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擒夫追追追 第四章 作者:甄情
    踩下煞车停车的同时,柯希凡轻喊:「嘿!起床了!」

    沉睡中的叶小姐毫无反应。

    坐在陌生人的车上也能睡得这么熟,真服了她。

    他挨近她耳边,再次轻喊:「起床了!」

    她把头转到另一边,不悦地咕哝:「不要吵……」

    他只好出手摇她的肩膀。「叶小姐……」

    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嗯?」

    「我家到了,请妳下车。」

    「嗯。」她把靠在椅背上的头摆直一点,马上又闭上眼睛继续睡。

    柯希凡摇了摇头,简直不敢相信。她刚失业又唯恐被控告,还能这样睡,那平常她睡成什么样子?

    他下车,打开她那边的车门。「下车了。」他半拉半扶着她,感觉她的体温很高。摸一下她额头,好烫!她发烧了!难怪会昏睡。

    要把昏睡的大只小姐拉扶上没有电梯的公寓五楼,令柯希凡大伤脑筋。如果她是个小孩或娇小一点就好办了,偏偏她身高应该超过一七○,体重想必也不轻。他实在有点后悔邀请她今晚来他家睡,现在骑虎难下,既不能把生病昏睡的她丢下,又难以拖她进他家。如果他现在带她去某家位于一楼的宾馆,人家可能会以为他迷昏她后,掳进宾馆预备奸淫。天哪!他这是招谁惹谁?揽上这一身麻烦。

    考虑了一下,他把叶小姐背起来。每爬一层楼,他就得停下来休息,喘喘气。以后找女朋友,一定要找一个身轻如燕的,否则他迟早会累毙。

    好在已经是半夜,没有目击证人看到他在干嘛,否则他们不知道会怎么想,或问出什么他难以解释清楚的问题。

    好不容易把睡死了的大只小姐背进他家,他楼上楼下又跑了四趟,才终于把她的行李都搬进他家。

    他坐在床边休息一下,凝视着她酣睡的容颜。她洗去残留化妆品的脸,干净秀美,白里透红的肌肤细嫩得不符合她二十五岁左右的年纪。虽然现在她脸颊上的红晕可能是由于发烧,却在无意间为她增添了几分娇媚。

    他摸她额头。不是盖的,烫得很。他该给她吃退烧药,免得她的脑子烧坏。暗叹歹命,他拿起钥匙,下楼去找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药房。

    走下楼梯,他苦笑着回想刚才背她上楼时好累,不过那种软玉温香贴满背的感觉挺不错的,他彷佛还能知觉到她胸前温度颇高的肉团贴着他的背。可惜当时他拼着老命,只想赶快背她上楼,没有余暇好好享受艳福。

    买回温度计和退烧药,再爬上五楼,关上门时,他的眼睛也差点关上。

    大只小姐好命地甜睡着,任凭他怎么叫怎么摇,她连眼皮都没动一下。他为她量体温,再把退烧药磨碎,加水搅匀,然后用汤匙慢慢、慢慢地灌进她嘴里。他的动作之轻柔,耐心之浩荡,连他自己都感动得快流泪了。小时候妈妈对他的母爱也不过如此吧!大只小姐何德何能,居然能修得让他这样伺候的福气。

    他再次量她的体温,并没有明显的下降。也许还要等一下,退烧药才能发挥作用。他已经快累死了,躺到她旁边的枕头上,假寐一下,预备等下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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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枫好梦正甜,被一个声音持续干扰,她不悦地睁开眼睛,看到她床边趴着一个几乎整张脸埋进枕头的男人。穿汗衫短裤的男人手就放在她的手臂和胸部上缘的地方,她想都不想就飞出一脚,使尽全力,把该男子用力踢下床去。

