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刚刚看我从窗外荡进来,是担心我受伤,是吧?”
她盯着他的眼睛,他拉着她一起落坐窗台,握着她纤白素手摸着他腿上的兔子。她在颤抖,他的脸近在她颊畔像在亲吻她,讲话时似乎咬了她的耳垂,很轻、很轻地,咬了。
“我明天不会来,雕花都修好了,你才来上班,我以为蓝获的话对你很重要,你说你喜欢他,是爱吗?霏霏——”
那低低、沉沉的嗓音,会回旋,像梦呓的诗。
霏霏、霏霏……不是母亲在唤她。但她眼眶起雾,恍若走入隔世。
“我不会来。”这时,他的嗓音清澈起来,人也离开她身边。
莫霏回过神,看着汤舍站在她面前。
他抱着兔子,表情再平常不过。“我明天要和归到湖畔野餐。”
她心头微颤。“是吗?那——再见,祝你野餐愉快。”
“再见。”他也说。“我答应你的,一定会做到。”抽出工作裤边袋一管图筒,递给她。“你的画像,完成了。”
莫霏仰起美颜,睇着他,久久,接过图筒。他走了。她坐在窗台,晒着太阳,像作了一个梦。
像作了一个梦。时间是模糊的,谁教她没有那只兔子那样,有一个怀表。否则,她会知道她不该在这个时间,走进岩石区,何况她才刚被拍到而已,与一个男人,就在这里的平台式黄石椅座。
莫霏这一整天被堆积的工作压昏头,入夜离开办公室,本该回家休息,却是将车开到桃乐丝。桃乐丝一反往常,竟未打烊!她忽有所感,那店为她开,那灯为她点,她胸口一股煦暖,便开着车子,在这小巷小弄找位置,停好车,出驾驶座,看到路边的黄石,她顿住了。
这莫非是人说的命运!但她不怕。就算狗仔是夜猫子,男主角不在,没看头。
她转个方向,回想她和男人被摄入的角度,心里徒升慊慊之感。笑了笑,这种时间好,路上没人,恐怕狗仔也怕鬼,她吐吐粉红舌尖,觉得自己是美丽艳鬼,旋身走开,朝往桃乐丝。
深夜的阕静,让人耳朵特别敏感,眼睛特别清明,她看到那个他说的橡木垃圾桶,没闻见玫瑰香,玫瑰已夺门而出——
那是一条纤细的人影,头发像荆棘藤,散逸玫瑰芬芳,冲着、甩着,飞闪莫霏眼前。莫霏转头,下意识望向人影射出的方向。螺旋楼梯中,另一道人影仿佛水流冲滑而下。
“千瑰!”那水流是个男人,平时矜傲、冷漠的男人。“千瑰!”他几乎不曾声嘶力竭地叫过任何人的名字。
莫霏第一次听见,当然也是第一次看见,虽说路灯昏暗,她却没错看她的老师兼老板——蓝卓特赤裸着身躯,或者,这是国王的新衣?
荒谬至极。她想笑,笑不出来,心上有个东西往深处钻疼她。她一动不动,站在橡木垃圾桶旁,看这出深夜剧。
“千瑰!”他在不怎么宽敞的路中央抱住了她。
她一样裸着身,身体被黑夜衬得像白雪。“你放开我!你走开——”
他扳转她娇弱的身子,吻住了她。她被吻得瘫软在他身上,他拦腰抱起她,嗓音带着忧愁的温柔。“你要我走,就别自己跑出门,我受不了你再出一点意外,任何——”
女人哭了起来,吻住男人的嘴。他们往屋子移动,行过莫霏面前,像是没看见她,他们眼中只剩彼此。黑夜把阻碍他们的一切都吞了。
莫霏下意识后退,高跟鞋敲出岩板地面叩地一声。
男人回首,手压掩怀里的女人,厉眸露出警戒。
莫霏歆住,对着男人。蓝卓特神情一僵,也顿住。
时间不是模糊,是停了。暗夜里,女人哭声缠缠绵绵。男人唇一动。
“我不会说。”莫霏发出嗓音,转身,快步快步地走开。一直到闻不见玫瑰香味,女人哭声消失,她听见自己的心怦怦响,她跑了起来,高跟鞋像铁锤在敲蚌壳。
她不会说,也许他更早就知道!
