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圣英学园的课程和一般公立高中大相迳庭,除了基本学科外,尚有许多像插花、马术、厨艺、品酒、社交舞……等实习课,甚至连音乐课的上课方式也和其他学校不一样。
由于有钱人家的子女从小必定会修习一项至多项的乐器,所以升上高中的他们在程度上通常都已有了一定的水准,因此圣英学园高中部的音乐课不光只是唱唱歌或欣赏世界知名的古典音乐而已,而是由全年级的学生组成一个交响乐团,每星期固定挑选一天下午做为乐团练习时间。学期末更会在校内的演奏厅举办音乐发表会,邀请全校师生以及家长一同欣赏聆听。
当然,仓卒代替姊姊上课的沈曼千完全不会知道这些。
所以今天一早,刚进教室的沈曼千看见黑板旁张贴的课表,发现整个上午竟然都是音乐课时,让在一般学校上课的她感到相当奇怪,不禁询问一旁比她早到的段逸秋。
“今天早上怎么只有音乐课?”
“是啊!有什么问题吗?”
听到问题的段逸秋有些意外,照理说高三所有班级上音乐课的时间应该都是一样的,难道她忘记了吗?
“不……没什么。”他疑惑的神情清楚映入她的眼帘,机警的她知道自己一定是问错话了,赶紧补充说道:“我好像忘记带课本了,不知道别班借不借得到?”
但她根本就不晓得他们的音乐课本其实只是乐谱,就是本学期末要公开演奏的韦瓦第名作——四季协奏曲中的春之乐章。
“没关系,我这里刚好多了一份,给你吧!”
细心的段逸秋,取出抽屉里备用的乐谱递给她。
“谢谢!”
接过乐谱的她顺势翻开,整个人忽地傻住。
只见一行行乌漆抹黑,挤得密不透风的小蝌蚪在五线谱上不停跳动,难道这就是他们待会儿要用的课本吗?
天呀!她又差点惊叫出声。这又是上天对她开的玩笑吗?
虽然沈曼千同样身为千金小姐,不过在音乐方面的资质和姊姊沈曼妮是全然无法相比。
姊妹两人虽然在五岁那年同时开始学琴,但当沈曼妮弹完拜尔的时候,沈曼千还停留在DO、RE、MI的阶段。
到了国小三年级,沈曼妮已经可以流畅的公开演奏莫札特的“小夜曲”,沈曼千却还是只能跟著节拍器,练习辨认一拍和半拍之间的差距。直到后来连钢琴老师都放弃教导她,并透过父亲的求情,免除了每天一个小时的钢琴地狱时间。
“我、我们音乐课应该不会考‘视谱’吧?”她紧张的吞了口口水,小心翼翼的问道,生怕听到她最害怕的答案。
“不会,不过我们在学期末演奏会中的表现,才是决定成绩的关键。”
“什么演奏会?”沈曼千一时会意不过来,思索了片刻之后才忽然想起,每个学期结束时,家里都会收到圣英学园寄来的邀请函,邀请家长到学校观看学生的表演。
他说的演奏会,难道就是它?!
“对了,你在一班的时候用的是什么乐器?”
