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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女的全盛时代 第7章(1) 作者:于佳
    “汉人和蒙古族人的脸型骨架区别,相信你们已经明白了。可即使同样为汉人,几千年来人的骨骼也有变化。”

    季孙博士打开下一页PPT,“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你们都处于智齿的发育阶段。有没有因为智齿始终长不出来而感觉疼痛?有的人每年都会因为智齿而疼上几回,他们以为是因为智齿没有完全发育的关系。其实,两年内都没有长出来的智齿终身都不可能全部长出,想知道原因吗?”

    季孙博士嫣然一笑,“估计女生们会很喜欢这个智齿永远长不出来的原因——人类在进化过程中,脸颊骨在慢慢变窄,下颚骨向下缩短,智齿根本没有了可以长的空间。说通俗点,土地少了,种子虽然种下去了,可受空间局限长不大。女生们可以自我安慰,我比祖辈的脸小了,更符合现代的审美观。不过你需要付出的代价就是,你要永远忍受智齿长不完全的痛苦,或者下个狠心,注射药物让智齿下的神经彻底坏死,再动个手术将智齿拔掉。”

    她站在高高的讲台上侃侃而谈,风趣、自信而充满魅力,完全不是七年前那个无所事事,只知道围着男生转的富家小姐。

    温又笑坐在最后一排,远远地望着她。她的眼里装满了她的学生,她的人类学,就是没有他。

    他却把她看在了眼底,看进了心里。

    那一瞬间,他的大脑二度分泌一种名为多巴胺的东西。

    “这堂课就到这里,咱们下周再见。”

    迤逦走下讲台,早有学生围了过来。“季孙博士,你说的东西虽然很深,但是很有趣哦!而且我有看你推荐的那些书,很不错,用很浅显的语言让我领略人类学的奥秘。”毛头小男生挠着脑袋站在她面前,含羞带臊的。

    迤逦公式化地跟他交流着,“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我知道你们觉得人类学太深奥了,所以才推荐你们看那些有趣又有意的书。如果真心想研究人类学的话,可以考虑考我的研究生。”

    “季孙博士,你二十几岁就拿到了博士好了不起哦!”

    又挠头?他是长虱子了吗?

    迤逦有点好笑地望着他,“啊,我是二十五岁就拿到了博士学位。”

    毛头小子双眼放光,“博士,你真是又能干,又亲和,又有魅力——那种成熟知性女人的魅力简直……怎么说呢?”

    成熟?还知性?这好像不是用来形容老师的词吧!哇,那小子脸红嘞!好有趣的模样。

    迤逦忽然起了逗逗他的想法,褪下一直挂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她亮出自己明媚的眸子,一并展现的还有她那张娇小可爱的娃娃脸。

    手撑着自己的身体坐到课桌上,她好整以暇地瞅着那只青涩小毛桃,“现在还觉得我成熟又知性吗?”

    “呃?”看博士这副模样跟班里的那些女生没什么区别嘛!

    区别还是很大的——

    “我二十岁就未婚生女了。”

    “啊?”

    小毛桃又开始挠毛了,“博士……博士你已经有女儿了?”还是未婚生女?这刺激太大了点,实在是太大了,大到他几乎可以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博……博士,我还有功课,我先……先走了。”

    小毛桃连滚带爬地逃了,迤逦笑眯眯地盯着他的背影,今天的课上得真有成就啊!习惯性地拿过黑框眼镜想要推回鼻梁上,凭空却多出一只手替她接管了那只平光眼镜。

    “你不近视,为什么要戴上眼镜?”

    “博士答辩的时候——不戴眼镜,一张娃娃脸很难让人信服。”她仰起头来让他看到自己的脸,如七年前一般稚气而痴傻的脸。

    他玩弄着她那副傻毙了的黑框眼镜,望着近在眼前的她的脸,他倾身上前,这是要吻她吗?

    迤俪下意识地捂住自己的嘴唇,嘟囔着提醒他,“你不是我的救生圈哦!”

    天,她怎么会好端端地冒出这句话?

    这不就意味着她一直记得七年前他留给她的最后一句话,这不就意味着她从未将他从心底抹去嘛!

    她心烦意乱的当口,温又笑的手臂已环过她的颈项,他的唇在她的耳边低语:“不是,我不是你的救生圈,我是爱你的男人。”

    什么?他刚刚说什么?爱她的男人?