莫霏觉得此刻自己万分敏锐,仿佛眼前飘飞一张蓝晒图,图上,汤舍看着和她一样的画面。事实裸得能透视,他是看清了。他甚至比她敏锐,他是一级建筑师,他什么都不讲,让媒体把他写成出轨负心汉。
他利用了她?为了维护孟千瑰?不,她不这么认为。他说他无法做到百分之两百的忠诚。他第一眼见她,就想要她……但孟千瑰恐怕出轨更早,恐怕只当他是一个名人衣架子。爱情——不——两性游戏里,女人同样有卑劣的一面。
莫霏想起一位知名大导演说过的,这种事,事过境迁,女人要诉苦,男人只能吞。吞得不负心汉、烂男人之名,才是真男人。
汤舍什么都没说。莫霏想起她问他是否与孟千瑰谈过时的神情,她哭了,边跑边哭,断了鞋跟,摔倒在地,提包翻开,文件、物件落满地,一个东西滚滚滚……
滚至她眼前,她抹掉泪,庆幸自己没再摔伤手,坐起身,脚也没问题。她脱掉断跟的鞋,哭不停。
“这鞋很贵……很贵……”边哭边捡起滚过来的东西,仿佛它要她捡,它也摔痛了。
就着路灯,她看着手上图筒,汤舍给的。她始终没看,不想看。他说她手伤好,帮她画完整,她会很漂亮。但他今早给她,说完成了,显然她手伤还没痊愈,他就画好,一定很丑。她不想开来看。
现在,她坐在他们被拍的黄石椅座前的地板,就着短路扑闪的光线,拔开图筒,摊开自己的画像——
她痴愚的脸,下面是裸体,成了性感,绝艳的性感!
她心头强烈震颤——
他第一眼就想要她!幻想她!
他要她!这么明显!
莫霏收起画像,胡乱抱着公事包,冲向车门,上车,留下一双断跟的鞋,离开岩石区。
她的心,柔软又激动地跳着。
整夜没睡,破晓出门,她在等待一丝粉红曙光,她先到橄榄树林找到他绑给她的预言瓶。她记得他说他存在里头的预言,是希望。
她带着希望,到帕帕维尔湖,湖边开满罂粟花,湖上风帆影浮动,他说他要来野餐,她仔细找一只兔子。
就在一棵苹果树下,看见男人伏在树根处。
她跑过去。他像是知道她来了,站起身,转过头,指着树根处的洞。
“归不见了——”
第8章(1)
她说,兔子回归树洞,就没什么好担心。
他说,你要陪我吗?这里有很多罂粟花,我昨天也种下一朵罂粟花,因为钢琴上的玫瑰全枯了,显出那朵罂粟花。
她说,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罂粟花吗?
为什么?
法医报告里,说她母亲死于酒精中毒和药物滥用,其中有来自罂粟的毒物。
植物有什么罪?有罪的,从来是人类的行为。
她不会抱恨,不会怨。她品酒,在美丽的日子,到帕帕维尔湖摘罂粟花。她的拿手点心是柠檬罂粟籽咸派。他说他吃过,在蓝络里,在他遇见她的那一个美丽的日子。
他想,不要只是那一天,希望每一天都是美丽的日子,可以吃她做的柠檬罂粟籽咸派。
她拿出她野餐篮里的点心,正是他想吃的。他惊讶地问怎么有?她说,因为你绑了一个希望得预言瓶,预言实现了。
虽然她不信任婚姻,她要喜欢人,也选一个已婚人,那人在她不信任的人类关系里,示范了爱的美好,她深感不可思议且安全。她为什么喜欢蓝获?她不想像母亲一样,太过渴望而绝望,假使是蓝获,她一定不会渴望他来爱她,她一定不会妄想她不信任的婚姻。换个人,就不是这么回事了。她看着和她一起坐在苹果树不吃着咸派的他,眸底泪光隐涌。她是不是矛盾病态?她是不是该永远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