开,不会感到任何痛楚,是吗?
因为他没说过爱她,所以他才会连声再见也没有,挥挥衣袖,走得多么干净俐落、多么绝情绝义。
她咬牙,忍下鼻腔涌上的酸涩。
她才不会哭哩!
要走就走呀,谁稀罕?!
她的人生在他出现之前,还不是过得极好,她欧阳妅意仍旧好吃好睡,长得亭亭玉立、活得自由自在,没有他,她也不会少块肉,既然他如此轻视两人初萌的感情,说放就放,那就一刀两断呀!既然他连听完她说话的机会都不愿给,那么就作罢吧!
不听女人说完话的男人,最差劲!
她气恼地用力喷气,想要骄傲地嗤之以鼻,维持女性不容践踏的自尊骨气,所以,她现在瘫坐在古董大床边,无法站起身子,只是残存的迷魂香在作怪,它让她手脚使不上力,它让她忍不住颤抖,它让她流下眼泪,它让她慌乱无措。
是残存的药性。
只是残存的药性……
“妅意。”
尉迟义拍拍她的脸,好半晌,她才慢慢转过头,她完全没注意到窗外投射进来的橙红夕晖,接近墨黑夜色来临前的最后一丝色彩,染在泪湿小脸上,她跪坐到双腿已从刺痛变成麻木,再也感觉不到任何的疼痛,唯一在不断抽痛的,是她的胸口,好似快发病的前兆。
她自白日坐至黄昏,流逝的时光,与她擦身而过。
尉迟义原本在珠宝铺保护正在切割金刚钻的秦关,夜里的怪味,让所有人都倒下去,再醒来,幸好珠宝铺没有任何损失,他与秦关心生不祥,连忙赶回严家当铺,当铺情况更糟,大伙睡成一片,连公孙谦也无法幸免,他和秦关分头清点当铺人数,担心有哪只家伙被人掳走。怪异的迷香,不是为财就是为人,而当铺中最可能成为贼人目标的,除了严尽欢之外,只剩下妅意——虽然妅意老被几位兄长笑她丑、笑她野、笑她不像姑娘家,但她在外人眼中可不是这样,她俏丽活泼、迷人娇美,有多少客人上门不过是想偷瞄她几眼——先点完人头再点财物,数著数著,就缺一个欧阳妅意!
他第一个想到她会在的地方,便是古初岁睡的客房。
本以为会看见她和古初岁一块儿睡这类重大打击哥哥心脏的恐怖场景,孰料,安安静静的房里,只有一条瘫软跪地的纤瘦身影,动也不动僵著,像只被剪掉丝线的偶戏人儿,失去舞动力量。
“他走掉了……”
没头没尾的答案,仿彿呢喃自语,她说著,潸然泪下。
尉迟义似懂非懂,一室的死寂与被单独留下的孤影,又将惹她哭泣的原由表明得一清二楚。
古初岁走了,原因他并不知晓,但任何光明正大的理由也敌不过害他宝贝妹妹伤心难过来得不可原谅!
“我帮你宰掉他!”尉迟义切齿狠道,把欧阳妅意捞进怀里,抱个扎实,宽阔的肩胛让她依靠。
连他尉迟义的妹妹都敢欺负?活久嫌腻了!
再被他遇见古初岁,他非得一掌劈死他!
“……”欧阳妅意回以静默,咬唇忍下胸口泛起的疼。
她真的没有很爱他吗?那么,为何她无法苟同尉迟义想为她出气的义愤填膺,让尉迟义教训那个不听人说完话的混帐古初岁?为什么,她还是为他著想,不愿见他有一丝受伤……
我身体里,养著一条金丝蛊,它是一种忠于宿主的蛊虫,若宿主躯体受到伤害,它便会潜往伤处,吐出丝线,为宿主将伤处缝合。
他明明是笑著说那番话的。
那么浅,却深刻;那么哑,却轻扬,柔和了他的眉、他的眼、他的容颜,像准备与她分享一个多甜蜜的小秘密,像是知道她听完之后,会对他说出慰抚或接受之类的话,而她说了——
连她现在想起来,都痛恨的字眼。
她怎么可以用那么不负责的三个字,轻易毁坏掉他的笑容?