    「哎哟!」希凡痛得惊醒。「什么鬼……」他抬头,看到叶丹枫睁着骨碌碌的大眼睛,当他是贼那样地瞪他。「妳干嘛?」

    「你……你不是要我睡你妹妹的床吗?为什么……」丹枫讲不到两句话就觉得喉咙好痛,头也很痛。

    「妳发烧,我帮妳量体温,没想到睡着了。」希凡揉揉撞疼了的屁股,关掉手机闹铃,不满地嘀咕。「我又没有对妳怎么样。」

    丹枫正感觉到她衣服里有东西,拿出来一看,果然是温度计。她睡觉时没把温度计折断,真是奇迹。「对不起,我的直觉反应可能太过份了。你……会痛吗?」

    「当然会,痛死了!」希凡没好气地说,再按摩一下臀部。既然人家女生已经道歉,除了自认倒霉,他这个好男还能怎样?「妳还有没有发烧?」

    丹枫摸摸自己的额头。「有。」

    「量量看。」他扭动一下腰酸背痛的身体。昨天晚上体力透支,加上睡眠不足,他好想倒回床上赖床几分钟。奈何他的床被悍女占据,他如果企图在此刻夺回他的赖床权,他的屁股铁定又遭殃。

    丹枫乖乖地把温度计夹在腋下,溜转眼睛看她所处的房间。相当整洁的房内,门边的挂勾上挂着男人的西装裤和领带。

    「这是你家?」她歪着头想。「我不记得昨天晚上我是怎么进来的。」

    「妳好像睡死了,叫不醒,我只好背妳上来。」他讲完背对她,打开衣橱。

    「嗄?」丹枫双手摀住自己发烫的脸颊。

    「我妹妹的床没有铺床单,又很久没人睡了,有一层灰,我就先把妳放到我床上睡。」他转身面向她,手上抱了几件衣服。「几度?」

    丹枫拿出温度计来看。「三十八度。」

    「妳昨天晚上烧到三十九度三,挺吓人的,我差点送妳去急诊。」

    她蹙眉。「我怎么完全没印象?后来我是怎么退烧的?」

    「我买来退烧药,叫不醒妳,只好把药磨成粉,弄成药水灌进妳嘴里。」

    丹枫赧然。「不好意思,麻烦你了。我平常就很好睡,我妈说我从小到大,最令她伤脑筋的是每天早上叫我起床上学。」

    「诊所九点开门,记得去看医生,免得又发高烧。妳要不要先去浴室一下?」

    「喔。」丹枫连忙下床,走出房间进浴室。

    等她从浴室出来,换柯希凡进去,她才有机会好好地打量他的家。

    他家小小的,约二十坪。两房,一卫浴,客厅与饭厅合而为一。他家里几乎所有的东西看起来都相当老旧,柯希凡想必节俭成性,甚至吝啬小器,舍不得换新家具。难怪他还没结婚,哪个女人会受得了他家的寒酸和简陋?

    「妳不嫌弃的话,妳回澳洲之前,可以住在这里。」穿着背心短裤的柯希凡拿着毛巾在擦湿漉漉的头发。看起来好性感,活像广告片里刚出浴的男模特儿。

    「我保证刚才那样的情形不会再发生。」他的表情有点尴尬。

    发现自己直盯着人家看,丹枫心头一荡,沙哑地问:「什么情形?」

    「就是……」他的双颊泛红。「同床。」

    他腼腆的表情好可爱哟!她几乎脱口道出。

    「妳放心,我说过了,妳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原本还痴迷地凝视着他的丹枫,像被人泼了一桶冰水。这真叫醍醐灌顶!如果三十秒钟前她曾经有过什么朦胧的想望,这会儿全部灰飞烟灭。她咬着牙,一颗心彷佛掉入冷冻库。为了面子,她却必须表现得她根本不在意。

    「我知道,你喜欢的是,长发飘逸,只吃一点露水,偶尔吐两口血的美女。」

    「没那么夸张啦!」他僵笑。

    「那是侯文咏形容的。总之,谢谢你的诚实,这样我能够住得安稳一点。你同样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除非你突然长高许多。」

