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州毗邻之处便是荆州,下一个目标就定为荆州好了。
想到那个荆州都督的女儿,韦孤云的神色便染上一层冷意。
想结亲,却只派了个庶女前来,这是打谁的脸呢?
如今那个病歪歪的小庶女应该已经回到荆州都督府了,那么战争就开始吧。
「啪」的一声,原本半撑开的窗棂落了下来,书房的光线瞬间暗了下去……
益州、荆州开战后三个月不到,荆州全面沦陷,两州兵力合二为一,原益州都督韦祖光登时一跃成为天下几大势力之一。
此战结果一出,天下哗然。
据说此战原因只是因为荆州都督欲示好,想和益州都督结亲,结果嫡女因惧怕韦公子身上的传言,暗地里跟庶妹换了身分,此事惹得韦公子大怒,益州因此剑指荆州,最终拿下荆州,原荆州都督一家沦为阶下之囚,原荆州都督嫡女沦落风尘,挂牌接客,再不复往昔高傲骄蛮。
乱世之中,美人往往下场不善,败战将领之女犹为惨烈,故而许多即将战败的将领,往往会先行将家中女眷处死,保她们一个清白之身。
午时正是饭点,酒楼之中人声鼎沸。
就在临街的一桌议论感慨着原荆性都督一家的下场时,酒楼外一匹马被拉住缰绳停了下来。
店小二极有眼色地迎了上去,伸手接过当先跃下马匹的那个道长扔过来的缰绳。
那道长哪怕只穿了一身半旧不新的道袍,也透着一股世外高人的气息。
他下马之后,看都不看就将缰绳扔过来,然后伸手将马背上那个八九岁模样的漂亮小道童给抱了下来。
「小九,我们进去吧。」
「嗯。」
这两人正是远离益州的云中子师徒。
半年过去,此时的沈清欢脸上已经渐渐褪去了婴儿肥,显露出鹅蛋脸的雏形,头发也不再是那种营养不良的枯黄色泽,变得乌黑油亮,厚度和长度都有所增加。
云中子径自提了两人的行李先一步踏入酒楼,两手空空的沈清欢跟着走了进去。
「炒两个素菜,上两碗米饭。再准备二十个馒头,我们一会儿带走。」云中子找了张空桌落坐,随口对迎上来的店小二吩咐。
「好咧,两位客官您请稍等。」店小二答应一声,然后到后厨报点单。
沈清欢拿起桌上的茶壶,先涮了两个杯子,然后倒了一杯茶奉给师父,才给自己倒了一杯,并在另一张条凳上坐下,捧起自己的那杯茶慢慢喝起来。
外面的天气实在是太热了,茶水也没办法喝得太快。
都到六月底了,天儿竟然还如此热,他们这一路行来十田九荒,田里的土都龟裂出大大的裂痕,天灾难敌啊。
一路物价飞涨,民不聊生,看着就让人心情沉重,也不知道天下几时才能安定下来?