她怎么可以用那么不负责的三个字,害他感到难过?
她弄伤他了。
她弄伤他了……
“情况如何?”
公孙谦在尉迟义退出客房之后,迎上前去问,尉迟义轻摇摇手,示意离房门远些再来谈话,避免再吵醒欧阳妅意,他好不容易才哄睡她。
公孙谦颔首,与尉迟义步行到湖上圆月桥。
“我才想问你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问话的人,反而是尉迟义。“不是老见到姓古的家伙腻在妅意身边,怎么今天铺里一出事,他人也跟著跑?”不会是当铺误收了匪人当贵客,今日一切事情全是古初岁搞出来的吧?!
“我也想不透。在我昏睡前的最后一眼,清楚看见古初岁抱著妅意,他的表情并无异状。”他甚至很清楚,妅意在古初岁怀里定能毫发无伤,他才敢放任迷魂香操控神智,陷入熟睡中。可见问题是发生在众人昏迷期间,唯一熟知内情的人,只有欧阳妅意,偏偏她也是唯一最不适合被逼问的人。
“我非得把他找出来不可!”尉迟义握紧拳,手背青筋尽进。
“这一点,我同意你的做法。”人,是一定要找出来,不为什么,也得为了妅意。这是妅意生平第一次爱上一个男人,即便要分离,至少两人要分得没有怨怼,不能教妅意心里留下伤、留下阴霾。
“古初岁的底细是什么?我若要找人,从哪个方向去找来得快速?”尉迟义对古初岁一无所知,古初岁是个谜样男人,只有收下他典当请求的公孙谦会明白他这号家伙有几斤几两重。
“……”公孙谦沉吟,歉然叹口气,一笑:“说实话,我对他也没多熟。”
尉迟义瞪大眼:“那你敢放任他靠近妅意?!”他以为几个兄弟全与他抱持著同等心思,保护妹妹为己任,不容乱七八糟的男人近她身旁半步!
“妅意若不喜爱他,他也不可能靠得近她。”妅意又不是单纯天真的傻姑娘,她会分辨善恶,会慎选好坏。
“妅意会被拐呀!不然你说说,古初岁为什么抛下妅意跑了?!”
“抛下吗?”那两字,有待商榷。
那个横抱起妅意,垂首觑她时,眼神中充满怜爱的古初岁,抛下了妅意?
说不过去。
尉迟义或许最近留在珠宝铺的时间比当铺都要更长,所以他没能看见古初岁与欧阳妅意的相处身影,但公孙谦将那些都瞧进眼里,古初岁是以一种无比珍惜的目光在追随欧阳妅意。
既然会珍惜,又怎舍得抛下?
“古初岁那边我是毫无头绪,不过留在铺里左后方弯廊上的几具黑衣尸水,我倒是找到一些端倪。”既然无法从古初岁方向下手,就逐步逐步来抽丝剥茧。
几具黑衣尸水是死于剧毒,不会有人闲闲跑到当铺里来饮药自杀,那么便是想在当铺里干些坏勾当,反倒在弯廊上惨遭歼灭,当时铺里醒著的人,只有古初岁,想必与他脱不了干系。
“尸水摊里没被融尽的衣裳暗袋藏有铜牌,他们是太傅府里的人,不过我们与高老太傅向来友好,没道理他会派入夜闯当铺。为财?老太傅的家财更胜当铺千万倍,这可能性微乎其微。既非为财,以迷魂香撂倒众人,又无伤及他人性命的打算,足见不是来寻仇,如此大费周章,便是为人了。”公孙谦慢慢分析。
提及“人”,便直觉猜到太傅府里那位性好渔色的金孙公子哥,他强掳民女的传言时有耳闻,早就不是新鲜事了。
“畜生!”听明白公孙谦分析的尉迟义啐声,行动派的他,带著一身杀气往太傅府去,摆明忘了他是要去找古初岁还是要去打金孙公子哥。
“太傅府找不到与古初岁有关的蛛丝马迹,就麻烦了……他这个世上仅存的药人及蛊族遗孤,无家可归、无亲可依,他若离开,天涯海角能往哪里再找一个古初岁给妅意?”
