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一身白袍,站在灰色的岩石之上。手臂之中,则抱着一把通体雪白的玉琴。
劲风,呼啸而过,少年的一头青丝随风舞动着。良久,少年的手自白袍中伸出,光滑如玉般的纤白手指按在了琴弦上,他抬起头,望着站在几尺开外的老者。
“余老儿,你可还记得这琴吗?”清冷的声音,在冷风之中,愈加显得阴寒至极。
“记得。”老者点了点头,这琴他又怎么会不记得呢,当年他亦曾想要得到手,“你是何人,为什么会有欧阳家的雪玉琴?”眸光一凛,他问道。
在江湖中混了那么多年,即使年岁大了,该有的警觉他并没有丧失。
更何况,这一年来江湖之中传言四起,说是有一个手抱玉琴的年轻少年杀了不少武林前辈。青城派的乌远,崆峒派的文伯,无花宫的剑四少,震威山庄的风万扬……而这些人,都是当年曾经参与欧阳家那件事的人。
“我的名字叫欧阳帝绝,你说呢?”红艳的嘴唇上勾出了一抹冷笑,他轻扬眉梢看着他。
“你……你是欧阳家的余孽?!”老者震惊道。怎么可能!当年欧阳家的所有人应该都已经死了啊,为什么还会多出一个欧阳帝绝来呢?
余孽?他只能称之为余孽吗?“显然你们当年查得并不是太清楚。”少年的手指轻轻抚着那白玉的琴身。
“你——”
“如何,想要听听这琴所奏出的曲子吗?”他说着,素手一捏,琴弦震动,发出了一声悠长的清音。
这不是普通的琴,而少年所用的指法也不是普通的指法。
老者立即凝神闭气,盘腿坐下。他知道,在这种琴音之中,唯一能够做的,只有用内力来抵御琴声。
宫、商、角、徵、羽。
少年的手指,奏出了五音。
汗珠,从老者的额头涌出。
飘渺的琴音,仿佛不存于世上,如碧波寒潭,冰冷且淡然。轻淙音色,余韵绕梁。修长十指轻轻拨动着银色的琴弦,少年像是在享受着琴音一般,嘴角上那冷冷的笑意自始至终不曾泯灭过。
“噗!”终于,像是再也受不了这琴音一般,一大口的鲜血自老者的口中喷出。
“咳!咳……”两手撑地,老者一个劲地咳着,“这……咳,这就是《绝心曲》吗?”江湖之中人人都想要得到的曲谱?
“《绝心曲》?”少年嗤笑一声,“凭你的功力,还不配让我弹奏此曲。”即使只是一首普通的曲子,他都无法听完,更何况是《绝心曲》。
颀长的身子背过老者,如同来时一般,他抱着琴,朝着山下走去。
“等、等一下……”老者按着受创的胸口道。他的五脏六腑皆已被震碎,恐怕没多久可以活命了,“我……我还有多久可以活?”他问道。
“一个时辰。”没有回头,少年停下脚步淡淡地道。
“你……咳,你不打算看着我死时的样子吗?”口中又咳出了一口鲜血,老者的身子摇摇欲坠。
“我没兴趣。”他只要知道,他会死,这就够了。
步履,悄无声息,金色的耳坠,在阳光之下折射着灿烂的光华。
还有一个,还剩下一个人,报仇,就可以结束了。
当今武林之中,若说有谁是最让人害怕的,莫过是欧阳帝绝了。5年前,他如同谜团一般地出现在江湖上,短短的一年间,便在苏州这富饶之地修建起一座宏伟至极的绝日山庄。
江湖中的人对欧阳帝绝猜测纷纭,有人说他美艳无双,即使是当今最美的女子,都无法与他堪比;有人说他心狠手辣,杀人必见血,取人性命之方式简直残忍至极;也有人说他终日抱着一把通体雪白的玉琴,以弹琴为乐。
众说纷纭,但是却没有人能给出一个肯定答案。传说,能够看到欧阳帝绝的人,一类是为他痴迷的女人,一类是他亲信之人,而最后的一类,则是他的仇人。
女人不敢说,亲信之人不会说,而仇人,则已经不能说了。
因为——死人是不会说话的。
苏州之地,最为富饶。不少商贾巨富都在此聚集。
唐家,在苏州也算得上是一大富人家。唐老爷靠着木材生意起家,在苏州及附近的几个城镇开了十几个分号。
不过,让苏州人津津乐道的不是唐家的财富,而是唐老爷的女儿唐颜雨。
年约十八,长得倒也清秀可人。本来这年龄的女子,早该有人来提亲了。奈何唐家的大小姐有个怪僻,不爱琴棋书画,也不喜女红刺绣,只爱摆弄那些个花花草草。一见到奇花异草,便两眼发亮,简直到了痴迷的地步。唐老爷为了女儿这一怪癖,不知道白了多少头发。
若光是这样也就算了,偏偏唐家大小姐还在14岁那年还收了个美婢茵茵当贴身奴婢。此女娇艳无双,琴棋书画无一不通,一双水眸眼看得人发晕。每每一些名门公子上门,就算本来打算向唐颜雨提亲的,最后也会转成茵茵。
唐老爷想换掉美婢,可是唐颜雨坚决不肯。于是乎,茵茵也就一直留在了唐家,而唐家的门槛也就几乎快被一个个上门提亲的人踏破。
“茵茵,我是真的想要娶你为妻啊。”男子手按胸口,站在唐家的大门之外,一脸悲戚戚地道,“纵有千金家财,只要为了博得美人一笑,我也甘愿……”
“哗啦!”