沈清欢只能在心里感慨再感慨,她有几斤几两自己知道,这种安定天下、抚恤万民的事她可是半点儿忙都帮不上。
眼见师父的茶快喝完,沈清欢又给他续上一杯。
此时酒楼来用餐的客人,他们的饭菜一时半会儿也不会好,估计还得喝两杯茶才行。果不其然,在她把自己的第二杯茶慢悠悠地喝完后,店小二端着属于他们师徒的那份饭菜来了。
一碟炒青菜,一碟黄瓜炒鸡蛋,搭配两碗米饭。
店小二摆好饭菜,笑着说了句,「客官,您的饭菜齐了,有事您再吩咐。」
「好。」
店小二拿着托盘回后厨,去端下一位客人的菜。
云中子从筷筒中抽出一双筷子,端起了属于自己的那碗米饭,看了一眼徒弟,说:「吃饭吧。」
「嗯。」
见师父夹了一口菜送进嘴里,沈清欢这才拿起自己的筷子开始吃起来,最后师徒两个干光了所有的饭菜。
等店小二拿来他们要的二十个馒头后,云中子掏出钱袋付帐。
沈清欢熟练地先拿了两颗馒头用油纸包好放进自己随身的福袋里,这才将剩下的全部打包。
云中子习以为常地看着她动作,并没有说什么。
小孩子正在长身体,经常会饿,小九的福袋里时常放着打包好的干粮,饿的时候就拿出来吃。
「师父,再要点咸菜吧。」
这是沈清欢开口说的第二句话,这句话也彻底暴露了她的性别,清脆中带着一点软糯的童音,绝对不会让人认不出这是个小姑娘。
云中子看向收钱的店小二。店小二心领神会,又多收了几个铜板,然后往后厨跑去。
不一会儿,他就拿着一个陶罐走了出来,双手递给了那个长得白净秀气的小道童。
沈清欢冲他笑着点了下头,然后将陶罐拎在了手里。
云中子提起随身包袱转身朝外走去,沈清欢手里拎着那个放着咸菜的陶罐自动自发地跟上。
另一个店小二已经牵着喂好草料的马等在外面,云中子先将包袱横搭到马背上,然后将徒弟抱上马背,这才接过了店小二手中的缰绳,飞身上马。
「驾」的一声轻斥,那匹棕色的马驮着这对师徒,撒开四蹄沿着街道朝前奔去。
如今物价飞涨,旅店他们已经是能不住就不住了,就连吃食也尽可能自己在山间猎取,就是这样,他们钱袋里的钱也像流水似的不断缩水,要不是云中子偶尔去帮有钱人们驱邪定煞,他们师徒两个大概早就要喝西北风了。
不过最近他们一直没什么进帐,云中子的钱袋是越来越扁了。
跑马带起的风吹拂在脸上,在这炎热的天气里多少让人觉得难得的清爽,沈清欢伸出右手任风从指缝间过,带了几分调皮地在风中挥舞着小手。
任由马儿顺着道路奔出十几里路后,云中子才放缓了速度。
渐渐地,师徒二人的视线内出现了一处山坳,离得尚远时,沈清欢就忍不住「咦」了一声,指着那个地方说道:「师父,那里好重的阴气啊。」
云中子云淡风轻地道:「应该是本地的乱葬岗。」
「哦。」
「咱们去那儿歇会儿,阴气重,凉快。」
虽然这不是沈清欢第一次听师父这样说,但不管听多少次,她依旧忍不住习惯性地满头冒黑线。
这话怎么听都很违和啊!要是让别人听见十有八九会觉得他们师徒是对神经病,用古代的话来说,就是脑子有问题。
越接近那里就越来越阴寒,温度果然降低了,确实挺凉快的!
云中子在乱葬岗边缘找了棵大树,将马系在树干上,师徒两个便在树下的石头上打坐歇息。
汪汪!
突如其来的一阵犬吠,让沈清欢吓得睁开了眼睛,乱葬岗上的狗,想想都有些头皮发麻啊……
云中子已经起身护在徒弟身前,沈清欢偷偷从师父的身后探出脑袋。
嘶!
一口凉气倒吸进喉咙,毛骨悚然的感觉瞬间扩散到沈清欢的头发梢。
那是只毛色纯黑的大黑狗,威风凛凛,一双狗眼却散发着阴冷鬼煞之气。
黑狗原是辟邪的生灵,可眼前这只黑狗浑身上下都透露着一股阴邪之气。
果然天生万物,各有不同。
换成白话的意思就是——活久见!活的时间久了,什么事情都有可能遇到。
此时从乱葬岗深处慢慢走岀一个身影,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那是个大约十二三岁的少年,身形孱弱,面目清秀,浑身上下却都笼着一层黑色。
这是……沈清欢忍不住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
这少年给她的感觉就像师父跟她讲过的活尸,有人的气息,却是食阴煞死尸长大,万邪辟易,及是邪中之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