古初岁,你千万别就这样人间蒸发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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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里,只有一盏油灯,豆大烛火,吃力对抗满屋阒暗。
壁上投射一道孤影,随著唯一一处小暗窗偶尔透入的风,影子摇曳,仿佛影子主人正缩肩低低啜泣。
实际上不然,影子的主人只是静静落坐,目光浅远,人虽在原地,思绪落在千里之外——身躯能囚禁起来,心却不行。
他浸淫在美梦一般的那几天。
在那场梦里,他遇见一个美好的女孩,她给了他欢愉的回忆,惹他笑、逗他开心,她陪他做了许多许多向来只能孤单去做的事,或许那对她而言不过是举手之劳的小事,对他却是以为这辈子都无法尝到的滋味。
在那场梦里,他被宠著,被怜著,第一次,有人为他大声哭泣,哭得那般纯粹、那般声嘶力竭、那般毫不保留。
即便最后,他不得不从美梦中醒来,亦无损梦里余韵残存的喜乐。
古初岁忆著那些,脸庞有笑,温温柔柔的,被囚于暗室的恐惧,完全不存在于眉宇之间。
“没想到,你竟然逃得掉。”闩上钢锁的牢舍铁门沉沉被推开,金袍男人缓缓步入,宛如正吟念优美诗词般的嗓,阴柔且充满讽笑,却也没能让古初岁的视线由烛火上收回。他来到古初岁身旁,落坐,双腿交叠,不在意古初岁对他的视若无睹,续道:“逃到外头溜达几日,乐不思蜀,真以为自己能过起寻常人的生活?嗯?”唇边冷笑始终没卸下。
古初岁静默,长睫微敛,双眸细细眯起,他的反应,让金袍男人笑出声,似乎以古初岁的不悦为乐。
“要不是我去找我表哥喝酒,也不会那么凑巧听见他派往当铺抢女人的护卫惊慌逃回来,凌乱陈述在当铺中看见的可怕景象。若非他尿急,恐怕他也会丧命……我派人四处去找你,一直没能如愿,正烦著这几年来的努力将化为乌有,没料到竟还能寻回际,看来,连老天都认为我想做的事,是正确无比。L
无巧不成书,才恼怒古初岁下落不明,处罚完一干子看守古初岁的下人,并派出人马追捕古初岁,十几日来没消没息,他心情恶劣,于是找上表哥一块儿饮酒浇愁,却在表哥府邸喝酒时遇上落荒逃回的护卫,听其提及当铺里,有个嗓音破碎的纤瘦男人,被削断臂膀,还能诡异地凭空接回,而从他伤处溅开的血雾,带著灰色氤氲,把自己的同伴们包围起来,下一瞬,同伴接连倒地打滚,最骇人的是,他们开始融化,从脚趾处逐步往上——
金袍男人,赫连瑶华,听罢护卫的血腥描述,不惊反笑。
找到了。逃掉的禁脔,原来是藏到了严家当铺,日前严家当铺里传出的“神人之血”,就是他。
这消息,赫连瑶华自然没有漏闻,没能立即将神人之血与古初岁加以联想,是他主观认定古初岁的血无法救人——那仅有资格称为毒血,又何来神人之说?
于是,赫连瑶华当下拜辞风流表哥,前往严家当铺,果真在当铺里看见古初岁。
突然,赫连瑶华一把揪扯古初岁的墨色长发,使劲地逼他疼痛仰首。
“你不知道你对我有多重要吗?竟然妄想要逃!你以为我非你不可,不敢伤你,于是开始肆无忌惮?”赫连瑶华嗓轻,手劲却重:“看来,你仍是没有学乖。我确实不能伤你,但不弄死你的方式有成千上万种,你想每一种都试试?”