    他下颚的肌肉因此绷紧。「很好,我们彼此有基本的共识了。即使妳需要住上一段时间,相信我们也能相安无事,互不侵犯。」

    她点头。「我想我应该不会打扰你太久。」心情一变差,她浑身的不舒服立刻加剧。「谢谢你愿意收留我几天。」尽管他的表态令她恼火,但懂得感激是做人的基本原则,她至少该道声谢。他其实可以不理她,任她在路上淋雨发烧。

    「不客气。妳要住久一点也无所谓。反正这个房间空着也是空着,我每天在家的时间也不多,通常洗个澡、看几页书,就睡觉了。妳需要什么自己找,我要出去了。我等下会帮妳打一把钥匙,妳看完医生后,去我公司拿。我公司离这里很近,出了巷子往右转,过红绿灯,再经过一条巷子,就可以看到。」

    她点点头。「说到钥匙,你公司现金抽屉的钥匙我还没还你,我去拿。」她找她的皮包拿钥匙,一边问:「我昨天忘了还你。如果我没再跟你联络,一气之下不还你钥匙,你要怎么开那个抽屉?」

    「简单。我也有一把现金抽屉的钥匙。我如果觉得有危险性,当然会换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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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希凡去上班后,丹枫在屋里游走,找不到吸尘器,只有扫把和抹布。她打扫柯希庭的房间,一边把刚才憋下的怒气拿出来反刍。

    柯希凡不喜欢像她这么高的女人,说得好听是他诚实,说得难听是他当面侮辱她。她长得高有什么错?她在热死人的台湾剪短头发好洗易整理,有何不可?女人一定要娇小玲珑、长发飘飘才有人爱吗?鬼话!她也不乏追求者呀!

    可是……她的心一阵痛,不愿想起,却无法不回想,她就是被娇小玲珑、长发飘逸的女人打败的呀!所以她才会离开澳洲,回台湾来工作。

    三年了,她心灵的创伤痊愈了吗?可以回澳洲接受考验了吗?她能够不畏别人的目光,能够心无芥蒂地面对Ken和他妻儿了吗?

    这两年她其实已经很少去想Ken,对他的爱也不知在何时蒸发光了。她早就不流泪了,早就对他没有爱或恨,心里的创伤也早就结痂。但是每次想把痂抠掉,总是会露出还未完全复原的血色疤痕。

    她刚到澳洲时就认识大她一岁的Ken,Ken热心地帮她了解澳洲,了解学校的一切。她家跟Ken家在同一个社区,每个礼拜两家上同一所教堂。双方父母对他们的交往抱持乐见其成的态度,两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自然而然地从友情发展到恋情,成了周遭朋友们公认的一对。那些年和Ken谈恋爱成了一种习惯,即使曾经吵过架,曾经怀疑他们的爱情深度,丹枫都认定Ken是她的真命天子。直到Ken对她说,他的新娘不是她。

    不回澳洲的话,她待在台湾做什么?另找工作?工作的意义是什么?赚钱,买好东西、上一流餐馆。然后呢?年华在不知不觉中老去,十年后她还是和现在一样孤单寂寞,或甚至更寂寞。

    不想了!她的头又昏又痛,喉咙也痛得要命,四肢无力,很想躺下来休息。

    她在柯希庭房间衣橱的上方找到用防尘袋收得好好的床单和棉被,立即将它们铺上床,然后躺上床休息。她身心俱疲,累得什么都不想做,只想睡觉。

    她好想念爸爸妈妈和两个弟弟。世上对她最好的是家人,她却为了一个移情别恋的不忠男人而离开他们,独自来台湾自怜自艾,真是可悲。

    柯希凡没有照顾她的义务,大可任她淋雨生病,倒毙街头。但他不仅为她买吃的、载她回家,深夜还不放心地打电话给她,又主动提供住处,背她上楼、喂她吃退烧药……他一向都对女人这么好吗?只因他害她失业,就觉得该负起暂时收养她的责任?这么一个有良心的君子值得赞赏,可惜她吸引不了他。