语音未落,一盆水自唐家的红木大门里泼出,站在门外一身光鲜的男子霎时之间从头淋到脚,成为了湿淋淋的落汤鸡一只。
第十一次的上门提亲,显然也无功而返。
“你……你们居然敢如此对我!”男子的脸骤然涨红,颇有怒发冲冠之势。
“好吵呢。”银铃似的声音,带着一丝慵懒的味道,一个身穿鹅黄色粉纱裙的少女从半掩的红木门中缓步走出,“怎么又是你啊,郑公子。”瞥了一眼站在唐家门外一身濡湿的男子,少女半掩檀口,打了个哈欠道。
“唐颜雨,你可知我的身份!”男子叱喝道。
“知道啊。”唐颜雨漫不经心地摆了摆手,“一条街外郑府的三公子嘛。”就算本不知道,但是听了那些仆人说了那么多回,也记住了。
“既然如此,你……你还这般对我!”男人的眼不由得看向了站在唐颜雨身后的茵茵,伊人在前,自己却被人耍得如此难堪,自觉面子有些挂不住。
“当然是为了让你不再来唐府提亲。”几乎隔三差五就有这种戏码上演,扰得她烦不胜烦。
“你——”男子一时气得快无话可说,“我只是想娶茵茵为妻,你何苦为难我。”既然硬的不成,那只有来软的了。
“不是妻,是妾吧,郑公子!”又一个哈欠自小巧的朱唇中溢出,唐颜雨小小地“纠正”着对方的错误。
男子脸色一变,随即挺了挺胸道:“茵茵在你唐府只能为奴,能够入我郑家,当我郑某人的小妾,是她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唐颜雨皱了皱柳眉,一脸不屑地看着他。自古以来,世人皆为娶妻娶贤淑,但是又有多少人会做到呢?天下间的男子,只懂得欣赏女子的花容月貌,却不知容颜会老,青丝亦会成白发。
“是吗?”她转身问着站在身后的婢女,“茵茵,你可愿嫁给郑公子为妾?”她只想为自己的丫鬟寻找到一个真正爱她,且明媒正娶的夫君罢了。
“奴婢只愿待在唐府,服侍小姐。”茵茵半垂着首道。
很好!得到了满意的答案,唐颜雨回转过头,对着还站在唐家大门外的男子道:“郑公子,想必你也听到了茵茵的回答了,请恕小女子不远送。”
“唐颜雨!”声音攀至发狂状态。
“唔,我昨儿个晚上种的羊蹄根不知如何了,等会得过去看看。”她自言自语道,压根不理会几尺之外张牙舞爪的男子。“小姐,您不再去补个觉了?您从昨儿个到现在,才睡了没几个时辰啊。”茵茵看着主子的倦容,不无担忧地道。
“不了,羊蹄根比较重要。”唐颜雨说着,抬起纤足才想离开,却像想到了什么似的,停下了脚步,对着一旁的家仆吩咐道:“对了,若是郑公子等会儿还不走的话,那就再泼一盆水吧。”
反正唐府水多得是。
“叶子已经舒展开了,应该没问题吧。”清脆娇嫩的声音从唐府的后花园中传出。不用多加猜想,也知道除了唐家的大小姐唐颜雨之外,唐家再无人会去摆弄这些个花草。
“小姐,你的脸……”紧随而来的,是焦虑的话音。茵茵急急地想拭去主子粉颊上所沾着的尘土。
“对了,应该要把土挖松一些,这样会比较好。”没去理会丫鬟的话,唐颜雨还在继续摆弄着种植羊蹄根的盆子。
“小姐,这些活儿让奴婢来……”主子的千金玉手,可是伤不得啊。
“水,好像应该要稍微浇上少许的水吧,书上的种植篇中提过,初栽之叶,需要以少量泉水灌之。”这样成活的几率也会更高嘛。
“小……小姐……”
“咦?”猛一抬头,她终于发现了身边之人,“茵茵,你怎么还在这里啊?”