“说穿了,你要的,不就是养在我身体里的金丝蛊罢了。”古初岁凛眸回视他。
赫连瑶华低声笑:“既然你知道,就不该企图带著它逃跑。”
“没有用,金丝蛊只要一离开我的身体,它便会死亡,你无法拿走它。”
金丝蛊是他们族内灵蛊,传言是位仙人所赐予他们的神物,蛊族人在孩子出世后一个月,会以蛊卵喂食,让蛊卵在孩子体内孵化,金丝蛊是种温和的蛊虫,它们并不会对宿主健康造成伤害,虽然啜饮宿主之血为生,取用的量却仅仅只有人体所能承受的一小部分,宿主甚至不会察觉到任何不适。
它潜藏在宿主的心脏,平时几乎都在沉睡,然而一察觉到宿主身体遭受伤害,它们便会醒来,沿著血脉窜往伤处,吐出特殊丝线,将宿主身体所有损伤治好。它是一种稀罕珍贵的药蛊,一离人体便会枯萎死去。
古初岁之所以能成为药人,饮毒无数,却没有像一般培育的药人腐蚀身亡,泰半原因正是体内护主的金丝蛊,它为他把破蚀的内脏肠胃修补完整,为他延续生命。
金丝蛊是蛊族人的圣物,它给予他们不易受伤死亡的身体,他们最终却也是为它而尽数惨遭灭族。
越是珍稀之物,越是容易遭人觊觎,金丝蛊的事被传出族外、被渲染、被夸大、被加油添醋。
外族人以为蛊族人拥有金刚不死之身,实际上,蛊族人只是血肉之躯,他们以务农为生,隐居于山野间,不争权、不夺利,乐天知命,深信金丝蛊是上天赏赐的宝物,他们抱持著崇敬之心在接受它,将它置于孩子体内,祈求圣物保佑孩子好养好带好好长大,他们不求其他,不贪婪,不用金丝蛊为恶,世世代代守著家园,过著平静无争的人生。
金丝蛊的传言,引来深具野心之人。
那日踏破族寨大门的,据说是名皇家将领,他带领一批兵马,闯进族里,不分男女老幼,见人便捉,手无寸铁的蛊族人,哪是带刀士兵对手?短短半个时辰,全族近乎全数被逮,囚进地牢。
他们并未犯罪,也是善良老百姓,却因不实谣言,使他们成为将领口中可以培训出来的“恶鬼军队”——一队砍不死、杀不绝的奇兵。
无论蛊族人如何想导正这天大错误的观念,慌张解释,将领全不采信,他只相信自己双眼看见的事实,刀锋落下所划开的伤口,诡异的丝线,眨眼之间的缝合,消失无踪的刀疤……
蛊族的青壮年,被送上战场,然而,他们全是庄稼汉,不懂武,没耍过刀枪,在战场上,笨拙无比,金丝蛊虽能治伤,却不能让他们真正不死,当伤势过重,或是太密集地逼迫金丝蛊吐丝,金丝蛊亦会因过劳而死去,金丝蛊一死,战场上的蛊族人,比一只蚂蚁更赢弱,那场战役,蛊族死伤近半数,将领冷呿,看清了派这群乌合之众是败笔的现实,他开始采取第二条计策——
他找来数十名身强体壮的武学高手,准备把蛊族体内的金丝蛊移植至高手身上,如此一来,最强的士兵,配上能自我治疗的特殊能力,还怕不能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吗?
如意算盘打得很响,却做不到。
当他把蛊族人开肠劫肚后,挖出心脏,取走金丝蛊,罕见的怪虫轻蠕挣扎几下,便不再动了,虫身上的金黄色泽迅速褪去,变成槁木般的暗褐,死亡。将领不信邪,又捉了几位蛊族人来试,结果都一样。
金丝蛊,根本不是他以为的无敌!
