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古代,大陆 >> 青梅竹马,欢喜冤家,别后重逢,再续前缘 >> 巧舌酒娘作者:风光 | 收藏本站
巧舌酒娘 page 9 作者:风光
    鼻息之间,仿佛荡漾着果子酒酸酸甜甜的香气,于曦存像是作了一场好梦,微微地笑了。

    一个人、一匹马和一个包袱,海震就这么轻装简从地出发了。

    他特地选在大清早,天还蒙蒙亮时。将军府的下人才出门采买府里一天所需的吃喝用品,他便留了封信,悄悄地跟在后头溜出门去。

    动身的前一天,他才听到府里的亲长姨娘们讨论,将军之子赴前线需要准备什么东西,要带几个随从奴仆,要不要雇马车……等等,他听得头皮都发麻了,索性来个不告而别,乐得省事。

    因为他知道,这趟出去是去磨练、去受苦,而不是去享乐的。对于未来的艰苦生活,他已经有彻底的觉悟,因为他把最不能放下的,都放下了。

    仍在府中时,他与于曦存走得近,父亲不管,他的生母又已亡故,只有听到府里那些姨娘或嬷嬷们吱吱喳喳,说什么门不当户不对之类的话,他总是当成耳边风。等到年纪渐长,他才发现问题所在。

    他未来的夫人或许不是他可以决定的,而且等他回来,说不定于曦存都嫁人了,但现在的他一事无成,对这种演变也无能为力。

    如果到时真是如此,他不会后悔,只会非常、非常的遗憾。

    她说会为他酿酒,而加了桑葚的果子酒,也只为他一个人所酿,这承诺很重,很难达到,她做得到吗?

    一趟路,开始走得沉重。绕出了安善坊,走在朱雀大街上,海震骑着马的身影显得飘零。他几乎把持不住要掉头回去,抓起那小酒虫问个清楚,只是最后的意志力要他不准回头。

    不知道过了多久,抬起头,明德门已在眼前,出了城门,就是出了京城。他想起前几日和她去采桑葚,也想起了自个儿偷香窃玉的举动,忍不住便往山崖上瞧去。

    这一瞧,策马的缰绳停止了,他痴痴地望着山的那一端,一个白衣飘飘的身影吸引了他的注意。

    从他的位置看过去,那个身影也不过米粒般大小,甚至一眨眼就可能忽略,或者认为只是阳光穿过枝叶的错觉。然而他却相信那是一个人影,而且,是他最熟悉的人影。

    他望着那人影,那人动也不动,似乎也正望着他。纵使看不真切,他相信两人在做着无声的交谈,那人在用一种独特的方式向他告别。

    看着看着,海震不由得笑了。那只傻酒虫,一定是抓不准他究竟什么时候会动身,才会一早就在山崖上等着,幸好他没有错过她。

    所有的彷徨,所有的疑虑,在这一刻全都化为虚无。海震鼓起了无比的勇气,喝了一声,一甩缰绳,策马奔驰出了明德门。

    他相信自己会永远记得这一天的日出。

    第4章(1)

    五年后,中原军大败突厥军,消息传回京城,举国欢腾。

    “镇北将军的车队已经快到了,听说再一个时辰就要进城门了!”

    “那镇北将军海震名头大,本领也不输其父威武大将军,咱们一定要去看看!”

    “是啊!威武大将军在突厥战事底定后,还特地请调驻守西南,只为了避嫌,还有不与儿子争功,而镇北将军更是大义,皇上的赏赐全捐了出来,瞧瞧海家的气度啊!”

    “走走走,去大街边抢个好位置,迎接击溃突厥大军的镇北将军啊!”