    没等她反应过来,他已撩开她颈后的头发,吻上她的颈后的肌肤。

    她全身一颤,刻在脑沟回处的那些书本知识提溜出口。“颈椎位于头部、胸部与上肢之间,从齿状突上缘至第七颈椎椎体下缘。颈椎是脊柱椎骨中体积最小,但灵活性最大、活动频率最高、负重较大的节段。而颈部肌肤的厚度仅有面部的三分之二,因为薄所以它很敏感,很容易被挑起……”

    “你话太多了,博士。”

    堵住一个女人的嘴最好的办法就是吻住她的唇——

    她屏住呼吸脱口而出,“我已经和奚日再有个女儿了。”

    这个女人真的很扫兴嗳!温又笑从她的身边退开,双臂抱怀,看样子不给她点颜色看,她是不会相信他的能耐了。

    “好时真的是奚日再的女儿吗?”

    “当……当然。”我在结巴些什么啊?

    温又笑背过身向教室外走去,边走边丢下话来,“虽然我不了解奚日再对责任的认同度有多高,但我看得出他对翁半晴爱得有多深,那样的男人怎么可能和别的女人生下小孩?”

    迤俪紧赶了几步追到他的身后,“那好时是谁的女儿,你……一点也不想知道吗?”

    他回过身来笑望着她,“我只知道她是你的女儿——这就够了。”

    “嘟嘟嘟嘟——”

    她的手机不识时务地响了。

    “喂,你好,我是季孙迤逦。喂?说话啊!”

    好半晌,电话那头才悠悠地传出好似从地狱里爬出来的声音——

    “你手上拿着不该你拿的骨头。”

    是为了那最后一块骨头?迤逦不仅不害怕,反而兴高采烈地跟想要杀她的凶手攀谈起来。“你就是那个从我实验室里偷走尸骨,还想撞死我,现在又来威胁我的家伙?”

    她的话引起温又笑的注意,他紧赶了几步走到她的身边,想从她的手里抢过手机,她却死拽着不肯放。

    “喂,我说凶手先生,你不用拿变声器改变自己的声音,也不用借这种手段威胁我。你要想拿回最后那块骨头,可以,没问题,你亲自来找我好了。”

    不等对方的反应,她径自挂断手机,留下温又笑气恼的眼神瞪着她。“你怎么能这么跟那个凶手讲话?你这样会激怒他,会逼着他来伤害你,你知不知道?”

    “我管他?”迤逦理直气壮地双手抱怀,叫给他看,“敢惹上我,就要做好被我耍的心理准备。”

    “你根本什么也不懂?”敢在杀了人之后将尸骨埋在公墓里的凶手会是她想象中那般无脑又无勇吗?“你这样会害死你自己,你知不知道?”他就搞不懂,为什么这女人永远不肯把自己的命交给他保管呢?

    抓住她的肩膀,他只想将她摇醒,“我是你的保镖,在必要的时候,我会以己命换你命。”

    “我不要你用你的命换我的命,你懂不懂?”如果终有一天,必须要用他的命才能换回她的活路,她宁可自己去面对。

    走至窗边,望着窗外大学校园里如昔的风景。

    七年前,她的眼中只有奚日再和他,不曾好好理会过这些年轻的风景。七年后,它看起来依然是那么不真实。

    七年前断上的那一刻依稀在这一瞬间接上,流畅得好似他们之间不存在这七年的空档。

    “——我不要你做我的保镖。”

    七年前不要,七年后依然不要。

    她的固执却让他彻底失去了理智,扒过她的身子,拽住她的肩膀,他真希望能将她喊清醒,叫明白。她要面对的不是什么死不要脸的二世祖,而是杀了她都不会皱下眉头的魔鬼。

    “你永远这么任性,永远随着自己的感情而行动,即使七年后你顶着博士头衔归来,也没有什么区别,你就是个不肯长大的小孩。”

    小孩?在他眼中,她只是一个不肯长大的小孩?

    他有没有想过,她为什么不肯接受他做自己的保镖,难道只有她一个人记得那个瓢泼大雨天,她一个人站在雨中,目送着他守护着另一个小姐扬长而去。

    他是保镖,保护雇主是他的工作。他可以保护她,也可以保护任何一个“她”,她于他没什么特别——她憎恶的就是这份没什么特别。

    独一无二,只做我一个人的保镖,只守护我一个人,只专属于我一个人。

    她要的,他永远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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