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脱完衣服就拉她上床,圈着她的腰,把她整个人收入怀里。向晚晚以为他还有精力可以发泄,正准备大大讶异一番时,他睡了。
沉静安详的睡容像个孩子,仿佛对这个世界有无限信任及安心……她拂开他的头发,静看他的脸,手指在他的五官上轻轻描划。他是个好看的男人,真的。
跟着他南北跑、国内外跑,那些尖叫的粉丝让她明白这个男人有多抢手,想想,透过四方荧幕就能轻易爱上的男人,她二十四小时跟在他身边,怎么可能不爱?
她早就爱上了,只是不肯承认。
对于爱情,她有恐惧症,爸爸的爱情太肤浅,累了母亲的一世情缘,之后她们三姐妹打勾勾兼发誓要互相照顾彼此,再不让任何爱情闯入她们之间、掠夺任何一个人。
但,爱上了,怎么办?这个问题,她问过自己好几遍。
翻身背过他,她愁眉苦脸,不知道要怎么对姐姐们说,也不知道要如何打破她们的信念,这是个头痛问题,一个不适合在清晨拿出来为难自己的麻烦问题。
腰间的手开始不安份,它轻轻滑上滑下,在她白皙平滑的肚子上划圈圈,背后的男人肌肉开始变得紧绷。
她知道,睡眠让他养足了精神。
他是个很有体力的男人,那个第一次,他尽力控制了,还是弄得她腰酸背痛。
原以为在第一次过后,她可以得到长长的满足睡眠,没想到十分钟不到,才辛苦工作完毕的男人便跑到浴室去冲冷水,回到床上躺下后,一、二、三……十秒过了,他又下床,在地毯上面绕圈圈,像只欲求不满的小狗。
假睡的她笑了,展开双臂,将他迎入怀里。
他一问再问,确定她没问题,才敢放心大胆地放任自己的情欲。
然后,一次、两次、三次……他整得她喘气连连。
她闷声笑着,而他也闷声说,“没办法,它罢工很多年,一旦重新启动当然会……停不下来!”
她听完大笑,笑这个纯情男人为她向晚晚关机那么多年,也笑自己幸运,让一个男人默默地爱过好多年。他的爱,不会像爸爸那样轻易转变吧。
他的吻落在她肩背上,暖暖痒痒的,他的胡髭冒出来,轻轻刮过她的皮肤,带起一阵骚动。
转过身,她勾住他的脖子,在他嘴唇贴上一吻,还来不及撤退,他便礼尚往来的送出一个热情的法式舌吻,吻得她呼吸不顺,吻得她头晕目眩,吻得满天星星对她闪烁光亮。
来不及抗议自己才刚从黑夜来到白天,他又吻出了她满天星辰。
他的吻顺着她的颈子下滑,滑进她胸口的丘壑,他一点一点为她燃火,一点一点把她的肌肉绷得和自己一样紧,一点一点地,搜刮出她口中的呻吟。
这个早上,空气里充满旖旎。
都不知道战过几回合了,向晚晚累到又想竖白旗。英雄总是让她竖白旗,只不过这回,手脚虽然还在她自己身上,却没有力气可以支配,他把她抱在大腿上,身子像摇椅般向前向后,轻轻摆荡。
她喜欢这个动作,仿佛夏天的风,淡淡地从耳际拂过。
这个他的习惯,做爱之后、一起洗澡,也许还会再走火一次,但他们从不在乎这个澡得洗多久,然后他们穿着纯白浴袍,然后他坐在床缘,而她坐在他身上,然后他们像现在一样,他当她的摇椅,前前后后,摇得她心安心定。
“为什么你喜欢当摇椅?”她问。
“因为我喜欢被人抱在怀里摇晃,所以我猜,你也会喜欢。”
“你喜欢?”
“对,我喜欢。”
“为什么喜欢?”
“我对妈妈、对家的印象已经很淡了,但我记得靠窗的那张咖啡摇椅,记得妈妈常把我抱在怀里摇摇晃晃,唱着歌、哄我睡觉。”
“你妈妈有一副好歌喉吗?”
“有,她的声音很软很绵、一点甜、很多温暖,像刚出炉的棉花糖,让人想一尝再尝。”
“所以你的歌喉是遗传到妈妈?”
“对,我爸的歌喉可以用来杀人。帮里的弟兄不乖,他就用歌声震坏他们的脑袋。”
向晚晚喷笑,这让她联想到金毛狮王谢逊,把那些觊觎屠龙刀的武林人士震疯震昏的状况。她圈住他的腰,说:“我妈妈也有一副好歌喉,她是学音乐的,可惜太早嫁给我爸爸,失去舞台,音乐只能是自娱工具。”
“她遗憾吗?”