    想起他刚才急于撇清的样子,她就有气。她好歹也是个身材脸蛋都不差的女人,只不过高了一点,就完全没有女性魅力吗?该死的柯希凡,他不但害她陷入失业又流离失所的困境,还严重地打击她的自信。该死的柯希凡!该死的柯希凡!她一定要想办法向他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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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午了,还没看到叶小姐来拿钥匙,柯希凡有点不放心。他在妹妹的办公桌上看到叶丹枫的名片,丹枫,红色的枫叶,挺美的名字。人如其名,也是挺美的。如果她矮一点、如果初见面时他们不是站在敌对的立场,他说不定会追求她。

    他一向喜欢温柔婉约的娇小女人。像叶丹枫这么高的女人,他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接触之后他发现,虽然昨天她要他快点还钱时咄咄逼人的态势活像个超级女强人,然而一旦生病,她和一般女人没什么两样,甚至天真得不知人心险恶,完全没想到要是她发烧昏睡时,碰到的是个色狼,后果会如何。

    他忍不住打她的手机,她没接;他再打电话回他家,也没人接。那么大的一个人,又不是小孩,她会照顾自己的,他实在没必要为她操心。

    他还是不放心地偷空回家一趟。她果然在睡觉。他走近床边,看到她脸上的泪痕。她哭过?为什么?因为失业?因为担心会被告?

    她的双颊嫣红,美是美啦,但是嘴唇干干白白的,恐怕又发烧了。他摸她额头,好烫!不乖的小孩,早上一定没去看医生。真不知她独自回台湾三年是怎么活过来的?一个能在著名外商公司领高薪的女人一定颇有能力。但是他所看到的她,却是一个不会照顾自己,要不是快饿死、就是快病死的无助女孩。

    凝视着她无邪的睡相,他不禁摇摇头。她运气真好,她要是落在那只自以为是柯林顿的红毛猩猩手上……呵呵!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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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枫醒来,听到熟悉的手机铃声。是她的手机在皮包里响,声音很小。不管任何人call她,她现在都懒得理会。

    她转头,看到柯希凡坐在床边的椅子上打瞌睡。昨晚为了照顾她,他大概睡得很少,他不但没抱怨,这会儿又跑回家照顾她。她依稀记得他刚才叫醒她,她迷迷糊糊地吞了颗药又睡了。没错,床边的桌上有个空杯子,和退烧药的纸盒。

    这个男人到底抱着什么样的心态在照顾她?任何女人在他面前淋雨、生病,他都一视同仁,像可怜流浪狗那样收留下来吗?

    他的鼻子跟她一样挺,听说夫妻俩谁的鼻子挺,谁就有权。如果一样挺呢?两个人是不是每天会为了夺权而吵架?Ken的鼻子没她挺,可是她跟Ken相恋的那些年里,好像都是Ken比较强势。

    她决定到墨尔本念研究所时,Ken强力反对,要求和她订婚,或甚至结婚,但她不愿点头。一来因为他们都还年轻,没必要那么早就扛起婚姻的责任与义务;二来她仍在犹豫是否要与Ken共度一生。

    平时的Ken是个活泼、热情、幽默的男孩,但遇到事情不顺心,令他有挫折感时,他会像个被宠坏的孩子发脾气、大声嚷叫,让人觉得他太自我、太任性,抗压力不足。他是个好朋友、好情人,但不见得会是个好丈夫、好爸爸。丹枫想等他成熟一点才考虑婚事。

