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你想练团的时候再call我。」李思本临走前交代耿耀。「不过,一定要赶在下个月初之前,别忘了我们的贝斯手又要出国。」
话毕,李思本随即闪人,留下耿耀一个人独自陷入长考。
在和李思本短暂且丢人的会面之后,江冬茉选择一个人到闹区逛街兼散心,免得留在屋子里再次碰见李思本,到时候又得尴尬一次。
以前,要她一个人在人群中穿梭根本是天方夜谭,万万不可能。然而自从和耿耀在一起以后,她渐渐变得不怕人群,甚至偶尔还会停下脚步,观察人们脸上的表情。
「See,这些人的脸就像画布,随着情绪变化,五官也会有所改变。有的是快乐祥和,色彩瑰丽像是印象派,有的则愤怒扭曲,强烈的情感表现宛如抽象派,是不是很有意思?」
耿耀从不画人物,却对人群观察入微,说得头头是道。
江冬茉是艺术白痴,不懂得艺术派别,但她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观察人群确实会给自己带来乐趣,特别在观察对象具有鲜明特色时,会更有乐趣。
她打算找一间咖啡馆,坐下来好好观察来往的人群,最好是有整片落地窗的咖啡馆,会让她的观察工作更为简单一些。
她走着走着,终于让她找到一家符合理想的咖啡馆,还没能走到门口,赫然发现靠窗的位子上,坐着一道似曾相识的人影。
说是似曾相识,是因为她有十多年没再见过他,不确定自己是否认错人。
隔着落地窗,江冬茉的心情是矛盾的,是不安的,因为坐在咖啡馆里头的不是别人,而是害她得到恐男症的罪魁祸首——任戴维。
她就这么呆呆站立,不知如何是好,落地窗内的任戴维浑然不觉有人在看他,只是冷着脸,低头看数据。
十几年的时间很漫长,足以使一个男孩变成男人,任戴维便是如此。
坦白说,江冬茉无法确定眼前的男人真的是任戴维。他的五官依然立体,像是混血儿,却是百分之百的台裔。
他的肩膀比起国中时要宽上许多,身高还得再多一些,不过手长脚长媲美杂志上的男模特儿,这点倒是没改变。
不,他变了。
江冬茉观察任戴维,得到这个结论。
以前他的脸上永远挂着笑意,无论见到谁都展现出最大的热情。虽然动不动就喜欢亲人家的脸让人很受不了,但所有人包括她自己都被他的热情感染,如果她父亲当年不要这么残忍,多给她一点关怀鼓励,说不定她也会对任大卫产生好感,而不是把他视为梦魇。
他变了,变得冰冷,变得严肃。即使透过一层厚厚的玻璃,她都能感受到他身上传来的冰冷,几乎使她冻结。
江冬茉不知道任戴维发生了什么事,也没有任何上前打招呼的念头,只是这样静静打量着他。
她兴奋地发现到自己竟然没有心跳加速,也不曾呼吸困难,当然也不会昏倒。相反地,她非常平静,平静到还有闲暇回忆往事,衡量得失。
她微微一笑,转身往后走,决定不喝咖啡了。她的心情太好,她刚刚发现自己战胜了心魔,她面对害她患病的人却毫无感觉,这还不值得庆幸?
她迫不及待想与耿耀分享内心的喜悦,回到耿公馆却发现他像一头暴躁的狮子在客厅里走来走去,好像在担心什么。
「我回来了……」
「谢天谢地,你没事!」
她话还没落下,他就紧拥着她,让她倍觉温暖。
「我能有什么事?」她抬头笑得好甜。「我只是出去走走而已,你也未免太大惊小怪。」
「不,一定有事。」她的笑容太甜,有问题。「你是不是又被人搭讪?那个混帐有没有对你怎么样,你要不要紧?」
耿耀摸她的额头摸她的脸还摸她的脖子胡摸一通,担心可见一斑。
「我真的没事。」她把他的手从她身上拿开,对着他微笑。「也没有哪个混帐跟我搭讪,不过我倒是遇见了一个好久不见的朋友。」
「除了佟璃璇之外,你还有朋友?」这倒稀奇。
「你真失礼。」她生气的噘嘴。「不过你也没说错,除了小璇,我是没有其它要好的朋友。」可见她做人多失败,唉!
「那你今天遇见的这个朋友是……」
「严格说起来应该是学长。」她更正用词。「任戴维是我国中时期的学长,他是学校的风云人物,是个ABC——」
「等等!」耿耀打断她。「你说你遇到谁,任戴维?」
「嗯,你认识他?」她睁大眼睛,以为天下有这么巧的事,答案是没有。
「我不认识他,但我听过那个男人婆提过他,他就是害你得到恐男症的王八蛋!」没想到消失十几年后又重出江湖,可恶。
「哪个男人婆?」她有听没有懂。
「佟璃璇。」耿耀挑眉。「千万别告诉她我在背后偷偷叫她男人婆,她会杀了我。」
「她的确会杀了你,如果她知道的话。」江冬茉听了以后噗哧一笑,心想他怎么这么厉害猜中佟璃璇的外号?
她国中的时候大家都叫她男人婆,这个外号一直跟着她到大学毕业后才自然消减。
「所以别出卖我。」耿耀警告江冬茉。「我是不怕她,但我没空跟她斗嘴,浪费时间。」
「我不会告诉她。」她真羡慕小璇能和他斗嘴,她就不行,只能偶尔跟他发点小脾气,最后还是得乖乖听话。
「然后呢,你跟他打招呼了吗?」他发誓她若是敢这么做他会掐死她,再把她骂死。
「没有,就只是隔着落地窗静静的看他。」她摇头。「我发现他变了好多,虽然依稀认得出是他,但他的表情差太多了,以前他总是微笑,现在变得很严肃,我都不敢确定我有没有认错人。」
「你可别对我说,你仍对他有好感,我会杀了你,绝不是在跟你开玩笑。」他猛吃飞醋,应验了情人眼里容不下一粒沙这句话。
「你想多了。」她哪敢啊,又不是不要命。「我只是为自己感到高兴,因为面对他的时候,我竟然一点都不激动,也没有任何特别的感觉,我想这代表我的病已经痊愈,从今以后我可以自由自在的面对异性,过正常的生活。」
「等一下!」他伸手阻止她再继续说下去,免得她越说越不象话。「你的意思是你准备甩掉我,去交新的男朋友?」
「我什么时候这么说过?」冤枉人。「我只是很高兴自己终于恢复正常,你不为我高兴吗?」
「不高兴。」他冷哼。「那代表我的竞争对手也会回到正常数值,我不喜欢。」
她自己可能不知道,其实她很有异性缘。现在的女孩都太强焊,不是有公主病就是有女王病,女仆性格少之又少。
再加上她的外型娇小可爱,非常女性化,楚楚可怜的外表很容易融化男人的心,所以她才会时常被男人搭言山。
「真拿你没办法。」有理讲不清。「你觉得我应该把任戴维的事告诉小璇吗?她一直以为他还在美国,不知道他已经回到台湾。」
「我劝你最好不要。」耿耀极力反对。「你只是偶然遇见任戴维,还不确定一定是他,万一那个人不是任戴维,岂不是很尴尬?更何况我看男人婆好像也没那么希望再遇见任戴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就别鸡婆了。」
呃,也对。每次小璇提起任戴维,总是恨得牙痒痒的,她还是不要多事,免得影响小璇的情绪,最近小璇因为工作上的事,已经够心烦,她还是别去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