虽然全三年级的学生是聚在音乐厅里一起练习的,但是拉大提琴的段逸秋和吹奏长笛的沈曼妮因为位置不同,所以始终没有机会交集,自然也就不晓得她用的是何种乐器。
而沈曼千每天晚上一定会听到姊姊练琴,所以误以为她在学校应该也是一样,便回答钢琴,殊不知在交响乐团中并不包含这项乐器。
“噗!你真有趣。”听到她的回答,段逸秋忍不住笑了出来,以为她是故意开玩笑。
“咦?”她浑然不知自己有趣在哪。
直到上课,她拿了钥匙打开乐器柜,取出写著沈曼妮名字的盒子时,才愕然发现里面躺著一只银光闪闪的长笛。
此时,演奏厅里的所有同学都已就定位,只等著音乐老师的指挥棒落下。
“同学,你还不赶快就定位。”老师看著茫然的沈曼千,不耐的催促。
不知道自己位置的沈曼千左看右看,发现不远处站著几个跟她一样拿著长笛的学生,情急之下她决定碰碰运气,于是便走过去站在他们身边。沈曼千装模作样的把乐谱摊开放在眼前的谱架上,然后聪明的观察起身旁同是吹奏长笛的同学,跟著他们将长笛放在唇边,假装吹奏起来。
其实她手上的长笛根本就不可能发出声音,因为她没有把装有簧片的吹管装在笛子前端。
好不容易熬到音乐课结束,她轮流用双手捏著酸痛的臂膀,疲惫地回到教室。
我不行了!她在内心大叫著。全身无力的张开双手趴在桌上,完全忘了要保持优雅的“沈曼妮”形象。
“曼妮,你还好吧?”回到座位的段逸秋看见她累垮的模样,不禁觉得莞尔。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他发现其实沈曼妮是一个内心充满冲突的女孩。
虽然她大部分时间都表现得很优雅,不过有时却会出现一些出人意表的率真举动。
而从她的所有谈话及对答态度中,他也观察到她似乎总是语带保留,刻意和人保持距离,不过在某些方面的表现,却又可爱到让人不禁想要亲近。
像她这样的人,如果不是内心藏有秘密,就是有双重个性,而她究竟属于哪一种呢?
他在内心不停揣测著,却始终无法将她归类,要是可以,真想多找机会了解她一点。
从小,他就是那种凡事都得找到答案的人,只要遇到他不懂或是解下开的难题,不管花费多少时间,都会想尽办法找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或答案才肯罢休。
他的大哥于晏春就曾经说过,这样的个性,日后一定会让他或是他所爱的人吃尽苦头,因为世界上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找得到答案的,好比爱情。
听著大哥的论调,他总是笑而不语。因为他太了解自己的个性,绝对不可能会没有任何原因就突然爱上一个人的。
会选择和某人共度一生,必定是因为两人的关系是建立在一个互利的基础之上,而爱情,就是双方互蒙其利的证明。
如同沈曼妮,即使发现她是个具有双重个性的人,他也会基于家族利益而选择和她在一起的。
不过到目前为止,和她在一起的感觉还挺不错,希望可以一直这么保持下去。
经过中午的休息,沈曼千好不容易恢复精神,可是等在她眼前的,却又是另一个可怕的灾难。
根据课表,下午原本该上的是基本学科,但是授课老师却临时有事,便跟明天下午的“骑术课”对调,这又是一门只有在圣英学园这样的贵族学校中才会出现的课。
站在一匹高大的栗色骏马前,她显得手足无措。
这并不是她第一次这么近距离接触马匹,却是第一次要亲手将马上鞍,然后牵著它前往练习场集合。
班上的其他同学早已熟练地将马上鞍,陆续前往练习场,整个马厩现在只剩下她和眼前这匹叫做“史努比”的三岁公马,两人……不,是一人一马正面面相颅著。
“史努比,乖,听话让我套上去好吗?”沈曼千柔声细语,仰著头对著那匹神情倨傲的公马说著。
只见史努比不屑的对她掀起上嘴唇,龇牙咧嘴的一笑,随即撇过头置之不理。
“快嘛,不然我上课就来下及了。”她再次对著一只畜生拜托苦。
而史努比却突然将脸转向一旁放著红萝卜的饲料桶,然后又转回头看著她,似乎是要她拿红萝卜来贿赂才行。
“好!只要你肯乖乖让我上鞍,我就拿给你吃。”
“嘶——”沈曼千话一说完,史努比随即长嘶了一声表示同意。
望苦那匹态度嚣张的马,她只好过去拿起一根红萝卜递到它的嘴巴前面,而它张嘴一咬就是大半根,下到两秒钟的时间,那根红萝卜瞬间消失在它的嘴里。
“好了!可以乖乖让我挂马鞍了吧?”