残存下来的蛊族人,几乎只剩下毫无用途的老人小孩,将领本打算杀光他们,以泄心头怨气,军医反倒央求将领让他深研金丝蛊这种神奇之物,将领相当干脆地允诺,反正无用之人,随便军医想对他们做什么都无妨。军医向来最喜爱将战俘切切割割再缝缝补补,或是拿战俘来试药,战俘很轻易就会被军医弄死,但蛊族人不同,他们生命力强,划开大伤还能喘气,无须替他们上药,也不用给他们太长的恢复期,那些小事,护主的金丝蛊全会去做。
金丝蛊的本能,延长了蛊族人的折磨。
当年仍是孩子的古初岁,便是在那时,被强灌下大量的毒或药,成为军医试验的药人之一。
亲眼目睹周遭的族人一个接一个倒下,他们体内的金丝蛊在漫长且无止尽的试毒中,支撑不下去,他知道,族人的凄惨死状,也将会是他的,总有一天……
他却独活了下来。
为什么?
他明明没有特别想求生。
为什么?
他无法死去。
为什么?
那些剧毒已经让他的嗓灼伤得无法复原,让他腑脏受药毒侵害而受损,让他的身体残破败坏,他以为,那代表著他体内的金丝蛊也濒临死亡,他在等待,闭上双眼,等待著死。
之前,一直无法理解,活下来有何意义?
他甚至痛恨著藏在自己心脏间的金丝蛊,恨它为何不给他一个痛快,为何要凌迟他——
现在,他似乎有些明白。
活下来,是为了遇见她。
妅意。
若当年就那样死去了,他就无法与她相遇,无法得到美好回忆,他的生命便只剩下孤独的残缺和灭族的痛苦。
他不由得以掌心贴往胸口,默默感谢起属于他的金丝蛊。
能活下来,真的,太好了……
他在严家当铺时,时常这么想,按著心窝处,由衷感激。
“我当然清楚金丝蛊一离开你的身体就会死亡,我会花下大笔黄金从军医手中买下你,自然从他口中听见关于金丝蛊之事。你放心,我不会蠢到犯下这种大错,毕竟,全天底下唯一仅存的一只金丝蛊在你体内,我比你更舍不得它死。”赫连瑶华松开手,放过古初岁的长发,方才还拉扯著发的五指,挪到古初岁胸口,慢慢收紧那一方寸的衣料,他冲著古初岁一笑:“我准备连同你的心,一块儿挖出来。虽然我不愿意让你这个低贱男人的心在她体内跳动,不过,为了金丝蛊、为了她能活著,我可以勉强容忍。”
古初岁淡觑著赫连瑶华狞笑中,带有的希冀及喜悦,那是近乎发狂的眼神。
“你的存在,就只是为了这个,不是吗?”赫连瑶华笑问他。
不是。
他不是为了让另一个人活著而存在,不是!
“难道,天底下还会有谁像我一样,认为有你在,真好?”赫连瑶华语带嘲讽。
好在有你。
有,有人。
赫连瑶华希望他活著,是为了要取他体内的金丝蛊去救另一个人,所以他说“好在有你”,意指著好在蛊族人里,残留下你,真是件好事,如此一来,她便有救,她能靠著金丝蛊延续生命。
赫连瑶华并不稀罕他古初岁是活是死,他让他活著,不过是在等待时机,一旦适合的日子到来,他也会毫不迟疑挖走他的心……
但妅意不同。
她不奢望从他身体里拿走什么,对她而言,他古初岁代表的并不是一件商品,不是一个毫无痛觉的东西,不是一个杀掉也无妨的代替品。
古初岁想起她,不掩饰自己喜悦轻笑,难听的嗓,刺耳得让赫连瑶华皱眉,更刺眼的是古初岁流露真情的脸庞,赫连瑶华嫌恶那样的表情,他已经记不起来有多久未曾从镜中看见曾经如此深情的自己,自她倒下之日起,他就不曾再发自内心的笑。
带了恶意,他故意要破坏古初岁的喜悦,道出彼此都心知肚明的现实:“即便有,也不具任何意义,因为很快的,古初岁就会从世上消失,只留下你的心,以及藏在心里的那条金丝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