    妈妈说她外表精明,本质胡涂。她以前不服气,直到Ken说要跟她分手,因为他必须和已经怀了他孩子的Joan结婚,她才发现自己胡涂得多离谱。

    Ken绝对不会像柯希凡,对女生说「妳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之类不礼貌的话。他应对得体、有领袖魅力、懂得适时地赞美别人,是他们社区的华人圈中最有人缘的男孩。他的表面功夫无懈可击,但是和柯希凡比起来,他缺少对别人真心的关怀。

    「妳醒了,退烧没?」

    望着天花板发呆的丹枫,目光转到柯希凡脸上。

    柯希凡伸手摸她额头。「好像退了一点。妳没出门,八成连早餐都还没吃。我想妳生病,可能食欲不好,只帮妳买了一碗肉粥。我去拿来给妳。」

    他走出房间,丹枫望着他的背影,乱感动一把的。Ken不会这么体贴、不会为别人想这么多,他只会打电话说他爱她、他多么想她,祝她早日康复。

    「应该不烫了,妳慢慢吃。」

    「谢谢。」丹枫坐起来,自柯希凡手里接过装肉粥的纸碗。

    柯希凡对她的照顾还不仅如此,等她吃完粥,他硬押她去看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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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诊所外,她赶他去上班,但他坚持要陪她看医生,反正也不差这几分钟。他还鸡婆地对医生说她发烧得多严重。医生问要不要打针,可以好得快一点。她和柯希凡同时开口。

    「不要!」

    「要!」

    医生把他的老花眼镜压低一点,抬眼看他们两个。「到底要不要?」

    「不要!」

    「要!」柯希凡还继续说:「我没盯着她吃药的话,她大概不会吃。」

    咦?他怎么知道她讨厌吃药?

    「我会吃药啦,不要打针!」她讨饶。比起吃药,她更怕打针。

    「要打针,也要吃药。医生,请你帮她打针。」

    「喂!当事人是我耶!我不要打针。」她抗议,有点理不直气不壮。

    「照顾妳的人是我。」

    「我不需要你照顾,我又不是小娃娃。」

    「妳是怕打针的小孩,羞羞羞。」他用手指在他自己脸上画了画,笑着逗她。

    她娇靥一红,白他一眼,正想骂他。

    「叶丹枫。」护士叫她的名字。「请过来这边打针。妳要打屁股还是手臂?」

    丹枫无奈地走过去。「手臂。」

    「手叉腰。」护士命令道。

    丹枫照办,正要做心理准备,针头已经刺进她手臂,她轻哎一声,双眼紧闭。

    护士拔出针头后,在她手臂上放一块湿棉花。「揉一揉。」

    柯希凡马上接手,拇指按到湿棉花上,帮丹枫揉手臂。

    丹枫的眼睛润湿,荒谬地好想投入他怀抱。除了妈妈外,他是第一个帮她揉手臂的人呢!他对她这么好,教她不被感动还真有点难。

    领了药后,柯希凡立即拿纸杯倒诊所的蒸馏水,叫她吃药。

    她瞪他。「你好像我妈喔!」

    「我是妳的舍监。」

    她心不甘情不愿地打开药包。「你都是这样管你妹妹的吗?」

    「没错。」他还挺得意的样子。

    「难怪她要赶快嫁出去。」她吞下药后故意伸长舌头给他看。「这样你满意了吗?舍监。」

    「OK。妳回去休息吧!」他边说边跟她走出诊所。「不用急着整理行李。多休息,多喝水。喏!家里的钥匙收好。Bye-Bye。」

    「Bye。」丹枫慢慢地走,目送他的背影。

    这个人不曾跟她讲过一句好听的话,可是他给她的温暖,点点滴滴已汇流成河,在她心田里流淌。她整个胸腔热烘烘的,对他的欣赏与喜欢完全压抑不住。

    爱上一个人要花多久的时间?有的人一见钟情,有的人再见倾心,她认识柯希凡还不到二十四小时呢!他值得她豪赌,押下她所有的感情和财产吗?

    她站住,做个深呼吸,然后毅然决然地点头,伸手招出租车前往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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