    一群乡亲从明月酒肆门口走过,吆喝的话语令坐在柜台后看账本的于曦存恍惚了片刻,忘了手上的工作。

    他回来了……他终于回来了。

    分离的这五年,人事全非,她父亲因急病过世,酒肆传到她手上。幸亏她对于酿酒还挺有天份的,五花酿经过她的改良,再加上一些新口味的酒,总算没砸了父亲的招牌。

    于掌柜过世后,不知道有多少人上门提亲,都被她打了回票,都指挥使的儿子被拒绝了数次,到现在都还没放弃。她知道心里等着一个遥远的男人很傻,可是她答应了他,只为他一个人酿酒。

    知道海震平安无事的消息,比知道他打胜仗更令人高兴。他刚离去的前两年,京里还听不到海震的名头,但第三年开始,就听说一名叫海震的校尉勇猛无匹,杀敌无数,他在领兵时绝对一马当先,杀敌示威,有他在的战役,胜多输少。

    他在短时间内升至中郎将,最后射中突厥可汗之子阿史那及罗致命的一箭,莫利可汗因此退了兵,递出降书,海震也因此被授为三品镇北将军。

    皇上赐的宅邸,他没住改成了义塾;皇上赐的金银财宝,他也没收,全充做牺牲将士的抚恤金。就是这样的大义情操,让他的名声更上一层楼。

    如此传奇的人物,当然令群众又好奇又景仰。酒肆里已经有好些客人听到外头的叫喊声,跑出去看热闹了,于曦存也跟着站起身,走到门外,只见一大群人全都往大街的方向走。

    她忍不住笑了,这情景和她五年前的猜测不是一模一样?

    他成功了。

    于曦存立刻转回内间,取了一瓶酒出来,又快速地出了酒肆。

    “大龙,酒肆里麻烦你了,我出去一趟。”

    捧着酒,她一路直跑,因为担心赶不上,她还差点掉了鞋子。好不容易匆匆赶到朱雀大街,已是人山人海,挤过人群才刚站定,便看到整齐浩大的车队缓缓朝着这里推进。

    于曦存深吸了口气,心头这儿跳的不知道是因为方才跑太快,抑或是对于重逢的紧张。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素色衣裙,不禁有些懊恼怎么没穿个大红大紫的吸引他的注意,纤手急忙整了整鬓边的头发,至少让自个儿看来整齐利落些。

    终于,她看见他了,他比以前更黑了些,也壮了些,眉宇间的气质由当年的不羁转为沉稳,高头大马的坐在一匹骏马上,穿着轻便的甲胃,表情肃穆沉凝,但她却明显感受到他未形于外的不耐,忍不住低头一笑。

    这么一垂首一抬头的时间,海震的马儿已接近她站的位置。他端坐在马上,面无表情地直往前走。

    他其实不喜欢也不适应这种被民众夹道欢迎的感觉。他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伟大,他今天还能坐在马上,可说是踩着其他弟兄的尸体回来,真正该受称赞、受褒扬的,是那群牺牲的将士们!

    可是他无可奈何。将军这个位置,虽然可以让他金戈铁马大刀阔斧,同样的也会有繁文褥节的官场文化得遵守,他若今天不随军走这么一遭,选择径自入宫,明天可能就有人参他一本,说他私自脱队,无视军纪!

    烦,真是烦透了!

    皇宫的大门就在正前方远处,他几乎想要策马狂奔,也省得这么慢慢走,一顿饭的时间还走不过一个坊市。

    然而就在他的忍耐要到达极限前,一个娇美的人影赫然映入眼帘,让他不由自主地在她面前停下马来。

    “小酒虫?”海震有几分惊艳,与故人相见更是欣喜,但长久以来沙场上的历练,让他硬是压下了扬起唇角的冲动。

    “果然,你还记得我。”原本她并不奢望他会在茫茫人海中认出自己来,想不到两人的目光莫名地交会了,且她没有错过他眼中一闪而逝的光亮,不由得笑得比春花还灿烂。

    这一笑,让海震有些恍惚,好像心中一直深埋着的什么情绪被她无意间触动了,胸口感觉酥酥痒痒的,几乎让他僵硬的脸部线条都要为之软化。

    不过他没有,硬着口气,装作若无其事地道:“你从小到大都长得这副模样,也没多几两肉出来,要认不出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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