看到史努比似乎下再像刚刚一副跋扈的嚣张模样,赶紧抱起马鞍走到它身旁,准备运用老师刚才讲解的方式替马上鞍。
不料,正当她要将绳子系紧的同时,狡猾的史努比居然一个侧身,让背上的马鞍硬生生的滑落地面。
沈曼千不死心,又将马鞍从地上捡起来再试一次,结果它还是一样不愿乖乖合作。
“可恶!你明明答应过我的,怎么现在又反悔了!”
她没想到这匹劣马居然把她要得团团转,气得对它大骂了起来。
“嘶——”无视于她的怒火,史努比又长嘶了一声,再次朝红萝卜看去。
沈曼千无计可施,只得再喂它吃了一根红萝卜,不过这次的情况还是跟刚才一样。
“你别再喂它了,不管几次它都不会听你的。”
正当她无计可施的时候,马厩门口突然出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原来是在练习场上一直等下到她出现的段逸秋。
一身劲装打扮的他,有股说下出的英俊帅气,一般男生穿起来有些恶心的紧身衣裤,在他身上反而突显了那匀称紧实的肌肉。
他来到她的身旁,直接拿过马鞍后,轻松地定到史努比的面前。只见他先是伸手抚摸它的额头,再贴近它的耳朵轻声说了几句话。
不到几秒钟,原本顽劣的马居然一改先前那副嚣张跋扈的模样,开始用鼻子亲热的磨蹭起段逸秋的脸来,最后还温驯地让他将马鞍给系上。
这个截然不同的转变让沈曼千咋舌不已,直呼不可思议。
“真是太神奇了!你究竟是怎么办到的?”
“我只是对它说了一句话而已。”他笑著回答。
一句话就可以让原先顽劣不已的马乖乖听话,究竟是哪句话这么有魔力?
“想知道吗?”看著小脸上那双充满好奇的眸子,让他忍下住对她卖了个关子。
“不告诉你!除非……”
“除非什么?”沈曼千兴奋的等待著他的回答。
这一瞬间,他发现自己居然无法正视她过分灿烂的笑脸。
一低头,他企图隐藏眼中的悸动,随即转身上马,矫健的身手再次获得她的崇拜。
“哇!好厉害喔!”
“你真的想知道我对它说了什么?”他英姿焕发的骑在马上,居高临下的问著。
“嗯!”她用力的点了点头。
“那就跟我来吧!”
他双脚用力一蹬,史努比随即飞也似的朝马厩外冲了出去。
就在经过她身边的那一刹那,他一个弯身,伸手揽住了她的细腰轻轻一提,沈曼千还来不及尖叫就坐上了马背,稳稳地安坐在他的怀里。
在风驰电掣中,段逸秋低头对她说了一句话,“我对他说,因为你是我的,所以要给我面子,乖乖听话。”
可是由於呼啸而过的风声实在太大,坐在前方的沈曼千听得不是很清楚。
“什么?因为什么?我没有听清楚。”逆著风,她大声叫道。
不过现在的他可不打算重复第二次,因为迟早有一天,他将会在公开场合对她再次说出那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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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三点半,圣英学园的下课铃声准时响起。
沈曼千度过了高中生涯有史以来最累的一天,她有气无力地拎著书包走向校门口,等待家中司机来接她回家。
她只是低著头,有气无力的走在校园里,压根忘了只要还没走出校园,自己就得继续扮演姊姊的这件事。
“哇!这世上有哪门子的干金小姐走路像你这样的?”
一道揶揄的声音从她前方传了过来,不用抬头,她也知道来者何人。
“是谁规定千金小姐就不能这样走路的?”她没好气的回了乔治一句,同时丢出一记白眼。
好歹她也是沈家的一份子,没理由说她不像个千金大小姐。
乔治来到她的面前,双手擦腰,上下打量著已经筋疲力尽的沈曼千。
“脸蛋OK、身材OK,就是气质差了点。快点抬头挺胸,走路时眼睛要正视前方,手放在身侧前后自然摆动,双腿夹紧,沿著地面直线前进,记得保持适度的微笑,这才是一个千金小姐最基本的走路仪态,懂了吗?”