“小姐,我一直都在这里啊。”茵茵有些哭笑不得地道。
“你一直在这里吗?”她怀疑地抓了抓头。
“是啊。”茵茵赶紧点头。
“那你进亭子里弹奏一曲给我听吧。”唐颜雨指了指一旁凉亭的石桌上摆放着红木琴道。
哎?哪有小姐挖土,丫鬟抚琴的道理啊!
“老爷和夫人一大清早就出府了,若是他们回来后看到小姐如此这般,只怕又会气得大发雷霆吧。”茵茵急道,只希望自己的主子能够停下手上的动作。
下颌轻垂,唐颜雨似在思考着什么。
茵茵暗自欣喜,小姐应该是听进了她的劝告了吧。
“茵茵。”半晌之后,声音骤然响起,“你若不说,我都差点忘了,今儿个爹娘都不在府里。”也就是说整个唐府她最大了。“啊?”她头皮一阵发麻,她……该不会是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了吧。
“太好了,我还正愁没时间去山上找寻棉白木呢。”自前些日子从医术上看到这种罕见的草药,她便总想着去寻寻看。
“可、可是……”茵茵几乎快语无伦次了。不会是她想的那样吧,应该……不会是吧。
然而,唐颜雨的下一句话,却差点没把茵茵给击晕了,“我这就上山去,再不快点的话,午时都要过了。”说着,她撩起裙摆,往外堂跑去。
“小、小姐!”娇小的身影迅速消失在了茵茵的视野中,回应她的只有那流动的空气。
呜呜呜,不是吧。娇媚的容颜一脸的欲哭无泪,小姐……不是就这样干脆地——走了吧。
万一老爷和夫人回来的时候,看不见小姐,她会不会死无全尸啊。
老天,她不能待在府里坐以待毙,要死,也起码得让她留个全尸吧。
苏州之美,在于无论艳阳高照或烟雨,皆有着一番与众不同的韵味,无怪乎大批的文人墨客挥毫于湖水之间。
绝日山庄,位于阳澄湖边,依山傍水,由百位当世著名的工匠花了一年的时间完成。其占地之广,布局之精,何等的雅意与富丽自然不必多说。不过真正使它出名的倒并非是山庄本身,而是绝日山庄的主人欧阳帝绝。
传闻他的武功卓绝,琴艺卓然,虽有着傲世的功夫,却向来无意于江湖纷争,若非在5年前,以年仅17岁之资在一年之间,打败了数个武林中的前辈,恐怕还没有人会知道他的大名。他的仇家不少,但却没有人敢光明正大地来挑战于他。因为没有人知道他的功力有多高深,只知道惹了他的代价往往是以命来做抵。没有所谓的惜英雄,也没有所谓黑白是非,他杀人与否,完全按照自己的心意来决定。
因此,真正能够待在他身边的人,除了要忠心耿耿之外,还需要有打不死的精神。
只不过——打不死并不代表不怕死。蝼蚁尚且偷生,更何况是人呢?
雕梁刻柱,锦湖柳畔,清风微抚池面,划出阵阵涟漪,宛若绝色佳人,绰约风姿无限。六角凉亭之内,熏烟袅袅,白衣男子端坐于琴前,长及腰际的柔亮发丝以白色方巾束起。清雅俊逸的面容像少了生气般的,没有任何的表情,只有在眉宇间,透着一丝淡淡的沉思。
“越眠,爷该不会是想弹琴了吧?”咽了咽口水,莫沙有些胆战地望着远处凉亭中端坐琴前的身影。天啊,但愿不要。对爷忠心耿耿是一回事,但绝不代表他愿意去“欣赏”那天下间少有的琴艺。
“好像……是真的。”同样地咽下喉间的口水,越眠说得有些艰难。距离上一次还不到三天,居然又要弹琴了,“谁去听?”爷的手已经在拨弄着琴弦调音,显然是真的要开始了。
“你!”两只手指互指着对方,兄弟义同胞情全然抛于脑后。
“越眠,上次听爷奏曲子的人是我。”莫沙提醒道。理所当然地,这次去听的人应该是越眠而不是他。
“但是上上次的人是我。”越眠同样不甘示弱地提醒道。上上次听曲子的结果,是他在床上躺了两天,打死他都不想要再去重温旧梦。
两个人面面相觑,终于莫沙叹了一口气,“老规矩吧。”既然事实已经存在,那就只有照以往的规矩来行事了。
“也好。”越眠点点头,从身上掏出了一枚铜钱。“正还是反?”他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