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肥硕的过程中,她再也没有收过情书或礼物,反观他,倒是一年比一年更受欢迎。
她的占有欲,到了这时,才姗姗来迟。
每当他笑笑地收下叠成心形的纸张,她就好几天不理他。
虽然哄她要费一番工夫,可是,能看到她终于开了“情窍”,他就玩得乐此不疲。
他的有意鼓励,终于煽动了一个大胆的女生。
那个女生冲进他们教室,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表白:“莫向与,我爱你。”
喊完,热情地冲到他的座位,搂着他脖子,亲了他一口。
当时,身为他同桌的君莫惜,很不幸地被她顺带圈进了胳膊被圈夹在了她和他之间,眼睁睁地超近距离地看着她的嘴唇在他嘴唇上弹跳一下,就像是播放慢动作,离开后,他的唇上多了一块淡粉色的唇彩印,亮亮地发着光,刺目而耀眼。
他似乎很享受,以从未给过她的温柔向那女生微微一笑,“谢谢。”
“啊——”那女生兴奋地尖叫,攀着他的肩又要亲上来。
君莫惜“霍”地站起,像一道平地拔起的高山,挡住了她的“进攻”,“对不起,你影响到我了。”
女生上上下下打量一番她的大块头,嘲笑道:“被影响到的人,该是我才对吧。肥妞儿,你天天坐在我家帅哥身边,不要太倒他的胃口哦。这身肥肉,太影响心情指数了,是不是啊,帅哥?”
莫向与站起身,勾着嘴角抓过君莫惜的手,拿她的手指抹去他唇上残留的唇彩,笑笑地说:“很抱歉,这肥妞比你还合我的胃口。”
说着,他勾过傻傻愣愣的人儿,旁若无人地吻上她的唇。
而她在反应过来后,“啪”一声推开他的脸,眼中泪花闪烁,“你不是说亲我跟亲猪一样吗?”
“唔,”他痞痞地笑,“什么时候?你是说,在星星湖边的那个初吻?好吧,我承认,其实,亲一头猪的感觉还挺不错。”
是从那天开始,他们成为校园情侣的吧。
曾有好事的同学戏称他们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他是鲜花,她是牛粪,为此她哭着叫他“滚开”,他则跑去把那同学胖揍了一顿,此后再也没人敢在她背后嚼舌头。
那些人哪里知道她瘦的时候有多可爱多美丽多危险,想当初他为了减少竞争对手颇费了些脑子,他故意激她,故意把她当麻袋扛来扛去,故意拿美食诱惑她,故意骗她吃得肥肥胖胖。这样的她,很安全,不会有男生打她的主意,为他节省了不知多少自卫反击战的精力。何况,胖胖的她,软软肉肉的,抱起来不知道有多舒服,那些人才体会不到小猪女友的妙处。
当然,这些,都是他私藏的体验,他才不会告诉别人。
那是一段很美好很美好的时光,一想起,心里就似冒出了嫩芽,在嘴角开出笑眯眯的花。
然后,水到渠成的,在毕业考结束的那一天,他们在小木屋私订了终身。
那一晚,他在小木屋里点了好多红蜡烛,远远看去,就像红霞被凝结在了树梢,小木屋里透着红光,宛若新娘子的喜房。而她不知道从哪儿找了块红盖头,搭在头上,害羞地坐在榻榻米上,拘束不安。
那是他第一次和她玩扮家家游戏,玩得很投入也很认真。
两个人虔诚地拜了天地,拜了住有高堂的老宅,互相对拜,然后挑了盖头,喝下交杯酒,洞房。
烛光下,两个人不时笑场,有时是因为他的笨拙,有时是因为她的。
而,人的天生本能,很快地就让他们进入了状态,笑声没有了,剩下的全是紧张。
传说中,第一次,是很痛很痛的。他怕弄疼了她,她怕被弄疼。
小心翼翼地,他还是进入了她,那一刻,她觉得似被火红的烙铁烙了,火辣辣的疼,用腿夹住他的腰,阻止他的深入,而他僵在她身体里,进退维谷,额上冒着汗,拼命克制。
然后,他也感觉疼,轻轻抽出来后,看到上面的血,不知道是她的还是他的。
两个人神经兮兮地端来蜡烛,寻找各自的伤口,结果不但什么也没找着,反而被蜡油烫到,手忙脚乱后,两个人搂在一起,笑成一团。
笑着笑着,他们又吻在一起,慢慢探索对方身体的秘密,最后终于成功地愉悦地交付了彼此,从少男少女晋身为男人女人。
他总是计划得很好,他总想尽快娶到她,可是她总是让他的计划横生变数。
四年前,她演了一场戏,将他逐到了大洋彼岸。
四年后,她醉了一场酒,醒来后却玩离家出走。
君莫惜,你该知道我有个“凡事不过三”的原则,我可以容忍你的任性让你放弃我两回,但,这是你最后的任性,待我逮到你,就算是用绑的,我也要把你绑上礼堂。
第十七章离家出走
中央商务区的金融街,高楼林立,寸土寸金。
有家私房菜,就开在金融街最黄金的地段,位于十字街口的拐角,这里的平均租金是四十元一平米一天,照此均价,这家占地一百多平米的底商铺子,一个月的租金至少要十二万,再加上水电煤气和其他杂费食材费,一个月不备上二十万,简直应付不来。
可是,老板娘却将小店经营得风生水起,应付起来游刃有余。
老板娘叫罗锦素,二十九岁,第一次见到她,君莫惜还以为看到了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她静静地坐着就是一幅画,看到她,很温柔地对她微微一笑,那一笑就似春风拂面,轻易就抚平了她的紧张。
“阿锦老板娘,这就是我的闺蜜,为爱逃跑的阿宝姑娘,请暂时收留则个。”
阿灿大大咧咧地坐到罗锦素身边,顺带把阿宝也勾过去,三个女人挤在沙发上,嘀嘀咕咕,很快就混熟。
有家私房菜,从此有了三名员工,一个老板娘,两个服务生。三人都很懒散,一天只做两顿饭,一顿只做一桌酒席。如果有商务订单,一般五千元起价,老板娘亲自拟菜单,亲自掌勺,阿灿和阿宝负责打下手。没有商务订单时,她们会在门口贴出菜单,接受拼饭预订,一桌十五人,人均六十元标准,通常由阿灿和阿宝负责组织联络练厨艺,这类单子利润很低,纯粹为攒人气。
君莫惜在这里做了一个月,私下算了一笔账,感觉小店根本是入不敷出。
阿灿悄悄说:“这房子是阿锦买下来的,不算房租的话,我们是可以收支平衡的。”
阿锦很爱喝红酒,每天客人散去后,她都会端出酒杯邀她们小酌一口,这时候,君莫惜就会躲开,因为,酒,很轻易就勾起她不愿触摸的记忆。
阿灿的追夫计划进展得很不顺利,每天喝酒时都要吐吐口水,不把那个不开窍的小狗男大骂一顿,她晚上就睡不着。阿锦经常听她一边骂一边笑,常常笑得掉眼泪,大叹“年轻真好”。
阿灿可不吃她那一套,递个白眼过去,嗤道:“少来,说得你好像老太婆一样。阿锦,你才二十九,不知道的人以为你才二十四五,所以,不要在我们面前装前辈。”
君莫惜抱着水杯直点头,她很喜欢老板娘呢。
老板娘肯定是个有故事的人,可是她从来不讲,每当话题扯到她头上,她都会笑着揉乱她们的头,一笑带过。
晚间的闲聊,是三个女人最享受的消遣。
这天晚上,阿灿一边剥虾仁,一边继续臭骂小狗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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