乔治就像是伸展台前的秀导,指挥著模特儿该如何定秀。
“知道了。”她懒洋洋的回答。
美姿美仪的课她又不是没被逼著上过,只是后来全都跷掉了而已。
“如果你不想被别人看出破绽的话,最好就照著我的话去做,还有啊,今天上音乐课的时候差点就穿帮了!你手上的长笛根本就没有装好,难道你不知道吗?”
不会吧!难怪无论她再怎么吹都发不出声音,她还以为是笛子坏掉了呢!
“不过也幸好如此,否则只要你一发出声音,大家就知道你不会了。”他好心的补充说道。
听乔治这么一说,沈曼千在内心直呼好险,不过却又担心起来,因为音乐课是每个礼拜都要上的,只要曼妮还没回来,她势必得硬著头皮撑下去。
“乔治,你真的不知道曼妮的下落?”一想到明天还不知道有什么奇怪的课程在等著她,她就有种想哭的感觉。
“我真的不知道。”他举手发誓。
“可是既然你跟她是好姊妹,一定会有些线索吧?”她不禁心想,要是姊姊再不回来,下次可得换她离家出走了。
看到沈曼千可怜兮兮的模样,乔治终究还是心软了,于是伸手揽住她的肩膀,低声安慰道:“好吧,我帮你就是了。不过你可要记得先前答应我的事喔!”
事?什么事?她略微一愣,随即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昨天中午他们的交换条件。
“没问题,我一定会找机会帮你约他出去的。”她爽快的一口答应。
“OK!就这么说定,对了,你晚上方便出来吗?”
“理论上是不行,不过我可以偷溜出来。”
“那好,今天晚上十一点,在距离你家后门一百公尺的十字路口,等等我会派人开车去接你。”
直到和乔治结束谈话,沈曼千才急忙跑到校门口搭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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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十一点一到,沈曼千便趁著大家已沉沉入睡时偷偷解除后门警报溜了出去。
此时的她卸下白日的伪装,恢复了往常的自己,只是接上的长发一时之间还不能卸下,于是她便随意的扎起了马尾,神清气爽的钻进路边一台黑色轿车里。
一进到车内,只见一名身穿紫色上衣的年轻男子坐在驾驶座上,头也不回的低问:“请问是沈曼千小姐吗?”
“是。”
那名男子在听到她的回答后,轻轻的点了点头,随即将没有开大灯的车子慢慢驶离沈家。
这可是她第一次偷溜出门,只觉得心中充满了欺骗家人的罪恶感。
爸爸对不起!千千会这么傲也是不得已的,我只是想快点找到姊姊的下落,一有消息,马上就会回去的。
望著窗外不断流逝的街灯,沈曼千局促的坐在车里,丝毫不敢松懈。
随著车子驶入热闹的市区,前座上的那名男子才敢开口和她交谈。
“以前我也常像这样子接曼妮小姐出去玩。”
“什么?!”沈曼千这才得知姊姊常趁著半夜偷跑出来玩,尤其是在周末的夜晚。
“是啊,她可是我们帮主的好朋友呢!”
“帮主,什么帮主?”
等等,她是不是听到了一个奇怪的名词?帮主?是不是像电影里面带领著一堆兄弟打打杀杀的人?
“就是乔治大哥啊!他是我们‘紫英帮’的头头,”
“你说乔治是你们帮派的老大?”沈曼千瞪大双眼,完全不敢置信。
“嗯,难道你不知道吗?”
“不。”她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接苦驾驶座上的男人开始自我介绍,沈曼千这才晓得前面这位开车的年轻人叫做阿名,是紫英帮里的车手,平常专门替帮派载运一些物品。
只是她万万也想不到,那个有同性恋倾向的乔治居然会是帮派份子,而且还是个老大!