“多少吧,所以我们姐妹发誓要加倍孝敬她。”
“她失去舞台却得到三个女儿的孝顺,那句话说得没错。”
“哪句话?”
“上帝拿走你一样东西,就会还你另外一样来做补偿,它是个公平的家伙。”
“如果它给的不算你想要的,怎么办?”
“你问倒我了,下次碰见上帝,我再问问它。”他胡扯。
“好啊,记得问清楚,下回它来要东西时,我才能决定要不要给。”她也跟着乱说。
“讲话很大牌哦,你是王母娘娘吗?”
“猜错了,我是瑶池金母。”
方英雄收了手双臂,叹气道:“不管你是向晚晚还是王母娘娘、瑶池金母,我都爱。那……你爱上我了吗?”
她看他半晌,说:“你很爱追问我爱不爱你啊!”
“就像你老想着为什么我会爱上你,为什么爱上了,就多年如一日,我和你一样,也想要一个分明。”
她叹气,勾住他的脖子,亲亲他好看的下巴。
怎么办?他想要分明,她是爱上了,却仍不敢承认爱情早已存在。
“那你再说一次,为什么对我一见钟情,为什么不后悔等待?”她很小人,只想要他的答案,却不想给他要的答案。
幸好他很慷慨,不计较给她想要的,却得不到自己想要的。
“天雷勾动地火不需要原因,它是自然奇景,我不明白为什么对你一见钟情,但我相信有前世注定。”
“前世注定你爱我?”
“对,前世注定我爱你,注定我爱你很多,多到就算你不知道我爱你,仍然孤注一掷,非要爱上不可。”
说这些话的时候,他动心。
他想,也许可以改弦易辙、不再计较过去,就算她忘记承诺,就算那个抛弃的感觉让他痛恨至极,但因为爱情再度降临,因为他喜欢彼此靠在一起的感觉,因为他喜欢有她在身边,因为他不愿意改变眼前……
有人说,吃亏就是占便宜,倘若这句话成立,那么,在她身上吃一点亏,应该不要紧。
在他说服自己的同时,桌上的定时器响起,向晚晚飞快跳下他的大腿,拿起定时器在他面前晃,笑容可掬道:“工作喽,大老板。”
她肯定是他用过最好的员工,不论什么时候,都把工作摆在第一位,如果每个人都能像她这样积极认真,哪怕什么全球金融风暴。
“不要,再抱三分钟。”他拉拉她的手,耍赖。
原来对一个女人耍赖也可以这么有趣,他笑眯眯,想要一要再要、要不停。
“不行,三分钟后还会有三分钟,懒惰是罪恶渊薮,乖,我先去浴室整理,你马上过来。”
她掰开他的手指头,弯下腰,捏捏让所有女人心动的双颊。
“马上过去,有好看的吗?”他故作可爱,冲着她笑。
向晚晚摇摇头,皱皱鼻子,在他额际赏了个爆栗。
“快!”她又喊一声,转身进浴室。
看着她的背影,方英雄轻轻笑开。想到未来五十年、七十年都有她的肩膀可以尝,想到每一个清晨都可以对她耍赖撒娇……对,抛弃过去、迎向未来,是最正确的决定。
手机铃声乍响,是晚晚的手机,他想也不想就接起来。
“妈咪,你什么时候才回台湾?迟迟好想你哦。”是一个小女孩的声音,很稚嫩。
“你找谁?”
他的口气凶恶,小女孩被他吓得,半晌发布出声音。
“说清楚,你找谁?”他加重口气。
“请、请问这号码是0980XXXXXX吗?”
“对。”
“那就对了,我是迟迟,我要找妈咪。”女孩甜甜的声音有揪紧过后的轻松。
“你打错了,这里没有妈咪!”他朝着电话大吼。
“有啦,向晚晚是我妈咪……”方英雄没等她说完,直接挂掉、删除。
接下来,他比编剧动得还快的脑袋,飞快设定了若干原因场景。
那个孩子是她无故消失的主因?她有男朋友了、她不是忘记两人约定,而是压根没把他放上心?她早就结婚,她是冒牌单身,她为了五千万不得不跟在他身边?
难怪她打死不说爱他,难怪他的俊颜吸引得了所有女生,只有她在那边推三阻四,好像爱上他很丢脸,难怪她看见他像看见鬼,跑着让他追,难怪……
他错了,她不会和他一起再过三、五十年,她的清晨属于另一个男人。
而他,应该坚定相信,有仇必报是正确信念,对于某些女人,就是需要教训才能学会,男人不可以欺骗。
对,他没必要改变,他想的事根本不可行!