这个消息深深冲击著她,直至见到乔治,她还是迟迟无法平复激动的心情。
“怎么,我事先没跟你说吗?”
坐在紫色风暴PUB贵宾室沙发上的乔治,优雅的跷著二郎腿,手里端著一杯宝石红色的饮料,一脸无辜的对著沈曼千说。
“不,完全没有!”坐在他的对面,她气呼呼的说道。
她并不介意和一个帮派份子做朋友,而是生气他什么都没说,至少让她事先有个心理准备。
“曼千,别生气,你也知道学校不是一个适合说这种事的地方嘛,而且万一我的身分被人家知道了,到时候一定会有很多男同学吓得不敢接近我,这样不就损失大了吗?”
唉!原来他忌讳的是这一点,乔治果然是乔治。
“好,我投降,你还是赶快帮我找曼妮的下落吧!”
“嗯,不过关于曼妮的事,我要先向你说明,她和齐奇之所以会认识,全是因为我的关系……”
接下来,乔治娓娓道出沈曼妮和齐奇两人相识的经过。
齐奇是某地下乐团的主唱。半年前,他们的乐团受邀来到紫英帮经营的PUB里表演驻唱,却意外吸引了从家里偷溜出来玩的沈曼妮。
刚开始,她只会固定在周末夜晚来到PUB听齐奇的演唱,但由于乔治身分特殊的关系,他们两人也很快的熟了起来。
而出身贫穷的齐奇,当然不会放过眼前这个成为金龟婿的大好机会,于是马上对沈曼妮展开热烈的攻势。
擅长甜言蜜语的他最懂得掌握女人的心,于是在短短下到一个月的时间内,两人便陷入热恋。
“他们交往的事情我也是到后来才知道,因为自从他们在一起之后,就都是齐奇开车接曼妮出去玩了。”
算算,这也不过是两个月之前的事情而已。
被恋爱冲昏头的沈曼妮,天真的认为疼爱她的母亲一定也会接受她挑选的对象,便选择在某个星期天的中午,带著齐奇回家吃饭。
而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曼千就全都知道了。
沈家父母见过齐奇之后,都强烈反对曼妮继续和那个看起来无所事事的小混混交往。
她还记得爸妈为了这件事,将曼妮反锁在房里好几天都不让她出去,却依旧阻止不了她想和齐奇在一起的决心。
“一个礼拜前的某个夜晚,曼妮打电话跟我哭诉,基于姊妹淘的立场,我除了安慰她,同时也力劝她暂时和齐奇分开一段时间会比较好,可是她什么都听不进去,说没有齐奇她会活不下去。最后也隐约透露她要跟齐奇私奔的想法。那时我以为她应该只是说说而已,毕竟身为一个千金小姐,从小所受的教育是不允许她做出这样的决定,没想到事情还是发生了……”记得曼妮离家前一晚,还发了一封电子邮件给他,可是里头并没有说他们会去哪里,只表示安定了会再跟他联系。
“唉,事情就是这样了。”
说完话的乔治不禁叹了口气,他也不愿见到好姊妹为了一时的昏头而踏上不归路。
“那……除了你之外,还有谁会有他们的消息?”沈曼千连忙问道。
“当我昨天听到曼妮离家出走的消息时,就已经派兄弟去问了。据说他的团员曾经听齐奇提过他要和一个有钱人家的小姐私奔这件事。”
“真的!那个知道消息的人现在在哪儿?”她急急发问。
乔治拍拍她的手,安抚的开口。
“剩下的几名团员今天晚上会在另一家PUB表演,我带你一起过去。”
“思!谢谢你,乔治。”她由衷的感激他的帮忙。
不管今天是否能掌握到关于曼妮下落的线索,她都会帮乔治约段逸秋出来约会的。
对不起!我只能牺牲你了。她在心中对即将被当成牺牲品的段逸秋,致上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